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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王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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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一章 序章 第二章 吟游诗人 第三章 魔兽来袭 第四章 父亲母亲
第五章 斗气与剑 第六章 灰袍法师 第七章 辛苦修炼 第八章 巡礼之旅
第九章 多玛山上 第十章 行会试炼 第十一章 通过试炼 第十二章 异国美女
第十三章 精灵酒吧 第十四章 恐怖地震 第十五章 救灾行动 第十六章 神秘纸条
正文部分 第一章 序章
    “王,你听到了吗?”

    “王,你看到了吗?”

    黑暗中是一只颤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黄金像,抚摸着那张年轻刚毅的脸,上面炯炯的眼睛仿佛充满了悲天悯人的仁慈.注视着抚摸着自己的那只手的主人,。

    泪落下,滴在雕像的头上。

    门开了,看不清来者的面目,但是可以看到来者手中的利剑,闪着刺眼的光芒,上面已经沾满了鲜血,说不出的残酷。

    “你果然在这里,可惜你面对的不过是一尊雕像。”来者冷冷地说着。

    “原来是你啊!”发出的声音可以听出是个女声,尽管哭泣着,但是听出声音十分平静。

    “对不起了!”

    寒光闪过,利剑又一次饱饮了鲜血。

    此时,仿佛看到黄金像的眼睛出现了两行鲜血,是刚刚被溅上去的,还是黄金像的眼泪?

    也许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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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二章 吟游诗人
    “古时候的人就认为:“人有所思,即梦其到;有忧,即梦其事。”又说:“昼夜所思,夜梦其事。”有学者认为,“至于梦,更属‘思念存想之所致’矣。”也有学者认为:“梦,思也,缘也,感心之迹也。”

    他们的解释都是认为梦既可由思虑引起,也可由某种感知,或者某种记忆引起。人的整个认知过程都可引起梦境。”-

    摘自《梦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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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哭泣的女人,染血的利剑,还有流泪的雕像和无穷无尽的黑暗!

    为什么会有这些恐怖的事情?

    到底那个女人是谁?雕像又是谁?王?那又是谁啊?

    为什么又是这个梦?神啊!你到底要告诉我什么?

    草丛中一个胖乎乎的小脑袋,这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湿湿的浅金色头发紧紧的粘着他的前额,从脑袋上不断颤动的眼皮,可以看出他睡得很不安稳。

    突然一个女孩的尖锐的声音把他拉回了现实。

    “奥尔德!!!!”

    “干嘛啊!塔希!我的耳朵都聋了!”男孩使劲地揉着自己的耳朵。刚才那个恐怖的梦猛然消退。但是,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梦到这个恶梦了,记得懂事起,他每隔一短时间就会发一次这个恶梦。

    “哈哈!奥尔德,你的口水都流到肚子上了!”面前同样是浅金色头发的女孩子拍拍胖乎乎的小手。

    “呼!不用你管!你怎么能够叫我奥尔德,要叫我哥哥!真没礼貌!”男孩嘟囔着用手擦着口水,瞪了女孩一个白眼。

    “妈妈好像是叫你过来割西沃草的吧,你居然在偷懒!”

    西沃草是多玛村的特产,本质轻盈而且韧性很强,还有部分抗魔法的属性。现在正是收割西沃草的季节,村民们把西沃草卖到镇中,经过魔法作坊的加工制作成廉价的魔法斗篷,这可是魔法学徒的最爱。所以,西沃草也是多玛村的村徽,每年的西沃草收割完毕,村民们都会举办盛大的庆祝会,以表示对山神、水神、农业之神等神祗对多玛村庇佑的感激之情。

    “我不是正在割吗!”在小男孩脚边确实有割好的西沃草,只不过那么一丁点,恐怕一只手都能拿起来,但是说这话的小男孩一点都不脸红,显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你不快点割的话,就赶不及菲尔叔叔的故事了哦!”女孩捧着腹,大笑着说。

    “菲尔叔叔!他回来了?快!塔菲!我们走!”小男孩立即把割草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等等我,别跑那么快啊!”小女孩也仿佛忘记了割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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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口中的菲尔叔叔是一个吟游诗人,其实他也不过24岁左右,清秀的脸上略带了些风霜擦过的痕迹,一头飘逸的的绿发和白色的斗篷是他的标志。菲尔游走于田野、村庄、还有城堡,当他停下来,拨动起他那银色的怀竖琴的时候,农夫停下了举起的锄头,士兵松开了紧握住的长枪,小姐们也忘记了手上刚刚摘的玫瑰花。菲尔嘴角轻轻微笑着,唱了起来。

    “静谧的庄园里”

    “我轻轻地祈祷,向着天空的神灵”

    “我希望,我是你肩上的落叶”

    “我希望,我是跟随你的云彩”

    “王,你那红色的披风”

    “何时能够落入我的梦中”

    “”

    琴悠扬而婉转地声响起,慢慢地停下来,这是《英雄王》的前奏曲,往往这个时候都能看到少女脸上的绯红,少男眼睛里的憧憬,这个时候菲尔总会微微地闭上眼睛,仿佛回到那个英雄王的年代。

    无论是史学家还是哲学家,千百年来一直在争论一个重要的观点,那就是“到底是英雄创造了历史,还是历史创造了英雄”。

    历史被众多重大历史事件分割为一个又一个前后相继又各有不同的时代段落,但是重大的历史事件中却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个或者数个为后人津津乐道的英雄人物;人们回顾历史,是回顾这些历史事件,但更多地是对那些英雄人物的怀念。甚至千百年之后,某些英雄人物成为约定俗成的口语或者语言,例如用“一说曹操王,曹操王就到了”来形容一个人来得正是时候-(曹操王是1千多年前,史称“三帝国混战时代”称霸大半个东大陆的王者,编者注)。

    而在近代,最脍炙人口的就是英雄王布莱恩的故事。他在16岁的战胜了矮人王而在西大陆一战成名;19岁的时候赢得了塔尼斯王公国的伊恩公主的芳心,并且和公主了私奔,这一经典爱情故事现在是各大话剧、舞团最喜爱的爱情剧目之一;21岁的时候在天空之城获得黄金巨龙的支持,签订了龙骑士的契约,这也成为了布莱恩之所以被称为英雄王的最重要契机之一。

    在5年后,也就是西历893年,千年前曾经记载的异界恶魔大军突然降临西大陆,西大陆的士兵面对这些传说中的怪物破了胆,更遑论普通的平民百姓。在最初的1个月里,恶魔大军几乎没有遭受太大的抵抗,就摧毁了5个王国,王国的国王、贵族、官员也跟着民众向其他地区逃散。接下来的一年里,恶魔横扫了大半个西大陆,最后在奥尔达斯山脉之前停顿了下来,除了山脉阻挡了恶魔的进军,通过山脉的唯一入口是奥鲁帝国的凯伦要塞。

    恶魔军疯狂地进攻着凯伦要塞,这个号称大陆最坚固的要塞在几百年的历史中为奥鲁帝国阻挡了上百次别国的进攻,这一次,它成为了西大陆全部种族生存的希望。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1个星期、2个星期...一个月过去了...凯伦要塞在坚持了2个月之后,已经显得遥遥欲坠,防守要塞的士兵和民众们的眼睛里已经开始透出绝望的神情。

    就在894年5月,凯伦要塞即将陷落的那一天,英雄王来了。他骑着黄金巨龙,后面跟随着龙族的大军,还有就是东大陆的骑士。布莱恩和他的伙伴们从恶魔大军的后面发起了总攻,直接突破恶魔大军的统帅大营,并且当场杀死了恶魔军的元帅,军不可无帅,在统帅死亡后,恶魔大军的阵营兵败如山倒,凯伦要塞的士兵们也趁机夹击恶魔大军,终于消灭了恶魔军的大部分有生力量。

    在随后的大半年时间,人类力量进行了反攻,在英雄王的带领下,恶魔军的残余力量被消灭得一干二净,每到一处,布莱恩的军队都受到民众的夹道欢迎,也不知道哪一天,布莱恩被称呼为“英雄王”,这一称号马上传遍了整个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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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尔叔叔!”“菲尔叔叔!”几声稚气的声音打破了菲尔的遐想。菲尔睁开眼睛,微笑着看着飞扑过来的奥尔德和塔希。

    “菲尔叔叔,听到你回来,我我就赶紧赶紧去找奥尔德了”塔希气喘吁吁地说道,“你可别不等我们就开始讲故事了哦”

    “哈哈,别急别急,英雄王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呢!”在旁的听众们哈哈大笑起来,这两个小精灵,每次菲尔回来的时候都不会错过啊!

    特别是那个奥尔德,果然遗传了他爸爸爱偷懒的性格,经常把妈妈交给的任务置之脑后,不是跑去玩就是跑到不知哪个山洞或者草丛中睡觉。又一次他天黑了没有回家,而让村里所有的大人们举着火把到处寻找他的踪迹,但是果然还是最熟悉他的妹妹在村长家后面的花园下找到了正在呼呼大睡的奥尔德。

    不过庆幸的是奥尔德居然没有把妹妹也带坏,除了喜欢一些小恶作剧和经常与自己的哥哥吵架之外,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恶习。

    不过他们对吟游诗人菲尔倒是很喜欢,每次菲尔来到多玛村,他们一定不会错过菲尔的故事。

    “菲尔叔叔,有没有什么新的故事要说给我们听啊?”两个小鬼期待着。

    “有啊,正好我给你们讲一段我最新写好的,名字就叫作‘天空之城的契约’,这可是英雄王在天空之城的冒险噢!”

    “好啊!太好了!”不仅仅是两个小鬼,听众们都传出了一阵阵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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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吟游诗人是没有家的,如同多情的风一样自由的生活,是他灵感的源泉。西大陆实力最强盛实力之一的奥鲁帝国曾经邀请菲尔成为皇家诗人,国王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在奥鲁帝国的贵族之中引起了轰动,因为享受这样待遇的诗人必须经过诗人协会理事会的全票认可,虽说理事会里面的都是国家里名震一时的诗人,但是诗人里面也有心胸狭隘的人,即使很有才能的人,也往往会因为某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被反对。所以皇家诗人十年也不会出现一名,甚至数十年也不会出现。这次国王能够宣布这个决定,虽说王权在其中占了比较重要的斡旋作用,但是菲尔的才能也不得不让诗歌协会的理事们折服。

    不过菲尔的回答也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谢谢国王的盛典,但是我怕我的才思没有了大自然就会枯竭,那会辜负了国王对我的期待!”

