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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
作者:隐约的魔鬼
正文
第一章 夺位 第一章 夺位(2) 第一章 夺位(3) 第一章 夺位(4)
第二章 蜗牛(1) 第二章 蜗牛(2) 第二章 蜗牛(3) 第二章 蜗牛(4)
第二章 蜗牛(5) 第三章 启航(1) 第三章 启航(2) 第三章 启航(3)
启航(4)      
正文 第一章 夺位
    明,建文四年,南京。

    这年六月的天气比往常都要热,地上的一切都受不住炽热,耷拉着头毫无精神。

    江边的柳树无精打采地垂向水面,像是要取水解热,却又够不着。

    带里子的衣服早已穿不上身,公子哥儿们穿了薄薄的丝绸小褂,摇着折扇,在江边的酒楼里,一边看着江面上的风景,一边无聊地谈着天。

    没有活儿的人都躲在屋里不愿出去,整个南京城像火炉一样,提前过上了酷暑的日子。只有冰镇酸梅汤的老板是高兴的,只要有闲钱,谁都愿意来他这里喝上一碗,既消暑又解渴。

    时间已近傍晚,天仍旧热得人没有脾气,冰镇酸梅汤的老板也快要收摊回家。“这天,大概快要山崩地裂了。”他咕哝着脱下上衣,光着膀子,用剩余的水浇在身上,顿时一股凉意透进心底,无比的痛快。

    所有的一切都在等待着日落,等待着安静的黑夜,或许能够带来一丝清凉。夕阳泛着焦躁的红色,向大地传递着不安的气息。

    没有人愿意高声呼喊吆喝,哪怕是做生意的小贩,也都被烘烤得厉害,老老实实地坐着。

    只有江边的两个小孩,约摸十一二岁年纪,高声拍手欢笑着。其中一个,手中提着个草编的网,里面装着青灰色的东西。

    那孩子叫道:“大海,今晚咱们有螃蟹吃了,”说着指了指那个草编的网,“这么大个头,可以吃个饱。”

    那个叫大海的孩子笑着道:“是啊,二狗,想不到你想的法子这么有效,就这么个草编的网兜,就抓住这好些个大螃蟹。今晚定要好好美餐一顿,它们以前夹痛我的手,也算报了仇。”

    那叫二狗的孩子满脸不悦,气鼓鼓地说:“跟你说了好几次,不许再叫我二狗了,二狗是我妈叫的,再说,我已经长大了,我妈现在也不叫了,我有大名,叫程宝,就像你,叫陆海,我叫你大海,最多你叫我小宝,不能再叫二狗了。”

    陆海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我总忘记,下次一定不会啦,这就把螃蟹拿回家,让我妈妈煮了吧,晚上你上我家去吃。”

    程宝拍手道:“这好极了,不过时候不早了,我也要回去和爹妈说一声,否则他们该到处找我来了,你先回家,我随后就去。”

    两人在江边分手,陆海提着草兜,将满满的五六个螃蟹往家里带。走过离家不远的一条小巷时,见一群人围在一起,时不时发出阵阵笑声。

    “一定又是那张疯子在胡说八道了。”陆海寻思。走过去一看,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个中年男人,蓬头垢面,光着脚站在地上,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手中举着一根树杈,手舞足蹈地念着: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是南唐后主的词,但他疯疯癫癫的样子,和词中表达的哀戚却格格不入,让人好笑。

    人群中有人喊:“张疯子不得了,会读几句文绉绉的词啦,改天去考个功名,弄个宰相做做。”余人一阵哄笑。

    张疯子听了这句,似乎听不出是讥笑,不以为意,突然走近几步,压低了声音说:“燕王的部队,正杀过来啦,哗啦啦,一塌糊涂……哼哈!”说着还挥舞着那根树杈,做出士兵搏击的动作,但动作乱七八糟,哪里像是打仗拼命。

    陆海寻思:“这人痴痴癫癫,每日总说些疯话,大家不信他,偏又天天来看他出丑,不知为什么,还不如去江边捉蟹来得有趣。”

    人群又一阵哄笑,其中有人笑道:“燕王的部队还在山东,和皇上的兵在打着呢,谁也打不赢谁,怎么就杀过来啦,莫非是你做梦吧。”

    当时,明太祖朱元璋立了长子朱标为太子,其余几个儿子则封地为王,其中又以燕王朱棣势力最大。不料太子朱标却中年早逝,朱元璋没有另立太子,反而立朱标之子朱允炆为皇太孙,朱元璋归天后,朱允炆继位,年号建文。

    朱允炆在做皇太孙时,就对诸藩王不满,他身边有个伴读,叫做黄子澄,数次与朱允炆商量削藩对策。朱允炆继位后,立刻动手,先削了几个势力较弱的藩王,然后矛头立刻指向势力最强的燕王朱棣,朱棣岂肯束手待毙,于是起兵反抗。

    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之名,起兵攻打建文帝,这已经是第四个年头,此时两军胶着,在山东僵持,一时之间谁也进退不得。

    张疯子眨了眨眼睛,继续眉飞色舞地说道。“天机!天机是谁都能知道的么,你们都准备着逃命吧……逃,逃,快逃……”

    人群起哄:“你自己怎么不逃,我们都逃了,你好去我们家拿东西么?看来这疯子精明得很呐!”

    张疯子不答,盘腿坐了下来,把那根树杈放在身边,做念咒状,嘴里不停地咕哝着。

    忽然有人喊了句:“衙门的人来啦!”人群立刻作鸟兽散。

    为首的一个衙役快步走过来,指着坐地上的张疯子,高声道:“是你在这里胡说八道吗?”

    张疯子睁开一只眼,斜瞄了一眼,又闭上,仍坐着不动。

    那衙役见他傲慢,怒道:“军国大事,岂是你这等人谈论的,妖言惑众,带回衙门,让大人好好修理你!”

    身后的两个当差的正要伸手去架他,忽然张疯子从地上跳起来,拼命地逃开,往陆海这个方向奔来。陆海吓了一跳,闪避不及,被他狠狠撞倒,手中的草兜也掉在地上,张疯子愣了一下,正巧一只螃蟹从里面爬出来,狠狠夹住了张疯子的裤腿,甩也甩不掉,也不去管他,继续向前跑。

    他原本安稳地坐在地上,这一暴起,倒将衙役吓了一跳,待反应过来,追出去时,张疯子早已跑出老远。

    陆海看得清清楚楚,心里一急:“糟糕,螃蟹跑了一只,晚上二狗可要怪我,我要解释,他一定不信,定要去追他回来。”于是爬起来,也朝张疯子跑开的方向追去。

    张疯子一路呼喊,一路向北面跑去,那方向正是城门金川门的所在。

    金川门城门上的一个士兵懒洋洋伸了个懒腰,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厚厚的皮甲早把他闷坏了,他把衣带松开一些,好缓解一下闷热。

    “总算到了傍晚,等天黑热气散了,就会凉快些了。”他想。

    再过不到半个时辰,城墙上的哨兵就要换岗了。站了一天,他终于可以回营中舒服地躺一会儿了。

    几片云不安地从身边划过,无意中遮掩了这落日,于是大地开始有了阴影。

    零零落落的几只乌鸦从头顶飞过,呀呀地啼叫,声音凄婉,听得人心慌,空气里到处是令人窒息的不安味道。

    离城门不远处突然传来呼喊声,往下一看,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人,一边喊着一边往这里跑来,身后追着三个衙役,还有一个小孩。

    守在城门口的士兵皱了皱眉,等他跑近,两柄长矛相交,高声喝道:“什么人,不知道禁令吗,没有手谕,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城!”

    张疯子挥舞着两手,瞪着双眼,喊道:“跑,跑,快跑……跑啊,跑啊……”

    那士兵身后的小头头怒道:“大呼小叫什么,跑,跑哪里去,拿下!”

    话音刚落,之间张疯子突然一口气跑上城墙,拉住守在城墙上的一名士兵,不停摇晃,嘴里喊着:“燕王来了!燕王来了!燕王打过来了!”

    那士兵推开他,朝远处望了望。

    远处的树枝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很细小,却很快,像是被针刺中了神经。

    “走开!”那士兵不耐烦道,“哪里来的疯子!”

    正当时,天空的红日突然被乌云整个遮住了,天一下子暗了下来,恍如黑夜。

    那士兵一惊,提了提神,望着被乌云遮住的远方。

    树枝有节奏地摆动起来,犹如城墙上挥舞的警示旗,而且幅度越来越大,越来越急,终于,整个树身都开始摇晃起来,剧烈地拉扯着脚下的土地,要决裂的样子。

    “六月天,孩儿脸。刚刚还是焦躁的炎热,难道转眼便要下暴雨?”那士兵心想。

    风越刮越大。金川门几里之外,沙尘直逼云霄,状似狼烟。原本属于大地的沙土黄泥到了空中,便放肆起来,东抢西夺,瞬间占领了大片天空。乌云已经划过夕阳,但天仍旧昏暗无比。遮天蔽日的沙土,混合着红色的残阳,在远处乱作一团,犹如怒吼的神龙下凡。

    苗头有些不对。

    “龙卷风?是错觉吗?”城墙上的士兵揉了揉眼睛,往那尘土飞扬的地方望去,心里不禁紧张起来,原本松弛的手本能地握紧了长矛。

    那黄龙越奔越近,速度也越来越快。好像就是朝着城墙飞扑而来的。

    那士兵慌了起来,连忙跑去找身边不远处的同伴。那同伴也已经发现了这不寻常的场面,高声大叫起来,城墙上的士兵一下子都捏紧了兵器,警觉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

    黄龙飞快地逼近城池,张开狰狞的大口,露出凶恶的眼神,咆哮着朝金川门袭来,所到之处,都响起隆隆的雷声,闪电般杀将过来。

    “老天!是骑兵!是军队!燕王打过来了!”那士兵看清了眼前的一切,那不是什么龙卷风,而是席卷而来的部队,旌旗上写着有力的“燕”字,那是燕王朱棣的旗号。
正文 第一章 夺位(2)
    那士兵吃惊不小,一时竟愣在原地,不知所措,待到张疯子又一声尖叫:“来啦!”这才如焦雷轰顶,向城墙下疾呼:“戒备!骑兵,骑兵,是骑兵!”

    这一声叫喊,像是点燃火炮的导火索,守在城门的士兵轰然起身,拿起兵器,整装待命。城门口一下子像爆炸一般,弓箭手早已登上城墙,搭箭弯弓,等敌兵一近,便即放箭防守。士兵也不敢怠慢,全都攥紧了武器,望着城墙上的弓箭手,弓箭手则盯着远处那片浩大的黄色。

    张疯子此时却已下得城墙,站在城门口不远处,斜眼冷冷看着局势。

    陆海眼看热闹,却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但见张疯子站在那里,心想是个好机会,要问他讨还那只螃蟹。

    他走上前,拉了拉张疯子破烂不堪的衣服,轻声道:“伯伯,将螃蟹还给我吧。”

    张疯子一见是自己撞倒的那个孩子,没想到他追了自己这么远,心里颇为惊讶,瞪了陆海一眼,问道:“什么螃蟹?”

    陆海正欲解释,只听城墙上轰然一声大喝,紧接着嗖嗖声不绝于耳,原来燕王部队已兵临城下,弓箭手听得守将王元朗一声令下,当即放箭射敌。

    这王元朗是金川门三名守将之一,此时,另两名守将,曹国公李景隆和谷王朱穗却不知去处。

    张疯子见状,连忙推开陆海,敷衍道:“螃蟹丢了再抓就是,要不然让你爹妈买几个给你吃,走开,别来缠着我!”

    陆海心中气恼,心道:“你这疯子,撞倒了我,牵走了我一只螃蟹,居然还如此凶巴巴的不讲道理。”抓住了他左手衣袖正要理论,忽见他右手从怀里摸出一柄短刀来。

    陆海吓得不轻,抬头看那张疯子,他却没有看着陆海,而是紧紧盯着城门。

    此刻,身后又有一阵骚动,两名将领模样的人,带着几百的兵往城门口来了。

    张疯子似乎就在等待此刻,一见两人来到,立刻拔刀出鞘,往城门口冲。左手却感觉被什么东西拉住了,低头一看,是孩子的小手。原来是陆海吃惊害怕间,呆立在原地,竟忘了松手,仍然拉着他左边衣袖。

    张疯子二话不说,用短刀的刀柄往陆海背上一击。陆海只觉得痛入骨髓,头一重,便栽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那来的两位将领正是金川门的守将李景隆和朱穗。王元朗见两人带兵前来,心头一宽,三大步踏上前,对朱穗行礼道:“将军终于来了。是燕王的兵打过来了!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对方到底有多少兵马前来,也不知有无后援。”

    朱穗捋髯不语,李景隆问道:“燕王的部队不是正和我军在山东交战吗?怎么会跑过来突然袭击?”

    王元朗对此不知缘由,但心中却颇有计量,皱眉道:“金陵城内的军队前不久才调往山东前线,城内正空虚,但愿燕王只派小部分部队试探虚实,这样,还有机会回救,否则……”

    “否则怎样?”朱穗冷冷地道。

    “否则金陵城难守了!”王元朗咬着嘴唇道。

    朱穗皱了皱眉,正色道:“我从宫中带了三百禁军,加上城内的守军,可以抵挡一阵子,但皇宫里需要更多守卫,皇上的安危可不是闹着玩的。你带着你的部队,去皇宫里守护,这里交给我吧。”

    王元朗心道:“燕王部队兵临城下,眼下金川门正是最需要守卫的地方,皇上的安危虽然重要,但一时间却威胁不到皇宫啊。”于是为难道:“皇上命我为金川门守将,我若擅离职守,恐怕皇上怪罪,请谷王让我在金川门抗敌!”

    朱穗摆手道:“王兄多虑了,要你去守皇宫,本就是皇上的意思,只是情况紧急,来不及写圣旨手谕,你去了皇宫,问了皇上便知。”

    王元朗不好再行推辞,于是带上金川门自己的部队,朝皇宫而去,只留了弓箭手在城墙防守,城门则由朱穗和李景隆的部队接替守卫。

    朱穗站上城墙,望着城下的千军万马,燕王的军队中,为首的大将,身着银甲红袍,手持五尺长剑,身材魁伟挺拔,胯下白马健壮有力,统帅的气势十足。身后跟着的几员大将虎虎生威,气宇不凡,皆是能征善战之辈。

    燕王阵中突然跃出一位身着银甲战袍、跨着黄色名驹的将领来,手握一面红色旌旗,不停朝城门处挥舞。

    朱穗估摸着王元朗去得远了,朝城墙下的李景隆做了个手势。李景隆心领神会,抽出宝剑,高喊:“大开城门,迎接燕王驾临!”张疯子突然上前,用手中短刀以迅雷之势斩了守在城门口的两名士兵。

    李景隆命张疯子斩两名士兵,让自己的部队开城,只是瞬间的事,城墙上的弓箭手见这一变故,顿时慌乱不知所措。

    燕王部队见城门缓缓开启,又如潮水般涌来,城墙上的弓箭手来不及放箭,部队已经到了城门口。

    这时,李景隆身后突然响起喊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王元朗带着部队去而复返。

    王元朗目露凶光,举剑朝李景隆奔来,李景隆挥剑削去,王元朗一击格开,左手顺势抓住李景隆胸襟,怒喝:“我早就怀疑你们!情况危急!哪儿有把兵调开的道理!没想到!没想到!”

    李景隆用力睁开,喝道:“晚了!”举剑又攻向王元朗。王元朗怒不可遏,命自己的部队夺回城门,重新关上,自己则和李景隆拼斗起来。

    王元朗的军队军纪严明,训练有素,自己以身作则,是以武艺不凡,十几招下来,李景隆已招架不住。

    王元朗看准李景隆的破绽,提剑刺去,却听身后有人喊道:“曹国公,我来助你!”正是朱穗挥剑砍来,王元朗急忙回身一剑,护住自己后心,李景隆见势,暴起向王元朗刺去,王元朗无法再挡,只能滚地避开。

    王元朗的士兵也正和朱穗的士兵交手,双方死拼,一时间城门处血流成河,只是金川门已打开,燕王的军队顷刻间便能入城。

    王元朗心无旁骛,凝神应战,以一敌二,竟也不落下风。李景隆学艺不精,被王元朗逼得手忙脚乱,若不是朱穗从后相助,早已被王元朗斩下项上人头。

    正酣斗之际,只听城门处巨响,紧接着大量的起兵涌入,踩踏无数,金川门已破,眼看南京城就要失手!

    王元朗又急又怒,手上加紧攻向武艺较差的李景隆,却听得嗖一声,一支弓箭击中自己的长剑,自己手臂一震,长剑飞脱出手。

    王元朗大惊,回头一看,一人手持弓箭,对准了自己,刚才一箭射出,第二箭已在弦上,此人身材极高,骑在马上有如天兵天将,手中持一面红色旌旗,正是在城下挥旗为暗号的那个将领。

    王元朗明白,此人是要自己弃剑投降,否则,刚刚一箭已经要了自己性命,若不肯降,此刻弦上的那一箭,却不会再留情了。

    眼看燕王的部队陆续进城,大势已去,王元朗朝天惨笑,忽然捡起地上的长剑,自刎当场。

    那射箭的将领未料到有如此变故,也是吃了一惊,心中暗赞此人忠义。

    王元朗的部队见主将战死,斗志全失,也纷纷弃剑投降。

    此时城内则更显混乱,由于燕王军队的到来。城内百姓恐遭杀身之祸,便四处逃窜,一时城门处百姓四处川流,时有人仰马翻,践踏拥挤的情况。

    燕王阵中一人高声喝令:“将士务必谨守入城之约,不得擅入人家!侵入一毫者,功高必斩!”在嘈杂的人声中,这声音居然听起来无比清晰和宏亮。

    此人白马银甲,身披红色披风,脸色方正,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众将士齐声道:“谨遵燕王之命!”

