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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时代的失落 第八节——百折不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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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百折不挠(一)

    “……骑士团在历史上的作用历来褒贬不一,很多史学家会以他们的行为和功绩对其进行定义和评价,从而忽略了他们存在的根源和意义。

    提顿第二帝国的短暂复兴结束后,亚西尼亚洲这个文明的中心处于长久的纷乱状态,导致了向心力和秩序准则的缺乏,而外来的掠夺者则从未远离地虎视眈眈。世俗王权的所有者既然不愿意为了共同利益而放弃个人所得,那么,宗教名义下的努力和冒险家的野心便弥补了这一缺陷。

    宗教的名义首先是教宗或者说教皇名义下的同盟形式,其次,当同盟不足以维持已有秩序和自己领地安全的时候,宗教便和那些难以节制的冒险家互相利用起来。骑士团,就是在这一历史的形势下发展起来的。

    不同的骑士团其性质其实也有所区别的,一般来说,根据他们与秩序体系的关系大概地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宗教名义并实际所有下的骑士团,其代表是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其实更像是义务军人而不是雇佣军人。

    第二种是宗教名义下王权所有的骑士团,以西林兰的靛蓝翎羽骑士团最为出名。靛蓝翎羽骑士团其实有自己的领地,它的领地是西林兰联邦王国的七个组成部分之一。靛蓝翎羽骑士团在王国内更多扮演着义务军人的角色,但在国外,则是一支佣军。

    第三种是游离在宗教和秩序边缘的骑士团,这类骑士团的冒险家和雇佣军色彩很浓重。他们只要足够强大和有机会,就会占据领地并成立独立的政权机构。这种具有独立政权特征的骑士团中,比较著名的有黄金阔剑骑士团和白银之手骑士团。

    骑士团几乎伴随了整个城堡时代,但它也最终逃脱不了消亡的命运。

    骑士团的消亡有着多种的、复杂的原因,名声不佳和缺乏紧密的纽带固然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历史发展的趋势。

    当文明的危机感被普遍得到共识之时,牢固的同盟,甚至帝国的建立才能更好地完成维护秩序和文明的责任。骑士团的消亡,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骑士团自己本身转化为完全的政权机构。”

    ——摘自《文明通史.城堡文明篇.骑士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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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是很喜欢捉迷藏的。

    胖哥哥自不用说了,主神给了他很多的重量但也减少了他可以躲藏的地方。

    不过丽雅就比较笨,她那么纤瘦,应该很容易躲起来的,却每次总是比莱姆还要容易发现。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不藏好点,你猜她怎么说,她居然说怕我找不到她。

    当然,我还是喜欢和丽雅捉迷藏的,至少是在对比于西琪之下。和西琪捉迷藏时你要找到她很难的,直至后来我发现一个秘密,就是,不用去规定藏匿的地方找。西琪比较无赖,她永远藏在规定的范围之外。更可恶的是,和她玩,找人的总是我,无论前一局是谁输了。

    我发觉,女人是不能宠的,莎丝已经是一个例子了,索普珍也是同样的例子。这妮子,以前连说话和唱歌都不敢放声,现在居然调皮得和我捉迷藏。

    只要我准时回到城守府,索普珍总是躲了起来,等我找了半天她才悄悄地从背后踮高小脚伸手捂住我的眼睛。她的步子很轻柔,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即使我的斗气水平已经很高也没用。

    所以,我就经常早早的回去,趁她聚精会神地看着我帮她找来那些迦日历史和音乐书的时候,悄悄地走到她背后准备吓她一跳。

    可惜,莱顿这家伙给了我们罗曼人健壮沉重的躯体。

    唔,还有英俊的相貌。

    不过,这次迷藏就不是那么好玩的了,我要带着近两万的士兵和四千多车物资和加利安人玩捉迷藏。

    前三天的行军中隐藏起来尚有可能,后面几天可能就要像的斯特尼亚鸵鸟那样把头埋进沙子里了。我唯一的希望是,加利安人发现我的行动时第一时间认为我是赶去和大公汇合。

    我感觉我越发的深沉与冷静,我不得不负上这样的责任。我已经是大公麾下不二的得力副手,我需要帮助他,同时也帮助自己的祖国。

    压夸骆驼的那秆该死的稻草已经千枝万柄地压在我身上,只有莱顿这个混蛋才知道,我其实还有两个多月才十八岁。

    我又一次需要和自己身边亲近的人或朋友分离了,克列斯是其中一个,我决定把他留下。

    克列斯绝对不是一个好的指挥官,他根本没有受过骑士技能的训练,但他的忠诚绝对值得信任。爷爷先前的来信告诉我说,决不能放弃对赫加洛城邦的控制。这种控制不仅是针对加利安王国,也是针对一切有可能偏离联盟利益的集团。

    将来如果联盟发生动乱,而且是圣殿的爪牙控制局势的时候,我就需要找一个根据地替我那个爱你恨你的家族和祖国进行游击战。

    我在赫加洛城给克列斯留下一千名绝对忠于我的老兵,即使城里发生突变,他们也足够应付的了。其实我也不能带上克列斯,这次行动需要日夜兼程,法师经过这样的行军估计到达目的地时也丧失战斗力了。

    两个稍早前经过赫加洛城门前开往中冈古提的军团在多林斯附近停留了下来,大公提醒我说,这两个军团很可能被调回,而且,很可能已经接到了返回的指令,目的地是萨兰迪堡或者东方。

    克列斯啊,这支军队经过时若知道我离开了的话肯定会乘机攻击的,帮我看好赫加洛城邦的六个设防居民点,至少是防守住赫加洛城。我们都长大了,都要负上责任了。再说,赫加洛城被攻陷的话,凭你的马术是肯定跑不掉的。

    索普珍也得留下,事实上,我希望她永远地离开我的身边。因为,我真的不能给她长久的幸福。等战争结束的时候吧,给她找个好的安置,让她可以平静地生活。

    我们都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无奈,尽管在我看的小说中主角总是能力超人,无所不达,他们总是完成一次又一次的颠覆、逆转和壮举。但我认为,那些作者,是应该看看《三个火枪手》或者《百年孤独》的,要不,《静静的顿河》也行。

    我们人类,不过是一朵注定悲哀的浪花,无论我们多么的清高,多么的激扬,多么的耀目,多么的华丽,我们终归也会失落在社会的浪潮中,湮灭于无闻。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深刻的思考呢?我成年了吗?莱顿,我亲爱的祖宗,你给我准备好了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了吗?莱顿,告诉我,是火烧特洛伊的永恒,还是攻克君士坦丁堡的悲壮?”

    ——摘自《康德.霍亨伦索团长日记选辑》,雪柔.戈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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