    当夜菲尔离开了奥鲁王宫,不过他在宴会上的即兴演奏被记录了下来,竖琴独奏曲《撒宁王宫的夜晚》-许多许多年以后,成为了宫廷宴会的必选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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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每年春天,菲尔总会到这个宁静的村庄来,他喜欢这里自由的风,满山遍野的绿油油的西沃草,还有清澈见底的利蒂希亚河,他喜欢这条河的名字,因为这是一位为西征不归的情人而殉情的少女的名字,现在做了河的名字以表纪念。

    而菲尔也喜欢奥尔德和塔希两个小精灵鬼。正如诗人所唱:“你那跳跃的生命哦,可是照耀我的太阳!”在这两个小鬼开始记事起,菲尔的到达就是他们最盼望的事情之一。在菲尔的口中,除了优美的音乐,对于这些小孩子最重要的是英雄王那激动人心的冒险和浪漫的爱情故事(浪漫不知道他们懂了没有,不过好人和好人最终总要在一起生活,无论"坏人"怎么阻挠和破坏的这个道理他们还是深信不疑的)。每个英雄王的故事小鬼们都听了不下20次,但是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当然这也激发了菲尔的动力:菲尔啊菲尔,你不赶紧努力的话,可能某一天会让小鬼们厌倦的哦!就这样,菲尔辛苦地搜集着英雄王的资料,编写一首首新的诗歌,也让“白衣吟游诗人”的美誉飞快地向各地传送着。

    所以,这次菲尔刚刚完成了“天空之城的契约”,就踏着春天的泉水,来到多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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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三章 魔兽来袭
    “所谓魔兽,正如其名,是拥有魔法能力的怪兽。因为即使是一草一木或者是一滴水一块石头,都是具备了各种各样魔法元素,由于千百万年的进化,在这个弱肉强石的世界,不仅仅是人类学会了如何利用这些魔法元素,而其他的种族或者生物也渐渐学会了如何让这些魔法元素能够为己所用而保护自己;甚至比人类更强的是,魔兽甚至本身就具备这些魔法元素。现今已知的魔兽就有17923种,而为知的魔兽更是数之不尽。

    即使是今天武技、魔法和科技盛行的西大陆,人类能够自由活动的场所仍然十分的小,一望无尽的是各种森林、草原、沙漠,而能够在这些地方生存的人类是凤毛麟角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地方有着各种各样未知的魔兽。近代的最强者英雄王曾经说过‘即使是我,也不敢在这些地方逗留太久’”-

    摘自《大陆魔兽图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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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的的黄金巨龙啊,

    请你展翅飞翔吧!

    让你的翅膀披上白云,

    让你的身影迎起狂风;

    越过宽阔的平坝和高山,

    迎接新时代的神话吧!”

    太阳渐渐地落下,菲尔的诗章终于到了尾声,此时,观众们的呼吸才缓了过来,才敢大口地呼吸气空气来了。

    “太强了!黄金巨龙!原来英雄王的坐骑是这样来的啊!”奥尔德叫嚷着!

    “那还不是因为伊恩公主的神之审判!”塔菲高兴的叫做。

    “那也是英雄王的神圣之剑与黄金巨龙势均力敌才让伊恩公主有机可乘呢!”奥尔德不示弱地反对着。

    “好了好了!菲尔,今晚到我家吃饭如何,我们家可是刚炖好了新打的兔子哦!”村里的老好人里根大叔知道两个小鬼一吵起来没完没了,赶紧上前挽起了菲尔的胳膊。

    “哦,对对,我家也有今年新做的腊肉哦!”

    “到我家喝新酿的米酒吧!”

    “......”

    村民们都起哄起来,能够邀请菲尔到家中聚餐,可是莫大的荣幸啊,可不能让里根一个人占了这个时刻。热情的人群一下子把菲尔围了起来,把两个小鬼挤到了一边去。

    “咳咳,大家静一下吧”菲尔被热情的群众围得直冒大汗。

    “其实,我来之前已经和艾默夫妇做了约定了。今晚恐怕不行了哟!”两个小鬼眼睛发亮起来,因为他们的姓可是艾默哦!艾默夫妇能够是谁?呵呵!

    “哦!太可惜了!”人们惋惜道。

    “我的兔肉过了今晚就不新鲜了哦”里根笑道“这可不行,等下我要给你送去”

    “对对,我也要把我的酒给你送去!哈哈”

    刚刚有点泄气的人群又热闹起来,都在盘算着家里什么是最好东西可以送到艾默家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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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个时候,村中的警报拉响了,一个扎着红色头巾的中年男子一边跑过来一边大喊“大家快回家!魔兽来了!”

    大家一听到这个话,都紧张起来,魔兽?村里可是从来不会出现的啊!

    虽然多玛村是一个气候宜人,土地肥沃的小盆地,但是因为坐落在多玛山中,多玛山有着数之不尽的野兽和魔兽。为了防止魔兽,村民自发组织了村卫队,刚刚那位扎着红色头巾的中年男子就是了。而在村口,还架设了大型的魔晶塔,魔晶是西大陆已知的能够克制魔兽的晶石之一,想当初这颗魔晶可是花了大价钱啊。

    管不了那么多了,赶紧回家吧,躲在家里有着门窗的保护总会安全很多吧。

    “菲尔,你到我家来躲一躲吧!”里根大叔说着,就要身手去拉菲尔了。

    “不了!我要去会一会那只魔兽!你们等着!”菲尔突然把腰间的佩剑拔出,一个身影,就不见了。

    留下愕然的里根大叔,原来菲尔的武技这么好的啊!

    但是,里根突然发现,刚才还在旁边的两个小鬼不见了。难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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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口是一座石墙,但是石墙的大门已经被魔兽所摧毁了,村卫队们肩靠着肩,背靠着背,高举着长矛和盾牌组成了一个防御圈与魔兽对峙着。

    是一只风豹,他的大小和形状和普通的豹子差不多,最有标志性的是它脑袋上的绿色花纹,这代表它能够借用风的力量,能够发出初级的风系魔法-风刃术。

    从来没有遭受过魔兽袭击的多玛村何时碰过这种场面?风豹已经劈烂了几个村卫队员的盾牌,这也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较差的木质盾牌,其他使用铁质的盾牌的同伴们马上把他们拉进围成的防护圈里面,好在没有受伤。但是剩下的队员也在战栗着,不知道下一个是否自己。

    眼看风豹即将发出一道新的风刃,有些心理较弱的村卫队员已经闭上了眼睛。

    “嗷!——”一声凄惨的尖叫响彻天空。

    但是这个叫声不是同伴,当村卫员们睁开眼睛,面前的云豹的脑袋已经飞出了五米之外,只剩下身躯在地上抽搐着。

    一身白衣的菲尔收剑入鞘,动作很满,显得无比的从容,夕阳如血,仿佛是天地矗立的一尊神像。

    在一棵大树后的奥尔德和塔菲看得痴了。一剑,仅仅一剑!而且是距离了10多米!这就是传说中的剑气?

    在这一瞬间,奥尔德知道,前面的菲尔不是一般的吟游诗人了,虽然之前菲尔叔叔也曾说过自己在草原和火山冒险的故事,但是看起来那么单薄的菲尔叔叔怎么也让奥尔德无法把他和那强大的武者联系起来。想不到居然是真的。

    在世界游历的吟游诗人有很多种,有参加冒险团队的诗人,还有皇家护卫的皇家诗人,但是也有武艺高强的诗人;不仅仅是那广阔未知世界的众多强大的魔兽,还有因为人类本来的贪婪,不时出没着盗贼和强盗,就算没有生命之危,失去了吟游诗人赖以自豪的乐器和生活费也是让人头疼的问题,所以吟游诗人必要拥有能够自保的力量。

    菲尔作为一个独自游历世界的诗人(虽然其偶然会为了方便临时参加某些冒险团),武力又会差到到哪里去呢?

    “你们出来吧!小鬼!”菲尔微笑着,他早就已经知道这两个小鬼跟着跑到村口来了。

    奥尔德和塔菲只好不好意思地从大树底下钻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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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查明了魔兽来袭的原因,不知道怎么回事,魔晶不知怎么回事突然间失去了效用,这只风豹正好在附近觅食,就闯了进来。

    菲尔检查了一下,沉思了一会,又把魔晶放回了原位。不一会儿魔晶又重新绽放出耀眼的光芒,看来是恢复了正常。

    事实上,不仅仅是多玛村,当天西大陆所有的王国使用的魔晶都突然失去了效用,城市因为有正规军驻守还没什么问题,但是无数的小村庄遭受到了魔兽的袭击。仅仅多玛村所在的罗斯王国,当天统计上来的伤亡人数就达到了上万人。无数的儿童失去了养育自己的父母,而无数的老人失去了自己依靠的儿子女儿;许多原本是一片安详的村庄在魔兽袭击过后只剩下残垣败瓦,还有满地的尸体,许多村庄的名字从此从王国的名册里抹去,因为村里一个活口都没有剩下。

    多玛村已经算幸运,因为正好有菲尔在,一旦给风豹进了村,即使是魔晶恢复了作用,也无法阻挡风豹的杀戮。

    西大陆的人们陷入了无所依从的恐慌,比较大的村落自然很快组织更强大的卫队,而那些小村落,有能力者迁移到其他城市去谋讨生活,没有能力者,则只能守着村里的那几分农田听天由命吧!