    那银甲白马之人,正是燕王朱棣本人。

    李景隆和谷王朱穗,向朱棣跪下行礼,朱棣跳下白马,紧握两人的手将他们扶起。

    朱棣向后一挥手,对身后一名将领喊道:“徐达将军,这里现在由你指挥,安抚城民,整顿军心!其余的将领,带上精兵一百,一起跟我入皇宫!”

    转眼看到一旁的李景隆和朱穗,向二人点头道:“你们也一起跟着吧。”

    燕王朱棣带着将领和一百精兵往皇宫疾驰而去,一路遇到阻拦的零星士兵,皆就地斩杀。

    突然间,不远处的天空突然呼声大作,火光冲天,薄暮顷刻间如白昼般明亮,那里浓烟密布,而且看似愈演愈烈,不可收拾。

    那正是皇宫的方向!

    朱棣一皱眉,心中大叫一声“不好”,便加快马步往皇宫赶去。
正文 第一章 夺位(3)
    到宫门外,还未进入皇宫,便可闻到刺鼻的烧焦味道。此时只见无数宫女、太监向外奔命,呼喊逃窜,不断有人被高起的皇宫门槛绊倒,踩踏无数,顿时皇宫也和街上一样,混乱不堪,难以控制。

    朱棣焦急,心道:“千万别跑了我那侄儿朱允炆,否则,今天这个城算是白破了。”心里这般想,脸上却依然平静,不疾不徐地进入皇宫。

    朱棣抬头一看,失火的中心正是建文皇帝的养心殿,心中更加紧张懊恼,立刻命所带的一百精兵就近取水,全力扑灭宫中大火,自己带着将领们直奔养心殿。

    皇宫极大,成千上万的宫房错综复杂,再加上失火,更显混乱不堪,要找一个故意想藏起行踪的人,谈何容易。

    朱棣懊恼不已,心想:“只差一步,为何老天跟我开这玩笑,难道天意就爱捉弄人么?”

    这时,有个太监匆匆忙忙地赶到朱棣身旁,跪下磕头道:“张绣叩见燕王。”

    燕王满腔窝火正无处发泄,见张绣前来,一把将他从地上提起,他力量甚大,再加上张绣矮小,竟把他像小猫一样提了起来,怒道:“让你看着朱允炆,怎么不见了!”

    原来,这张绣乃是朱棣收买的内应。建文帝与朱棣对战之时,军情焦灼,让建文帝好生头痛,当时张绣侍候在一旁,他本想讨好皇上,但却不会看形势说话,竟和皇上谈论起前方战事来,而且文不对题,毫无逻辑,建文帝恼怒,好几次打了张绣,于是张绣心中积怨颇深。他无意中听到了皇帝和大臣商议军情的话,称南京城兵力已尽数调往山东前线,城中空虚,可谓毫无抵抗之力。于是,立即联络了李景隆和谷王朱穗,在二人的帮助下混出城,将军情告知燕王朱棣,朱棣这才敢冒险绕过山东,直取金陵。

    张绣本是懦弱之人,给燕王送了密信之后,本以为会得到器重,满心期待着燕王拿下南京城,自己好封个总管太监之类的。没想到燕王见到自己第一眼,却如此凶恶,顿时惧怕万分,连连磕头道:“皇上似乎早有准备,破城的消息刚传到宫内,皇宫突然就莫名其妙地失火了,当时宫中混乱万分,实在是看不住皇上啊!”

    他虽已投入朱棣阵营,但口中仍改不了称建文帝朱允炆为“皇上”。

    朱棣眼看计划只差最后一步,眼看要成功,却功亏一篑,前功尽弃,胸中懊恼与愤怒无以复加,抽出长剑,大声喝道:“皇上,皇上,去见你的皇上吧!”挥手便斩杀了张秀,一颗头颅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满屋子都洒满了血。

    身边的将领个个都是杀人无数的战将,见到此情景,心中也不免升起一股寒意。

    朱棣平静了一下,冷冷地道:“把宫中烧死的尸体都给我找出来,是男性尸体,都抬到外面来,不许遗漏,就算只剩骨架,也要找出来!”

    又下令,从城门处再调五百精兵前来救火,另外将城门封死,不许任何人进出,对想要出城的百姓要严加审问,发现异常,立即回报。

    五百精兵顷刻便赶到,有了这些士兵的帮忙,大火很快地被扑灭了。火灭的时候,燕王坐在养心殿前,望着烧得不成模样的宫殿,凝神不语。

    着火的宫殿内,满地都是烧焦的木檐和跌落打碎的琉璃碎瓦。至于其中,稀稀疏疏散落着断臂遗骨,恐怖残忍,有些已经很难辨认出是身体的哪一部分,有些则只烧剩下了骨架。

    士兵们不敢怠慢,将烧死的尸体一具具抬了出来。朱棣问道:“都找到了吗?”为首的士兵跪下道:“大大小小的宫房都已找过了,保证没有遗漏,只是……”

    “只是什么?”朱棣冷冷地问。

    “只是有很多尸体,都毁得太厉害了,辨认不出男女。”

    朱棣心有不甘,也不顾尸体烧焦后发出的恶臭,亲自一具具辨认,他对建文帝朱允炆的身形样貌甚为熟悉,那些能够辨认的,都确定不是朱允炆,只是那些烧得不成样子的,自己却无法再辨认了。

    他心中着恼,一拳打向身旁的一张八仙桌,桌子本就被烤得脆了,哪里还经得起这样的打击,应声粉碎倒地。

    李景隆见状,弯腰行了个礼说:“燕王,宫内如此大火,再加上当时混乱,恐怕他已经烧死在宫中也不一定。”

    朱棣站起身,捋着胡须来回踱步,沉默不语,良久才叹了口气,问身后的一人道:“煦儿,此事你认为怎样?”

    被叫的那人是朱棣的儿子,名叫朱高煦,身穿铠甲,武将的打扮,方脸剑眉,像极了朱棣,他向父亲抱拳行礼道:“孩儿觉得此事蹊跷得很了。”

    朱棣微微一笑道:“说下去。”

    朱高煦接着道:“我们刚破城,偏偏皇宫就着火了,若说是意外之灾,总觉得太巧了些。而且烧死了这些人,朱允炆偏偏又不见了下落,更不知生死,若说他真的烧死在宫中,事情未免也太凑巧了。”

    朱棣问道:“以你之见,有办法可想吗?”

    朱高煦顿了顿,咬牙道:“皇宫虽大,要找一个人,定下心来慢慢找,总还是能找到的。金陵城虽大,封死了城门,要将士们挨家挨户细查,把金陵城翻过来,还怕找不到?就怕……”

    朱棣接口道:“就怕他现在已经趁乱出了城,那么,天大地大,真的无处寻他了……”

    朱高煦低头不语,显然是和父亲想到一起去了。

    朱棣淡淡一笑,话锋一转,说道:“不过,世界之大,再离奇巧合的事也是有的,曹国公的猜测很有道理,这些无法辨认的尸体,难保就没有你堂哥。”但他虽这样说,心中不免不安。本来拿住建文帝,逼他退位,便可名正言顺地登基,退一步讲,就算见到朱允炆的尸首,也可昭告天下,说建文帝死于非命,自己身为皇叔,接替皇位,也无不可。但无奈遗骨众多,而且很多都无法辨认。看样子那朱允炆的尸首十有八九不在其中,倘若现在匆忙即位,隔日被他朱允炆重新从哪个角落里钻出来,如何向名士大臣和天下百姓解释过去?

    朱高煦见父亲踌躇,凑上几步,小声道:“父王,现在也只剩了一堆骸骨,没人证明,死无对证,不如……”

    “此事不用再提!”朱棣见他说话大胆,毫不顾忌身后还站着很多将领,当即挥手打断,但儿子的“无人证明”四个字,倒是提醒了自己一样物事。

    他心里寻思:“要证明,不一定要人,有物也可以。”于是朗声问道:“可有人见到传国玉玺?”

    众人面面相觑,均答不知。朱棣又名众将士分头寻找,若能找到传国玉玺,赏黄金一千两,加官两级。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传国玉玺若当真不见了,赏赐再多,也是找不回来了。

    众将士打着灯笼,从晚间找到第二天日出,仍旧不见那传国玉玺。

    这样一来,朱棣心中更是明朗,那朱允炆定然没有死,只是不知在哪个地方躲起来了,握着传国玉玺,想要东山再起。

    晨曦的阳光透过宫墙的镂空雕花射进来,一宿没睡的朱棣不禁有些疲倦。朱穗早命人准备了官轿,接燕王去府中。

    朱棣又扫了一眼养心殿,准备先去朱穗府中休息片刻,后面还有很多事要处理。

    不经意间,却有一件东西引入眼帘,在阳光照射下竟然十分刺眼。

    那是养心殿地上的一口小木箱,外表被大火烤得漆黑,丢在地上毫不起眼。自己昨天在养心殿查看了一宿也没去注意它。

    朱棣心中一动,快步上前,蹲下查看。那小木箱的开口处,有一面钱币大小的铜镜,阳光射在上面,反射回来,所以刺眼。

    在大火中,所有木器都成灰烬,或是烧没了形状。但此木箱却只有外表被浓烟熏黑而已,箱体完好无损。本来不起眼的木箱,在这残破的宫殿内,突然显得与众不同。传国玉玺如此重要的物事,当然要个烧不毁的箱子保存才行。

    “难道传国玉玺竟在此箱中么?”朱棣只感觉心跳加快,手都有些颤抖。带兵打仗尚且不曾这样,现在居然紧张得无以复加。

    他将那木箱打开,吃惊之下,大声疾呼。
正文 第一章 夺位(4)
    原来那木箱中并不见传国玉玺,却有一柄七寸长的短匕首。匕首已然出鞘,刀鞘华丽,金光灿灿,雕刻有麒麟瑞兽,刀身却是普通平常,刀柄甚至只用两块小木块拼成,看上去和刀鞘毫不相配,似乎不是一体之物。

    然而朱棣所以吃惊大呼,却是因为他深深识得此物。这竟然是父亲朱元璋的贴身匕首!

    朱元璋出身贫苦,年少时甚至曾行乞为生。当时身处元末乱世,为了防身,不知哪里弄来一柄短匕首。那刀刃虽然锋利,刀柄却已破损,几不可握,于是自己找来两块小木块,做成刀柄。从此刀不离身,一直到功成名就,做了皇帝。成为天子后,朱元璋更是视那匕首如老友,有心要为它打造一柄刀鞘。众臣听说皇上有旨,哪敢不尽心尽力,请能工巧匠打造了奢华无比的刀鞘。朱元璋一看,竟然和自己随身匕首毫不相配,无奈之余,也就一笑了之。

    朱棣心中奇怪,拿起匕首来看时,只见匕首尖端沾有些许血迹,血迹已然干了,但从颜色看,是刚沾上去不久的。

    “这匕首怎么会在这里?这血是谁的?是朱允炆的么?他难道被人杀了?”想到这层,心里一阵寒意,“难道除了我,还有人念着我那侄儿?”但转念一想,当即平静,“不会的,这是父皇的贴身之物,旁人根本无法取到,定是朱允炆自己。那么,他难道自刎?又为何宫中找不到他尸首?难道那几具无法辨认的尸首,其中竟然真的有他么?不会的,看着匕首尖上的血迹,这匕首只刺入肌肤寸许,绝对伤不了性命。那么,事情究竟又是怎么回事呢?”

    他心中疑窦丛生,将可能的情况一一在脑中想了一遍,依然不得要领。

    众将见他单腿跪地,呆呆伫在原地出神,好似雕塑一般,互相对望,均不知他见到了什么。

    朱高煦上前,看见朱棣手中的短匕首,弯腰轻声道:“爹,这匕首可是线索么?”

    朱棣缓缓摇头道:“我也猜不透,你知道么,这是先皇洪武帝的随身物事。”身后有众将随侍,因此他不称朱元璋为“父皇”,而是“洪武帝”,以示郑重。

    朱高煦不曾见过这匕首,惊讶道:“这是爷爷的东西么?怎么到了这里?”

    众将听说洪武帝的随身匕首居然在这木箱中出现,也是惊异不已。其中一名叫做徐渭的说道:“先皇的随身物事,在先皇大丧之日都已随之入土,怎么会遗漏了一样?”

    朱棣沉默不语,心道:“这匕首父亲视若珍宝,绝不会漏了,我看是他赐给朱允炆的,其中的用意,恐怕永远也无法知晓了。”

    “爹,你看这里!”只听得朱高煦突然惊叫道,“看那箱子的内底!”

    朱棣依言瞧去,只见那木箱的内底,不知何故,竟横七竖八地列着一道道划痕,像是被利刃所破。随即举起那匕首来仔细看,一侧的刀刃上确实粘着一些零星木屑,看来木箱是被这匕首划破的。

    “为什么要把箱底弄得这么残破?”朱棣心中又生疑问,干脆将那木箱举起,在光亮处细细查看。那木箱内底被匕首割得面目全非,但勉强还可以看见一些纹路,那纹路千回百折,依稀是一幅地图。

    朱棣心中一动:“难道这地图画的是传国玉玺的所在么?对了,所以他要把它毁去,免得我找到。”当下心中更无怀疑,豁然开朗,但毕竟差了一着,胸中的郁闷也无处发泄。

    朱棣突然拔剑出鞘,用力一劈,斩断了身边已被烧焦的桌腿,桌子少了支撑,轰然倒地,四散开来。众将士面面相觑,不知燕王何故如此。

    朱棣冷冷地道:“今日之事,在场之人,不许与任何人再提起,否则,有同此案!”拾起那小木箱,夹在胁下,头也不回地径自出宫,往谷王朱穗的家去了。

    第二日,燕王军队收整南京城,安抚百姓,犒赏士兵。并告示天下,称建文皇帝殒于大火,深表悲痛。

    诸王和文武群臣一起上劝进表,称国不可一日无君,请燕王上尊,即位称帝。燕王称自己不得已才起兵,目的在惩奸除恶,并非篡夺皇位,推辞不肯。

    除拥立的以外,自然也有人不愿依附朱棣,称之为贼。建文帝下落不明,始终是朱棣心中一痛,是日起,便大肆杀戮曾为建文帝出谋效力的将臣以及不肯依附的士子,以绝他东山再起的可能。建文帝的谋臣黄子澄,被诛了九族。

    这一日,朱棣在谷王府中,望着那小木箱发呆。整整七日了,依然没有丝毫头绪。那木箱内底被毁得太厉害,始终不能参透那传国玉玺的地图。

    谷王朱穗走了进来,见朱棣呆坐不语,就站在一旁,不敢说话。

    朱棣见他进来,便问:“找我何事?”

    朱穗作揖道:“四哥,大臣今日又进表了,要您做皇帝呢,国不可一日无君,您看……”

    朱棣寻思:“这朱允炆的势力被我杀得差不多了,也不怕他搞什么名堂。再说,他不让我找到他,定是躲了起来,几年内是不敢出来了,不如就此即位,也好趁早巩固胜果。”于是道:“既然民心如此,我也不便再推脱。不过,此事尚欠一着。”

    朱穗心想:“你口中推辞了这几日,心中却连欠什么东风都想好了,其实早就迫不及待,能忍到今日,真是需要定力。”脸上堆笑说:“不知尚欠何物?”除了昨日在宫中的那些将士外,无人知道传国玉玺的丢失,朱穗虽也一起进宫,但一早便出宫为朱棣准备车马,打算迎到自己府上,是以他并不知道此事。

    朱棣道:“那便是即位诏书了,此多事之秋,即位诏书不可草率,定要请有才学又有威望的儒家大者,兄弟你在金陵久住,可知何人能有此身份?”

    朱穗道:“城内有一位方孝孺先生,学贯古今,且门生、朋友众多,是受万人景仰的鸿儒,人称‘读书种子’,请他来写即位诏书,无人敢有异议。”

    朱棣点头道:“好,那么劳烦兄弟恭请方先生到府上来吧。”

    朱穗依言而去,不多久,谷王府中的家奴就来报,说已请到了方先生到府中。

    朱棣亲自出去迎接,见朱穗正和方孝孺一同走进来。那方孝孺约有六十岁年纪,面容清癯,神态儒雅潇洒,正是朱棣心中一代鸿儒的模样。

    朱棣拱手道:“久仰方先生大名,今日得见,荣幸之至。”说得甚是客气。

    方孝孺一笑还礼,说了声“不敢。”朱穗在一旁喜道:“方先生待人谦和,不愧为当今学者之首。我说明来意后,方先生欣然提笔,片刻便挥就了即位诏书,当真是信手拈来,还说要亲自来呈给燕王,我这不就带他来了么。”

    朱棣拱手笑道:“方先生礼重了。”接过方孝孺写的即位诏书来瞧,随着朱棣目光扫动,却见他脸上由喜转阴,由阴转怒,又由怒转笑,最后,他将即位诏书一甩,笑道:“先生写如此即位诏书,是不知我的手段了?”

