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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是每时每刻的全力以赴:人生就是持续不断地向自己发出闪电般的挑战,恒久追寻生命最为壮丽的美好未来。”
-摘至《谚语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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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作为奥尔德的老师是十分尽责的,为了奥尔德,菲尔在多玛村过了整整2年的定居生活,每天早上进行体能基础训练,下午是进行希丝的文化课学习,而晚上则是进行冥想来提升自己的斗气。
斗气的修炼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蓄”-这是学习如何感觉并且收敛和储存自己的斗气,这个阶段奥尔德花了3个月的时间就学会了。第二阶段是“生”,就是通过体能训练和冥想进行斗气的增长,这个阶段将贯穿人的一生,是需要不断提升的。
武者的“冥想”和魔法师的“冥想”有着极大的区别,武者是通过冥想感应自己的每一寸躯体和能量,并且学习如何让这些能量进行不断地循环从而达到不断的增长。而魔法师,则是感应自然的各种元素,学会用自己的魔法能量去调动这些元素为自己所用。
而武者的第三个阶段则是“放”,能够学会如何将斗气进行防御和攻击,也就是学习各种各样的斗气技能,而且不同的斗气性质,还有着其特有的斗气技能。
2年之后,奥尔德达到了“放”的阶段,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也成为了奥尔德的家常便饭,把相应的技能学习口诀教给奥尔德之后,菲尔才开始了他的诗人的旅程。有了血之契约,菲尔一点都不担心奥尔德会偷懒。
跑步绕着整个村子跑上100圈;在冰天雪地的时候进行赤身的冥想训练;不论寒暑都要进行的挥剑3万次的练习,而且剑还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地加重,他在17岁已经使用野蛮人的巨剑进行练习这些都是每天必须的功课。
而当奥尔德9岁的那年,菲尔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奥尔德带到多玛山上和野兽搏斗。面对那凶猛的野兽,奥尔德被伤成了半个血人。
不过好在有埃夫林在,施展了强大的治疗术之后,奥尔德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受伤,只不过因为失血而有些脸色苍白,赶紧换了衣服才把他送回家。菲尔也是很怕希丝的,不是怕她生气,而是怕那作为妈妈的眼泪。
在这种时候,奥尔德十分地默契,因为在菲尔背着奄奄一息的奥尔德回家的路上,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上有几滴滚烫的水珠掉落。这也是为了他能够获得实战经验啊!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奥尔德受的伤少了很多,甚至毫发无伤就能杀死一头成年的野狼。所以他们开始深入多玛山,一开始只是偏离山间大道十公里左右,碰到的只是一些野狼或者狐狸什么的;随着慢慢的深入,险峻的多玛山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比如潜伏在树林里的树妖精或者是风豹,脚下要留意会否碰到食人花或者是踩到虎纹蜘蛛,即使在梦中也会碰到侵袭的梦魔-如果被侵袭,还会导致神经分裂甚至死亡。
奥尔德自己也没想到,在11岁的时候,他就已经独力能够杀死一只原来看起来那么强大的风豹,虽然当时也受了不轻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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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老魔法师埃夫林,作为塔菲的老师,更是在山上建了一个实验室。虽然他很希望塔菲能够入住到他的原来的实验室,但是被希丝立即拒绝了,因为她也没忘记作为妈妈的使命,要教两个孩子学完《拉丁语》《西方文学史》《初级算术》《博物学》这些她在怀胎10月就已经拟订好的科目。
“某个伟人说过:日后是科学的时代,教育要从小孩子抓起!”这句话不知道希丝是从哪里听来的,但是这是希丝的王牌。每次看到孩子那求饶的眼神和他那父亲同情的语言,希丝总是心头一硬,就把这句话搬出来。看到希丝那可以杀死人的目光,哈布只能打着哈哈去照看他的郁金香花园去。
所以埃夫林就在只能在多玛山自建新的实验室。(空间穿越魔法虽然很方便,但其实耗费大量魔法力,而且由于其会受自然因素影响会有一定几率失败而造成魔法师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所以魔法学会是严格禁止魔导士以下级别的魔法师学习或者使用这个魔法。所以为了教学方便,埃夫林干脆把必要的实验用具搬过来建立了一个实验室。)
不管怎么说,埃夫林怎么说都是个懂得绅士礼仪的老魔法师,他对塔菲这位小女士倒没有菲尔想象中那么糟糕。
他只不过偶尔“不小心,一时间走神了”(这是他最喜欢的推脱之词)在塔菲的实验炉里放进一只火蜥蜴,或者故意说错一段咒语,本来是召唤出地精的,结果召唤出了红帽鬼,把实验室弄得鸡飞狗跳。
当然,对于魔法师来说,收拾实验室并不是难事,一个“回复原位”咒就能够把那些加了定位咒的物品物归远处了,可怜的是我们的小塔菲,被这些突然其来的恶作剧不是被吓得哭了就是面青唇白。(其实埃夫林建了实验室之后,刚开始也吸引了不少好奇的村民和小孩过来查看,但是很快他们就领教到了埃夫林那层出不穷的恶作剧,村民们就失去了过来的勇气,而小孩子也被严令禁止到埃夫林的实验室去。)
不过埃夫林的实验室倒是有一个可取的地方,那就是所需的各种实验材料非常齐全而且备数十足,塔菲可以任意挥霍研究各种各样的配方,也让塔菲的学习事半功倍。
比起埃夫林的恶作剧,塔菲更痛苦的是埃夫林给她安排的那一柜书籍-《古代语研究》《古代炼金术研究》《魔法草药辨识》这么多书,要看到何年何月?!但是按照埃夫林的说法,这些都是魔法的基础,不学不行。
“请问老师,我学习完这些书要多久?”