    当最赖以保护自己的力量失去了作用,人类是多么地脆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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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四章 父亲母亲
    “水声,从山中的泉中从容地流出,

    在我的脚边低声细语;

    精灵在我的身边飞舞,

    调皮地拉扯我的衣裳;

    即使翻越崇山峻岭,

    又或者是挑战强盗和野兽;

    我盼望着这一个欣喜的早晨,

    能够轻轻地摘下头顶的榛子叶,

    呼吸春之女神的芳香。”-

    本迪.爱伦《春之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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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天笃厚的多玛村-它偏安于西大陆的南端,虽然从属于罗斯王国的领土,但是高高的多玛山把它与繁华的大陆阻隔了起来,但是就在这层起彼伏的山峰之间,天神却划下了一道弯弯的河流,并且培育出一个多玛村这个小小的盆地。

    艾默夫妇的家就在村的东面,依靠着利蒂希亚河。河上的水车匀速地转动着,门前是一片花圃,红色和黄色的郁金香鲜艳而撩人。多玛村除了西沃草是颇受欢迎的特产,由于被多玛山所环绕的特殊地理,性喜冬季温暖湿润、夏季凉爽干燥的气候的郁金香开得特别地好。

    而奥尔德的父亲哈布.艾默,正是远近驰名的花匠,他种的郁金香深受市镇的贵族们的欢迎,每到花期,浪漫的青年们都会抢购哈布先生的郁金香进行爱的宣言。可惜哈布先生总是那么慵懒的性格,他并无意扩大他的花园种植,“能够丰衣足食不是很好么,花也是要有足够的爱心才能成长的哦,如果养太多就很容易顾此失彼的!”哈布先生总是这样向着希望买不到花而抱怨的青年们解释。邻居们都相信,正是哈布先生这种得过且过的性格,才感染了奥尔德这可怜的未来的“花朵”。

    花的前面,一个人在囔囔自语:“喝了这些水后,你们可要开得更加鲜艳哦!”

    虽然外面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哈布先生却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仍旧悠闲地给花浇着水。

    “爸爸!我们回来了!”奥尔德大叫着,他和塔菲分别牵着菲尔的左手和右手。

    “哈哈,我的宝贝们!还有菲尔!你们一路辛苦了呀!”这个人站了起来,随手丢下正在浇水的水壶,向孩子和菲尔张开了那宽厚的双臂,掉在地上的水壶,但是却不小心淋湿了他裤子。此时可以看到他多年在阳光下直晒而显得有些黝黑的脸,泛起了浓浓的笑意,延伸到他的嘴唇和鼻子,不过仍然可以看到某种历史刚毅的神情闪现着。

    “你好!我尊敬的尊敬的哈布先生”也许是看到奥尔德的父亲热情的拥抱和他那有点滑稽的湿湿的裤子,口舌如簧有如菲尔的也不免有些口齿不清。

    “没有什么事吧?”哈布关切地问道。

    “就一只普通的云豹!”

    “我就知道,有你在肯定没问题的。哈哈!”

    “不过,奇怪的是魔晶居然失效了。”

    “是么?”即使永远都是欢乐的哈布先生,此时的笑脸也凝固了,露出一副严肃思考的表情,甚至有些阴晴不定。

    但是果然是哈布先生,他很快就展开了愁眉,大力搂着菲尔的肩膀,“先不管那么多了!快来看看,看看希丝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菜”

    “我急不可待了!艾默夫人的手艺可是我流浪天涯最回味无穷的事情呢!”菲尔也欢快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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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花圃,打开艾默家的门,比起外面的渐渐暗下的夜幕,却是光亮如同白昼,这很明显地,是使用了魔法灯的效果,这是个会释放一级光明魔法-照明术的魔法灯。其实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拥有一定的魔法能量,对于照明术这样的低级魔法,少量的魔法能量已经足够一晚的照明了。而魔法学会的致力研究发明的魔法灯的作用就是帮助人们把释放出来的魔法能量转化成照明的用途,当然,因应不同人的魔法能量的多寡,魔法灯的光亮度也有所不同。艾默家里的灯火如炽,这是奥尔德的妈妈所点的,正显示出主人家的魔法力要比一般人强大得多,好事的邻居们说“哎呀,希丝,你不去学魔法实在太可惜了”

    “没办法,小时候穷,能够活下去就不错了,哪里奢望能够学习魔法啊!”奥尔德的妈妈回答着。

    确实,大陆之上拥有优质魔法潜力的人并不少见,但是能够拥有学习魔法的条件人有多少呢,学习魔法的条件之一就是需要不断地进行各种魔法实验,魔法实验需要大量的珍惜草药或者是各种名贵金属,不是普通人家能够提供的。除了家境比较殷实能够提供所学的费用之外,普通人要成为魔法师的来源主要国家力量的培养,基本上大陆各国每年都会进行魔法学徒的挑选,从各个市镇的挑选最具备魔法潜力的儿童将被送进魔法学院由国家力量来进行培养,而挑选的数量则跟这个国家的实力有关,所以还是会有大量拥有优质魔法潜力的人被淘汰出去。这也造成了各国的魔法师的数量非常稀少,魔法师在各国都是相当崇高的地位。

    一进门口,菲尔就闻到扑鼻的香味。

    “嗯!好香!这应该是清炖山鸡汤的味道吧!”

    “还有白葡萄酒鲈鱼的酒味!采用法恩国20年陈酿的白葡萄酒,再加上多玛村的特产-溪流鲈鱼,5分钟不多不少,正好体现出酒的清香和鲈鱼的鲜嫩!”菲尔闭着眼睛赞叹道。

    “呵呵!你这家伙果然鼻子灵啊!”奥尔德的妈妈-希丝,打开了厨房的门,手里正好端着一盘鲈鱼,她的的眼神虽然有些疲倦,因为忙于准备饭菜而略显凌乱的头发,但是看起来很健康,两只眼睛弯弯地微笑着,有着说不出的优雅。

    “你好!艾默夫人!”即使已经是老朋友,作为优雅的诗人,对于女士的礼节还是必不可少的,菲尔略微躬身行礼。

    “你们赶紧给我去洗手,准备吃饭去哦!”希丝对着两个小鬼说着。

    “是!妈妈!”奥尔德和塔菲嬉笑着拥向盥洗室。

    希丝微微一笑,这2个小鬼,平时吃饭的时候总是要一番催促的呢!今天菲尔的到来,让他们也乖了起来。

    不过看到奥尔德那鬼鬼祟祟往门口溜过去申请,眼神中更闪烁着不安!希丝突然想起了,好像奥尔德没有交给她割好的西沃草吧。

    不一会儿,一个男孩的尖叫声响了起来。声音传到了邻居家,邻居家的大妈对着自己的儿子说“听到了没有,你不好好听话,你就会得到隔壁的奥尔德的下场”,大妈的儿子听完顿时脸色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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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的晚餐实在丰盛,因为不仅仅有希丝的精美手艺,还有村民们陆续送来的美食和美酒,把哈布家本来能够招待10个人的大餐桌摆得满满的。奥尔德托着刚刚被捏过的红肿的脸,但是仍然吃得很开心,连平时爱和他抢东西吃的塔菲今天也特别的乖。

    此时菲尔一边举着茶杯,一天谈着他在奥斯火山的历险故事,此时的奥尔德和塔菲非常信服,经过刚才的一幕,他们知道这一定是菲尔的亲身经历,果然是能够周游世界的吟游诗人啊!

    艾默夫妇,则在一旁微笑着听着,不时为菲尔的勇敢而称赞和鼓掌。

    一边听着,奥尔德突然露出了一个坚定的眼神。

    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对,一定要下定决心了,为了自己日后的幸福生活!

    “菲尔叔叔!我有个请求行不行!”趁着菲尔刚刚结束奥斯火山的历险,奥尔德突然发言了。

    “哦?”菲尔诧异道。

    “你能不能够教我剑术?”奥尔德期盼地看着菲尔。

    “阿,你这个请求还挺突然啊!”菲尔一愣,看了一眼桌对面的哈布,哈布此时是有点惊讶的神情。自己那儿子可是出了名的懒鬼,叫买一瓶酒都能磨蹭半天。居然要学习剑术?

    “为什么你要跟我学武技呢?”

    “因为我要像英雄王一样闯荡世界啊!”

    对于一个7岁的男孩子,传说中的故事,外面的精彩的冒险世界,是多么的吸引人啊!英雄、利剑、公主和巨龙这些传奇千百年来影响了多少少年在大陆进行着冒险啊!

    哈布先生想起奥尔德倒是很喜欢拿着木剑和村中的小孩一起玩英雄屠魔的游戏,当他在村里喊着“来吧!恶魔!我是无敌的英雄王!”时候,大家都认为这不过是小孩子的童真梦想罢了。没想到,他居然会提出来要学习武技啊!

    哈布更是想到自己曾经作为奥尔德的“龙”而被骑着在满地上爬的时候,不禁有些尴尬,哈布不禁有些赞许地点了点头。

    其实在此时奥尔德的心目中之所以想学武技,是因为他中了菲尔的“毒”,那些冒险者多么的自由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休息就休息。而且在菲尔口中,通过猎杀魔兽的皮毛或者是其他身体部位,冒险者往往能够获得巨大的财富。

    “做了冒险者就有很多很多的钱,那我想睡到多久就多久了”奥尔德天真地想着,可惜村里的大叔们只会一些三脚猫的防身功夫,这次看到菲尔那惊人的剑术,他觉得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

    “不行!我反对!”希丝突然很严厉地说道。

    “妈妈!”奥尔德没想到妈妈居然会反对。

    “如果你去冒险了!你的学业怎么办?希莱文34个字母你给我背出来?数理学第10章你读完了没有,等下我要....”一改原来温雅的面孔,希丝有如连珠炮地质问起奥尔德。

    这个时候,菲尔不得不冒出冷汗,同时还有哈布。希丝在文化教育方面可是非常的严格,她是希望自己的儿子日后能够成为一个学者!