    方孝孺哼了一声,道:“燕王日斩千人,本朝忠良几乎杀绝,连当今圣上都被燕王逼得葬身火海,天下有谁人不知?”

    谷王朱穗看朱棣的脸色,就知道即位诏书有问题,捡起来一看,果然满篇皆是辱骂朱棣之词,居心叵测,卑鄙无耻,不顾大义,谋朝篡位,不分长幼,以大欺小等等。朱穗生怕朱棣一怒之下,再开杀戒,那么自己也讨不了好去,于是对方孝孺喝骂道:“燕王敬重你是万人推崇的学者鸿儒,才请你写这即位诏书,你怎么这么不识时务!”

    方孝孺知道谷王背叛建文帝,献城投降,瞥了他一眼,不说话,继续看着朱棣。

    朱穗怒不可遏,吼道:“我不配和你说话么?”方孝孺仍旧不答。

    朱棣却叹了口气道:“我不与你计较,局势初定,本不想杀这么多人,但为了国家安定,也没有太多选择。”

    方孝孺笑道:“燕王是怕皇上卷土重来,所以才残杀皇上的亲信旧部,说什么为了国家社稷,也不怕天下人不齿!”

    朱棣在这几日大开杀戒,已然除掉了朱允炆的旧部达几千人,有的甚至是整族消灭,感到自己戾气已然太重,今日本不想再杀人,但方孝孺的“卷土重来”四个字,实在又一次刺到了燕王朱棣的痛楚,这正是这些日子来,自己寝食不安的根源。

    朱棣愤怒的眼光射向方孝孺,拔出宝剑,削向方孝孺头顶,方孝孺不闪不避,发髻被朱棣宝剑削断,头发顿时披散下来。

    朱棣怒道:“哼,鸿儒,我看不过如此!天下正是因为有了你们这群顽固不化的‘鸿儒’,才会这么不太平!”说着猛地提脚踹向方孝孺,方孝孺一介书生,哪里经得住,应声倒地,口中鲜血直流。

    朱棣又道:“百无一用是书生。此话真是一点都没有说错!你们这样的读书人,拿着爹妈娘子的银子,坐在屋里读这些又酸又臭的文字,竟然以为从此就满腹经纶了。尚不知人间疾苦,也不知功过轮回,更不知道所谓‘天下’究竟是怎么回事!对于天下百姓,谁当皇帝不一样?你以为唐太宗的子民就安乐,就享福,宋徽宗的子民就受难,就痛苦吗?还不是一样受苦!你们这群读书人,自以为懂义,懂忠,懂孝,懂苍生,懂天下,其实,你们懂个屁!”

    方孝孺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些话来,一时竟呆立原地,不知该如何对答,似乎他讲得全对,似乎又全都不对。

    “这即位诏书你写不写!”朱棣用剑指着方孝孺道。

    方孝孺看着朱棣凶神恶煞的样子,这才醒过来,头一昂,轻蔑道:“恕难从命!”

    “好,推出去,斩首,诛他九族!”

    谷王立刻吩咐左右押下去。

    “慢着!”朱棣突然叫住他,方孝孺回头看着,不知又有什么酷刑等着自己。

    朱棣缓缓道:“你的门生朋友很多是不是?既然如此,让他们也领你的情,尝尝做鸿儒的滋味吧。谷王,方孝孺的门生朋友也算一族,一同全部斩首,诛他十族!哈哈,哈哈哈!”朱棣仰天长笑,看着方孝孺被推出去,再也忍不住,双手一用力,“当”地一声,宝剑断为两截。

    翌日,群臣再三劝说请求下,燕王另请高明,写就即位诏书,诏告天下,由自己登极称帝,接替死于非命的建文皇帝,接受万众跪拜,年号永乐。
正文 第二章 蜗牛(1)
    永乐五年,七月,艳阳。

    强势的阳光肆无忌惮地倾泻下来,以大地为熔炉,炙烤着天空下所有的生灵。

    太仓刘家港却锣鼓喧天,热闹非凡,比之炎炎烈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码头边的天妃庙前站满了人。正中心的一人,身高八尺,方脸剑眉,黄袍加身,昂首站在六人华盖之下,正是当今的皇帝,永乐大帝朱棣。从破了南京城登基称帝,到现在已整整五个年头了。

    骄阳虽盛,朱棣却穿戴整齐,脸色庄重,额头的汗水也不去擦,任由着淌到下巴。身旁的大小官员更是不敢多动,微微躬身,按品级站在皇帝身边不同的位置。

    江边一户人家的小孩个子小,看不到天妃庙前的场景,但忍不住好奇,就借着梯子爬到了屋顶上去看,急得他娘在底下喊:“阿毛,你作死么!快下来,爬得比皇上还高,要害死你爹妈了!”

    那叫阿毛的孩子嘻笑着从屋顶爬下来,忽然想起什么,冲进屋内,拿了一个早饭吃剩的馒头,又跑开了。他连着跑了两条街,在一个小巷停下来,气喘吁吁地走到一个小乞丐面前,把馒头递过去说:“给你。”

    那小乞丐抬头,笑嘻嘻地接过,张口就咬。阿毛一把抢过,朝地上啐了一口道:“你答应我的东西呢?想赖皮么?”

    那小乞丐伸手去抢那馒头,不料阿毛早有准备,一缩手,他抓了个空,于是只好笑道:“我这几天没饭吃,饿得快死过去了,你要的那东西,我换烧饼吃啦。”说完又伸手去拿他手中的馒头。

    阿毛将信将疑,仍旧一缩手,转了个念头,又伸手道:“好吧,暂且给你吃!”那小乞丐伸手去接,不料那阿毛左手突然往他胸口探去,那小乞丐连忙回手护住。

    阿毛哈哈一笑道:“还骗人,被我一试就试出来了吧!快给我,说好了换我的馒头吃,现在想吃白食么?也不害臊!”

    那小乞丐摇头不依,阿毛顺势一把就将他推倒,那小乞丐饿了两天,早已浑身疲软,这一推,倒在地上一时竟起不来。阿毛趁机上前,抓住他手,另一只手从他怀中把一样物事拿了出来。

    他拿到以后,拍手道:“好,果然被我找到了!这馒头给你吃了吧!”说完把馒头扔给那小乞丐,自己把玩起那样东西来。

    只见那是一个铜钱大小的金属小圆盘,浑身漆黑,不知是什么金属制成。那小圆盘表面雕着一个小人,张着嘴,笑容可掬,初看之下,雕刻精致,却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但若拨弄边缘的小圆珠,那小人的眼睛竟可以一张一合,十分绝妙。打造之人,能在铜钱大小的地方做出这等机关来,可见技艺精湛。

    昨天,阿毛与那小乞丐相遇,那小乞丐实在饿得不行,就张口问他要东西吃。阿毛看到他手中的这样物事,一眼就喜欢,就答应他今天拿馒头来和他换。那小乞丐腹中饥饿,一口便答应了。

    阿毛正专心玩弄时,只觉得后背一痛,向前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回头一看,竟是那小乞丐冲了上来,要夺他手中的东西。

    阿毛把那小圆盘握紧不放手,叫道:“馒头都给你了,你赖皮么?小心我打你!”

    那小乞丐不知哪里生出的力气,扑在阿毛身上,用力去掰他握紧的手指,急道:“馒头我不要了,你还给我,还给我!”

    阿毛死命不放手,被他压在身下又挣扎不开,于是大叫道:“乞丐抢东西啦!抓强盗啊!”

    那小乞丐心中更急,心想:“若来了人,准不会帮我这个叫化子,那时就更拿不回来了。”于是更用力去掰他的手指。

    阿毛被他弄得没办法,只好服软道:“好,你起来,不要压在我身上,我就还给你。”那小乞丐听了,愣了一下,将信将疑,但还是从他身上起来了。阿毛一脱身,回身便跑,一边叫道:“乞丐抢东西啊!抓强盗啊!”

    那小乞丐早料到阿毛不会这么好心,一直有防备,一见他回头,立刻抓住他衣领,叫道:“还给我,还给我!”听得阿毛越叫越响,生怕真的引来了人,又扑了上去,嘴里不停地叫:“还给我,快还给我!”到最后,声音竟然带着哭腔,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阿毛见这小乞丐突然如此,也是颇感意外,心中的顽劣顿时去了一半,手中却一点也不松,仍旧握着那小圆盘。那小乞丐哀求道:“馒头我不要了,你把这个还给我,其他的我都给你。”

    阿毛见他如此拼命,更不肯放手,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很值钱吗?”

    那小乞丐摇头道:“值不值钱我不懂,但我要拿着这个才能找到我爹妈。”

    阿毛退开一步,点头道:“原来是你爹爹妈妈留给你的东西,怪不得这么宝贝。你爹爹妈妈不见了吗?”那小乞丐低头不语,显是被提及了伤心事。

    阿毛转了一念,又道:“好吧,这东西我不问你要了,但你终究是要了我的馒头,虽然你说不要了,但掉在地上脏了,我也没法要了,你需要赔给我一样东西。”

    那小乞丐道:“我什么东西也没有,但凡有,我早就拿去换东西吃了。”

    阿毛嘻嘻一笑,道:“有一个地方,好玩的东西很多,你可以随便去拿一件来给我,只是怕你不敢去!”

    那小乞丐问:“是什么地方?”

    阿毛一直江边的方向道:“江边今天热闹得不得了,我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热闹的。江上还停了不少大船,我看那船上定然有许多好玩的东西,你去随便拿一个来,我就把这小铁盘给你,作为交换,怎么样?”他说“拿一个”,但谁都明白,就是去偷一个。

    那小乞丐也早就听到江边鼓声大作,但不知所为何事,也没有兴趣,因此没有过去看,现在听阿毛一说,也颇为好奇,但想到要去偷东西,却不愿意,但除此之外,阿毛是绝不肯将那东西还给自己了,于是咬牙道:“好,我去拿一个来,你在这里等我,千万不可跑开了,回头要把那东西还给我。”

    阿毛大喜道:“快去快去!你这破东西,我还希罕么?你只要拿回来一样有趣的东西,我立马就还给了你。”

    那小乞丐于是发足便跑,只是饿了许久,浑身无力,跑了几步,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码头被红灯笼和彩旗填满,充斥着身穿黄色和红色锦袍的祭海人员,衣冠楚楚,在这个炎热的天气下更显隆重。穿黄色锦袍的人手中都捧着红黑色的托盘,里面盛着祭海用的各种器具,香烛、绸缎、彩币等等,穿红色锦袍的人则负责祭祀的牲口贡品之类。两方人俨然立正在当中的皇帝身边,表情认真而庄严。

    江面上宝船林立,排成三个方阵。原本宽阔无比的港口居然被大船逐一填没,像无数高耸的黄鹤楼,矗立在闪闪的海面上。船的桅杆便是定海神针,连接天地,有慑人的气势。沿着船舷望去,整个船队居然在海面上绵延出十几里。

    细看一下,宝船却彼此不同。为首的长四十余丈,宽有十八丈,九桅十二帆。船头两侧刻画着巨大的鲨鱼眼睛。船底尖而长,像一半露出水面的海底蛟龙一般,睥睨左右,无人敢望其项背。

    稍次一级的马船长余三十五丈,宽十五丈,拥在一旁同样风光无限。

    再往旁边的船,最引人注意的便是船体上的十数门大炮。炮口深邃如漆,威风凛凛。

    再小的船也有约三十丈,宽十丈不止,五桅七帆,吃水颇深,是船队的粮船和水船。

    今天皇上亲自驾临,正是要祭祀天妃。那天妃是掌管海水的神,又称妈祖,传说出海之前,只要拜了天妃,无论惊涛骇浪,还是暴雨漩涡,都可平安归来。

    天妃庙前突然鼓声震天,皇帝朱棣从身边的祭祀官手中接过三柱香,一步步虔诚地向庙中的天妃像走去。在像前的长案前停住脚步,深深弯腰,顺势将手中的香插入案上的香炉中。

    大小官员见皇上弯腰行礼,无不屈膝下跪,对天妃像跪拜三番,口中念念有词。

    身后还有万千水手正身而立,赤裸上身,头顶扎着红色的头巾,专注而虔诚地看着天妃像。

    行礼完毕,红黄两色祭祀官开始将贡品和器具等搬上像前的长案。天妃像前顿时猪羊肉摆放无数,但参差有序,丝毫没有混乱之感。

    水手前方的正中,站立着一个白衣红袍的人,身高九尺,极为魁伟强壮。左右之人身高七尺,只及此人肩膀。三人身后还站着数十个分别身着红、紫、绿官服的各种品级的官员。

    鼓声停止后,那白衣红袍的人走向皇帝朱棣。朱棣将手中的金牌交给那白衣人,白衣人跪接,贴身太监同时开始宣读圣旨:“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命郑和为下洋船队之首领,封镇海大都督,官居正四品,统领船队,远下南洋,西洋,振我国名,扬我国威。各国有臣服着,虽小必纳,敢犯着,虽远必诛。钦此!”

    白衣红袍的郑和大呼万岁,领命受封。

    所有人的注意力无不被此吸引,海面上的船只在烈日下昏昏欲睡,在水面上微微晃动,好似摇篮。

    一个小乞丐轻轻地走到船边,趁着所有人在祭天妃之际,从水中游到了最大的那艘印着鲨鱼眼的船旁边,探出头来,沿着船梯爬上了船。
正文 第二章 蜗牛(2)
    那正是和阿毛打架的那个小乞丐,为了换回自己那小铁盘,悄悄到船上来了。初见如此庞大的船队,自己心中本已怯了,但想起阿毛仍在那巷口等着他去换回自己的东西,就咬着牙,挑最大的这艘船爬了上来。

    船上出奇的安静,竟似一个人也没有。这反而让他更加了一层胆怯,寻思道:“外面如此热闹,船上却连个看门的都没有,天老爷助我,我随便拿一样稀奇的物事便走。”他哪里知道,皇帝亲自到了刘家港祭妈祖,哪个水手还敢留在船上?自然都下船去陪皇上磕头了。

    那小乞丐又谨慎地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在,才踮着脚尖下到船舱里。

    甲板之下的世界,让他吃惊得再也合不拢嘴。走下楼梯,就进入一个地宫一般庞大的船舱,里面回廊,扶手,过道,门面,精打细造,应有尽有,竟似一个小型的街巷一般,他甚至觉得两边的船舱一间一间的比以往去过的街巷小店还要多,自己突然茫然不知所措,好像进入一个迷宫一般,不知该往哪里走,又像是乡下人头一次进城一般,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

    那小乞丐试探着往前走,发现船舱内也是一个人都没有,胆子稍大了些,就沿着回廊往船尾的方向走,舌头不自觉地舔着嘴唇,腹中突然隐隐作痛。

    “快饿死我了!”他心中叫苦道。刚才为了换回用来寻找自己亲父母的铁盘,咬着牙跑到港口,又从岸边游到船边,爬上船,无处不是忍着疲劳饥饿在硬撑。现在突然轻松下来,腹中的饥饿又开始席卷而来。

    他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吃到过东西了,愿意施舍的人也少,相比之下,和尚化缘比乞丐行乞要更容易些,对他来说,如果有得吃,他宁愿去做和尚。

    他忍着疼痛继续往前走,快走到头的时候,鼻中突然闻到一阵香味。那虽然只是一点气味,但此刻对他却不亚于一次雷击。

    他的嗅觉像突然被刺激了一样,虽然只是微弱的气味,但此刻却异常的清晰,像发现了食物的猎犬一样敏感。

    “吃的东西,好像是烧鸡!”那少年心砰砰乱跳,他已经好几年没有吃过这东西了,这几年里,有残羹剩饭吃就该感天谢地了。

    那的确是食物发出的香味,不会错的,他的嗅觉现在能接收到的只有这种味道了。那小乞丐顿时来了精神,抚着酸痛的胃部,顺着香味的来源找过去,浑然忘了自己上船来的目的。

    在船尾的一间房间内,他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来源。他的心提到嗓子眼,呼吸稍重一些就会从喉咙口跳出来。

    他倚在那间房间门口,探了半个头进去窥视了一眼。这船舱里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炊具,炉灶,食材,最重要的是,有刚煮好的佳肴,鸡鸭鱼肉,无一不有,每样都是香味远飘,鲜艳夺目,那些鸡鸭鱼肉像活过来一般,跳着在盘子里引诱着他。

    这原来是这艘宝船的厨房。

    “这么多好吃的!”那小乞丐眼睛都直了,他本能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确定周围没有任何动静,才踮着脚快步走进去,一把抓起桌上的烧鸡,撕下一条鸡腿就狼吞虎咽般撕咬了起来。还来不及品出味道,便滑到了胃里。

    在自己就快饿昏过去的时候,居然能享受到这样的佳肴。虽然是美味无比的佳肴,但饿极之下,吃起来好似不经过口腔就下到了胃里,更像是用胃液来品尝食物的味道。但即使是这样,他已经无比的满足了。

    那小乞丐吃得正香,一直警觉着的耳朵突然听见门外传来脚步声,还伴随着人说话的声音。他心里一惊,嘴里扔不停地嚼着。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似乎是朝自己的方向来的,情急之下,将没吃完的鸡腿塞入怀中,躲到房间门口。

    那小乞丐又微微探了半个脑袋出去看,他的余光看到,两个人影正从船头走过来,看上去身体颇为强壮,扎着红头巾,一副水手的打扮。

    “糟糕,他们都回来了!”那小乞丐心中又急又慌,“水手一个个回船上来,这样把我抓个正着,只怕我不被打死也要断几根骨头。”回忆起以前偷吃不成反被痛打的情景,他不禁摸了摸背脊,还隐隐地作痛。想想那上来的两人粗壮的臂膀,心里更是害怕,额头都沁出冷汗来。回头看看桌上,整只鸡被撕了一条腿,十分明显,一眼就能发现。于是他回过身,干脆把整只鸡都掰碎了塞进怀里。

    那两人越走越近,已经能听清他们的说话声了,其中一人说:“近日一直忙着帮皇上和郑都督筹备今天祭天妃的事,已经好久没和康成你坐下来喝一杯啦。”

    “天川,你说的正是!”那个叫康成的说道,“这些天累得像畜生一样,就算想喝酒也没有力气啦,真搞不懂,给天妃祭这么多东西,她老人家哪儿用得了?皇上居然还亲自来了,要准备的东西就更多了。”

    “皇上当然要来了!”那个叫天川的说道,“你可知,这次郑都督率领船队远赴南洋,西洋,非同小可,可是我们大明朝开国以来的头等大事呢。皇上如此郑重其事也是应该。”

    康成嘿嘿一笑,又道:“这个我自然知道,今天还多亏皇上来了,所有的水手都必须下船祭祀,我们才有机会溜上船来喝两杯,顺便还能从厨房拿些好菜来下酒。”

    天川叹了口气道:“康成你的胆子也忒大了,被皇上知道,可不是杀头的事,搞不好,要杀全家,诛九族!”说到这里,他突然压低了声音,“据说……皇上破南京城时,可……可没少诛人九族!”

