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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国之殇荡(一)
“……主要的职业其级别划分如下:
法师——魔法学徒、魔法师、资深法师、长者法师、魔导士、魔导师;
骑士——见习骑士、职业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龙骑士;
剑士——见习剑士、职业剑士、强剑士、剑师、大剑师、圣剑士;
射手——见习射手、职业射手、精准射手、迅捷射手、追风射手、幻射手。
在整个戈斯科洛大陆已经建立定居文明的地区中上述四个职业都是值得荣耀而且被承认的,同时其各个级别的实力标准和通过认证时的测试在任何地方都是严格地接近。
战士的其他职业即很多时候不会被承认,驯兽师和格斗师情况稍好一点,尽管骑士协会、剑士协会和射手协会既没有对这两个职业的从事者进行级别认证的资格也不愿意对他们进行认证,但总算承认他们也是战士的一员并允许他们加入协会。驯兽师和格斗师这两个职业的具体情况也是不一样的,格斗师的专长是徒手搏斗,在几百年前开始没落至今已经很式微了;驯兽师在西方又叫猎人,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职业,最近数百来很多著名学院已开始设立猎人分院。
法师也同样存在这种情况,巫师在全世界各地几乎都是被追杀的对象,妖术师在圣殿公约同盟各国是不受保护的,不过妖术师即东方所谓的火神使者在帕泰尔游牧民建立的国家中受到普遍的优待。圣殿公约明文规定,混乱系魔法只能用于攻击异教徒,当一个法师成为魔导士后可以研究死亡系魔法,但在没有得到教皇特许的情况下攻击他人将会受到法师协会的审讯并可能被判为异端。
由于很多职业没有等级认证,习惯上大家会参照骑士职业的名称中三至五级的名称命名其它职业与之实力相若的从业者,这种方法同样可以用于法师、剑士、射手的称呼中。例如,一个主修生命系魔法的资深法师可以叫青铜牧师或青铜法师,而一个与追风射手实力相当的驯兽师即可以称为黄金驯兽师或黄金猎人,同样地,那个追风射手也可以叫黄金射手。
有一个称号是比较特别的,当一个法师精通两系或以上的魔法,并且至少其中两系魔法的使用水平达到魔导士实力即称为大法师。
要获得不同职业的同一等级的难度是不一样的,大陆上现有圣剑士或实力达到圣剑士水平者大约有接近三十个,而幻射手即有十多个。龙骑士和魔导师则极少出现,历史上闻名一时的提顿帝国皇族就出现过四个龙骑士。龙骑士名称的由来是据说史前文明中一些英勇的战士可以与巨龙签定契约从而获得坐骑龙,不过龙骑士在现在仅仅意味着骑士职业者最高的实力和荣誉称号。魔导师相对容易一点,据说当前就有几个魔导士的实力非常接近魔导师,圣殿教皇国的创建者提匹里亚就是一名伟大而又具备远见的魔导师。”
——摘自《圣殿学院公共课程教材.职业篇》
“……原来那只小冰熊叫铎鲁尔,唔,物如其名,一听就知道是只又笨又可爱的家伙。抱着它的感觉挺舒服,怪不得萨德森兰的冰山狩猎者在野外露营时喜欢抱着它们睡觉。
不知道抱着丽雅的感觉是否一样的舒服?不过我还是喜欢抱着西琪,她才应该是我的至爱。
反正我是不会娶丽雅的了,所以对她好一点也没所谓,毕竟她也是无辜的。而且她从来就没有对我做过什么坏事,除了她那惊惶的表情老是把我欺负她的过程出卖给爷爷知道而使我屡屡被痛打。
丽雅那匹漂亮的白色伊罗尼亚森林角马叫白云,速度比我的赤龙还要快一点,不过我估计它是成功使用了魔法加速的。克列斯即比较倒霉,他的马与他的马术一样极其普通。当然,一个法师应该呆在马车里,能自己骑马已经不错了。
丽雅少有地表情绰约,一脸兴奋。我有点愧疚地想,我之前的决绝伤害她了,我是不是应该委婉温和而不是义无反顾地拒绝和她订婚?