    看看大厅那满满的一书架的书,哈布更加冒冷汗了。这可是每次去城市购物的时候,希丝购买的“战利品”!“这本我要他一个月看,这本正好给他模仿古代诗歌的写作!”希丝当时的囔囔自语此时又浮现在哈布的脑海里,让他连打了几个冷战。“可是,妈妈,我还有更重要的原因”奥尔德在妈妈停下来的那一会儿,插了进来。

    “这次你也看到了,村里已经不再安全,魔兽能够闯进来了,而且我还有更大的使命,就是保护妹妹!”奥尔德此时的神情是严肃的。

    希丝惊讶了,此时的奥尔德的眼神充满着不达不目的不罢休的光辉,完全不像是自己那个懒惰调皮的孩子发出来的,这个眼神多么地像当年的哈布啊!

    希丝不得不联想起那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就在窗边,也是这样的一双眼睛看着自己。希丝的脸突然红了,望着那个现在显得如此慵懒的“花匠”微笑。

    “你这孩子啊!”哈布叹了一口气,自己常常教育奥尔德要好好爱护自己的妹妹,别看他平时老是这个借口那个理由欺负妹妹,其实在他的内心还是很爱自己的妹妹的啊!

    “你害不害羞!我还用你来保护!哼!”塔菲在一旁嘟嘴说到,然后用小手捏起奥尔德的大腿!在那个拿着木剑的小孩的背后,总会有个拿着木棍的小女孩,跟着喊着“看我的女神降临!死吧!恶魔!”

    “啊!~~~”奥尔德尖叫地离开了桌子,躲到菲尔的后面,刚刚那坚毅的眼神不见了,换成幽怨的眼神瞪着塔菲。

    大家不禁莞尔一笑,毕竟还是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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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塔菲叔叔!我也要你教我才行!否则我会被欺负的!”塔菲抗议道!

    “一个女孩子,学武艺多么不雅啊!”希丝不禁皱眉头。一个捣蛋的奥尔德还不够吗,还要把妹妹给搭上。

    “伊恩公主不也是可以学吗?”

    “那是魔法!”

    “那我学魔法好了,总之我可不能给奥尔德欺负!你教我嘛,菲尔叔叔!”“好了,让我考虑一下!还要和你们爸爸妈妈商量一下才行的呀!”最后菲尔是这样说的,把两个小鬼赶到了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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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于这些小孩子的哭闹,菲尔大可以直接拒绝甚至可以不置一顾,一般人家的孩子们渐渐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忘记曾经的请求吧。梦想虽然是美好的,但是这个路途也充满无数的艰难险阻啊!

    “看来不教他们也不行了啊!”坐着椅子上,菲尔略带着忧虑地对着哈布说着。

    “是啊!没想到魔晶居然失效了。”哈布说道。

    “看来这真的是宿命啊!”希丝一样的惆怅。

    “基于那个理由这次就只能拜托你了,菲尔”

    这一夜,艾默家书房的灯开到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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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五章 斗气与剑
    “剑,从神话时代开始就是英雄和神的最爱。他是短兵器的祖先,主要用来近身搏斗。因为它携带轻便,佩戴起来神采飞扬,用起来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都以佩戴剑为荣。自古关于剑的纵横沙场,行仁仗义的故事流传至今,为世人所喜爱,历传不衰。”

    -摘至《大陆兵器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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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样,你们看到了吗?”菲尔停下了他的剑。

    刚刚那阵肃杀的寒意掠过,奥尔德甚至感觉到脸上有点刺辣辣的疼。

    奥尔德抚摸着面前这块黑黝黝的巨石,被上面被深深地划上了一个十字。

    这是由20米之外的菲尔发出的。

    这就是他们昨天看到的剑气吧!

    “菲尔叔叔,剑气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塔菲好奇地看着他

    “呵呵,这怎么说呢,要说起来可是一本书都说不完呢!嗯,你们看!”

    这个时候,菲尔举起了剑,他的神情一凝,刚才还淡哑无光的剑身突然浮现出淡黄色光泽。几年后他们还知道了随着修炼的增进,感受剑气也就越深,看到菲尔老师剑上的光泽可不是原来看到的淡淡的了,那可是浓浓的犹如月光的淡黄色!

    “这就是剑气!于你们的身体,经过修炼的武者可以产生斗气,斗气可以用来保护自己也可以施放出去造成伤害,其中利用剑施放出去的斗气可以称为剑气。”菲尔说道。

    “哦,原来如此呀!”

    “而且斗气还分很多种,基本上可以分成6个基础类别:代表自然四元素的火、冰、电、风四个种这四种互为相克,而此外是神圣斗气和黑暗斗气,分别代表秩序和混乱两种力量。我六种斗气都有自己的发展方向,修炼到了高等级之后,反而能够克服力量的天生克制,正如冰本来是克制火的,但是足够旺盛的火焰却能够融化寒冰,而秩序本来是管制着混乱,但是当混乱到达一定的程度却能突破秩序的力量。

    “我能不能同时修炼多种斗气?”奥尔德想着,这样的话针对不同属性的对手使用不同的克制斗气不就好了吗。

    菲尔摇了摇头说:“很可惜,相互克制的两种斗气基本上是无法同时修炼的,但是不存在克制的如火和电的斗气就可以,而神圣和黑暗斗气都可以辅助修炼四系的斗气,但是作为辅助的斗气,很难达到专门修炼某种斗气的极致,贪多而不可得啊!”

    “而且不同种族的人也有比较擅长的斗气,我们人类6种斗气都能够修炼,但是有些种族例如神圣的精灵就不能修炼黑暗斗气,而亡灵族就不能修炼神圣斗气了。”

    “那你现在修炼的是什么斗气啊?”

    “神圣斗气,因为英雄王用的就是神圣斗气!”菲尔笑着,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当年他选择斗气的时候,他觉得红色的火斗气未免太霸道,而白色的冰斗气未免太过冷冰冰,只有神圣斗气,淡黄的气如云雾般环绕着,正如那有如情人的月亮的光泽,让那时已经有着浪漫诗人情怀的幼年菲尔立即选择了神圣斗气。

    “怎么样?你想不想学啊?”

    “当然想!菲尔叔叔!你快教我吧!”这可比他的弹弓厉害多了!要是能够学会,在其他小孩面前炫耀该是多么骄傲的事情啊!

    “可是斗气的学习历程可是非常辛苦的哦!你平时都是那么懒惰很难坚持下去的啊!”菲尔叹息道,但是眼光却漏出某种看到猎物即将入网的狡黠。

    “不会的!”

    “这样吧,我们来签订小小的魔法契约吧?”

    “魔法契约?”

    “魔法契约可以说是古代魔法的一种,一般用来约束双方的某种权利或者义务!”菲尔简单的解释道。

    “契约?”此时的奥尔德已经被菲尔那凌厉的剑气所吸引,而涉世未深的他哪里会想到契约的严重性,估计也就是给妈妈写得保证书之类的东西吧。这种东西在家里都可以堆成小山那么高了,多一份又何妨。

    “没问题!”奥尔德很快答应了。

    “以血的名义,我菲尔将无条件地教授奥尔德武技!而奥尔德必须无条件地听从我菲尔的教训!你同意吗?奥尔德?”菲尔轻轻划破了自己和奥尔德的手掌,两者的血液混合在了一起。

    “我同意!”奥尔德回答。

    两个人的掌心闪出一片红光,血消失了,出现了一个红色的魔法阵,但是又很快消失掉。奥尔德也不再感觉疼痛。

    “现在,我们就开始吧,请你现在跑下山去,再跑回来!”菲尔突然一改原来温文尔雅的脸色,严肃地命令到。

    “是!师傅!”奥尔德满怀信心地叫道,马上跑下山去,此时的他可是满怀信心的,认为这点跑跑步的小问题根本难不倒他!

    但是不久奥尔德发现他错得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看起来那么温柔的菲尔叔叔,在某些方面却是魔鬼!

    因为和奥尔德签订的简直就是魔鬼的契约,实际上,所谓的血之契约,更多是用在人与魔兽之间,签订了血之契约后,再高等的魔兽也必须听从人类的命令,而且一旦人类死亡,魔兽也会死亡,所以魔兽会千方百计地保护人类的安全。没想到菲尔居然把这个契约用在奥尔德身上!

    每次奥尔德想偷懒的时候,比如说菲尔要求跑20圈,他只跑了19圈想偷懒的时候,契约就启动了,马上他的手就疼痛不已,简直就想把自己的手割掉。所以再苦再累也得爬起来继续训练。

    当奥尔德在击剑3万次几乎手都要废掉,接着又不得不在山上山下来回跑步20次的时候,他都在猜想着,菲尔这个魔鬼啊!当年一定也是受到自己师傅的非人的虐待而产生了某种心理变态吧!所以轮到我这个徒弟倒霉了!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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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六章 灰袍法师
    “1级剑士的标准是能够发出能够击碎巨石的剑气,2级剑士的标准是能够打败杀死一只剑士协会认可的魔兽,例如普通的魔狼就是在认可目录之内。至于三级剑士,却是由各个分会的分会长自行决定考试内容。”

    “1级魔法师的标准是能够释放出自己所属魔法师类别的最初级魔法,2级魔法师是能够使用一定的魔法突破考核者的魔法防御壁。”-

    摘自《大陆职业等级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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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分会长给我的考试内容是什么呢?”奥尔德心理想着,打量着刚刚被工作人员带过来的竞技场。相比外表的富丽堂皇,协会内部的半圆形竞技场显得十分破落,无论是大理石的地板还是高高的墙壁上都满是坑坑洼洼的洞或者一道道深深的划痕,不过看不到碎石,地板扫得很干净,很显然这里是经过常年累月的剑士考试所留下来的痕迹。

    “噢!还有修炼火焰斗气的人在这里考试。”奥尔德注意到墙上留下来的一道焦黑的剑气痕迹。

    “你好!奥尔德!我是瓦尔分会的分会长,扎克!”一个浓厚的男中音响起。

    “什么时候进来的,该死,我居然没注意到?!”奥尔德猛的一回头,好好距离奥尔德还有100米远,一个只穿着白色长裤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赤裸的上身露着他的一身强壮的肌肉,但声音却能有如身边人所说,看来是使用了斗气。

    “黑色皮肤,属于“无尽的沙漠”的黑砂族人种,天生爆发力强,擅长游击战、速度战,但耐力和防御欠佳。但是他右手握着金属巨剑,属于重型剑种类,看来臂力非凡,显示着他是重型剑士。”奥尔德,进行战前的初步判断。

    剑士按大的分类一般有两大类,一种是有如奥尔德或者菲尔这类的轻型剑士,一般使用刺剑或者长剑;而重型剑士一般使用的是巨剑,牺牲了高移动能力,但是具备大开大阖的高杀伤力的攻击和斗气或者魔法来进行高强度的防御。所以从种族来说,黑砂族的天生爆发力其实更适合高移动性的轻型剑士。

    “十分荣幸!会长先生!”