    那少年一听“破南京城”,心里涌起一阵酸楚,寻思:“爹爹妈妈就是那个时候不见的,现在不知他们到了哪里,也不知能不能找到。”

    康成又说道:“跟着一起去我的房间,我有好东西给你看,嘿嘿。那可是坛好酒,我们好一起喝个痛快。”

    天川道:“船上的酒窖不是有酒么,都是好酒,随便拿一坛就是了,反正也没人知道。”

    康成故作神秘道:“不一样!那可是一坛难得一见的女儿红,是极品中的极品。”

    天川笑道“能得康成你的垂青,想必也不是平常美酒。”

    康成炫耀道“那当然!那是我们村的造酒第一人酿的,我敢说,嘿嘿,他不仅是我们村第一,就算全国也数得上。我是说真的!”

    “真的这么好?那人家送你这好酒,你们交情也不浅呐。”

    康成忍不住啐了一口道:“呸!他会送酒给我喝?除非他死了!那是我偷的!知道吗,偷的!”那小乞丐一听见“偷”字,想起怀里的烧鸡,心中顿时又是还怕,又是羞愧,心道:“妈妈从小教我,穷要穷得有骨气,如果饿死了,那是老天容不下你,再怎样也不能偷。今天我已经偷了一次了,为了把东西换回来,等等还要偷一次!妈妈知道了,一定不高兴。”想起母亲,心里又是一阵酸楚。

    他一直谨记母亲的话,因此,就算饿了两天,快要支持不住,也没有过任何邪念,只是到了船上,见到美食,突然就忍不住了。

    那叫天川的人说到:“康成,说说经过吧。”

    康成把食指放到嘴边,做个小声的手势说:“他该偷!那死老头子仗着自己卖酒赚了些钱,巴结了我们那里的一个也不知什么的芝麻绿豆官,便在我们村里指手画脚,好像什么事都要听他的,凡是都要经过他同意一样。真是让人厌恶之极!”

    天川说道:“其实这样的人多的是,大可不必如此生气。”

    “天川老弟,你当我真的这么沉不住气么。这些我都忍得过去,可没想到,没想到他……他竟然……”康成叹了口气,不说了。

    天川追问道:“他怎么对你了?”

    康成又笑道:“嘿嘿,他想我做他女婿……”

    那小乞丐没有听到天川说话,显然是他吃惊不小。

    康成续道:“他的女儿,我见过,长得实在是太难看了。我家有两头母猪,一头比她好看三倍,一头比她好看四倍。就这样的货色,居然还被他当成宝一样,还不敢走夜路。其实流氓痞子如见到她,早就跑了,谁会去动那脏念头。她女儿年纪不小了,到了该婚配的时候。他还像模像样地将一坛绝顶的女儿红埋到了地下,说等女儿出嫁的那天拿出来作为陪嫁。真是怎么想都不会明白,那么好一坛酒,她女儿怎么能比呢。”

    天川听了哈哈大笑,那小乞丐也差点笑出声,心道:“这人还真是有趣,居然将酒和那姑娘相比。”

    “也不知是哪个神仙和我王康成开玩笑,她女儿竟然看上我了!那老儿就叫媒婆去我家说,烦也烦死我,后来连我老爹老娘都受不住了,劝我说干脆答应了这门亲。我吓得赶紧跑,正好听说太仓招募水手,就跑来了,临走前心还念着他那坛好酒,就在夜里偷偷挖了出来。”

    两人又是一阵大笑,边聊边走,走进了中间的一间船舱内。那小乞丐听了一会儿,猜想他们已经进房间去拿酒,于是趁着没人的机会,一步便冲出了厨房,正想往外跑。忽然见那两人已经拿了酒正往外走,朝厨房这里走来。小乞丐反应神速,立刻便朝对面一间房里跑去,那房间门关着,却没有上锁。他推门进房,立刻关上房门,差半步没被发现,他倚在门上,这才长长舒了口气。

    那小乞丐定了定神,观察了一下房间,周围堆满了柴火,大缸的油盐酱醋和不少生肉和腌肉,像是厨房的附属间——食材间。门外脚步声又响起,估计正是那两人拿了酒走了过来。虽然知道他们要去的是厨房,但听着门外清晰的脚步声,那少年依然没有一丝的安全感。他一眼瞥见了地上木板的一块有些突出,走过去顺手一掀,果然地板下还有一个储藏间。

    他偷吃船上的食物,毕竟心虚,很怕有人会突然进来,于是矮身藏了进去,盖上木板,里面立刻一片漆黑。只能闻到浓烈的腌肉味道。

    他觉得安全了些,腹中的饥饿又卷土重来。他稳稳地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半躺下来,一边平缓自己的呼吸,一边吃着刚刚藏进怀里被撕碎的整只烧鸡。

    四处漆黑一片,但饿着肚子的那小乞丐,可以在一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安心享用食物,对他来说已经是天堂了。这时,那烧鸡的美味才被品尝出来,那真是人间少有的美味。没一会儿功夫,那小乞丐居然吃下了大半只鸡,从五年前起,他就再没有吃过这么饱了,腹中竟隐隐有些撑胀的感觉。他用油腻的手指擦了擦嘴,心里不禁又着急起来,寻思道:“阿毛还在巷口等着我,船上这么大,却不知去哪里弄他喜欢的东西。再说对面的厨房里,那两个水手不知喝酒要喝多久,现在出去是找挨打,怎么办,怎么办?”

    室外天气炎热,但这个地方不见阳光,船体又浮于水上,说不出的阴凉舒适。那小乞丐心里着急,身体却疲惫,于是将身体又往下探了点,找了个更舒服的位子躺了下来,一边靠着休息一边继续想办法,没过多少时间,居然靠着舱壁睡着了。

    睡梦中,周围的空气渐渐凉了起来,开始还觉得舒适无比,慢慢得越来越凉,他的身子本能地蜷缩了起来,最终还是被一股逼人的凉意惊醒,害怕道:“怎么突然这么冷?”
正文 第二章 蜗牛(3)
    “糟了,我竟然睡着了!”那小乞丐清醒过来,叫苦道,“我当真没出息,一舒服就睡着了。这也不知睡了多久!”当下立即起身,不料头却被重重地撞了一下。

    原来这个地下隔间只有四五尺的高度,根本无法直身站立,他钻进来以后,就一直躺着,是以不知道这隔间的高度。

    那小乞丐弯着腰,左手摸了摸被撞疼的头,右手向上探索,刚触到头顶的船板,手心便感到一阵刺骨的冰凉,本能地将手缩了回来。

    小乞丐寻思:“原来便是这里发出的冷气。奇怪,大热天,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发出这么大的冷气,竟然将我冻醒。”

    地下隔间内一片漆黑,即使把手放在鼻子上也看不见自己的手指,无法得知那冰冷的船板是怎么回事。那小乞丐心里好奇之极,心思:“我进来的时候,船板尚且温热,怎么睡了一觉变得刺骨冰冷?”他探出右手继续摸索,弯着腰把整个隔间的头顶船板都摸了过来。原来只是自己所躺之处特别冰凉,而越往隔间深处,头顶上船板的温度就越来越温和,但就算走到最深处,也终究能感到一阵凉意。

    “难道上面放了什么冰冻的东西?”那小乞丐心中奇怪,想要推开那木板,爬上去看个究竟,转念想到,自己是偷偷上船,如此上去,万一被撞见,定是逃不了一顿打,犹豫再三,终究受不了越来越浓的凉意,伸手便去推头顶的船板,还没使上力,突然间身体一晃,黑暗中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东西,一个踉跄被掀翻在地。

    “怎么了?”那少年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跤跌得莫名其妙,转身想站起,突然间又是一晃,再次摔倒。

    他便坐着不再动,缓缓的,感觉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在有节奏的晃动,幅度不大,但可以清楚地感觉到,耳朵贴着船板,可以隐约听到汩汩的水流声。他心里一惊:“糟了,只怕大船已经开到海里了!”

    想到这里,他又不禁害怕起来,“海上迷茫,水又深,浪头又大,就算我水性再好,也游不到岸上,现在更是逃不出去了。那大船也不知开去哪里,什么时候才会停,万一开到一个不认识地方,只怕连要饭都要不到了,那我岂不是要饿死在那儿?”

    那小乞丐赶忙安慰自己,让自己不往那么坏的方向想,“也许,大船不会开多远,还会回太仓的。又或许能到一个好地方,那地方或许满街都有好吃的东西,而那里的人又特别好心,肯给我吃的,那我就不怕挨饿了。”这样想想,心情果然好了许多,但终究是心理安慰而已,时间过了几个时辰,心中又焦躁起来。

    “都怪我贪睡,这么容易就能睡着!”那小乞丐狠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如果早点逃出去,就不会被运到大海上了,最多也就是被抓住了打一顿,现在呢,想逃也没地方去,他们一旦发现我躲在这里,又知道我偷东西吃,自然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他心中懊悔之极,用力连连拍打自己脑袋。

    “对了,刚刚的船板还没推开呢,不管怎么样,现在要先上去看看情况再说,总呆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不是个办法。”

    他把耳朵贴着头顶的船板,仔细听着上面有没有动静,耳朵刚刚贴到船板,立刻又像触电似的缩了回来。

    “要命!这该死的,也不知道上面为什么这么冷!”于是只好往旁边多走两步,到了温度稍高的地方,才能把脸贴上去。

    仔细听过后,确定上面没有任何动静,那小乞丐这才轻轻走到原处,摸到入口的木板那凹凸的地方,慢慢用力往上推。

    那木板没盖实,只稍稍推动了一下,立刻有一阵冰凉的空气从隙缝中流进来,接着便砰的一声,什么东西压住了木板,再也推不动了。

    那小乞丐再用力一推,那冰凉的船板纹丝不动,继续用力,依然毫无动静。他心里着急,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情急之下,也顾不上会发出声响了,开始用肩膀顶那块木板,但那木板仍然像被钉子钉上一样,丝毫没有要打开的意思。

    直撞得肩膀流血,依然没有作用,那小乞丐更急了:“莫非刚刚上面藏得有人?一见我推这板,立刻就将它钉死了?该死啊该死,为了吃饱肚子,却要冻死在这里,最后恐怕还是先饿死在这里,真是划不来!”

    他又摸索着确认了一下,确定那是自己钻进来时的入口,便又使出浑身力气,拼命地又顶又撞。此刻,他反而希望有一个人能发现他,好让自己脱困,就算抓住了打一顿,也总比被关死在这里好。那船板砰砰响声不断,过了良久,依然没有人发现,周围的空气却越来越冷,仿佛掉入了一个大冰窖一般。当下是夏天,那小乞丐只穿着极单薄的衣服,早已冻得瑟瑟发抖。他又懊悔又绝望地瘫倒在地,心里难过之极。

    “早知这样,就不要进这个小间了,也不进这个房间了,那鸡我也不吃了,也不上这个船了,也不去答应那阿毛了……啊哟,对了!阿毛还在巷口等着我!他见我不回去,一定走了,那东西我拿不回来了!没有那东西,我……爹爹……妈妈……”他想到自己上船来的目的,在这个情况下,又思念自己父母,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他心里想:“现在,怎么没有人来发现我这个小乞丐?每次不想被发现却总是被逮住,现在想要被人看见却连个鬼影都没有!在我饿死或冻死前,会能有个人进来吗?如果真有,到时我就大声呼喊。不过这样的话……”他胡思乱想间仿佛又看见那两个水手粗壮的身影,“他们可能会狠狠揍我一顿。不管了,我现在倒是愿意让他们揍,只不过,他们能看见我吗!”他心中烦透了,左右都为难,随手摸到吃剩下的鸡肉,狠狠地便扔了出去。刚才的美食,现在看来却像是美丽的陷阱。

    “总不能这样下去,会不会刚才声音太小了,我大声喊叫也许就会有人听到。”于是便开始放开嗓子大喊大叫起来,先开始只是喊些“救命!来人!”之类的话,喊着喊着不见动静,居然连平时听惯的小摊贩的吆喝声,山歌之类的也参杂了进来。

    黑暗中也不知喊了多久,只觉得嗓子又干又痛,再也叫不出半个字来,这才停歇。当下又累又饿,突然又记起那些鸡肉来,于是也不多想,就爬着摸过去找。

    他的手拍着地板向前探,偶然间摸到了一个光滑的凉凉的表面。仔细一摸,是一个坛子,扒掉密封在坛口的泥土,里面窜出浓烈的腌肉味道来。

    “看来这里是藏腌肉的地下室,怪不得这么矮,原来不是用来住人的!”那小乞丐寻思,“这倒也好,有这个充饥也不错。一时也不怕饿死。”

    他掏出一块便往嘴里送。腌肉自己也尝过,并不是什么出色的美味。没想到这里的腌肉,入口微微觉得有些咸,嚼起来滋味便越来越好,不仅咸淡正好,还有股保留很久的香味。

    “没想到这船上倒是美味颇多,这腌肉比起那烧鸡来丝毫不差!”

    他抱着坛子享用美味,心里却一刻不停地想办法,手贴在光滑的陶土表面,突然一个念头从胸中闪过。

    他心里一动,道:“对了,打破坛子!或许这些碎片能帮忙打开那扇小门。”

    顿时他也忘了疲惫,也顾不得那些剩下的腌肉,一下子将坛子里的腌肉统统掏了出来,然后用力把坛子往地上一砸,那坛子应声而破。那小乞丐兴奋地找了块碎片,回到那船板门前,想试着能弄破木板。他双手紧握碎片,用力在木板上磨着,随即用手摸了摸那船板,但那船板只是变得有些毛糙而已,根本不可能被划开,反而是那陶土坛子的尖锐碎片瞬间被磨圆了。

    他又从那些碎片中取了一块教薄的碎片,往那门缝里插,想要借力撬开那木板。没想到刚插进一点,一用力,“乒”一声,那薄片就断了。那少年不死心,又去找了一块薄片,这次比上次那块更长更薄,一下子把薄片插进了隙缝中,没想到却用力过猛,大半个薄片穿出了隙缝,剩下的一小段死死地卡在了缝中,取也取不出来,推也推不上去,于是只好再去找更薄碎片。这样折腾了半个多时辰,碎片不是被插进了隙缝就是被折断。几乎一个坛子的碎片都被插进了缝隙里。

    那小乞丐彻底没了信心,瘫坐在地上,泄气地想:“这么坚固的木板,恐怕大刀都砍不开,这些小碎片,只会划破我自己的手而已。完了,这下就算观音菩萨也救不了我了。”

    他的体力已经被这样的折腾消耗了大半,再加上紧张,更加速了疲劳。狭小的空间,漆黑的环境也让他感觉极度的压抑,自己快要透不过气来了。只觉得自己被关在了隔离于世界的一个狭窄的空间里。

    “躺在棺材里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他叹了口气,心道,“可惜从来没有活人感受过,今天我算是尝到了。”

    空气越来越冷,那小乞丐将身子蜷缩起来,双手抱胸,尽量保持着身体的温度,可全身的细胞渐渐地被冷气冻僵了,越来越没有活力。支撑了没多久,终于又挺不住,感觉又快要睡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那少年半睡半醒中,只觉得自己身体越来越虚弱,轻飘飘地没有半点分量,室内也越来越冰,他把身体蜷得更紧些,往深处挪了挪。

    “好像越来越冷了。”他闭着眼睛,无意识地思考着。

    慢慢的,自己身体的知觉越来越少,也越来越想睡。

    “可能我就要死了吧……”他的大脑已经开始麻木,甚至出现了幻觉,他突然觉得周围出现了一片的白色,像是雪,还反射着太阳光,似乎是到了极北之地。周围很冷,自己的衣衫却很淡薄。

    寒冷增强了他的睡意,虽然他拼命告诉自己不能睡着。但寒冷的环境和一天下来的疲惫,还是使他无法抗拒地闭上了眼睛。

    无力的身体瘫倒在地上,胸口还感觉有一次次的冰凉袭来,哒哒哒地作声。

    “是水吗?”他身体已经失去了知觉,大脑却清醒地抵抗着死亡。

    “是的。一滴,两滴,三滴……水……”他微微张开嘴,想要接住那往下滴的水。但水滴无情地砸在胸口,一点也没有落在口中。那小乞丐昏死在地上,浑身仿佛都没了重量,一叹气,终于再也没有知觉了。

    恍惚中,仿佛到了一点声音,似乎是人的脚步声,还有锵锵的金属锁链的声音。

    “我死了吗?”那小乞丐游离胡乱地寻思,“是不是黑白无常拿着铁链锁我来了?原来这就是死了以后的感觉,真难受。”恍惚间又听到一声惨叫,接着是说话的声音,他心道:“是了,厉鬼在叫了,黑无常开始动手了!”

