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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节——功成骨枯(二)
美丽多情的玛丽莎渡过了她有生以来最幸福的日子,她的风情如夏日般日渐的炽热。这个成熟狡猾而又像小女孩般充满纯真幻想的美女,每天都会闭上眼睛享受迷醉与满足的感觉。
不过,她很快就要离开自己心爱的情人了,再过几天,远征军就要离开飞云关,她也必需前往奥格德堡帝国到她妹妹的庄园处呆一段日子。
夏日共春宵苦短,柔情与蜂蜜浓醇。半生的不幸,家族的零落,命运之神不离不弃的捉弄,终于由芙娜的怜爱而得到补偿。
每一个可怜而又无助的人都会为突然而来的宠幸而颤抖,每一个悲哀而又无望的人都会为突然而来的眷顾而涕泣。哪怕是一泓宁静的止水,也总会有石子跌下时荡起的涟漪。
生命有期,而追求无尽,许多的欲望已经不再重要,美人每天陪着自己的骑士情人流连在这个足以令她永生不忘的地方。
关山节节,流水秩秩,柔情沈沈①。当世界不再有任何希望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在细碎的地方寻找我们幸福于的情感。
骑士情人也为热烈的痴缠所感染,每天对这个成熟狡猾的小女孩温存不已。
浓情应犹在,只是别期来。
土匪骑士有点舍不得自己的情人,不过,带着她越过沼泽不说结果,就过程已经很成问题,好在美人答应了前去她妹妹那里呆一段日子。
玛丽莎例外地没有呢喃细语地哀诉,她知道,那是一场赌博,整个远征军都充满了压抑和焦虑。她成熟而且聪慧,知道除了热烈的激情外还有轻漫的闲聊可以减轻这种情绪。
美人把头枕在土匪骑士的胸膛上,拿着情人那对漂亮的手套翻来覆去地把玩。
其实那对手套也没什么值得她看的地方,她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每隔两天,她就会从土匪骑士手上扯下这对手套仔细地擦拭一遍。
“你喜欢?不过你的纤手好象太娇小了。唔,你喜欢的话就把它留在身边吧。”
美人眨了眨闪亮的眼睛,酒窝现了一下,侧过头来问:“我还喜欢你所有的东西,你是不是把他们也留在我身边?”
康德也笑了一下说:“莎丝,不准顽皮,我得去争取荣耀。唔,莎丝,只有最荣耀的人才能衬托最美丽的你。”
美人笑得更甜了,说:“康德,我亲爱的骑士,你向我保证,你不会向芙娜女神说这种话。”
“唔,当然不会,如果我见到芙娜女神的话,我只会求她眷顾你。”
玛丽莎靠紧点说:“康德,不需要了,芙娜女神已经在眷顾我。是了,你怎么不替你的手套起一个名字?”
康德想了想说:“我其实也不知道它可以格住尖锐的利器,我还以为它只是一对普通手套,哦,当然,它还和你一样漂亮。它是我爷爷送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所以我一直戴住它。”
“我替你帮它起个名字?”
“不用了,你喜欢的话送给你吧,你起怎样的名字都可以。”一般来说,土匪都是不解风情的。
美人有点娇嗔地说:“我怎么会要你的手套呢,康德,这是一对漂亮而且罕见的骑士手套。唔,康德,你戴着时会更加英俊。快答应我,让我帮它起个名字。”
土匪这才醒悟过来,伸过手去拢住美人的香肩问:“唔,那你会起一个怎样的漂亮名字呢?”
“白银之手,”美人眨了眨美眸说:“康德,因为你的心也像白银一样闪亮。”
“唔,这名字和你一样悦耳,以后就叫它白银之手骑士手套吧。我要起来了,莎丝。那个老头子黄金骑士,每天都要召开下午会议。哦,是了,莎丝,你的东西收拾好了吗,明天早上你就得出发了。”
土匪骑士为美人送行的时候那群流氓伙伴也来了。克列斯只是例行地说了几句祝福,他的情人则拉着美人的手说个不停。对于格琳特来说,飞云关这个鬼地方只有玛丽莎可以和她贴心交谈,而且,玛丽莎还会教很多东西给她。
哈斯直着眼睛盯着美人,连话也忘记说了,他恨不得把这个越来越年轻漂亮和柔情风韵的美人一口吞下去。罗山德看了看哈斯,又看了看康德,一脸无奈和叹惜地摇着头。
玛丽莎发觉了有个傻瓜正盯着自己看,她走上前来踮起脚来吻了一下猛男那胡子拉杂的脸问:“勇敢的罗曼勇士,还记得上次那一巴掌吗?还疼不疼啊?”
土匪骑士强忍着不笑出声来,猛男却傻乎乎地骨碌了一下牛眼,说:“不疼,才不疼,我不怕痛的,美丽的玛丽莎小姐,你还要打我一巴掌吗?”