    “呵呵,在这个镇上,我可是很多年没有亲自颁发剑术证书了。我期待你的表演哦!”

    “好了,长话短说,说说我们这里的考试题目吧。其实很简单,你能够让击中我手上的石头就好了,我不会攻击你。”扎克从地上捡起一块椰子大小的石头,他却好像感觉不到重量似的,十分轻松地说着。

    “有什么规矩吗?”

    “你只要使用剑作为攻击武器就行,使用魔法做为辅助也是没问题的。”

    这其实已经是很宽松的条件,其实就算使用魔法作为主力攻击手段,剑只不过是做做样子,也很难说算犯规的,不过现在是剑士考试,估计也没有人会这样做。“好的,会长先生。”奥尔德朗声答应道,行了一个剑士之礼。

    剑上燃起斗气,如离弦之箭奔向会长,直直劈向会长的左手,但是会长好像无动于衷,仍是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右手握着剑还垂往地上。

    眼看离石头还有半米的差距,石头即将一击即中,“砰”的一声,眨眼之间,会长的剑却已经迎上了奥尔德的剑,发出金属碰击的巨响。奥尔德接着又迅速刺出了几剑,左劈右砍,都被会长接住了,奥尔德发现,甚至会长在原地根本没有移动一步。

    好快的剑速!没想到会长舞动巨剑会是如此的速度!这简直和轻剑士的速度差不多!

    和会长的巨剑硬碰硬并不是办法,奥尔德的轻型剑肯定会受损,所以借着反击之力,奥尔德退到几米之外。一般的重剑士都是通过斗气形成的防御盾来阻挡攻击,同时使用大范围的剑气来杀伤敌人,但此时会长根本连斗气都没运上,果然是二级的剑术大师啊!

    再试一次!剑身的光芒猛增了一倍,奥尔德展开了有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这时候会长已经无法保持身形,几次巧妙的移动闪开了击向石头的利剑,而同时右手也没有闲着,挡住了奥尔德的大部分攻击。

    “怎么办?使用‘风之武者’?”想起使用“风之武者”之后的脱力,在联想到对方也是剑士,说不定也会这个招数,在实力相差太远的情况下,这实在太冒险了。

    好在会长不会主动攻击,他微笑着,静静地等待奥尔德的攻击。

    “怎么办?怎么办?不行,我要冷静思考,如何击中石头?石头石头等等!”突然仿若一道闪光在奥尔德脑海里闪过,他想起一直潜意识思考的都是如何击中会长的石头,但是如果说攻击的不是石头呢?

    对了,自己的攻击之所以总是被拦截下来,不是因为会长比自己速度快很多,而是因为自己的攻击意图太明显了,总是集中在石头上,借用巧妙的身体移动,会长实际上是引导着自己往他的剑上攻击,他的剑根本就是等着自己撞上去啊!

    奥尔德突然豁然开朗,相通了考试的关键所在,接下来就好部署了。

    速度本来就是轻剑士的优势,奥尔德并没有施展“风之武者”,却施展了一个加速术-(这是向妹妹学习的初级风系魔法。加速术能够利用自然的风力加快速度,而且能够增加了各种不同的攻击角度,甚至能跳跃到半空施展攻击。

    因为事先声明了会长不能够还击,自然让奥尔德根本肆无忌弹地根本不用留有防御或者闪避的余地,全力攻击之下,会长已经不能阻挡部分的攻击,所以不得不运起了防身的斗气防止奥尔德不可思议的角度的攻击,突然,奥尔德一闪,消失在会长眼前。

    “不好!”后心的斗气本来就是最弱,会长的防御瞬间被凝聚了全部功力的奥尔德突破了。

    会长下意识的转过了身体,用自己的左手的石头劈开了奥尔德的利剑,石头在奥尔德的剑气之下一分两半。

    借着劈开的力量,奥尔德漂移到几步之远,垂下自己的剑。

    石头破了,考试自然结束了。

    “你通过了!你在短时间内就识破了我的陷阱,这份研判能力果然不错。同时也能够迅速击中剑气击破我的防御,说明你的斗气的运用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会长微笑着,“而刚刚你短时间就切换了自己的方位,使用的是‘影步’吧!”

    “是的。”

    “不简单啊,能够使用这招的人之中,你是我见过最年轻的一位了。”

    “会长过奖了!”

    “你的老师是菲尔.穆迪?虽然我并不熟悉他,但是我看到他的档案,也是17岁就获得了3级剑士的称号,果然不简单啊!”

    原来老师是17岁就获得了3级称号!居然骗我!奥尔德心理想着,不过如果他后来不是做起了吟游诗人,而是专注于练习剑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级别了呢?至少应该在剑术上应该和扎克有一拼之力才对。

    “好好努力吧!年轻人!”扎克行了剑术之礼,转身消失在竞技场的门口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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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着手中的3级剑士徽章,奥尔德回到了旅馆。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祝贺你啊!”菲尔很悠闲地弹着自己的琴,却是有些失望的表情,在旁边的雷切尔虽然没有说什么,也竖起了大拇指。

    “嘿!老师,你想让我跑20圈的惩罚要落空了哦!而且我还知道你不是16岁获得3级剑士的”奥尔德笑道。

    “啊哈,可能是我忘记了吧,哈哈”菲尔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比你早回来呢?”塔菲在一旁说道。

    “想不到啊!你现在几级啊?”看到塔菲的魔法师章,奥尔德有点气恼自己花了太多时间。

    “这里最高只有2级魔法师的认证,可惜啊!”塔菲有点郁闷,比菲尔少了一个级别!罗斯王国果然是注重剑士传统的王国!

    “没关系,我们到了帝都找到更大的行会,再去挑战更高的级别吧!”菲尔给大家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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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在魔法协会的魔法巨塔上,两个魔法师对话着。

    “奥斯,今天我碰到了一个有趣的魔法师来参加考试啊!”

    “哦?”

    “她是个灰袍魔法师哦!”

    “灰袍?这可是稀罕事哦!他的老师是谁啊”

    “埃夫林!”

    “埃夫林.梅灵?”

    “是啊!埃夫林那个家伙教出来的徒弟!”

    “他是怎么通过会长您的考试的?”

    “你是知道的,二级魔法师的考试是能够运用魔法突破我的防御就可以了。”

    “是啊!难道她用了什么高阶魔法?”

    “没有!火球术而已!”

    “火球术?!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因为我根本就没有防御,那是完全不需要咏唱的火球术,或者成为火龙更为恰当,而我根本就没有咏唱的护盾的时间就被火龙攻击了,如果不是我刚好戴上了总会长大人送我的圣魔法护盾戒指,早就受伤了。”

    “原来是这样!”

    “她的这一招让我感触很深啊!圣魔法戒指可不是一般魔法师能够拥有的,我们魔法师都把毕生的时间分配到提高自身魔法力的冥想和对更高级魔法的学习和练习,而魔法师之间的对决传统上比的是谁能咏唱出更高级别的魔法和谁的魔法能量能够支撑够久的时间,但是我们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误区,其实超短时间甚至不需要咏唱时间的初级魔法也是有战胜高级魔法的机会的啊!我想,很快这个新的魔法思维会改变整个魔法界的对决,甚至改变战场上魔法的运用方式吧,到时候又是一番新的变革了!”

    “灰袍埃夫林,可不简单啊!”

    魔法塔上,一番沉默,说话者和听者都陷入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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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七章 辛苦修炼
    “成功是每时每刻的全力以赴:人生就是持续不断地向自己发出闪电般的挑战,恒久追寻生命最为壮丽的美好未来。”

    -摘至《谚语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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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尔作为奥尔德的老师是十分尽责的,为了奥尔德,菲尔在多玛村过了整整2年的定居生活,每天早上进行体能基础训练,下午是进行希丝的文化课学习,而晚上则是进行冥想来提升自己的斗气。

    斗气的修炼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蓄”-这是学习如何感觉并且收敛和储存自己的斗气,这个阶段奥尔德花了3个月的时间就学会了。第二阶段是“生”,就是通过体能训练和冥想进行斗气的增长,这个阶段将贯穿人的一生,是需要不断提升的。

    武者的“冥想”和魔法师的“冥想”有着极大的区别,武者是通过冥想感应自己的每一寸躯体和能量,并且学习如何让这些能量进行不断地循环从而达到不断的增长。而魔法师,则是感应自然的各种元素,学会用自己的魔法能量去调动这些元素为自己所用。

    而武者的第三个阶段则是“放”,能够学会如何将斗气进行防御和攻击,也就是学习各种各样的斗气技能,而且不同的斗气性质,还有着其特有的斗气技能。

    2年之后,奥尔德达到了“放”的阶段,而高强度的体能训练也成为了奥尔德的家常便饭,把相应的技能学习口诀教给奥尔德之后,菲尔才开始了他的诗人的旅程。有了血之契约,菲尔一点都不担心奥尔德会偷懒。

    跑步绕着整个村子跑上100圈;在冰天雪地的时候进行赤身的冥想训练;不论寒暑都要进行的挥剑3万次的练习,而且剑还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地加重,他在17岁已经使用野蛮人的巨剑进行练习这些都是每天必须的功课。

    而当奥尔德9岁的那年,菲尔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奥尔德带到多玛山上和野兽搏斗。面对那凶猛的野兽,奥尔德被伤成了半个血人。

    不过好在有埃夫林在,施展了强大的治疗术之后,奥尔德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受伤,只不过因为失血而有些脸色苍白,赶紧换了衣服才把他送回家。菲尔也是很怕希丝的,不是怕她生气,而是怕那作为妈妈的眼泪。