    他已经放弃了抵抗,手脚彻底没了力量,脑子也停了下来,像僵尸一样躺着,没有了任何感觉和意志。

    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窄窄的木床上。
正文 第二章 蜗牛(4)
    环视周围,见自己是躺在一间房间里,身旁还并排放着几张床,和自己睡的一样。

    “这是地府么?”那小乞丐轻叹了口气,“阎王爷呢?带我来的牛头马面呢?原来地府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这里就很舒服。”伸手一摸,发现自己身上换上了干净衣服,还盖着一条薄被子,这才知道自己获救了,尚在人间。斜眼瞥见角落里的一张床头,坐着一个男子,背对着自己,因此看不清样貌,但背影清瘦,穿一件粗布衣服,裤腿挽到了膝盖。

    那小乞丐心中疑惑:“这人是谁?我这是在哪里?我记得我被关在了那隔间里,现在还是在船上吗?还是在岸上?”他掀开被子,试着起身下地,却一个踉跄,摔在床下。原来自己在隔间里,身体已经虚弱不堪,现在刚刚醒来,脚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他又勉强支撑起自己的身体,奇怪的是,角落那人竟似没有听见他跌落的声响,依然一动不动地背对他坐着,手里似乎在做着什么事。

    小乞丐一步步走过去,那男子浑然不知,到了他身后,只见他手上拿着小刀,正在仔细地刻着一块木头,旁边掉满了木屑,虽然看不明白,但轮廓初现,俨然是个展翅的飞鸟。

    “喂,你……”那小乞丐轻轻唤了一声。

    那男人一惊,当啷一声,刻刀都掉在了地上,回头一看,见到那小乞丐,连忙放下手中的事,过来扶住他,嘿嘿一笑道:“小兄弟,你醒过来啦,还以为你见阎王去了。啧啧,瞧,洗干净了,果然俊了不少!”之前那少年满脸污垢,衣服又脏又破,乞丐样十足,但此刻,却露出一张洁净俊美的脸来。

    那少年挠头道:“我也以为我见阎王去了,不知怎会到了这里。这还是在船上吗?”

    那男子哈哈大笑说:“自然是在船上,看来小子你还没完全醒,你先躺下,我去请郑都督来看看。”说罢一把抱起那少年,他虽然身材瘦削,力气却大,抱起那少年就像抱起一只小猫一样,他把那少年放在床上,自己径直出去了。

    不一会儿,那男人带着三个人来到了房间,正中一个白衣红袍,身高九尺,颇为英伟,鼻梁高挺,眉宇间英气不凡,只是脸色苍白得很。这正是那天祭祀天妃领命受封之人,船队的领袖郑和。

    郑和走上前,扶住那少年的肩膀,关切地问道:“小兄弟,你感觉好些了么?”

    他的声音平静柔和,让人有一种安全感。那少年点点头,道:“好了。”

    郑和微笑道:“那就好。你告诉我,你是怎么上船的?两天下来,我们船上居然没人发现你,差点就跟着我们的船队漂洋出海了。”

    那少年心道:“可不能说是为了偷东西吃才上船的,也不能说是为了和阿毛……哎呀!”他忽然想到,那个叫阿毛的少年还在太仓那巷口等着他,他最重要的物事在那阿毛手上,心里不禁大急,“糟糕,糟糕!没有拿了船上的东西去见阿毛,他一定以为我不敢去,那小铁牌,不知他会怎样处置,也许卖了也说不定。那,那我就……我就没法找到爹爹妈妈了!”心里越想越不妙,额头不觉渗出汗来。

    郑和见他表情变化,直到其中必有内情,于是温言道:“没关系,但说不妨。我叫郑和,你叫什么?”

    那少年道:“我叫做陆海。”

    原来,这就是燕王朱棣攻破南京城那天,在江边捉蟹的那孩子。在城门口被那张疯子打晕以后,醒来便发现城内剧变,军队进驻,百姓家已流离失所。陆海跑回家,家里早已没了人,只有几个士兵在搜索什么。之后,朱棣登基,南京城余乱未平,于是便遣送了一批百姓去南方。陆海没了亲人,自然也在其中,如此才到了太仓,但太仓城内举目无亲,只能行乞为生,算来到今日,也已经五个年头了。一个稚气未脱的孩童,已经长成个美少年。

    陆海寻思:“这个叫郑和的看来人不错,我装一装可怜,或许就能蒙混过关了。”于是叹气道:“我自己贪玩,在江中游水,见到大船,觉得有趣,就爬上来了,后来……后来见有人上船,便躲了起来,谁知躲了便出不来了,差一点死过去。”说着便哭了起来。他一开始只为博取同情,但越说越觉得自己可怜,又想起失散的父母,最后竟真的哭起来,忍也忍不住。

    郑和微微一笑,道:“我看你的烧鸡没有吃完,现在还饿么?”

    陆海被说破了心事,脸上一红,但想赖也赖不掉,只好点头道:“饿了。”

    郑和哈哈一笑道:“那我命人再给你送一只烧鸡来便是了。”顿了一顿,又道:“你爹妈呢?”

    陆海红了眼圈道:“不见了。”于是将自己从南京陷落到此刻的经历简略说了。

    郑和一惊,心道:“原来南京城破城那日,这孩子竟在城里,现在却在我的船上,也不知其中是否有蹊跷,我暂且不动声色,留下查看便是。”于是道:“不碍事,有其他的话以后慢慢说给我听不迟,船上还有事,我有空再来看你。”说完吩咐刚才坐在床头刻木头的那个男子,让他继续照顾陆海,自己和另外两个人出去了。

    那男子对陆海上船的经历并不感兴趣,也不多问什么,朝陆海笑了笑,就坐到原来的床上,又开始专心致志地刻他那块木头。

    陆海走到跟前,坐在他对面,看他做雕刻。只见他握着刻刀的手敏捷地微微移动,仿佛颤抖一般,刀锋到处,木块便变化成圆润丰满的形状。

    陆海见他的态度沉迷,于是先拍马屁道:“大哥,我看你刻的东西很好,你刻的是什么?”

    那男子果然兴致勃勃地就拿了那木刻过来,在他面前晃了晃,颇为得意地说:“好看么?这是一只百灵,长在沙漠中的鸟,叫声却胜过百鸟。我以前还做过更漂亮的东西,改天拿给你看看。”

    陆海拿在手里欣赏了一番,果然惟妙惟肖,突然心想:“我的那小铁牌,拨动一侧的小圆珠,铁牌上的小人便能张眼闭眼,不知这人有没有这能耐。于是一边称赞着还给那男子,一边将心中所想说了。那男子奇道:“世间真有如此精巧的物事么?就算在木块上要做如此机关,也已是千难万难,何况在黑铁上。陆海,能否借给我看看?”

    陆海道:“那东西不在我身上,其中缘由说来话长,但这是我找寻爹爹妈妈的唯一线索,我一定要把它找回来,对了,大哥,你们的船开去哪里?”

    那男子轻描淡写地答道:“南洋和西洋,你不知道吗?”

    陆海摇头道:“大哥,南洋远吗?”

    那男子嘿嘿一笑道:“自然远了,要一两年才回得来。”

    陆海暗自心惊,心里记挂着父母的下落,私底下却又对远航充满期待。陆海又问:“大哥,刚刚那个叫郑和的高大男人是谁?”

    那男人翘了翘拇指说:“那是我们的郑和郑都督,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陆海道:“哦?大哥,看样子,他是你们的头,对吗?”

    那男子撇撇嘴道:“别叫我大哥叫个没完,我叫做冯可,是船上的水手,我不熟水性,力气又小,但因为我懂一些南洋的语言,对星象方位又熟悉,所以郑都督才带我上船。你说得对,郑都督是船队的统领,是这次远航的最高领袖,他还是皇上钦封的镇海大都督,能文能武,我们所有人都很佩服他的。”

    “原来那郑和是如此一个能人。”陆海心道,“皇帝钦封的什么什么官,看来是小不了了。”

    冯可继续刻他的木块,随口问道:“对了,你怎么到船上的,又怎么会躲在那个黑漆漆的隔间里?”

    陆海寻思,这水手看起来心无城府,最爱的便是奇门异术,还有那刻木的手艺,倒是可以老实说话,于是将自己上船的经过照实说了,但自己上船为了偷东西这一节,自然隐去不提。

    那水手笑道:“原来如此。”于是也与陆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陆海从他口中得知,自己被困住的那个房间,果然是船上的一个储藏室,专门用来储藏鱼类和鲜肉,隔间里则放着腌肉,同时为了保持鱼类的新鲜,船员想方设法从极北之地运来了许多巨大的冰块,放在储藏室内,以便降温保持鱼肉新鲜。实际上储藏室已经成了一个冰室。陆海睡着的那一会儿时间,水手们正好将冰块搬进了储藏室,并且刚巧堵住了那隔间的出口,这才困住了他。

    陆海心道:“怪不得怎么推都推不开,还差点被冻死,几百斤的万年老冰块本来就很难融化,再加上那么重,当然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冯可又道,当时有两个水手,一个叫王康成,一个叫张天川,两人去储藏间搬鲜肉和鲜鱼准备给厨房做菜。天气炎热,两个水手都赤脚,没想到那王康成一脚踩在了一个尖锐的东西上面,疼得大叫。这才发现那地下室入口的木板缝隙中插了许多的坛子的碎片,于是才搬开冰块瞧个究竟,居然发现了你这个小家伙躺在里面,还剩一口气。

    陆海心道:“原来是上船来偷酒喝的两个水手救了我,我原本怕被他们发现,结果发现我的还是他们,真是天意。”他死里逃生,现在又暗暗觉得好笑。

    冯可笑道:“不过,小兄弟,你的眼光还真不错,一眼就挑中了那只烧鸡,要知道,这是我们船队的首厨亲自做的,本来是要给郑都督的,结果到了你肚子里。可惜,你剩下了一些,没有全吃掉。”

    陆海暗道:“我才没有挑,看到哪个便顺手拿了。不过那烧鸡的确是人间美味,要剩下却也不是我的本意。”

    当下陆海也不再谈话,径自又睡了一个时辰,再醒来后,已经明显感到身体恢复了大半。百无聊赖,便去甲板上走走。

    船舱里所有人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没有人注意到陆海。他走出船舱,踏上甲板的一刻,视野豁然开朗,猛然被大海所震慑,进入一个从未涉足,也从未目睹的新世界。

    十二根比腰粗的桅杆突兀地出现在自己眼前,挂在桅杆上的风帆吃饱了风,鼓胀着推动船的前行,船头则尖锐地指着东南方。前方,后方,左、右,四处跟随着巨大的船只,将这艘船围在中间,组成一个庞大的船队,浩浩荡荡地航行在海面上,遮住了眼睛的一大片视野。

    船上的水手正在辛勤劳作,不断地调整帆向,以保证船的正确航向。健壮的肌肉用力推动着绞盘,那十二帆也随着风力的大小而升起和放下。

    陆海这才第一次仔细观察起这艘船来。这是他见过的最大的船,要跑到船头才能充分拓展出视野来。

    立在船头,前方有领头的船只,更远处就是浩瀚的海洋,在极远的地方与天连成一线,四周全是空阔的海面。向下望去,会有心慌的感觉,就像站在高塔上看海一样,脚下的海水拍打着船身,波浪强壮厚实,使得海水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周围的一切都渗透着海水的味道,海风在耳边呼呼作响,迷乱了人的听觉。

    陆海第一次被如此壮观的景象所征服,呆呆地站在船头,一动不动地感受着大海带来的魅力,他从未想过,那个用来抓蟹捡贝克的海滩,竟然能延伸出如此浩大的身体来。

    凉风一吹,饿了很久的肚子叫了起来,就在这时,身后飘来一阵浓郁的香味。一个声音说道:“是你没有吃完我做的烧鸡吗?哼,真不知好歹!”
正文 第二章 蜗牛(5)
    陆海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肥胖的中年男子站在身后,正皱着眉瞪着自己。这人约摸四十岁年纪,浓眉大眼,穿着粗布小褂,却明显罩不住肥胖的身体,露出半截肚皮来,手中正拖着一个盘子,里面有一只烧鸡,似乎是刚烧好,还冒着热气。

    陆海不明所以,呆呆地瞧着眼前这个人。那人哼了一声,道:“平时水手们想吃我做的菜想煞了都不能如愿,你小子,偷吃就偷吃了,竟然不吃完!是瞧不起我姓李的手艺么!”

    陆海还在莫名其妙,却见郑和笑盈盈地从一侧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道:“你有口福了,我跟李总厨说了你的事,他又做了一只烧鸡来给你。”

    陆海挠头道:“我……这个……”

    郑和指着身边的那个胖男子道:“这是我们船队的总厨,掌管整个船队的膳食,是皇上的御厨呢。皇上恩德无量,为我们远航费了不少心思,还把最好的御厨也派上了船,天下只要吃过他做菜的人,无不风卷残云,恨不得连骨头都吞下去,从未有人剩下半点饭菜,你这小子……嘿嘿,李总厨平时可以很少亲自动手的,不过,你之前偷吃的那只烧鸡,正是他的杰作。”

    那姓李的厨子又哼了一声。

    原来,这御厨在祭海那天做了那烧鸡,本是给郑和享用的,没想到却让陆海给偷吃了,但令他暴怒的却不是这个,而是陆海没有吃完他做的烧鸡,这算是他平生一大耻辱。

    陆海回忆起当天的情景,记得那烧鸡入口的确鲜美无比,是人间少有的美味。当时还道是自己饿昏了头才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却是名厨的手艺,心中窃喜。

    但他又觉得此人性子古怪,别人吃他的饭菜,若不吃完,竟要生如此大的气,难道他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厨艺,能让天下所有人都一口不剩地吃完么?

    郑和笑道:“你再尝尝吧,李总厨说,若你这次还不吃完,他就把总厨的位子让出来,自己没脸再做了。”

    陆海满脸尴尬,但肚子确实饿得不行了,于是颤巍巍地接过李总厨手中的盘子,小心翼翼地撕下一块鸡肉来,放进嘴里品尝。

    陆海只感觉嘴里的神经被针刺了一般,突然全都苏醒过来,一瞬间,鲜、咸、香、滑等各种感觉一起涌上舌尖,舌头像被各种美味包裹起来一般,久久不能动弹。愣了足足一盏茶时间,才开始大嚼特嚼起来。此乃人间真美味,一开始鲜嫩的鸡肉已让陆海吃得心神俱醉,到最后,鸡的腹中居然别有洞天,被掏空的鸡腹中,藏着精心烹调的小牛腿肉,淋着酱汁,美味竟不似人间之物。

    陆海一块块往嘴里塞,到最后双手并用,已完全忘了站在身旁的郑和和李总厨,只顾享受美食。到最后,竟然真的连骨头都吞了下去,当真是半点都没有剩下。

    陆海看着空空如也的盘子,心中猛然一惊,暗叫:“不好,我真没出息,骨头都吞下去了,不知道肚子能不能受得了。”

    那李总厨看出陆海的担心,哈哈大笑道:“不用担心,那骨头我早就取出了,你吃的不是鸡骨头,而是玉米做成的小棒。

    陆海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但对那李总厨的手艺再无半点怀疑,钦佩之下,竟然向他磕头道:“多谢李总厨,让我尝到世上最好的菜。”

    郑和笑道:“你道这就算是世上最好的菜了?李九菜师傅的手艺,还多得很呐,哪一样都能让你咬掉了食指都不心疼。”

    陆海心想:“原来这人叫李九菜,名字就叫九菜,难怪做菜如此出神入化。”

    李九菜笑道:“我名叫九菜,自然是有九道独家秘制的菜肴了,可惜,除了皇上,你们都无福消受。但这道‘凤吞牛犊’,已足够你小子享用的了。”小牛腿肉藏在了烧鸡腹中,“凤吞牛犊”四个字真是形容到了极致。

    陆海心道:“原来这烧鸡还有别名,叫做什么‘凤吞牛犊’,名字倒是好听,味道更是天下罕有,真不知他那独家秘制的九道菜,会好吃到什么境地。”

    陆海便在这船上呆下来,和冯可以及其他几个水手共住一间屋。陆海少年心性,经常在甲板及船舱到处走动,郑和也不去管他,对他关怀备至,仿佛自己小辈一般对待。李九菜偶尔亲自下厨做的菜,郑和也都分给水手和陆海享用,自己却不吃。陆海心中感激,自从和父母失散后,天下便没有人对他这般好了,心中对郑和自然又亲近了几分。

    这一晚,夜色已深,陆海闲来无事,便道甲板上乘凉。晚上,郑和命水手将船两侧的彩旗撤下,换上灯笼,点着了作为联系的信号。

    陆海见到船头站着一人,正对着海面呆呆出神,此人身高九尺,高大无比,正是郑和。海风太大,他取下了红色的披肩锦袍,只穿白色衣服,整个人少了几分华美,但却更为儒雅俊秀。

    陆海走过去,叫了声:“郑都督。”

    郑和见他来到,微笑温言道:“你怎么来了,这么晚还不去歇息么?”

