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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近乎断气的冲到酒吧员工专用房间时,正撞上同事们换好工作服,正在锁衣柜,他们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我,面无表情地看着我那垂死挣扎的模样,然后不约而同的看看表,走出去,关上门,就如同看到子弹从无暇的防弹玻璃前迎面飞来一般,突然震惊,但转瞬又恢复平静,然后麻木的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东西。
更衣室里显出死一样的沉寂,除了我那急促的喘息。我咽了口干涩的吐沫,定了定神,走到自己的衣柜旁,扔掉轻飘飘的背包,换上工作服。
我的工作简单至极,无非是端盘子,结帐,领人进包厢这类千篇一律的杂活,再有便是算做半个吉他手,之所以这么说,还得拜某个留小辫的“墨镜”吉他手所赐,他时不时为一些不必要的争执大打出手,而后被正义的使者们揪进看守所,或是因为懒惰成性吃了因放置过久,然后变得色彩斑斓的食物而卧倒公寓,总之一旦发生这样那样的意外,我便成了最好的顶替对象。
虽然他总给我添些多余的工作,让我平白多出一堆事来,但我并不讨厌他,确切点说,我还挺喜欢他,在我看来,尽管他话不多,却是个豪爽之人,平日里也没少给我照顾。我喜欢称呼他为“墨镜”,并不仅仅因为他总爱戴一副好似熊猫眼圈般巨大圆柄墨镜的缘故,更因为他瘦削的脸盘实在是很适合这样的一个称之为墨镜的东西,而当他无所事事时,必会将那副墨镜摘下,然后仔细地擦了又擦,手法甚是地道,称之为艺术丝毫不为过,等到完工后,是个人都会怀疑那镜片是不是抹了鞋油或是亮白剂,竟能如此洁净,在昏暗的舞厅里似乎都可发出几百兆的亮光。
对于这样一个如此珍视墨镜的人来说,我想来想去都认为,如果不称呼其为墨镜倒是一桩很对不起他的事来,我每每如此称呼,他都显出很得意的模样,可见他很是喜欢这绰号,如此一来二去,便成了这间小小酒吧里不成文的规定。
我在三小时零七分的时间里,端了二十二杯咖啡和一百六十三杯饮料,外加七十九份水果拼盘,并给三十四张桌子结了帐,其间被一浓妆艳抹的女人纠缠了四分钟,两个穿着体面的男士为了放错牛奶和砂糖的咖啡,把我折腾了五个来回,一个看起来本不面善的年轻人给了我份颇丰的小费,本以为今晚的工作行将结束,谁知老板又叫住我。
“快快,去换衣服,墨镜恐怕来不了了,今晚你去顶一顶!”
我并未多话,径直去更衣室换衣服。
我换完全套装备出现在舞台中央,台下一边嘘声,大概谁也没料到一个毫不起眼的男侍竟会是吉他手吧!我避开刺眼的舞台灯朝下面望去,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如同沸腾的黑米粥在锅中蠕动翻滚,我一眼瞥见人群中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孩,尽管不很耀眼,却散发着一股不寻常的气质,于是不由自主地又多看了一眼,忽明忽暗的迷彩探照灯下,他正低头在琢磨着什么,对于周遭的喧闹充耳不闻,耳郭上一排淡红色的耳钉在隐约闪烁。
鼓手已经将前奏敲完,并示意我们可以开始,我稍稍对了对音,跟着鼓声的节奏,贝司与键盘已顺次加入,待第一节的合奏完结,我也加入到其中。我并非不喜欢弹吉他,也绝不是对自己的水平毫无信心,只是讨厌在聚光灯与众目睽睽之下的弹奏,对我来说,那简直如同中世纪因亵渎耶和华而被绑在广场石柱上示众的异教徒一般,除了接受受被剥光衣服等待火焚的煎熬外再没好死的方法了。
我头也不抬的边看乐谱边拨完一首“加洲旅馆”,听到下面的欢呼与口哨,感觉浑身不自在,不经意地抬头,看到刚才那个长着白净脸蛋的男孩已站起身来,手中提着一把红棕色的低音贝司,在众人的嘘声中走到台前。
“可以帮我合演下这首曲子么?”他说这话时,藏在背后的手从黑暗里递出一叠花花绿绿的本子,“拜托了!”他诚恳地请求。
原来刚才他一直在琢磨的就是这个。我与其他三人交换了眼神,片刻的沉默,谁都没有要去应答的意思,男孩无助地看了我一眼,大概我的打扮过于正派,与舞台上其余三人的另类打扮有些格格不入,相较之下,我或许更像个正常人。
我有点无奈,尽管不很情愿,但还是放下吉他,把他拉上台来。
“那么,给我看看你的乐谱。”我开口道,然后从他手里接过谱子,仔细的看了几页。尽管不是我喜欢的节奏类型,小节与小节之间的衔接也显得幼稚滑稽,然而慢慢的过渡下去却总能找到精妙之处,如此细细品味,竟也觉得不失为一篇不错的曲谱。
“你自己写的?”我问。
“不不,”他诚惶诚恐地答,“我可写不出这样的谱子呢,是朋友,是我朋友作的,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你觉得怎样?”
“能弹来听听?”我并未回答他的问题……
“这……当然是没问题啦!”他略显羞涩的微微一笑,如释重负地嘘了口气,然后举起那把黑亮的电贝司,酝酿了片刻,接着五指在六弦间跳动起来,随之浑厚而震撼的金属音渐渐在舞台上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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