    在这种时候,奥尔德十分地默契,因为在菲尔背着奄奄一息的奥尔德回家的路上,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上有几滴滚烫的水珠掉落。这也是为了他能够获得实战经验啊!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奥尔德受的伤少了很多,甚至毫发无伤就能杀死一头成年的野狼。所以他们开始深入多玛山,一开始只是偏离山间大道十公里左右,碰到的只是一些野狼或者狐狸什么的;随着慢慢的深入,险峻的多玛山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比如潜伏在树林里的树妖精或者是风豹,脚下要留意会否碰到食人花或者是踩到虎纹蜘蛛,即使在梦中也会碰到侵袭的梦魔-如果被侵袭,还会导致神经分裂甚至死亡。

    奥尔德自己也没想到,在11岁的时候,他就已经独力能够杀死一只原来看起来那么强大的风豹,虽然当时也受了不轻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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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老魔法师埃夫林,作为塔菲的老师,更是在山上建了一个实验室。虽然他很希望塔菲能够入住到他的原来的实验室,但是被希丝立即拒绝了,因为她也没忘记作为妈妈的使命,要教两个孩子学完《拉丁语》《西方文学史》《初级算术》《博物学》这些她在怀胎10月就已经拟订好的科目。

    “某个伟人说过:日后是科学的时代,教育要从小孩子抓起!”这句话不知道希丝是从哪里听来的,但是这是希丝的王牌。每次看到孩子那求饶的眼神和他那父亲同情的语言,希丝总是心头一硬,就把这句话搬出来。看到希丝那可以杀死人的目光,哈布只能打着哈哈去照看他的郁金香花园去。

    所以埃夫林就在只能在多玛山自建新的实验室。(空间穿越魔法虽然很方便,但其实耗费大量魔法力,而且由于其会受自然因素影响会有一定几率失败而造成魔法师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所以魔法学会是严格禁止魔导士以下级别的魔法师学习或者使用这个魔法。所以为了教学方便,埃夫林干脆把必要的实验用具搬过来建立了一个实验室。)

    不管怎么说,埃夫林怎么说都是个懂得绅士礼仪的老魔法师,他对塔菲这位小女士倒没有菲尔想象中那么糟糕。

    他只不过偶尔“不小心,一时间走神了”(这是他最喜欢的推脱之词)在塔菲的实验炉里放进一只火蜥蜴,或者故意说错一段咒语,本来是召唤出地精的,结果召唤出了红帽鬼,把实验室弄得鸡飞狗跳。

    当然,对于魔法师来说,收拾实验室并不是难事,一个“回复原位”咒就能够把那些加了定位咒的物品物归远处了,可怜的是我们的小塔菲,被这些突然其来的恶作剧不是被吓得哭了就是面青唇白。(其实埃夫林建了实验室之后,刚开始也吸引了不少好奇的村民和小孩过来查看,但是很快他们就领教到了埃夫林那层出不穷的恶作剧,村民们就失去了过来的勇气,而小孩子也被严令禁止到埃夫林的实验室去。)

    不过埃夫林的实验室倒是有一个可取的地方,那就是所需的各种实验材料非常齐全而且备数十足,塔菲可以任意挥霍研究各种各样的配方,也让塔菲的学习事半功倍。

    比起埃夫林的恶作剧,塔菲更痛苦的是埃夫林给她安排的那一柜书籍-《古代语研究》《古代炼金术研究》《魔法草药辨识》这么多书,要看到何年何月?!但是按照埃夫林的说法,这些都是魔法的基础,不学不行。

    “请问老师,我学习完这些书要多久?”

    “嗯,这个要看资质吧,我的老师曾经说过,历史有一位魔法师天生聪明过人,不过三十年,就把这些书读完了,并且在当年通过了魔法研究学院的相关科目的考试,被称为‘神童’。其次是我的老师,也不过花了三十八年就通过了考试,那都是天纵聪明、百年难遇的奇才,让人十分佩服啊!这些前辈们的典型,我们这些后人也能够羡慕不已了。”

    “请问老师您花了多久呢?”

    “嘿嘿,我大概花了四十年的时间,听说已经算是历史第三了,哎?塔菲,你怎么突然倒下了?还口吐白沫?你不是病了吧?”

    其实埃夫林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地说漏了一点,他所说的都是指灰袍法师,实际上一个资质不错的其他系的魔法师三年左右就可以小有所成了,甚至已经可以独立挑战某些高等魔兽。

    不过埃夫林倒不是食古不化,除了枯燥的魔法基础学习,在塔菲的苦苦哀求之下,她还是很快能够学习初级的魔法,比如火球术。

    在掌握火球术之后,塔菲有空就往奥尔德的身上招呼几个,奥尔德躲闪不及而热得哇哇大叫时,她再释放个水球术把奥尔德淋成了一个落汤鸡,有一段时间,奥尔德不得不长期释放“强硬皮肤”这个战技来保证自己不会受到偷袭,巨大的能量消耗让奥尔德一躺上床就睡着了。

    “埃夫林可是惓人不悔啊!”每到这时,菲尔不得不叹息道。

    不过之后,好长一段时间,埃夫林并没有教给塔菲更高阶的魔法,他只是要求塔菲不断地重复的练习“火球术”“闪电术”“风刃术”“水球术”四个基础魔法,而且他要求塔菲能够做到不用念咒语,只需要脑袋一想就能够释放出这几个咒语。

    “越高阶的魔法就需要越高阶的咏唱时间,但是战场上的的机会转瞬即逝,无间断的攻击魔法将使这些高阶魔法根本连施展的机会都没有。”埃夫林解释道。

    不久,埃夫林又让塔菲练习无需咏唱就可以施展“物理护盾”和“魔法护盾”,这也是在战场生存的法宝-当塔菲需要面对魔法师的死敌-擅长速度的战士或者弓箭手的时候,护盾能够给她足够的自保能力。

    打好古代语魔法的基础,加上实战化的简单魔法的灵活应用,这就是埃夫林的心得。却也是让埃夫林能够四处冒险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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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的修炼学习,奥尔德和塔菲不知不觉过了十年的光阴。此时的奥尔德和塔菲已经不再是当年流口水的小孩子了,奥尔德17岁,塔菲16岁。

    由于受了菲尔的浪漫诗人的影响,奥尔德留了一头长发,为了不影响剑技的发挥,头发被扎了起来,只留下额前那不羁的头发,原来那张胖乎乎的脸现在看来可以算是清秀。

    而奥尔德的身板虽不能说很强壮,但是行走间的沉稳有力,也显得特别的男子刚阳气概。这也是菲尔刻意训练的结果,菲尔的剑术走的是冷峻轻盈的路线,讲究的是一击必杀,强壮的身体反而对剑术的发挥没有太大好处,虽然说必要的强壮度和承重力能够穿起提供全面保护的装备,重装备在战斗中往往能够帮助主人挡住大量的伤害,但是菲尔认为足够强大的斗气一样也可以给予强大的保护,同时还可以修炼魔法护盾,同样可以获得全方面的保护。所以,奥尔德一般只是穿轻便的胸甲,这个部位因为受攻击范围较大而成为人体容易受攻击。

    而塔菲,此时也出落一个可人儿,即使是灰色的魔法袍并不能掩饰她的美丽:飘逸的长发,如玉般洁白的脸蛋,笑起来还露出很可爱的酒窝,弯弯的月眉下是一双灵动的双目,不时也透出几分孩童的顽皮,就是这个眼光,让奥尔德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在饭桌上看到妹妹那突然开始变得冰冷而且有些狡黠的目光,奥尔德就打起了冷战,赶紧把刚刚抓起的鸡腿往妹妹碗里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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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八章 巡礼之旅
    “布莱恩巡礼是世界5年一度的盛事,这是在895年人类全面战胜恶魔军队之后,为了纪念英雄王的事迹而倡议举办的。刚开始只是在英雄王的故乡-罗斯王国举办的一个狂欢节,但是由于受到各国人们的强烈欢迎,在第三次举办的时候,狂欢节的举办委员会就决定,日后将这个节日作为世界人们的庆典,并且按照英雄王的行军路线,轮流由各个国家的的首都举办。而随着狂欢节的规模日益壮大,节目越来越多,最后形成了今日的布莱恩巡礼。”-

    摘自《大陆节日庆典趣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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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2个月就举办巡礼了!”埃夫林放下手中的茶杯。

    早晨的几缕阳光从的窗帘透过来,映在埃夫林的杯子里,也映在埃夫林那布满皱纹的脸,他的目光停留在哈布的眼睛上。

    “是啊,想不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又到巡礼的时候了”哈布伸了一个懒腰,有点怅然地说道,是在感叹岁月催人老还是感叹自己也曾经有过的那个青春岁月?