    陆海见他和善,做了个鬼脸道:“郑都督不也睡不着吗?我这些天白天又睡又吃,精神早就养饱了,现在哪里能睡着。郑都督你一个人在船头,是为了什么?”

    郑和道:“是船队的一些事……”突然想到,皇上破南京城那天,这孩子是在城中的,虽然只是个少年,但难说是不是和当天之事有瓜葛,因此警惕起来,后面的话便忍住不答。

    陆海见他突然住口,便问道:“船队的什么事?”

    郑和见他追问,心中一动,笑道:“没什么大事。对了,陆海,我们此次航行去福建长乐港,你在那里下船,我在当地叫人送你回太仓,这样可好?”

    陆海问道:“不是去南洋和西洋吗?”

    郑和点头道:“不错,但要先去长乐港准备,等待季风起了,才能借风南行。”

    其实陆海心中本来早就想回太仓,去找那阿毛,拿回自己的东西,好去找自己爹妈。但这几日在船上,水手们和郑和都对自己关爱有嘉,竟似一家人一般,令他感到久违的亲人般的温馨,因此郑和现在一提,自己反倒犹豫起来,心道:“爹爹妈妈失散了五年还没找到,虽然有人答应帮我去找,可也不知是真是假,那阿毛拿了我的铁牌,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现在回太仓,真不知是好是坏。”

    郑和见他不答,心中更是起疑,问道:“怎么,你不愿下船去找你爹爹妈妈么?”

    陆海踌躇道:“我自然想爹爹妈妈。可是,我和他们失散了五年,也不知他们现在哪里。郑都督和冯可大哥对我这般好,我怕舍不得你们。”说着心中感伤,竟要流下泪来。

    郑和见他说得真挚,竟要落泪,心中也是感动,心道:“也许是我太多敏感多心了,这样一个少年,怎会是有害之人。再说,上船那天,他差点饿死冻死在了储藏间内,若他真的有心危害船队,必不会找那么危险的所在来藏身。”于是一把将陆海搂在怀里,关切道:“我们有缘相识,你更是差点命丧我船上,我也不舍得你呢。”

    稍晚,郑和与陆海一起回到船舱,各自去睡了。

    陆海得知胸中郁闷,无论如何难以入睡,便再来到甲板上看夜景。在太仓城时,自己沦为乞丐,想念父母时,也会跑到海边去看星星,总觉得星空能带走所有的不快乐,也能让自己看见爹爹妈妈的所在。事实上每次在海边呆了一阵子,他的心情也确实会好很多。

    海上的星空虽然灿烂,但是经常充斥着水汽,使得原本不安定的繁星更加闪烁迷茫,月亮懒懒地挂在空中,它是海上的水手唯一可以依靠的东西。陆海在甲板上躺了下来,抚摸着这刚刚才有些熟悉,却很快就要离开的地方。

    他侧过头去,无意间撇见栏杆上有一个小东西,似乎在还在动。有了月光的帮助,本来眼力就很好的陆海很快就认出了它。

    这是一个蜗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就粘在了船上。可能是在太仓的时候,也有可能更早,总之,它现在是来到了大海上,还有可能跟着船队去到别的遥远国度,这是靠它自己的力量永远也无法到达的。

    蜗牛在栏杆上蠕动着,触角不停试探着周围,也不知要去哪里。

    陆海突然觉得自己很像这只蜗牛,不是出于本意,而是在一种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在船上逗留。而最终,去留都不能再由自己决定。任何的风浪,都可能随时将它打落。陆海忍不住把那只蜗牛取下来,放在自己身边,以免它一不小心会掉到海里。

    海风很舒适地吹在身上,身下的海水一句一句地念着经。这一刻,大海表现得很温柔。对任何人来说,都想依靠这片宽阔厚实的身体。

    陆海完全放松地躺在甲板上,近乎奢侈地享受着海上的月夜给他的一切。

    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太阳已从海平线上升起,出来查看海势的水手推醒了他。

    陆海无奈地苦笑,心道:“我居然又睡着了,这毛病不知从何时养成,一觉得舒适便要入睡,自己便是这么才被困在那储藏间的。

    清晨的船队开始有了些声音。水手们陆续起床了,换下了熬夜驾船的一批人。橘红色的太阳露出了一点。稀稀落落的几声吆喝过后,早早用完早餐的水手们在朝阳的照射下开始操练起来。拳脚、力量、操帆、掌舵,和普通的军营生活一样,只是初到海上,更多了些新鲜感和乐趣而已。

    整个船队都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又开始了一天。太阳完全升起来后,水手们就将灯笼换下,重新换上橘红色和白色的船旗。

    船队缓缓驶向长乐港。郑和站在船头,双手抱在胸前,查看着航线是否偏离,发现准确无误后,才放心地退下。

    不经意间,从郑和宽大的袖口里掉出了一样东西,郑和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了,那东西掉进海里,连水花都没有溅起多少。

    郑和急得大叫不好。旁边的水手都过来问,郑和皱眉道:“那是启航前,天妃庙里求的,是一个木刻的天妃像,是保佑此次出航顺利的,但是……”

    郑和没有说下去,但水手们都听懂了他的意思。本来是祈福保平安的东西,现在掉入了海中,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只是嘴上不愿意说破而已。

    郑和正着急间,只见又一样东西掉入了海中,这次溅起了一层层的水花。郑和定睛一看,那居然是个人,而且居然是陆海。

    陆海在水中游离穿梭,时隐时现,显得游刃有余。头一低便没了踪影,再次出现时,已在船的另一边。

    郑和惊得大喊:“陆海!你在干什么?这可不是江边,这是大海!赶快让他们拉你上来!”

    陆海在海中露出个头,嘿嘿一笑,答道:“我来帮郑都督找东西,郑都督放心,我的水性好的很!”说完一头又扎进水中。原来,他知道自己在船上的时日无多,便想做些事来报答郑和的救命和照顾之恩,因此听郑和说完那句话,毫不犹豫便跳入海中。

    郑和和周围的水手看得目瞪口呆,虽然游泳个个都是好手,但这可是一望无际,深不见底的大海上。敢在海中这么穿梭,别说是做,就算看得人也需要些胆量。

    郑和立刻命船队收帆减速,以免陆海跟不上船队。

    陆海在海面上进进出出好几次,最终游到船边,猛然举起右手,手中赫然握着那木刻的天妃像。

    水手们欢呼喝彩,郑和更是激动万分,立刻命令水手放绳梯将陆海拉了上来。浑身湿漉漉的陆海擦了擦头上的水,对郑和道:“这小东西下去得这么快,一下子就没了影子,还好最终还是被我找到了。”

    身旁的水手一个个投来佩服和惊诧的目光,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十五六的少年,能有如此出神入化的水性。

    郑和立在原地,令他觉得不可思议的不仅仅是陆海的水性,还有那种冥冥中的神秘指示。

    郑和心道:“失而复得,或许,冥冥中,天妃显灵,是要告诉我,带上这个孩子,才会一帆风顺的。”

    郑和轻轻笑了笑,上下打量着陆海湿透的身体,笑道:“到了长乐港以后,不要下船了,也不要回太仓了,跟我们一起出海,好吗?”
正文 第三章 启航(1)
    未经几日,郑和的船队便来到福建长乐港,暂时安顿下来,等待启航的季风吹起。

    陆海想起和自己约定的那个阿毛,心中仍想着回太仓去,以便换回自己的铁牌,去寻找自己父母,但在船队的这短短日子里,让他受到从未有过的照顾和快乐,而且他生性喜爱热闹,因此对船队更是不舍,在众人一再劝说下,终于在船队留了下来。

    郑和为此还专门带陆海认识了船上的要员。为首的是船队的副统帅王景弘,这是一个可以用秀美来形容的男子,剑眉薄唇,风度翩翩,不作声的时候脸上仍带着笑意。接着便是统帅船队作战的四个将领,李玉、杨敏、刘名、万喜。

    陆海一一行礼,见到刘名时,心头突然一怔,只觉得面前此人颇为眼熟,好像曾经有过交往一般,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究竟来了。

    陆海的水性虽好,但毫无出海航行的经验,也不具备水手该有的各种本领,郑和只能让他在自己身边做个小侍童,伺候早晚的洗漱更衣,空余时也教他一些航海知识。陆海记性极好,一教便会,郑和很是喜欢。

    这一日,郑和去和王景弘等人商议航行事宜,留下陆海一人,他闲来无事,温习了一遍郑和所教的航海知识,便到船舱里私处闲逛起来。

    他慢慢从船头走向船尾,只见雕栏回廊犹在,顿觉恍如隔世。自己第一次上船,便见到如此景象,但此事心境已大不相同,当时胆战心惊,现在却似闲庭信步。

    他不自觉地又走到船尾的厨房,心中暗笑:“若当初不是进这里偷吃,也不会被困在储藏间,但也不会和船队一起出航了,世上的机缘巧合,实不能预见。”正想走进去时,只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骂声。

    陆海于是站在门口,并不进入,只见里面有几十人在不停地忙碌着,有条不紊,从食材到起锅,每一部都有几个人负责。但一个掌勺的厨师身后,一个人正指着他破口大骂,只见那人身材肥胖,小褂盖不住肚皮,正是李九菜。

    李九菜:“小兔崽子,我昨天怎生教你来着?我叫你忘!”照着那厨师头顶便拍,那厨师面红耳赤,手中却不敢停。

    从一条鱼下锅开始,李九菜便开始骂,一直骂道鱼起锅为止,那厨师松了口气,脸上却无怨愤的表情,反而极是诚惶诚恐。

    陆海好奇,跨进去一步,只见那鱼盛在盘里,颜色焦黄,香味早在进厨房前就散开来,他忍不住便凑上去狠狠地闻鱼的香味。

    李九菜见陆海,也毫不客气地走过来,拍了陆海的头皮,脸上确嘿嘿一笑,说:“干什么,想偷吃吗,凑这么近,口水掉进去了多让人恶心。”

    陆海不好意思地笑道:“李总厨,只怪这鱼太香,让人忍不住,这是什么鱼?想来一定很是美味。”他吃过李九菜做的烧鸡,心中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几句倒不是有意奉承。

    李九菜对他的夸赞却不以为然,撇嘴道:“这叫糖醋鱼!你连这都没见过么?”说完故意把锅盖打开,使劲用手掌扇动,让香气往陆海这里飘。

    陆海听得这知识再普通不过的红烧鱼,顿时失了兴趣,但香味浓郁却是他生平首见。

    李九菜见他脸露不屑,很是不满,哼道:“怎么,你瞧不起我徒弟做的红烧鱼么?”

    陆海心想,这徒弟被你骂成这样,想必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怕还没有你做的那“凤吞牛犊”的一半好吃。

    李九菜见他脸色更是不屑,猛地出手一把捏住陆海的鼻子,右手随手拿起一把小勺子,舀了一勺那汤汁,像灌药一样将红烧鱼的汤汁灌进了陆海的嘴里。陆海惊得连忙挣扎开,李九菜哈哈大笑道:“这是我亲自指点徒弟做的,难道还会差了?你这小子,见我破口大骂,便瞧不起他,要知道,有多少人整天想着被我骂还不可得呢。”

    陆海心道:“谁想着要被你骂。”但随即明白,李九菜的意思是,有很多人想做他的徒弟而不可得,他这般高超的厨艺,的确够资格这般骂人。

    陆海嘴上沾满了糖醋鱼汤汁,被灌近去的那些汁水则已经咽到了腹中。没想的是,那汁水却一点也不烫口,热度正合适品尝,瞬间从舌头到食道,从食道再到胃里,竟然都感受到了那鱼汁的鲜美,只觉一股热腾腾的暖流流过身体,口腔脾胃无不舒坦,陆海忍不住又将嘴唇边上的汁水也舔了个干净。

    李九菜又笑道:“对了,舔舌头,就应该是这样的动作。”

    陆海这才意识到,李九菜刚才的动作虽然粗鲁,但实际上已经掌握好了火候,将鱼汁灌入嘴里,非但不会烫口,还正好是品尝的最佳温度。刚才瞧不起他徒弟的手艺,没想到只是汤汁便如此美味,一下子敬佩不已。

    陆海现在心里对李九菜已经敬若神明,寻思:“若我能学得李总厨手艺的一些皮毛,便受用不尽了,以后不用再要饭,自己去江边抓了鱼也能做成美味,爹爹妈妈若吃了,更会欢喜得不得了。”想起父母,心中不禁一酸,主意已定,躬身说道:“李总厨,我想拜你为师,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说罢便要跪下磕头,可头还没有弯下去,便被李九菜一把拉了起来。陆海只觉得身体一轻,便站了起来,心道:“这李总厨好大的力气。”

    李九菜撇嘴道:“想做我的徒弟?那可没这么容易,先练个三五年再说。”

    陆海悻悻,心想也对,李总厨这么高的厨艺,怎么肯收我一个小乞丐为徒。

    菜起锅后,陆海便帮着厨房的水手和厨师一起将菜端了出去,午餐不多时便准备好了。冯可等水手一起用餐,郑和与王景弘等船队官员一起,把陆海带在自己身边。食物甚是简单,但在李九菜的调教下,都颇有滋味。

    菜肴过半,郑和双手召唤着让和陆海和其他的几十名水手和自己一起来吃,水手们竟也不推辞,兴高采烈地跑了过去,还带上了酒,准备可郑和对饮。

    便饮便谈的过程中,陆海认识到,其中有两个水手,一个叫王康成,还有一个叫张天川,正是那天偷着上船的那两个,也是救了自己的人。陆海本想上前道谢,但现场的人多,害怕这样会拆穿了两人偷偷溜上船的事,会让他们受罚,因此便没敢上去相认。

    陆海尝过了郑和那里的饭菜,也都滋味平平,只有那糖醋鱼滋味甚好,早就被吃得只剩骨头。

    陆海心道:“看来,只有当官的大人们才能享受到李总厨做的饭菜,小水手们还是只能吃些普通的饭菜。”

    李九菜也证实了他的想法,“那是当然的,我是御厨,能随便给人做菜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想当大官当皇帝?当然要比普通人好才行。郑和很不错,跟着他的兄弟有福气,能随这么一个能体恤将士的统帅出航很是幸运。要我说,郑和真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陆海听李九菜直呼郑和的名字,颇觉不妥,在船队,连副官王景弘都称“郑都督”何以这李九菜如此无礼。

    李九菜似乎看出陆海在想什么,用手指指自己胸口道:“你知道,我虽然没级没品,但我可是皇宫的御厨副总管,当年御膳房只有一个人能管我,这次是奉了圣旨在船上掌管厨房的。嘿嘿,我的位子,其实和四品官也差不了多少,跟郑和那小子平起平坐,他见了我还要礼让三分的。”

    陆海听后心里也暗暗佩服:“原来这李九菜是这么大一个角色,难怪做事如此的嚣张随意。不知那个御膳房总管到底是谁。”

    他心中这么想了,就随口问了出来,李九菜收敛起笑容来,淡淡地道:“那是我师父。”

    陆海心想,李九菜已经有这么大本事,他师父岂不是要做神仙了?如果能得一见,真是三生有幸了,于是又问:“那你师父也在船上吗?”