玛丽莎漫笑着伸出手去轻抚了一下那张脏脸,回过头来拉住土匪骑士的手说:“康德,再吻我一次,我要走了。抱住我,再吻我一次。”
很多预期工作都是在秘密地进行,所有依然还准备得不够充分,不过,大公那群数量庞大的参谋营成员给出了一个必需马上执行计划的理由,就是狄西市很可能会短期内被攻下。
沼泽地的环境远比人们想象的要险恶,尽管天气炎热,水分蒸发很快,但整个沼泽也没有几小块干地。这里尽管生物很少,却可以说是吸血动物的博物馆。
大公把自己的私兵军团放在最前面,正教联盟来的老兵押后,防止走在中间的新兵开小差。饮用水被限量配给,生病的士兵被就地遗弃。
所有士兵必需徒步行走,物资被放在卸掉轮子垫上几层油纸和牛皮的车架子上由战马拖着前进。行程苦不堪言,大量的新兵忍受不住艰苦的环境在逃跑时被射死在沼泽里。
沼泽中布满了深不见底的流浆地,大批缺乏经验的士兵一脚踏进去瞬间就被埋没。在很多地方,必须把那些竹子做的器皿铺满一路才可以让人畜通过。
大公一路斩杀逃兵,甚至就地处决了一名不愿前进的联盟籍联队长。这个备受诅咒的元帅在行军期间还被一名愤怒的部落战士刺伤,结果大公的老私兵和一群塞拉利亚人发生了冲突,死伤近百人。
不过,细致详尽的应对措施和功能齐全的行军工具最终还是帮助远征军同过了这片死亡沼泽。为期六天五夜的行程一结束,踏上干地的远征军立即着手执行第二步计划。
大公把剩下的三万七千人拉进一片密林,严密地控制了这一地区,把所有进山的猎户和樵夫杀死藏尸。在连续四天的休整期里,所剩无几的征集工匠在士兵的配合下制造了一批简易的攻城工具,随后杀进了加利安人自以为安全的后方地区。
小猪终于生出来了,结果,是一只可爱的花斑猪。丧心病狂的诺尔斯尼亚黄金骑士同时选择了两种可能。
其实,我们都有着这样的习惯,喜欢以经验来预计将来,喜欢以现在去猜度过去。
举例地说,在史前一文明时期的东方人就喜欢这样,他们曾经有过繁荣和显赫的文明,所以他们就以为世界上所有文明都是因他们而产生,所有的文明进步都是因为他们的技术发明而改变。
他们不知道,他们本身自己文明所获得的历次飞跃都是倚仗别人的技术流传,例如马拉战车技术、铁器冶炼技术、单马骑乘技术和锡铜合金技术等。
可惜,奥伦夫斯基和我一样,缺乏这样的认知,认为在遥远的过去技术发明是彼此分离的,西方的猪和东方的猪也不可能在那个时期进行杂交培育,结果不相信会出现一只花斑猪。
约翰大公率领大军在加利安人的土地上露了个脸,蹂躏了几个不设防的城镇,然后立即分开部队执行各自的计划。
约翰大公的运气很好,他的计算其实是不够精准的,他因为要让对方知道远征军已经全部迂回到他们的后方,所以露个脸的时候露的时间稍长了一点。当然,大公浪费了这些时间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被迫发散士兵到附近不论优劣地搜集了几百匹马用以补充通过沼泽时损失惨重的战马。
本土兵团其实是可以勉强赶在远征军赶来伏击之前通过山区地带的,可惜那个该死的费边跑回安泰克去了,他的副手不敢放弃飞云关前的阵地。副手担心敌人的部队还在飞云关内,后方的只是一支流窜的匪徒,事实上飞云关的确看上去还有大量的军队在驻扎,结果,本土兵团耽误了一天的时间。
康德率领自己军团的六千多名幸运通过沼泽的步兵和少量骑兵,带上攻城工具,押上了几千名刚刚抓到的壮丁直扑赫加洛城,大公告诉他,在那里将有一队第五纵队协助他们攻城。而大公自己,则率领剩下的三万多人前去伏击狠命赶回来的加利安本土兵团。
康德不相信真的有一支第五纵队在那里配合他,他也不认为自己手头那点小兵真的能攻下那座城墙几乎和拜诺斯一样高的要城。不过,罗曼人是决不畏惧困难的,特别是那个哈斯,他认为少一个队友就意味着可以多掠一笔。
赫加洛城的城墙大约五十尺高,东面的一段比较残破,高度也稍低。不过没关系,大公前几天制作的云梯是刚好能靠上城头而且多出一码的。城防军的总指挥是一名联队长,他手下只有两个大队的正规士兵和三个大队由加利安族老龄伤残退役士兵组成的城市卫队。
听闻远征军出现在附近时,联队长第一时间是向最近的驻军求援,并且在城中组织壮丁,同时派出轻骑兵到附近村庄命令所有加利安族人撤入城中。
三千人的守军要守住这么一座城市其实也不难,问题是他们只有不到五分之一是真正的士兵,其他的要么很老,要么很嫩。更麻烦的是,其中只有不到一半是加利安人。
① 前两句改自《诗经》的‘节彼南山’和‘秩秩斯干’,后一句的沈是沉的通假,古文多用沈代替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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