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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人事无常(一)
“……戈斯科洛大陆的贵族体系相当稳定,特别是亚西尼亚洲的圣殿公约同盟各国。
贵族分上位贵族和下位贵族,下位贵族一般称爵士,属于数量最多的普通贵族;上位贵族分皇爵(例如皇帝和教皇)、王爵、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亲王和大公分别是特殊的王爵和公爵,他们往往是赐封者的亲族或近侍,他们的待遇和真正的王爵、公爵一样但领地会较少。贵族的名义赐封者分两种,一种是世俗政权强而有力的拥有者,包括国皇、教皇、国王和国公等,很多爵位较低和实力较弱的世俗政权统治者也往往是受他们名义上的赐封;另一种赐封者即是由不定数量的同一或邻近地区的小国的贵族联合起来组成的贵族长老院,一些小国,特别是城邦的贵族往往是受贵族长老院赐封的。
在圣殿公约同盟各国中,所有世俗政权统治者,包括皇帝都要受教皇名义上的赐封。
实际上,所有的高级贵族都可以赐封比自己低两级以下的贵族(包括低两级的贵族,世俗政权的统治者可以赐封只低一级的贵族),但他们在对自己的家族分支、家将和部下等进行赐封时,名义上依然是由真正的赐封者进行赐封,他们不过是负责向上请求和对获得赐封的新贵族进行采邑或财产的赐赏。
一般的贵族获得赐封时都会获得领地、采邑或者庄园之类的封地,一些国土较少的商业国家例如城邦即往往只象征性地赐赏小片的庄园,不过他们往往有赋税上的特别优惠。
贵族必须效忠于自己的赐封者,当一个贵族的实际赐封者和名义赐封者不是同一个人(或其继承人)时,贵族可以选择效忠其中一个。举例地说,当一个伯爵反叛赐封他的国王时,伯爵的家族贵族可以效忠于他的名义赐封者即国王或他的实际赐封者即伯爵。
大陆有一句谚语‘主公的主公,不是我的主公’,反映的就是一个贵族往往会效忠于他实际的而不是名义的赐封者。
贵族除了能获得封地或财富赐赏外,还有许多特权,有行为上的和礼仪上的等。甚至很多国家就有法律规定贵族可以获得的一些财产支配上的特权,例如不同级别的贵族最多可以拥有的家奴、奴隶和庄园面积数量等。
贵族的赐封是相当严格的,必需是其本人的确作出了相当的贡献。如果一个赐封者赐封了过多的贵族,那么其他国家或地区往往不会承认这些贵族的身份。
在东方,贵族一般是世袭的。不过,东方战乱频繁,国家兴亡勃忽,而且习惯上新政权会对旧贵族进行清洗,所以东方的古老贵族极少。在西方,贵族往往只传袭数代,一般三至五代即降一级,在这期间贵族可以通过战功等提高爵位或增加现有爵位剩下的传袭代数。同时,西方有着稳定的秩序体系,新的统治者一般会承认大部分旧贵族。西方至今还有许多古老的、声名显赫的贵族家族。
戈斯科洛大陆的贵族的人数在所有居民中比例很少,上位贵族和下位贵族大约占总居民人数的千分之五和千分之二十(此统计包括贵族家庭成员)。东方的比例比西方稍大,西方的贵族则在文化、行为、习惯、思想和传统上比东方的贵族更像贵族。
——摘自《戈斯科洛大陆文化杂记》,比尔.冈黑著。
“……斥候告诉我有一只肥羊正慢吞吞地向南移动,如果我们立刻赶过去的话,将可以在犀牛角峡谷截住他们。
据斥候说,运输队整整有一哩多长,远远看去似乎有一批拆卸装运的投石器,其余的应该是粮秣和御寒衣物,果然是一只伊罗尼亚肥肉羊。
随行的加利安士兵不少,有两千多人,但斥候说他们的队形散乱,明显是预备兵,真正的扎手货是两个中队的装甲骑兵,另外还有二十多个穿法师服的家伙。
如果拉齐骑兵旅的十二个中队前往的话我保证可以吃掉他们,可惜我有任务在身。
据刚好在多林斯城的一个军部调度使派人送来的救援信说,城里的守卫部队刚好往外调出去了,可以组织起来战斗的成年男子不足一千人,而迫近的加利安人即至少有四千五百人。
我估计那些懦夫是连一天也守不住的,我必须在加利安人把城市攻陷前带队突进城去帮助防守。
该死的多林斯人,上次你害我们差点全军覆没,现在有报应了吧?
我该去救人还是杀人呢?