    没想到李九菜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冷冷吐出两个字:“死了。”接着便开始摆弄那些食材,不再理睬陆海。

    陆海很想追问下去,但他鉴貌辨色,看出来李九菜似乎很不愿谈起这件事,也就忍住好奇,没敢再问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陆海真正开始了一个海员的生活。每天除了候郑和起居以外,其余的时间,都在甲板上跟着水手们学着航海的技能,偶尔也会去厨房帮李九菜的忙。

    海港每天的夕阳,是陆海最爱看的景色。落日的面前有云彩缓慢地穿梭着,倒映在海面上,也照着船的轮廓。傍晚的海港是安静的,祥和的安静,水手们忙碌了一天,都喜欢靠着船栏杆,对着海面聊天喝酒。陆海最爱这样的场景,每次他都觉得有一种温暖的感觉,至少,他可以无忧无虑地等待第二天的日出,而不必再为腹中的辘辘饥肠担心了。

    十一月的天气还不算太冷,但已经能明显感到凉意了,特别是夜晚。

    宝船停在港口,在夜晚的海风下安静地养着精神,默默等待启航的那一刻,等待通往新世界的第一个黎明。

    夜已深了,水手们都已在床头梦语。坚强的挺到深秋的那些昆虫们,叫声也渐渐缓了下来,等待真正老去的那一天。

    郑和丝毫没有睡意,独自站在船头,仰望着天空呆呆地出神。

    这是个晴夜,云很少,每一颗星都可以看得很清楚。郑和的目光停在远处的某颗星上,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喃喃道:“人海茫茫,比天上的繁星更有过之,如何是好,唉……”

    一阵冷风吹过来,郑和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感觉到,冬天快来了,季风也很快会如期而至,启航的日子,并不会太久远了。

    郑和突然感觉背后有人轻轻推了他一下,心中一惊,刚才太过入神,居然没有察觉到背后有人到来。他一回头,看见陆海站在身后,手上抱着一件披风,是郑和平时穿着的那件红色披风。

    陆海朝郑和嘿嘿一笑,做个鬼脸,把披风递给郑和说:“郑都督还不睡?在想什么心事吧?这里风大,可别着凉了。听王副都督说,我们就快要启航了,船队还要靠郑都督指挥的。”郑和心里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毕竟在这深夜里,还有这样一个少年出于真心,而关心他的身体。

    郑和轻抚着陆海的肩膀,过了片刻,突然问道:“陆海,若你找不到你爹爹妈妈了,那怎么办?”

    陆海不料他会突然这么问,呆了半晌,讷讷地道:“找不到,也只好找不到了,爹爹说过:‘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若真无缘再见爹爹妈妈,我便……我便自己活着罢了……”

    郑和回味着陆海的话,又看了看这个十六岁的孩子,不禁失笑,不知是笑陆海,还是笑自己。想起陆海曾亲眼见到燕王攻破南京城,又竟辗转偷偷上船,差点被困死,最终居然留在了船上,突然觉得,世上的一切,实在冥冥中有天意安排,人力在天意面前,显得太过渺小和渺茫了。

    陆海和郑和就在船头聊着,一直到子夜过后,才回到船舱休息。

    第二天早晨,忽然北风大作。船上的锦旗被吹得呼啸狂响,和咆哮的海浪声一起嘶吼着,卷起的海浪明确地告诉船队:北风起,是离开的日子了。

    全体水手都感受到了这种变化,稍稍作了准备,兴奋又紧张地等待航行开始的命令。

    郑和站在船首,观察着风向。这果然是稳定的东北季风!

    郑和一挥手,在“升帆!启航!”的命令下,水手们开始卖力推动着绞盘,侧帆、正帆、顶帆,都缓缓的升了起来。舵手舱内的舵手和舱外的水手配合着调整着角度和方向。帆上升发出的吱吱呀呀的声音,伴随着水手的吆喝声和船开动时的宏伟的水流声一起,形成了完美的混响。港口像一部突然开动的巨大机器,奔腾着,运作着。

    大型宝船以及战船、粮船和水船组成的六十二艘的巨大船队,像过江的猛龙一样驶出五虎门,缓缓进入无际的大海。
正文 第三章 启航(2)
    船队始终保持着连贯地驶出海港,前后左右都保持着安全的距离。航行一段时间后,渐渐将陆地甩在了身后,正式被水包围。船队又开始调整队形。大型宝船以及粮船水船在中间,战船和炮船左右护卫,前方后方也都有炮船战船和中型的宝船护航。整个船队呈现展翅的飞鸟一般的形状,浩浩荡荡向南航行。

    脱离了陆地以后,陆海在甲板上放眼望去,眼中见到的只有墨绿的海水和浅蓝的天空,当真是波澜壮阔,一望无边。转过身来,眼中的景色同样如此,自己被大海和船只包围着,眼中只有壮丽的海浪。

    陆海第一次体验到这么宽阔的眼界,兴奋爬上了栏杆连连大喊。一些第一次出远洋的水手也兴奋地指着海水中变化多样的鱼群和远处五彩缤纷的天空。强烈的海风吹乱了陆海的发髻,衣衫也在海风中飘然舞动,陆海干脆放下扎起的头发,让它尽情享受海风的吹拂。水手们在甲板上个个显得潇洒倜傥,魁伟无比。

    郑和拿着单筒望远镜在观察着远处海面的情形,王景弘拿着航海图,和驾船的水手一起紧张忙碌地确定着航向和风向。

    郑和放下望远镜,顶着海风的声音对水手们大声说道:“照此速度航行,十二天便可到达第一个目的港——占城。勇敢的航海士们,离首次航行成功还剩十二天!”说话时虽然海风阵阵,旌旗狂舞,但声音依旧清晰响亮。

    水手们大受鼓舞,欢呼雀跃,豪气震天。当晚,郑和破例让水手欢庆这个伟大的第一次,在甲板上杀鸡宰羊,水手们大口喝着酒,有些还划着拳,输者罚酒一大碗。整个船队气氛热烈,在大海上肆意挥洒着豪情。

    随着航行的进展,天气似乎渐渐变得热了起来。到了第六天,已经开始有初夏的感觉了,这和北风冰凉的福建大不相同。陆海热得只穿极宽松的衣裤。

    郑和观察了一下地图和风向,测算着船离目的地的航程。他心里暗暗的兴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期待过一件事,就像即将进入一个巨大的宝藏一样。郑和深吸一口气,来平缓加速的心跳。

    陆海像往常一样温习完郑和教的功课后,就来到甲板上玩耍。此时他的航海知识已大有提高,看着水手们作业,已能够领会其中的关键,多变的风向和水流,也能观察出几分来。

    他不经意见到角落里一个水手正坐在甲板上,低着头专心干着什么。陆海寻思:“看背影,不用猜也知道是冯可,一定又是在做他的木刻了。闲来无事,我且过去瞧瞧。”

    陆海走近,冯可仍专心致志地在做手中的活,一点也没有发现有人走近。陆海心道:“这冯可对木刻倒是痴得很,一拿起刻刀,大概船翻了都不会觉得。”

    陆海见冯可手中拿着很多小木片,在那里摆弄着,木片放成两堆,排列整齐。冯可一会儿思考,一会儿又兴奋地拼拼凑凑,似乎是一件极有意思的游戏。

    陆海心中好奇,凑到冯可跟前看个究竟,也不说话,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摆弄手中的那些木片。

    冯可突然看见陆海的脸在自己耳边出现,吓得哇一声大叫,喝道:“陆海,怎么总来吓唬我,魂灵都被你吓出窍了。”

    陆海笑笑,心道:“是你太专心,怪不得我,哪儿有别人到了你耳边还不发现的。”嘴上却说:“冯大哥,你在玩什么?我瞧有趣得很。”

    冯可见陆海的表情好奇又羡慕,显然十分欣赏自己所摆弄的东西,便立刻来了精神。拿起那些木片摊到陆海面前对他说:“这是我昨天才想出来的东西,好玩的很,两个人玩更有趣,你想玩吗?我来教你!”

    冯可摊开那些木片,只见那些木片上各自刻着一些图案,有的刻着鱼,有的刻着两条、三条不等,有的木片上刻着桅杆,有一桅,也有两桅,最多的有九桅,另一些木片上刻着白帆,雕刻得甚是精美。还有刻着梅兰竹菊四色花朵,另有些旗帜上写着“东风”、“南风”、“西风”、“北风”。

    陆海想起自己所学的航海知识,说道:“东南西北风是海上的四个基本风向,水手们看风向决定升帆或降帆以及升几面帆。我们所在的船是九桅十二帆,然而十二帆全升起的时候却不多。”

    冯可赞道:“嗯,全说对啦。眼下这个把戏叫做麻将,是长乐港边的几个渔夫教我玩的,自己又想了很久,把这把戏弄得更复杂,也更好玩了!瞧,这些木片每种图案都有四个,一共十一种图案,梅兰竹菊,东南西北,桅杆,鱼,白帆,共四十四片。我们把这些木片背朝天,然后拿九张放在自己那里,另九张放在你那里,还有一堆放中间。”

    陆海仔细听着,道:“嗯,然后怎样?”

    冯可继续道:“然后我们先后出一张,出完后再从中间拿一张补上。”

    陆海问道:“就这么出了又补,不是白干了吗?有什么意思?”

    冯可连忙解释说道:“别急别急,当然不止这样。这些木片每种都有四张,相同的为一组,如果你手中的木片都是三三一组的,那你就赢了我了,如果我出的木片与你手中的两片正好可以组成一组,你就可以拿进去,全组成就赢了,怎么样,很有趣吧。”

    陆海大概听明白了,只是有些细节还不太清楚,就让冯可陪自己玩一次。冯可正愁没人陪自己玩这新鲜东西,现在陆海自己送上门来,自然高兴得很。

    陆海和冯可把那些木片摆开,各自取了九片。陆海运气极好,拿到了两片“一条鱼”,还有一片“两条鱼”,三片“东风”,三片白帆,心道:“我还缺一片‘一条鱼’就赢了。”

    陆海把“两条鱼”发了出去,冯可大叫一声道:“哈,正好,这个我要了。”伸手把那张“两条鱼”拿了进去,和自己手中的另两张组成一组,并把自己手中的一张“白帆”发了出来,笑着对陆海道:“注意了,我已经有一组‘两条鱼’了。”

    陆海暗笑:“我已有两组了,你不知道而已。”于是继续出着这些木片,又从中间取出补进手中,出了几片后,那‘一条鱼’始终不到手中,陆海心中暗急,寻思:“干脆放弃了这一门,另寻一门组成一组,也是可行的。”于是将一张“一条鱼”发出去。

    冯可大笑一声,拿过陆海发出的那张“一条鱼”,把手中木片全部摊开,兴奋地叫道:“哈,看看,我赢啦!”

    陆海一看,冯可手中果然三三成组,叹气道:“原来另两张‘一条鱼’在冯大哥手上,怪不得左等右等都不来。”

    冯可笑道:“我猜另两张也在你手中,你等不及,就发了出来,结果我赢了。”

    两人推倒了重来,陆海越玩越有兴致,在甲板上和冯可不停地玩着,起初每把都是冯可赢,到后来,陆海摸到了些门道,才终于赢了几次。

    陆海有些腻味,略一寻思,对冯可道:“冯大哥,咱们为何不多找些人来一起玩?人多了,这些竹片就不容易组成一组一组的,就不容易赢了,这样反而更有趣。”

    冯可连声答应道:“主意不错,不过多一些人玩,恐怕这些木片便不够了。”

    陆海道:“这个不难,冯大哥,你多刻些木片出来,最好多刻越多越好,我去找人来,我们一起玩。”

    冯可高兴地连连答应,兴致勃勃从怀里摸出一块木头,身边拿起一把刻刀立刻就刻了起来。

    陆海跑去水手房间,把王康成张天川找了来。王康成张天川与陆海并不熟悉,但两人生性都开朗好动,听说有好玩的物事,自然就跟着来。

    冯可眼见多来了两人,把刚刻好的木片又拿了出来。陆海很是惊奇,冯可刻木头极为神速,就刚刚跑去叫人的功夫,冯可就刻出了十几张木片。

    陆海让王康成张天川坐下来,和他们讲了讲游戏规则。王康成张天川和冯可没什么交往,只知道他木雕的手艺精湛。听了这游戏的规则,两人也顿时颇为感兴趣,四人立即摆弄开来。

    王康成张天川玩的兴致极高,时不时的发出哇哇的怪叫,无论输赢都是如此。两人越玩越有兴致,但每次打几张就分出输赢,要不就是到底也没有赢家。

    王康成道:“这么几张玩起来太不过瘾了,要一百张才好呢!那样才有意思!”

    冯可于是照着他们的意见,又刻了许多木头,上面的图案都是水手们经常见到的,有刻着鱼的,从“一条”到“九条”,有刻着面饼的,从“一饼”到“九饼”,有刻着钱数字的,从“一万”到“九万”,还有“东风”、“南风”、“西风”、“北风”,“白帆”之类。

    张天川和王康成本就是豪爽坦率之人,四人很快便熟络起来。

    冯可忙的很高兴,不过一个时辰,又刻出了几十片木片,和原来的组成一百零四片。四个人围坐在一起,玩得不想放手。

    离开长乐港的第十二日,天气大晴,风力正适合航海。

    天刚泛白,郑和就起身了。陆海服侍他洗漱后,郑和就拿起了望镜去了甲板。

    天已经很热了,即使是刚日出的清晨,也感觉不到凉意。海风却还很温柔,吹在身上,一股股惬意不断地从头发边捋过。

    海面突然罩上了一层橙黄色的薄纱,那是海中的水汽。只见那薄纱不断地扩散,落下的水雾被橙色阳光染了色,撒落在海面,泛起耀眼的金光,让人竟然怀疑自己是否身在天堂。

    阳光慢慢转成了金黄色,太阳终于从海平面上完全起来了。从海上看,太阳比平时大得多,使人有了错觉,感觉那就像是以天边的一副彩色画,让人不忍触摸。

    当太阳完全照亮整个船队的时候,郑和回头一望,才发现原来六十二艘船的甲板上都站满了水手,大家都知道今天是第一次航行的终点,都起早来看海上的日出。

    远远的,有一点黑色进入了水手们的视野,甲板上便开始骚动起来。随着那黑点越来越大,颜色也慢慢变淡,变成了青色和深黄色,再近一点,那黑点拉长了开来,海面逐渐变得越来越狭窄,一片陆地进入了视野中。

    水手们欢呼起来。郑和和王景弘也兴奋地相视一笑,身后的陆海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像重返人间一般不可思议。

    水手们开始控制帆向,舵手慢慢转舵,船缓缓靠近占城港口。
正文 第三章 启航(3)
    占城的天气十分炎热,且四季如夏,占城港口上当地人都衣衫单薄,宽大的短上衣和短裤一年不改,皮肤都晒得黝黑。

    占城的港边停着些许几条船,上面放着渔网,有渔民躺在船上侧身而卧,猛然听到身后的声响,起身一看,只见几十艘大船往这里开来,惊得立刻逃上岸。港口边还有些靠编织讨生活的人,以及住在港口边的人们,都在劳作着,岸边沙滩上还长着一些高大的树,树干笔直但却无叶,巨大的树叶都长在树顶端,风一吹微微晃动。

    郑和的船队慢慢驶过来的时候,港口岸上的居民见到后,又是惊讶,又是害怕。如此巨大的宝船队对他们来说简直犹如天外来客,他们停下了手中的工作,探着头往海上望去,见船上站着人,以为是天神下凡,便伏下身子拜了起来,口中念念有词,颇为虔诚。

    陆海远远地见到这情景,向郑和笑道:“郑都督,他们这样拜我们,可是把我们当神仙了。”

    郑和微笑不答,站在身边的副官王景弘接道:“占城也供奉佛祖,也是我佛普渡众生之地,他们恐怕把我们当成佛了。”原来占城当时也是佛教国家,国内设立庙宇,供奉佛像。这与明朝相同,却与西洋的国家信仰伊斯兰教和回教不同。

    郑和一声令下,命船队抛锚停靠,王景弘下令让水手放下登陆梯,船队上的官衔较高的人员都陆续下了船,一时间,登陆的所在地竟站满了人。船队的侍卫总管王平,王闰两兄弟带领了百名士兵跟在郑和身后。陆海虽为郑和的贴身侍童,但却无官职,本来只好呆在船上守候,但郑和知他年少好动,对他又是疼爱,就让他下船在附近走动一下。

    港口上的居民见船上下来了这么多人,穿着与自己大不相同,一时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见那些士兵个个佩刀随身,侍卫也都孔武有力,郑和身材更是高大,都不敢接近,纷纷退避,站在十几丈远的地方。

    陆海向郑和道:“郑都督,这些人很怕我们。”

    郑和摇头道:“占城与我大明接壤且素有往来,这次远航,皇上也早就派人知晓,这些人对我们退避三舍,未必是害怕,我看更多是敬畏。”

    说话间,东方便有一行人朝这里赶过来,那一行人衣着比刚才所见的百姓要讲究许多,并且颜色鲜艳,只是要讲如何华丽却也比不上明朝。为首的几个手中各拿一面手鼓,有节奏的击打,身后一个四轮的推车,由两个粗壮黝黑的大汉在后面推着,车上坐着一人,身材微胖,头戴五色草冠,身着金色长衫,长及脚面。

    郑和的船队之中,颇有通晓各地语言的能人。就连郑和自己也通晓南洋多过语言,如占城语,暹罗语,苏门答腊语等。

    那头戴五色草冠的人见到郑和,连忙下车,将右手放在心口,恭恭敬敬地弯腰行礼,身后的众人也依样而为。郑和知道这是占城的礼节,便同样右手按心口,躬身行礼。那人见郑和神态谦和,大喜过望,对郑和叽里咕噜地说了些什么,旁人不动占城语,皆皱了眉头不语,只有冯可、王景弘等少数人能听懂这些话。

    那头戴五色草冠者道:“在下阿里达尔,是占城的酋长,早知大明帝国船队将至,未曾远迎,当面恕罪。”占城虽和明朝接壤,但国小力微,实际是依附于明帝国,因此见到明朝船队到来,便是酋长也恭恭敬敬的不敢怠慢。

    郑和微笑道:“皇上命在下率万人船队远航,既达贵宝地,只怕要叨扰数日了。”