    “这次是英雄王的百年庆典,也正好轮到罗斯王国举办!”菲尔轻拨他的怀竖琴,一阵轻盈的音乐从琴身流出。

    “布莱恩巡礼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因为能够赶上参加布莱恩巡礼,将作为年轻人最有意义的成年仪式。”哈布先生补充道。

    “我知道,2个小家伙不知期盼了多久,但我还是那句话,下周镇上举行的学院考试他们考不过的话,就别想去参加!”希丝恶狠狠地看着埃夫林和菲尔,这2个家伙可占了孩子不知多少学习的时间。

    “好啦好啦,我想这个你就别担心了!我可是把塔菲这个月的魔法练习都停了呢!”埃夫林向女主人投降了。

    不过大家知道希丝却并不打算让两个孩子去就读,希丝在这一点是十分地开明。

    “在学院里并不能学到真才实学,里面学到的东西除了那些老学究之外大多是没有任何用途的,更多的人在浪费他们四年的青春以换来一张毕业证书,以便能够寻找到一份报酬优厚和体面的工作。”希丝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更好地方法对自己孩子的多年的学习成绩进行考察,希丝甚至觉得参加学院考试也是没有必要的。而实际上,希丝为孩子开出的读书清单中包括了历史、人文、科学、地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却没有太多应付考试的内容。

    她相信这些内容将使孩子们日后受益匪浅。

    但希丝没有看见的是,埃夫林眼中突然露出一种狡黠的眼光。

    ※※※※※※※※※※※※※※※※※※※※※※※※※※※※※※※※

    “啊!塔菲,我要发疯了!”一只笔丢到桌子上,奥尔德抓着自己的头发在抓狂。

    为什么?看看考试的科目就知道了。

    《希莱语》-希莱语是大陆的通用语言,虽然奥尔德天天使用,但是要分辨自己每天所说的那些发音是最标准的,那些词语可以在哪些场合使用,希莱语有哪些语法就足够让人头痛。而出考试题的考官们更是十分希望看到考生的头痛,专门挑选考生头痛的生僻词语或者语法来考试,让人防不胜防。

    《中级数学》-这个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模型等概念的一门学科,倒是极大促进了西大陆近100年的建筑、科技、军事的极大发展,但是很显然奥尔德那慵懒的脑袋更喜欢菲尔浪漫的诗歌,而不是这些抽象化和逻辑推理的应用;他只能把一条一条的数学公式往脑袋里面塞,在通过试题验证这些公式的应用。只是一条公式的应用可以出数十种题目,而两条、三条公式混合起来就能产生上百种题目?这也就是那些考官们耗尽脑汁所研究出来的。否则手头上这本《经典中级数学1万例》也不会这么好卖了,此书一出,10万本存量立即被众多考生一强而空。

    《西大陆综合尝试》-虽然自小就遍览历史、生物、地理,但是却有多少时间把哪些某月某日记下来?又有多少时间能够记得住魔蝇是六条腿还是八条腿的?又有多少时间记得希奥平原吹的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

    《文学能力测验》-这个考试是最宽松的一门,就是给出一个题目,体裁不限写出一篇500字的文章。这也是奥尔德最有信心的一门了,跟着菲尔10年,在菲尔的浪漫诗人的熏陶下,正所谓没有吃过天鹅也见过天鹅飞,奥尔德琢磨琢磨着还是能够能写上一首算是通顺的叙事体诗歌的,相信再“借鉴”一些菲尔的经典语句,应该还是能够博得考官们的一些好感吧。

    看着桌上的《学院考试模拟题锦》《名师讲题》《历年学院考试题目精选》这些为了参加学院入学考试的资料堆得有一座山那么高!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看得完!奥尔德几乎要绝望了,5年一度英雄王的巡礼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的,何况这次还是英雄王的百年庆典?一定有非常好玩的地方吧!?可惜啊!

    塔菲抬起头,正想叫奥尔德安静一些,她怎么说也是研究古魔法的学者,读书的能力还是要比奥尔德强很多的。

    突然,门静静地推开了,探出一个银色的脑袋。

    这不是埃夫林是谁,塔菲看着埃夫林那狡黠的笑容,没好气的说“老师,我们可是要备考,别来恶作剧骚扰我们”

    “哈哈!你这样说自己的老师,太让老师伤心了!”埃夫林已经进了门,随手把门掩上,却顺手施展了一个静音魔法。

    不过塔菲可不认为自己的这位老师会因为这种事情而伤心,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探了口气,继续埋进书堆了。

    倒是奥尔德来劲了,他看见埃夫林施展了静音魔法,半开玩笑地说“难道你有什么好东西要给我们吗,这么神秘?”塔菲虽然也看到了,但她却不觉得埃夫林能够帮到什么。

    “你们想不想考过入学考试?”埃夫林抛出了一个鱼饵。

    “这还用问?”

    “嘿嘿,当然了”埃夫林在魔法袍里掏了一下,伸出手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色木盒子。

    “这是什么?”奥尔德奇怪道,但是他可不敢去接埃夫林的东西。

    “准确来说,嗯,这是一种魔法虫!”埃夫林露出有点奸奸的笑容,打开盒子,是一只绿色的拇指大的小虫,它的身体光秃秃的和蚕很像,但是它的脑袋却大得出奇,机会有身体一半大小,奥尔德不禁有些反胃。

    “魔法虫,怎么用的?”在这个魔法盛行的大陆,虽然能够有临时强化记忆的魔法,也有能够透视几米远的透视术,但是在学院考试的时候,却是整个考场已经被设成魔法屏蔽空间,任何人在这里考试,只能考自己的实力!这只小虫能有什么能耐穿过魔法屏蔽空间的检查?

    “你知道吗,古代语因为艰涩难懂,而且非常冗长难记,而并不是每个魔法师都有很好的记忆力,而到了魔法师老年,更是记忆力衰退得厉害,在平时还能通过看魔法书咏唱咒语,但是到了生死攸关的战斗中,就很难保证有这样的时间了。所以在古代,有部分魔法师发现了一种魔法虫,能够让他们短时间内记忆大量的古代语魔法,他们把它叫做“门墨利”,也就是‘记忆虫’的意思。”

    “你说这就是‘记忆虫’?”奥尔德马上想到这只虫子的妙用,而在旁的塔菲也抬起了头注视着老师。

    “没错,这可是我花了不少时间才取得的哦,因为现代的精神魔法中已经出现了记忆魔法,所以这种虫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人使用而几乎绝迹了!”

    “那这种虫怎么使用?它能够躲避魔法屏蔽空间吗?”因为这种虫已经不被使用,塔菲也是第一次听说。

    “嘿嘿!很简单,你们吃下去就行。”埃夫林终于露出狐狸的尾巴。

    顿时,奥尔德和塔菲的脸色变成了绿色。

    其实道理很简单,虽然魔法屏蔽空间能够检测魔法,却不能屏蔽人体自身的能力,显然这种虫含有某种未知的物质能够极大促进人体的记忆力,但是这种物质却不会被魔法屏蔽空间所察觉,甚至可以说这种物质不能称作魔法物质的,只是因为与魔法师有关而被叫做魔法虫罢了。

    吃还是不吃?吃?就这样吃下这个头有半个身大的绿虫?不吃?估计考试是没戏了。奥尔德和塔菲尔喘过气来,根本不敢看这只小虫,越看越觉得反胃。虽然他们在多玛上看过更恶心的虫子,但是毕竟不用吃下肚子。一想到那条滑溜溜的身躯慢慢地从喉咙滑进,然后顺着食道滑进胃部,然后在胃部滚来滚去,奥尔德和塔菲整整一天吃不下饭,想着要不要吃这条小虫,害得妈妈还心痛不已,以为是两个孩子为了紧张的考试而吃不下饭了。

    最后还是埃夫林看不下去,也是距离考试的时间实在没有多少时间了,他才很不情愿地说出其实这种虫子倒不用直接吃下去,倒入西魁花汁的水中,它就会神奇地被融化了。

    反正平时修炼的时候,就已经喝了不少莫名奇妙的能够增强体力或者增强魔力的药水(事实上,最好的魔力补充药水之一就是火蜥蜴的血,在魔法界可是一瓶难求!),当埃夫林捧出一瓶绿色的用试管装着的液体的时候,奥尔德和塔菲的不舒服感大大减少了。

    只能短暂失忆当作不记得那只小虫吧。奥尔德一昂头咕噜咕噜地把药水喝了下去,再看看书本,居然神奇地发现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从脑海里浮现出来,那感觉就像自己在脑中翻看一页书那么方便!

    能把课本和众多的考试题库装进脑海里,还有比这样更好的作弊方式吗?奥尔德和塔菲简直做梦都在笑了。只不过考试完的那一个晚上,他们都做了恶梦,一整晚都梦到那只绿色的大头小虫,简直就是罪恶啊!

    2周之后,当拿到因考试成绩“特优”而被罗斯学院录取的通知书时,希丝马上露出坚决不相信的神情甚至认为是因为名字相同而发错了地点。

    当确认却是自己的孩子,希丝向着天空祷告“神啊?难道你用你的神力帮助了这两个孩子吗?”

    希丝很清楚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能够及格就已经不错了,其实她只是想圆自己一个参加考试的梦,就算不能考上她也会让孩子们去参加巡礼的。

    当然,希丝没有留意的是奥尔德和塔菲脸上那狡黠的得意洋洋的笑容。

    不管怎样,英雄王巡礼!我们来了!

    ※※※※※※※※※※※※※※※※※※※※※※※※※※※※※※※※

    临出发这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希丝已经在做早餐,但是她的动作很慢,也安静,仿佛是怕吵醒了其他人的睡觉。一颗晶莹的水滴落在切着火腿肠的刀上。

    “你这么早!”从厨房门口传来有些空洞无力的声音,是哈布。

    “是啊!”希丝低声说着,却有些哽咽。

    “我也睡不着了,我来帮你好了”哈布。

    说着,哈布挽起了袖口,拿过香肠刀,他看到刀上的光,不是水,是泪。

    “也不是第一次出门了”哈布说道。

    “但这次不一样,多则半年少则”希丝说不下去了。

    “孩子长大了,总得出去见见世面的。正如雄鹰也是经过狂风暴雨的洗礼才能成长!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使命”哈布叹了一口气,搂着希丝那柔软的身躯。

    “我知道,这些我都明白只不过”希丝在哈布怀中低吟着,哈布感觉到胸口的衣服渐渐湿了。

    ※※※※※※※※※※※※※※※※※※※※※※※※※※※※※※※※

    到罗斯国的首都参加巡礼,如果坐马车的话,其实只需要4天就可以到达了。但是菲尔提前了半个月就出发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塔菲并不打算坐马车,因为步行过去正好可以进行必要的身体和意志的修行。

    “同时在首都,也需要预留一些时间进行一下巡礼之前的准备,或者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埃夫林点头说着。

    知道他们要参加巡礼,村里的居民也都跑到艾默家送行,村民们早就送上一些自认为能在旅途上能够帮助到这两个孩子的东西交给了艾默夫人,比如一些家里刚刚摘的水果啊之类的。

    “孩子啊!能够参加巡礼不容易啊!我那年就是没有赶上!”