我最终决定先去抢劫再赶回去救人,而且带上了全部的十二个中队的高贵骑兵去干这肮脏的勾当。
快到时斥候告诉我因峡谷地形比较危险的缘故,运输队派出的斥候加倍了,伏击成功几率不高。
我赶着回去救人,想也不想地下令分成三队强攻。
看来我们的斥候水平还有待提高,保护在运输队中间一段的两个步兵大队肯定是一群身经百战的老兵,我在八百码外就从他们的反应速度看出来了。而且,那两个中队的装甲骑兵一身金黄色的漂亮盔甲,显然是加利安王室卫队的成员,但斥候没有告诉我。我发誓,战争结束后立刻赶这些混蛋斥候到军事学院去学点基本军事常识。
装甲骑兵的反应很快,立刻列队持枪迎了上来,两队老兵即第一时间把法师保护在中间,其余的则乱哄哄的列成几个凌乱的步兵方阵。
扎手货!我命令其中一队骑兵缠住对方的装甲骑兵,另一队冲击步兵方阵,自己率领最强一队攻击法师所在的两个步兵大队。
我率领那最实力最强的一队有近四十人会斗气,被法师远程攻击时应该可以挨几下。我一马当先冲得最前,接连的挡开几个魔法。我有点后悔来抢劫了,我应该乖乖地去救人的,那些法师中有好几个是比克列斯那混蛋还强的资深法师!
一百码了,一记威力强大的雷鸣爆裂特别照顾地落在我头上,我拼尽斗气地用挎盾挡住这一击,巨大的冲击力几乎把我像风筝一样掀了出去。我狠命拉住缰绳,赤龙被我拉得一个人立停了下来,后面的混蛋正平举着骑士抢往前冲,几乎扎进我后背。好在赤龙够聪明,立即回过神来向前跑,平时真没白疼它,回去我得帮它找个伴,丽雅那匹森林角马就是匹理想的雌骏马。
六十码了,我高声命令骑兵们抛射,后面的骑兵掷出了长枪,第一排的即推前长矛准备突破步兵前排的枪阵。
长枪像雨点一样洒落,顶在前面的持枪步兵立时倒下一大片,后面的法师开始停下魔法施放,往后退去。我看准一个稀落的位置把长枪扔出去扎死一个枪兵,再用斗气射倒一个,顺着空挡策马冲了进去拔出阔剑见人就杀。
那群老兵丝毫不惧,尽管前排的枪阵已经散乱,却没有人后退,冲在前排的骑兵几乎瞬间全部扎死在步兵的长枪上。
损失近半的骑兵终于冲散了枪阵,抽出佩剑凭借马匹的优势展开屠杀,加利安人依然没有溃散,他们以伍队为单位围住落马的骑兵找晦气。我顾不得那些小角色,带着身边的四、五个部下拼命地追杀那些法师。这些混蛋平时专爱躲在步兵后面紧腔慢调地施放魔法,现在没了保护我看你还嚣张。
没了保护的法师简直是鱼肉,在短距离里要打击对方必须施放近乎瞬发的魔法,而这些魔法都是一些威力低微的初级法术,我的斗气完全可以挡住。我几乎是砍瓜切菜地杀了九个,跟在我身边的几个骑兵也跟着沾了些光,估计铁质十字勋章是拿定了。
杀完最后一个我可以看见的法师后我发觉自己已经追了两哩路,赶忙掉头回去看看战况。我亲自率领的一队已经获得了皮洛士般的光辉胜利①,三百多人还坐在马上的不到一百人;由谢克率领冲击预备新兵的一队则轻松地完成了任务,用极少的损失驱散了对方,把他们赶到了两边的山地中去;对付装甲骑兵的一队则比较倒霉,已经败下阵来,剩下没被杀死的几十人兵败如山倒地往我这边溃退。
我高声命令各人拾取长矛重新列成一队,加利安王室骑兵则以比我们更快的速度完成了同样的动作。不过,那群家伙显然比我以前见过的加利安人要聪明一些,他们选择了撤退。带上受伤的兄弟,只剩下约七十人的加利安骑兵退往一道斜坡的高处列好阵形,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我们。
遇上一群难缠的家伙了,我还要赶回去救人啊,看来军事法庭的传票铁定会寄到我手上了。
若我冲上去的话,那些混蛋肯定会居高临下地给我一下子,然后远远的跑开再看着我们,就是不给我们散开收拢那些乱七八糟、散落在一哩长路上的车队。
对恃了几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只身上前打了个手势要求谈判。
对方下来一个高大的骑士,走到我面前摘下头盔,样子挺英俊的,估计加利安蛮族的美女有难了。唔,有机会我得去解救她们。
通报姓名后那个帅哥一脸怀疑地问我真的只是个见习骑士么?
我告诉他我不足十六岁,所以只能申请见习骑士的考核。
帅哥一脸悲愤地看着眼前这个未满十六岁却令他栽了跟斗的英俊青年,差点因为我长得比他帅而拔剑自杀了。
我告诉他我不会带走物资,但要烧掉它,同时我也不剥取加利安士兵的盔甲回去领功,希望他们退后两哩路保持距离直至我离去。条件是我释放抓获的所有人,包括四个法师,同时允许他们通知还在两边山林中探头探脑的步兵放下武器出来带走伤员。
帅哥显然有些奇怪我的做法,毕竟我大可以分出一队人沿着车队点火,虽然慢点而且烧得不彻底,但要烧掉大部分的物资却不是难事。他皱着眉头思索了一阵,同意了我的建议,回去带队退后两哩。
谢天谢地,我赶忙命令部下以最快速度收拢物资点火焚烧,然后带上战死队友的马匹、遗体和武器迅速离开战场。”
——摘自《康德.霍亨伦索团长日记选辑》,雪柔.戈斯著。
① ‘皮洛士的胜利’是西方成语,意为得不偿失或损失惨重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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