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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殇之战后,大陆被几个大的势力瓜分,一些小的势力也划地封王,形成了各种各样具有各自特点的国家。
奥特兰帝国,在前大殇国首都奥特兰斯建都,依托大殇国时期奥特兰斯所造就的经济优势,迅速的发展为大陆第一帝国,传说奥特兰国王的先祖曾经是暗夜王迦兰谛的好友。
沙冈公国,紧邻奥特兰帝国,位于大陆的东南方,是一个武力强盛的国家。
威特联邦,位于大陆西方,是一些商人联合组建的,经济实力虽然比不上奥特兰帝国,但也强过其他国家,而威特联邦组建的法师部队,能令任何对手畏惧。
大陆西南伊斯国的前身仅仅是一座学院——雷纳伊斯学院。雷纳伊斯学院历史悠久,人才辈出。千年前,雷纳伊斯学院就出过一位拥有绝高智慧的智者——阿拉希。乱殇之战后,学院凭借强大的实力,开疆扩土,建立伊斯国,而雷纳伊斯学院也成了伊斯国的标志。
关于这四大国的情况,民间流传了一句话:南学北商,东武西魔。
除了这四个国家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小国,不下数十个,他们依附着这四个国家,彼此之间争斗不休,但也仅仅是一些小型的局部战争。
千来年,大陆的局势大体还是和平的,关于这四个大国之间为什么不互相争斗的猜测比比皆是,没有一种足以说服所有人。
但有一种说法却说服了所有人,那就是——具体的原因,只有四个大国的国王知晓。
故事便从伊斯国首都洛珈城展开。
随着时间的流逝,英雄的事迹渐渐就变成了传说,归于历史的河流中。
暗夜纪年983年。
任何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黑暗面,作为当今大国之一的伊斯国也不例外。洛珈城西的边缘上便是一个极大的贫民窟,无数被生活逼迫得穷困潦倒的人在这里聚集。
这些人不仅要被无情的生存压力所蹂躏,同时教廷也时刻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一旦发现他们有任何的轻举妄动,便会有大批的士兵来给他们教育。当然,教育不能让他们学到什么东西,因为教育的内容仅仅是毒打。
这一天,恰好又被教育了,几个年龄大的乞丐聚集在一起,相互用口水替对方涂抹着伤口。
一个乞丐说:“人们都说暗夜王给大陆带来了千年的和平,但你看,我们…我们这算是生活在和平年代吗?”
“就是。”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会有我们这样的人。暗夜王哪里想得到这么多。”
这时一个年轻乞丐蹒跚着走了过来,头发蓬松着,小小的年纪却已经长了好大一丛的胡须,最令人醒目的还是他额头上一个婴儿巴掌大小的红疤,似字非字,没人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当然他也知道这是他的缺陷,所以用长长的头发尽量掩盖住。
年轻乞丐大咧咧的往乞丐堆里一坐:“哈斯,暗夜王是谁?”
哈斯就是最初说话的那个乞丐,看到有人向他请教问题,心底泛起一丝久违了的得意,弯过腰来,凑到小乞丐跟前说:“暗夜王就是精灵之王迦南谛,我们这个纪元的创始者。”
小乞丐自然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默念了一次:“迦兰谛,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这话一出,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仅仅是因为他们发现了自以为更无知的人。
哈斯说:“笨蛋格希米亚,我说过了啊,迦兰谛是精灵,不是人。”
格希米亚显然还是不懂:“精灵和人有区别吗?”
“当然,精灵可以活很长的时间,而人也就只能活这么短短的几十年。”
格希米亚仍旧不罢休:“哦,那他是怎样的一个精灵呢?”
其他几个乞丐被问得有些不耐烦了,都起身走开,临走时不忘扔下一句:“哈斯最清楚,你问他吧!”
哈斯虽然也很不耐烦,但是比起不耐烦,他更喜欢高人一等的感觉,于是滔滔不觉起来,所讲的无非就是迦兰谛在乱殇之战中如何如何杀光了两方的人。
这些都是被世人广为流传的,成年人早已经听得厌烦,但格希米亚却听得很是津津有味。哈斯讲到圣峰上的人邀请迦兰谛去小住之后,就讲不下去了,因为他也就知道这么多。
格希米亚却继续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的事我还知道个屁。”讲到这里,哈斯也觉得在一个小屁孩面前得意没什么意思,于是站起来拍拍屁股走开了,只剩下格希米亚一个人在那里想着刚才听到的传奇故事,心中充满了向往。同时另一个想法冒了出来:“这些事情是谁流传下来的呢?”
连着几天来,格希米亚的脑子中想的都是暗夜王的画面,仰慕他的事迹、法力、相貌甚至一切。
他是一个不知道父母是谁的孤儿,从小在贫民窟长大,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但是人要有信仰,他,一个乞丐,也是有梦想的。他自从听到暗夜王的名字之后,就渴望知道暗夜王的一切,或许冥冥中注定着什么。
格希米亚例行的离开贫民窟,到外面繁华的地方去行乞,这一次他走得很远,这一条街是他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街旁是各种形形色色的店铺,各种物品摆放在里面,应有尽有。他却无心去祈求别人的施舍,他满脑子都是迦兰谛。
忽然一个声音闯进了他的脑中,他不由得狂喜,仔细搜寻着声音的来源,找了半天,终于让他找到了。
那是一间露天的酒吧,一个行吟诗人正在里面给酒吧的客人吟唱着关于迦兰谛的神话。格希米亚很怀疑,在这么一个吵杂的地方,这个行吟诗人的声音显得那么轻,他竟然能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得出来。他自然不会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他关心的只是迦兰谛。
行吟诗人弹响提琴,用咏叹般的调子念出:
不要在叹颂的诗里对我说,英雄不过是一场神话,
昏睡灵魂不等于不醒,事物的真象和外表不同。
迦兰谛是真切的,是实在的!