“嗯,这个要看资质吧,我的老师曾经说过,历史有一位魔法师天生聪明过人,不过三十年,就把这些书读完了,并且在当年通过了魔法研究学院的相关科目的考试,被称为‘神童’。其次是我的老师,也不过花了三十八年就通过了考试,那都是天纵聪明、百年难遇的奇才,让人十分佩服啊!这些前辈们的典型,我们这些后人也能够羡慕不已了。”
“请问老师您花了多久呢?”
“嘿嘿,我大概花了四十年的时间,听说已经算是历史第三了,哎?塔菲,你怎么突然倒下了?还口吐白沫?你不是病了吧?”
其实埃夫林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说漏了一点,他所说的都是指灰袍法师,实际上一个资质不错的其他系的魔法师三年左右就可以小有所成了,甚至已经可以独立挑战某些高等魔兽。
不过埃夫林倒不是食古不化,除了枯燥的魔法基础学习,在塔菲的苦苦哀求之下,她还是很快能够学习初级的魔法,比如火球术。
在掌握火球术之后,塔菲有空就往奥尔德的身上招呼几个,奥尔德躲闪不及而热得哇哇大叫时,她再释放个水球术把奥尔德淋成了一个落汤鸡,有一段时间,奥尔德不得不长期释放“强硬皮肤”这个战技来保证自己不会受到偷袭,巨大的能量消耗让奥尔德一躺上床就睡着了。
“埃夫林可是惓人不悔啊!”每到这时,菲尔不得不叹息道。
不过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埃夫林并没有教给塔菲更高阶的魔法,他只是要求塔菲不断地重复的练习“火球术”“闪电术”“风刃术”“水球术”四个基础魔法,而且他要求塔菲能够做到不用念咒语,只需要脑袋一想就能够释放出这几个咒语。
“越高阶的魔法就需要越高阶的咏唱时间,但是战场上的的机会转瞬即逝,无间断的攻击魔法将使这些高阶魔法根本连施展的机会都没有。”埃夫林解释道。
不久,埃夫林又让塔菲练习无需咏唱就可以施展“物理护盾”和“魔法护盾”,这也是在战场生存的法宝-当塔菲需要面对魔法师的死敌-擅长速度的战士或者弓箭手的时候,护盾能够给她足够的自保能力。
打好古代语魔法的基础,加上实战化的简单魔法的灵活应用,这就是埃夫林的心得。却也是让埃夫林能够四处冒险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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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修炼学习,奥尔德和塔菲不知不觉过了十年的光阴。此时的奥尔德和塔菲已经不再是当年流口水的小孩子了,奥尔德17岁,塔菲16岁。
由于受了菲尔的浪漫诗人的影响,奥尔德留了一头长发,为了不影响剑技的发挥,头发被扎了起来,只留下额前那不羁的头发,原来那张胖乎乎的脸现在看来可以算是清秀。
而奥尔德的身板虽不能说很强壮,但是行走间的沉稳有力,也显得特别的男子刚阳气概。这也是菲尔刻意训练的结果,菲尔的剑术走的是冷峻轻盈的路线,讲究的是一击必杀,强壮的身体反而对剑术的发挥没有太大好处,虽然说必要的强壮度和承重力能够穿起提供全面保护的装备,重装备在战斗中往往能够帮助主人挡住大量的伤害,但是菲尔认为足够强大的斗气一样也可以给予强大的保护,同时还可以修炼魔法护盾,同样可以获得全方面的保护。所以,奥尔德一般只是穿轻便的胸甲,这个部位因为受攻击范围较大而成为人体容易受攻击。
而塔菲,此时也出落一个可人儿,即使是灰色的魔法袍并不能掩饰她的美丽:飘逸的长发,如玉般洁白的脸蛋,笑起来还露出很可爱的酒窝,弯弯的月眉下是一双灵动的双目,不时也透出几分孩童的顽皮,就是这个眼光,让奥尔德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在饭桌上看到妹妹那突然开始变得冰冷而且有些狡黠的目光,奥尔德就打起了冷战,赶紧把刚刚抓起的鸡腿往妹妹碗里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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