    阿里达尔连忙推说不敢,把郑和等人让进城内。陆海初到异邦,一切都是新鲜,见郑和进城,便要跟着去,他是船队中年纪最小的,又是郑和的侍童,人人也都喜欢他,因此他从不压抑自己的性格,有话便说。

    郑和知道他少年生性好动,但国家会晤,本应庄重,带上这个少年只怕不妥,只是心中疼爱陆海,又可怜他的身世,不忍他失望,于是将他带开几步,塞给他几锭银子,悄声道:“这是国家大事,不能带你,你第一次出海,自己去城里逛逛吧,喜欢什么就给自己买一些,这里的钱币虽然和我大明不同,但银子总是认识的。”

    陆海岂是不明事理的人?见郑和这么说,也就不勉强了,拿了银子,心中暗自感激道:“郑都督对我真好,知道我留在船上会闷,才让我自己进城,天下除了爹爹妈妈,只怕只有郑都督对我好了。”

    郑和将进城时,依旧不放心陆海,生怕会走失,一转念向王景弘道:“王副都督,劳烦你带领一些人手,先自去城里看看,安排人换一些淡水和新鲜蔬菜,将船队的物资打理,完成以后,再来与我们会合吧。”转头向陆海道:“你跟着王副都督。也好帮着船队做些事。”

    王景弘明白郑和的用意,道:“好。我先行动身了。”

    当下郑和命下船的水手在周围查看一下环境,考察下当地物产之类,其余水手均在港口逗留,不可离开船队。王景弘则奉命带领几位随行官员、水手以及陆海先进入了城内。

    王景弘一行人不久便到城内,陆海在街头周围到处转,初到此地,勾起了他无限的好奇心,什么都觉得有趣,都要用手摸摸看看。占城居民也都笑脸相迎,丝毫不介意陆海的调皮。

    陆海听不懂当地的话,只能打手势与之交流,王景弘见状,便笑着教他几句,陆海天资聪明,一遍就会,而且过耳不忘,王景弘与众水手安排事宜的大半个时辰内,就已学了数十句占城语言,说得有模有样了。

    当地的店铺内大都放有一张或几张黑色的动物皮毛,不知作何使用,问王景弘,他也摇头说不知。

    陆海见许多店铺都用乌木和降香木当柴烧,很是惊讶。在明朝,乌木和降香木都是珍贵的木料,王公贵族更是喜欢。在这里却当作柴木,猜想可能这里盛产乌木和降香木,便问王景弘,他也点头称是。

    陆海在一家不大的店铺门前停了下来,这店门口的架子上挂着十几张的动物皮毛,只是颜色纯白,与刚才见到的黑色不同,店里有个人蹲着用碗口大小的木锤在锤着同样的白色皮毛。陆海更是好奇,之前每经过的许多家店铺,都见到这样的皮毛,便驻足观看,只见架子上有的黑色皮毛上还画着一些的符号。

    陆海再看店中,只见那人用力将地上的白色皮毛锤扁,锤完一面就把皮毛反过来,锤另外一面。直到那张皮毛扁得只有手指一般厚,皮毛被打扁后面积也有可观的增加,那人就拿来长刀,将那张皮毛裁剪成数片,挂在门口的架子上。

    陆海问王景弘道:“副都督,他们这是在做皮衣服么?”

    王景弘摇头道:“定然不是。这是羊皮,占城天气炎热,四季如夏,怎会用得着羊皮做衣服?我看这样子,大概是作记录书写之物,就像我们用的纸。”

    陆海见那店铺里的人将裁剪好的羊皮从架子上拿下,放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像炉灶一样的地方,自己又蹲下锤他的羊皮。片刻后去打开那个炉灶,把羊皮取出来,那羊皮已经被熏成了黑色,冷却以后,拿出竹签来,沾了白色的粉末,在上面写几个字,那些子歪歪扭扭,状似蚯蚓。

    陆海点头道:“王副都督猜得不错,果然像是羊皮纸。”

    陆海童心大起,趁着没人看见,便偷偷上前拿起一根细竹片,趁店内人不备,快速在那羊皮的角上写了个小小的“陆”字,眼下这个“陆”字虽然歪歪斜斜,但却清晰可辨。

    陆海正自得意,王景弘笑骂道:“你这顽童,年纪不小仍旧如此调皮。这不是坏了别人一张羊皮么。”

    陆海心道:“只是这么小一个‘陆‘字,不仔细看还看不见,怎么会毁了一张羊皮,好吧,既然副都督这么说,我去买下它便是。”于是走上前,掏出一块碎银子交给店老板,用刚学会的占城话说:“我买这个。”

    老板见他们衣着不同,想必是异邦来客,甚是客气,接过银子,笑呵呵地递过那张写了字的羊皮,又从店中拿出一张更大的未经裁剪的羊皮一起给了陆海。

    陆海刚才见王景弘脸有愠色,虽然知他不是真生气,但此刻也上前讨好道:“王副都督,这两张羊皮便送给你吧,小的可以做纸,大的呢,在冬天可以做件羊皮小褂。”说罢做个鬼脸,调皮腔丝毫不减。

    王景弘本就没生气,被他这么一说,自然满心欢喜地收下了,笑道:“也好,这小的也不用做纸,我叫人给你做个帽子好了。”

    片刻之后,王景弘便安排妥当,要去与郑和会合,陆海没有尽兴,仍旧想留在城里再玩片刻,王景弘无奈道:“好吧,你也认识路了,天黑前一定要回到船队,明白么?”

    郑和拍手叫好,喜道:“好极了,我自己回去,王副都督放心去吧,让郑都督也不必担心我。”

    王景弘去后,陆海独自一人在城里街头闲逛,比起和王景弘一起,更感自由自在。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没有人认识他,他也不认识任何人,心中有一种探险的兴奋,只感觉人生从未如此有趣过。

    正游玩间,眼里突然出现两个身影,身材粗壮,穿着粗布衣服和短裤,肩并肩朝街尾走去,嘴里还在高声谈论着什么,时不时地大笑。

    陆海认了出来,心念一动:“是我第一次上船时看到的那两个水手,王康成和张天川,郑都督说过其余水手不准离开船队,他们怎么又到了这里?”
正文 启航(4)
    陆海童心大起,暗笑道:“别又是溜出来玩了,我且偷偷跟在他们身后,出其不意吓他们一跳,有趣有趣!”于是偷偷跟在两人身后,却又不敢太近,只跟在十余丈远的地方。

    两人朝街尾径直走去,一路上眉飞色舞,谈论颇为开心,但陆海离得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街尾有一座小寺庙,颇为破旧,看来香火不旺寻。陆海寻思道:“张王二人一直往街尾走,看上去已有了目的,但不像是去烧香的,跟去一看便知究竟。”转念间,见两人进了一间小店,那小店外立着一个一人高的泥坛子,上面刻着几个看不懂的文字。

    陆海加快几步,到了门口,侧着身子往里面探望,只见不大的店堂里摆着几张桌椅,有好些人在里面吃饭喝酒。

    陆海心道:“原来是家酒店,我猜得没错,两人又溜出来喝酒了,郑都督下令水手不许离开船队,两人还偷跑出来,酒瘾也太大了。”

    店内客人颇多,气氛热闹,看来是当地小聚的知名场所,他见张王二人挑了个位子坐下来,背对着门,于是也进了店,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距离正好能够听到二人的谈话,却不会被发现。

    只听张天川道:“康成你真是神通广大,居然知道这里有这么一间小酒店,这里的酒很出名是么?”

    王康成笑道:“那当然,我听那……我听港口的渔夫说的,城里的最大一条街上,在街尾,靠近一座小寺庙的地方,有一家酒店,虽然不大,但却有着这里最出名的酒,你知道我爱酒成痴,天下美酒既然碰上了,岂有不来品尝一番的道理,天川老弟你是我挚友,自然叫上你了。”

    张天川嘿嘿一笑道:“本来这事极其凶险,若被发现我们溜出船队,让郑都督知道了,受罚不说,还可能军法处置,那时就是叫爷爷也不行了,但既然康成兄坚持,那我就舍命陪君子了。”

    王康成哈哈笑道:“你叫郑都督爷爷?哈哈,也不怕你爹不答应!要知道,郑都督可是个……他可不能有孙子,哈哈!”

    陆海听了不解,心道:“郑都督为什么就不能有孙子了?是了,他们定是认为郑都督还年轻,怎么做得了爷爷?儿子也未必有,就算有,也是七八岁的样子,决计不能有孙子。”他不知道,王康成所指并非如此。郑和是永乐大帝朱棣亲封的四品太监,自从上了船,陆海受到郑和照顾颇多,对郑和亲近有加,但从不知道郑和是宦官,船队都敬重郑和的人品才能,自然也不会刻意提起此事。

    张天川笑道:“这个自然,虽然郑都督一表人才,但我也不能认他做爷爷,嘿嘿。对了,康成兄,听你说,是港口的渔夫告诉你这个酒家的所在,原来你懂得占城话,我从前倒是不知,很是佩服了。”

    王康成脸微微一红,支吾道:“这个……占城话么……我也懂一些,但……懂得不多,主要是听到了这里有好酒,所以来了。好不容易到了第一个目的港,郑都督不庆祝,我们自己也要庆祝一下。”

    张天川微一沉吟,压低了声音道:“这次航行,康成兄,你可知道一些传闻么?”

    王康成也小声道:“传闻?莫非老弟你指的是……皇……”说到这里,便没敢再说下去,这里虽然已非大明国土,但帝王的神圣威严已深入人心,就算在千里之外,也不敢说半句冒犯皇帝的话。

    陆海不明其意,好奇道:“黄?什么黄?是黄金么?对了,以前常听爹爹提起,有许多船老大,说出海很远去捕鱼,其实并非为此,而是出海外寻找黄金去了。难道这次航行也是去寻宝,寻黄金的么?”

    张天川敬了一杯道:“此事不提也罢。不管怎样,我们一起出海,又如此投缘,算是三生有幸,不如就此结为兄弟如何?”

    王康成道:“再好不过,我也正有此意!老弟,举杯,皇天在上,我王康成。”

    “我张天川。”

    “在此结为异姓兄弟,从此同甘苦,共患难,终生不违此誓!”王康成说罢将酒一饮而尽。

    张天川刚要饮,突然两眼发直,对着酒杯,脸上的表情极其怪异,握着酒杯的手一动不动,好似僵住了一样。

    王康成皱眉道:“老弟怎么了?是不愿意饮这杯结义之酒么?”

    张天川摇摇头,把酒杯凑到王康成处,自己却忍不住,朝地上唔哇唔哇地吐了出来,顿时脚下的地面满是糜烂的黄白之物,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

    陆海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张大了嘴巴,不知张天川何以有此举动。

    王康朝张天川的酒杯里望了一眼,竟然看到杯子里有白色的小东西在蠕动。仔细一看,顿时觉得一阵阵的恶心,自己也然不住吐了起来。

    原来酒杯里蠕动着的是一个个小蛆虫,两人开始饮酒时,高谈阔论,并没有注意到,到现在发现时,一壶酒已经所剩无几。那白色小蛆虫还是活的,在杯中一动一动的,看着甚是精心,再看端上桌的鱼,虽然经过烹制,但仍然可以一眼分辨出,那是腐烂了的死鱼。

    这时店里的伙计过来问候,王康成喝了半壶有蛆虫的酒,如何能不怒,一把抓住那伙计的衣襟,喝道:“你给老子的是什么酒!还道你们有美酒伺候,欺生么?胆敢如此!”举拳便往那伙计脸上打去。

    张天川仍在呕吐,但也帮着骂道:“娘的!康成兄,好好教训他,让他拿蛆酒出来骗人!”

    那店家听不懂汉语,见王康成打人,以为是没钱付帐想撒泼,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当即叫上了店里的五六个伙计一起围了上来。

    王康成怒道:“好啊!开黑店么?想谋财害命是吧,来呀,你们几个细胳膊细腿的,一起上我也不怕。”随即便和几名店伙计扭打起来。

    他嘴上虽然霸道,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又没练过功夫,一下子落了下风,双手被三个店伙计分别按住。张天川见义兄吃亏,也拔拳相助,原本喝酒吃饭的客人纷纷落荒而逃,酒杯碗碟碎了一地,场面顿时混乱不堪。

    在一旁的陆海也慌了神,心道:“糟糕,他们二人不知何故为此,只怕这样打下去要出人名,郑都督知道了,责罚可不轻。他们二人可算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要怎样解救他们才好?”但见场面混乱,自己也插不进手,只站在一旁干着急。

    正在此不可收拾之时,门外走进一人,但此人一看是张王二人,立刻掉头便走,陆海眼尖,一眼便认了出来,大声叫道:“李总厨!李九菜!”

    来的人正是李九菜。李九菜没看见陆海,没想到会有人突然叫住自己,一愣,回过头来,见陆海朝自己奔来。

    张王二人也是一愣,心道:“原来这小子也在这里!”

    陆海急道:“九菜叔。王康成和张天川和店里的人打起来了,打得好狠,会出人命!你赶快想想办法。”

    李九菜不耐烦道:“他们爱他让他们打个够,我可没闲工夫管这些狗屁倒灶的事!”说罢转身又欲离开。

    陆海更急,拉住李九菜衣服道:“他们两个是偷跑出来的,若出了人命,这么大的事,被郑都督知道了可不得了。他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九菜叔,求你想想办法!”

    李九菜咕哝了一声:“你的救命恩人,又不是我的,干我什么事!”嘴上这么说,身子却已欺上前,手一扬,将正在打斗的一人丢出一丈远,接着又如法炮制,把扭打在一起的人一个个分别扔到两边。

    那些店伙计以为张王二人来了帮手,拔拳又朝李九菜冲过来,李九菜嘿嘿一笑,举起拳头,迎着对方的拳头打过去,竟然硬生生将那伙计顶了回去,那伙计站立不稳,急速后退,一直退到墙边才站住,手疼地哇哇乱叫,惊异地望着李九菜,期间又有一人上前,被李九菜一拉一带,单手将那人举了起来,一摔便摔到了门外,众人见他如此神力,一时间谁也不敢上前。

    陆海心中暗道:“没想到这李九菜厨艺一绝,竟然还身负武功。”

    李九菜朝张王二人喝道:“跑这里丢人来了?”

    王康成指着那店伙计怒道:“他们的酒里有蛆,脸鱼都是腐鱼臭鱼,岂有此理!”

    李九菜听罢,走上前,啪啪两声,给了王康成、张天川一人一个嘴巴,喝道:“你们懂个屁!这就是占城的风味,就要生蛆才是美酒,鱼到腐烂方是美食!那蛆虫和我们所见的蛆虫不同,它能增加酒的香味,一点也不脏,你们懂什么!早知不告诉你这里有好酒喝,告诉你了却跑来丢人!”

    陆海心想:“原来王康成是听李九菜说的,并不是听什么渔夫所讲,怪不得他刚才说话支支吾吾的。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肯吐露实情。”

    陆海,张天川,王康成三人都惊奇不已,原来占城的酒菜便是如此,倒不是店家有意欺客。王康成、张天川本不相信这事,但李九菜是烹饪的大师,他的阅历岂是旁人能比的,也就不由得不信了。

    李九菜撇嘴道:“还愣着干什么,付了钱赶紧走吧!”

    陆海怕王康成付钱时,又和店伙计冲突,于是抢上前,摸出郑和给的一锭五两银子来付了帐,还赔了打碎的酒杯碗碟。店家一见到这么多银子,气顿时消了大半,也就放他们走了。

    四人正要走,张天川道:“这口气真咽不下去,康成兄,你帮我用占城话骂他两句,他奶奶个雄!”

    王康成笑道:“我可不会什么占城话,不过这口气倒是可以讨回来。”说着转身又朝那些伙计走过去。

    陆海以为他又要去寻衅,急得大喊:“王大哥,千万不可!”

    只见王康成走到一名店伙计身前,伸出双手,笑容可掬地说了声“你奶奶个雄”,接着又对其余的几个也如此说了,脸上却满是笑容。那些店伙计听不懂汉语,见他的神色,以为是跟自己道歉,也纷纷把右手放胸前,鞠躬还礼。

    王康成占了大便宜,得意洋洋地回来。陆海想笑却不敢笑,生怕露出马脚,只好捂着嘴。

    出得店门,四人松了口气。陆海道:“九菜叔,你怎么也到了这里?”

    李九菜一愣,随即冷冷地道:“我出来采办些蔬菜食材,你问得着么?”陆海见李九菜两手空空,并未买什么东西,正要再问,只见李九菜脸色难看,到了嘴边的话又缩了回去,终于没敢问出口。

    李九菜冷冷地道:“时候不早了,赶紧回去,天黑前要赶回船队。”

    陆海道:“嗯,天一黑,路就不好认了,也玩够了,我们一起走吧。”

    李九菜道:“我不和你们一起走。你们自己回去,我还有些小事,办完自然会回去。还有,你们千万不可跟任何人说在这里见到过我,知道么?”张王二人生怕此事张扬出去,见李九菜这么说,自是连连答应。

    陆海不敢问原因,但心想若不是李九菜,三人有可能便脱不了身,事情便严重了,心想他不像让人知道,帮他保守秘密就是,于是道:“九菜叔放心,我们不说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