其实丽雅还是很漂亮的,准确地说极其漂亮,而且性格温柔,逆来顺受,刚好适合用来被我欺负。但我决不让我的子孙染上希洛斯人那散漫的、唯利的、追求无政府主义的血统,战神莱顿只会庇佑他那些像我一般流着纯粹罗曼人血统而且高尚勇敢的后裔。
当我和丽雅扬起一片飞尘来到拜诺斯城西门的时候,克列斯还在骑着他那匹古道西风瘦马气急败坏地狠命往前赶。
拜诺斯城是冈古提半岛最大的城市之一,占地约六平方哩,周围六十尺高的城墙有十一哩长。据爷爷说,在和平年代生活在拜诺斯城的本国公民大约有三万多名,于四百三十户贵族家庭和约五千户平民家庭(在冈古提各城邦贵族与平民被统称为公民,但其政治权利是有区别的,最明显的区别是在议会选举中贵族有完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平民往往只有选举权和限额的被选举权——雪柔.戈斯注),加上雇工、奴隶、乞丐之类的非公民成员和外国的商人、佣军、雇员、吟游诗人等总共不少于十万人。在联盟中只有中冈古提的狄西市拥有这种人口规模。
不过现在看去城市已经死寂一片,有勇气的人大都已经上前线了,而国家观念淡泊的商人即往往会把财产和家人转移到国外或比撒拉纳岛,只剩下那些悲哀而又无助的老人孩子还在众神面前苦苦祈祷。
这就是我们吹嘘的自由,在暴力与侵略下惊慌失措的自由。
伟大的祖宗莱顿啊,看在我时刻将你的名字挂在嘴边的份上,庇佑我这令人热爱与悲哀的祖国好么?尽管耸立在自由广场上的标志建筑是自由女神她妹妹的宠物鸽而不是你的战马。
当然,我知道你不愿意,因为在三千年前拜诺斯城初建时卑鄙的和平女神就是用这只和平鸽骗取了市民的信任而代替了你成为城邦的庇护神①。总有一天,我会推倒这只死鸽子以换上你策马扬剑的英姿。
快近中午的时候我们急急地吃了个牛油煎肉夹心面包就赶去广场,好在阅兵才刚刚开始。我见到了格林伯爵,他正以慷慨激昂的语调发表着催人送命的演说,真不愧是我们这个所谓民主国家的杰出政客。
这个家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爷爷就很讨厌他。
尽管格林伯爵的演说技巧足以令冈古提黑羽短翅野鸭相信自己就是一只漂亮的白天鹅,但底下那些由平民组成的士兵们还是无精打彩。我听说,代表拜诺斯平民阶层的议员曾经指责说是联盟的贵族和大商人导演了这场战争并准备发国难财。
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指责的目标之一便是我爷爷。
尽管我爷爷的确狂热地支持了神赐之海东岸地区的正教徒起义而这些支持也正是加利安侵略联盟的借口,但我确信爷爷没有准备发国难财而且破了国难财,同时把应该留给我的大批金币扔进了咸水海。
这些忘恩负义的希洛斯人!就算他们的智商低至和斡狄斯花斑猪同一水平也应该明白这个事实。
我不知道那些较早前已经组织起来开赴前线的以贵族为主的士兵是否也如此士气低落,如果是的话这个国家是没救的了。
或者现在已经没救了,阿尔米农这个博学的老头子曾经告诉过我,城邦的生命力是否顽强决定于平民而不是贵族的爱国热情。
阅兵在一片清冷中结束,围观者大多一副淡漠的神情,我甚至听见一些无政府主义者在呼叫反对战争的口号。
我真想拔出剑来教训这些惟恐国家不亡的家伙。
我的心情真的很差,我发觉政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我不知道我将来应该追随贵族还是平民。我认为贵族更具勇气和责任感,而平民则诚实和善良。同时,我也很同情那些缺乏保护的非自由民即奴隶和近乎奴隶的农奴、雇工和自耕农。
战神在上,我愿意永远追随在你身边以摆脱这些令人烦恼的、该死的政治。
阅兵结束后我和克列斯、丽雅一起去购买武器,完成所有的武器购买后我建议到克列斯父亲的店铺坐一下,克列斯拒绝了我,他说他父亲不会欢迎我。不是因为我爷爷的名声不好,其实所有的拜诺斯人都承认我爷爷无私地支持了正教教徒反抗异教徒的独立事业,他们反对我爷爷仅仅是因为担心我爷爷的狂热会招致敌国的报复。
克列斯的父亲如他的民族那样没兴趣也不愿意把岁月付诸戎马生涯,他极端地反对克列斯参加军队并刻意防止他和我们这些渴望参战的年轻贵族来往。
我这才发觉克列斯两手空空,没有购买一根新的法杖代替他原来那根被海盗砍得不成样子的烂木头,我想肯定是因为他父亲拒绝资助他那执意参战的儿子。
我给了克列斯两百枚金币,他沉默着接受了。我真的很同情他,我知道这种滋味并不好受,我的家族就反对着我向往的自由婚姻。
告别了克列斯后我心事重重地策马返回庄园,丽雅则紧紧地跟在我身边用她那善良的大眼睛盯着我。我不敢正视她那充满憧憬的眼神,我想,我将会把她伤害得很深。
莱顿啊,你除了打架还懂怎样处理感情吗?懂的话就教教我吧!
不会的,你个笨蛋,你要是会的话你就追到爱情女神芙娜了。
爷爷离开庄园了,伯伯们也将于明天离开。他们需要回到各自的岗位赚取更多的金币以满足像神赐之海一般深不见底的战争需求。
莱姆哥哥也要走了,他要回比撒拉纳岛帮助家族管理那里的酒坊,那些该死的骑士团没有啤酒或葡萄酒是不会卖力打仗的。
城堡里将会孤零零的只剩下我和丽雅,还有管家和几个白送给连军队也不要的老仆人。
我要好好的想几天,这个在大敌当前还争吵不休的祖国是否还有前途?是否还值得我去为她拼命?
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在伤害丽雅的情况下拒绝这桩联姻?”
——摘自《康德.霍亨伦索团长日记选辑》,雪柔.戈斯著。
① 可参考俺的帅姐姐雅典娜光荣智慧地取得雅典城的命名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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