他的归宿并不是荒坟。
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这话说的并不是他。
我们注定的景仰,不是虚无,也不是盲目,
而是信仰,在每一天,都要比前一天更坚定。
英雄永恒,时光飞逝,他的事迹,永远传诵,
仍然象闷声的鼓,它在伴奏向坟墓送葬的哀乐。
在这世界的辽阔战场上,在这人生的营帐中,
莫学那听人驱策的哑畜,要做一战斗中的英雄!
别指靠将来,不管它多迷人!让曾经的光芒照耀我们,
趁着现在的时光,良知在心中,上帝在头上!
伟人的生平昭示我们:我们能够生活的高尚,
而当告别人世的时候,留下脚印在时间的沙上。
也许我们有一天航行在庄严的人生大海,
船只沉没了,绝望的时候,会看到这脚印而振作起来。
那么,让我们不要活在回忆中,对任何命运抱英雄气概;
不断地进取,不断地追求,学会赞颂,学会等待。
这首诗的大体意思是让世人以迦兰谛为榜样,同残酷的命运做斗争。
大多数听众都一笑了之,然而格希米亚却听得陶醉了,他那一双懵懂的眼睛第一次闪出这么有光亮的眼色,沉浸在行吟诗人的调子里,丝毫也不想离开。
然而,他仅仅是小乞丐,公然站在酒吧前面不走,这显然引起了酒吧老板的不满。他上前推了一把格希米亚:“嘿,小家伙,要乞讨上那边去。”
这一举动引起了众多客人的哄笑。
格希米亚被他推倒在地上,愤怒的看着酒吧老板,他气愤的不是因为被推倒,而是他的憧憬被打断。
酒吧老板当然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格希米亚是一个小乞丐。既然格希米亚是乞丐,那么他自然不会对格希米亚的愤怒眼神视而不见。做生意让他受了很多气,难得有发泄的机会,今天正好。他一步跨到格希米亚面前,抓住格希米亚的衣襟,像老鹰抓小鸡一样将格希米亚提了起来:“怎么,不满意吗?小乞丐。”
格希米亚被衣襟勒得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一双腿乱蹬,把老板的一身衣服蹬得脏不拉叽,一塌糊涂。
老板现在才知道眼前这个小孩,不是一个他能随意发泄的对象。他赶紧松开格希米亚,双手使劲的拍着裤腿上的灰尘,嘴中骂着一些粗鲁的言语,无非就是说格希米亚肮脏龌龊之类。
格希米亚对于这种被人骂的小儿科手段一点也感冒,作为一个入门乞丐,将别人的辱骂当成是赞美,那一点也不难。只是刚才被勒得久了,气有点喘不过来。
那个老板还在不停的拍着灰尘,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衣服却越拍越脏。他忽然感觉右手油腻腻的,拿起来一看,才看到右手竟然比衣服脏上了不知道多少倍。这给了他一个教训:不能和乞丐做无谓的争斗。
格希米亚自然也总结出了一个教训: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那个老板无可奈何,格希米亚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只刺猬一样,碰都不敢碰。
这时一个壮汉走了出来:“免了我酒钱,我帮你赶走这乞丐。”
老板正好下台:“好,壮士,我就免了你的酒钱。”
格希米亚也不是傻子,见壮汉出来,已经知道不妙,赶紧站起来就跑。
奈何只跑了几步,就被人抓住后衣襟给提了起来,他一连被人提起两次,心中那个郁闷。
壮汉将他摁倒在地上:“小乞丐,你最好给我滚得远远的,下次再让我看到你,饶不了你。”
格希米亚双眼一转,嘿嘿笑着,小声的说:“你让我别再来了?那可不好啊,你知不知道我在这里,至少有一个好处。”
壮汉的智商显然和身体不成正比,问到:“什么好处?”
“我来这里,然后你把我赶走,这样你不是就可以每次都省了酒钱了么?”
壮汉松开了格希米亚,摸了摸头皮:“说的也是。”
格希米亚连忙站起来,迅速的离开,口中忍不住说了一句:“笨蛋。”
然而就在他得意的时候,又被提了起来,这一次与前两次都不同,这一次是被人抓着头发提起来的,一阵砖心的疼痛,又是那个壮汉。格希米亚后悔不该得意得这么早。
壮汉把格希米亚旋转半圈,正对自己,口中咒骂:“小兔崽子……”。
格希米亚心想这一顿打是免不了的了,还是捞点本钱的好,于是趁着面对面的时候,狠狠的吐了一口痰在壮汉的脸上,然后闭上眼睛静静的等待着暴风雨的降临。然而壮汉并没有继续说话,也没有动手打。
格希米亚睁开眼睛,不由得大笑了起来,自己的那一口痰正好吐在壮汉眉心,壮汉却不知道看什么看得双眼一眨也不眨。那一口突兀的痰再配合着壮汉的复杂表情,足以让他回贫民窟炫耀上整整一个月,但壮汉接下来做的事让他受用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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