    “你就算能赶上,也不一定有这个能力去啊”旁边的人笑话了。

    里根大叔送给塔菲的是一本书,封面是《大陆旅行指南》,除了原来印刷的文字,上面还用纤细的笔迹写满了文字。“这是我很多年前在偶然的机会捡到的,里面写的是一些外面冒险的经验,反正我没什么用,就送给你们做参考吧。”

    最感动奥尔德的是隔壁家的艾丽奶奶,她的儿子和儿媳在镇里工作,至今还没有孙子,所以她平时十分疼爱这2个调皮捣蛋鬼。

    “奶奶眼色不行了,本来想织2条衣服给你们路上穿,但是只来得及做好这2双手套了”这是用村里特产的西沃草编制的,上面透着的抗魔法能量,可以看出艾丽奶奶还托人到镇里找了魔法作坊进行了加工!

    看着两个孩子把魔法手套穿上,艾丽奶奶的脸上透出了孩童般欢乐的笑容,这更让奥尔德和塔菲揪心一痛!多好的奶奶啊!我们不在的日子,你一定很孤单吧!

    除了村民的礼物,最庞大的还是妈妈准备的行李。

    “妈妈!这也太夸张了吧!”奥尔德看着母亲给准备的出行装备,瞠目结舌了:这里有一整箱的书,2个行军帐篷,2套被子,给他新买的几十件换春夏秋冬的洗衣服,还有锅碗瓢盆等等各色器具,这哪里是旅行,简直就是在搬家!

    “噢,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你可不许用你的剑去吃水果或者切菜啊!那多脏啊!”艾默夫人递上一套刀具,里面有水果刀、刨皮刀、蔬菜刀还有切肉刀。

    见状,所有人当场倒地。

    还好,现在是魔法时代,同行的还有一位会空间魔法的妹妹。塔菲早释放出空间魔法,把妈妈给她准备的物品收纳到异空间了。奥尔德把左手的戒指对着眼前的如小山般的物品,念起咒语“斯帕斯!”纹着魔法阵的戒指一阵闪光,眼前的物品立即消失了。

    这个戒指自然也是魔法学会的研究成果之一,通过把“空间之门”“瞬间转移”“隔空取物”三个微型魔法阵刻入戒指,再加上高阶空间魔法师的加持,普通人也能通过魔法戒指实现收纳物品的能力,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物品啊!

    只不过能够接受这么强大魔法阵的晶石十分罕有,而且魔法能源的容量也有限度,一般一个戒指只能使用10次左右,使用完毕必须返回购买的行会进行能量补充,所以无论是戒指本身的价值还是后期进行能量补充的费用都非常昂贵,并不是一般普通平民能够享受得到的。

    当然,这对于奥尔德来都不是问题了,戒指是菲尔送的-作为一个受到皇室热切欢迎的吟游诗人这算什么啊?而补充魔法能量?自然由小妹这个魔法能源库免费提供啦!

    ※※※※※※※※※※※※※※※※※※※※※※※※※※※※※※※※

    “父亲、母亲,请保重!”一改早上兴高采烈的的神情,到了村口,是分别的时候,奥尔德突然感觉自己的鼻子也有点酸了。是啊!此时的父亲不知不知已经两鬓斑白,而一直都那么美丽优雅的母亲,此时也看到了和原本如阳光般闪耀的金发极不相衬的银丝!父母亲老了,我却去了远方了!

    此时,塔菲更是忍不住,飞扑进去母亲的怀抱大哭起来。此时此景,连最认为豁达的埃夫林,也忍不住拿下眼镜,低头擦拭着这“该死的水蒸气”。

    “好啦!好啦!再哭的话我也要忍不住了哦。”时间停滞了好一会儿,哈布摆摆手,把手压在奥尔德肩上,“妹妹就交给你了,少一根头发你就等着瞧吧!”

    “是!”奥尔德挺起胸膛,这是男子汉对男子汉的承诺!也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承诺!自从10年前,他向菲尔要求学习武技的时候,“保护妹妹”已经不是一个承诺,这就已经是他努力的动力!

    风吹起奥尔德额头前的几缕乱发,哈布看着奥尔德的那充满刚毅的脸,微微一笑,他放心了,只要看到这付充满信心的脸。

    ※※※※※※※※※※※※※※※※※※※※※※※※※※※※※※※※

    就这样,菲尔、奥尔德、塔菲告别了多玛村,向着罗斯国的首都-布莱恩城堡进发了。为什么没有埃夫林?这家伙囔囔着自己还有一大堆魔法实验要做,而且又一大把老骨头了,不能跟着年轻人去闯荡天下了。

    这一天995年4月15日,距离英雄王巡礼只有15天。

    “布莱恩巡礼是世界5年一度的盛事,这是在895年人类全面战胜恶魔军队之后,为了纪念英雄王的事迹而倡议举办的。刚开始只是在英雄王的故乡-罗斯王国举办的一个狂欢节,但是由于受到各国人们的强烈欢迎,在第三次举办的时候,狂欢节的举办委员会就决定,日后将这个节日作为世界人们的庆典,并且按照英雄王的行军路线,轮流由各个国家的的首都举办。而随着狂欢节的规模日益壮大,节目越来越多,最后形成了今日的布莱恩巡礼。”-

    摘自《大陆节日庆典趣闻录》

    ※※※※※※※※※※※※※※※※※※※※※※※※※※※※※※※※

    “还有2个月就举办巡礼了!”埃夫林放下手中的茶杯。

    早晨的几缕阳光从的窗帘透过来,映在埃夫林的杯子里,也映在埃夫林那布满皱纹的脸,他的目光停留在哈布的眼睛上。

    “是啊,想不到时间过得这么快,又到巡礼的时候了”哈布伸了一个懒腰,有点怅然地说道,是在感叹岁月催人老还是感叹自己也曾经有过的那个青春岁月?

    “这次是英雄王的百年庆典,也正好轮到罗斯王国举办!”菲尔轻拨他的怀竖琴,一阵轻盈的音乐从琴身流出。

    “布莱恩巡礼对于许多年轻人来说,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因为能够赶上参加布莱恩巡礼,将作为年轻人最有意义的成年仪式。”哈布先生补充道。

    “我知道,2个小家伙不知期盼了多久,但我还是那句话,下周镇上举行的学院考试他们考不过的话,就别想去参加!”希丝恶狠狠地看着埃夫林和菲尔,这2个家伙可占了孩子不知多少学习的时间。

    “好啦好啦,我想这个你就别担心了!我可是把塔菲这个月的魔法练习都停了呢!”埃夫林向女主人投降了。

    不过大家知道希丝却并不打算让两个孩子去就读,希丝在这一点是十分地开明。

    “在学院里并不能学到真才实学,里面学到的东西除了那些老学究之外大多是没有任何用途的,更多的人在浪费他们四年的青春以换来一张毕业证书,以便能够寻找到一份报酬优厚和体面的工作。”希丝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其他更好地方法对自己孩子的多年的学习成绩进行考察,希丝甚至觉得参加学院考试也是没有必要的。而实际上,希丝为孩子开出的读书清单中包括了历史、人文、科学、地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却没有太多应付考试的内容。

    她相信这些内容将使孩子们日后受益匪浅。

    但希丝没有看见的是,埃夫林眼中突然露出一种狡黠的眼光。

    ※※※※※※※※※※※※※※※※※※※※※※※※※※※※※※※※

    “啊!塔菲,我要发疯了!”一只笔丢到桌子上,奥尔德抓着自己的头发在抓狂。

    为什么?看看考试的科目就知道了。

    《希莱语》-希莱语是大陆的通用语言,虽然奥尔德天天使用,但是要分辨自己每天所说的那些发音是最标准的,那些词语可以在哪些场合使用,希莱语有哪些语法就足够让人头痛。而出考试题的考官们更是十分希望看到考生的头痛,专门挑选考生头痛的生僻词语或者语法来考试,让人防不胜防。

    《中级数学》-这个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模型等概念的一门学科,倒是极大促进了西大陆近100年的建筑、科技、军事的极大发展,但是很显然奥尔德那慵懒的脑袋更喜欢菲尔浪漫的诗歌,而不是这些抽象化和逻辑推理的应用;他只能把一条一条的数学公式往脑袋里面塞,在通过试题验证这些公式的应用。只是一条公式的应用可以出数十种题目,而两条、三条公式混合起来就能产生上百种题目?这也就是那些考官们耗尽脑汁所研究出来的。否则手头上这本《经典中级数学1万例》也不会这么好卖了,此书一出,10万本存量立即被众多考生一强而空。

    《西大陆综合尝试》-虽然自小就遍览历史、生物、地理,但是却有多少时间把哪些某月某日记下来?又有多少时间能够记得住魔蝇是六条腿还是八条腿的?又有多少时间记得希奥平原吹的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

    《文学能力测验》-这个考试是最宽松的一门,就是给出一个题目,体裁不限写出一篇500字的文章。这也是奥尔德最有信心的一门了,跟着菲尔10年,在菲尔的浪漫诗人的熏陶下,正所谓没有吃过天鹅也见过天鹅飞,奥尔德琢磨琢磨着还是能够能写上一首算是通顺的叙事体诗歌的,相信再“借鉴”一些菲尔的经典语句,应该还是能够博得考官们的一些好感吧。

    看着桌上的《学院考试模拟题锦》《名师讲题》《历年学院考试题目精选》这些为了参加学院入学考试的资料堆得有一座山那么高!怎么可能在短短时间看得完!奥尔德几乎要绝望了,5年一度英雄王的巡礼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的,何况这次还是英雄王的百年庆典?一定有非常好玩的地方吧!?可惜啊!

    塔菲抬起头,正想叫奥尔德安静一些,她怎么说也是研究古魔法的学者,读书的能力还是要比奥尔德强很多的。

    突然,门静静地推开了,探出一个银色的脑袋。

    这不是埃夫林是谁,塔菲看着埃夫林那狡黠的笑容,没好气的说“老师,我们可是要备考,别来恶作剧骚扰我们”

    “哈哈!你这样说自己的老师,太让老师伤心了!”埃夫林已经进了门,随手把门掩上,却顺手施展了一个静音魔法。

    不过塔菲可不认为自己的这位老师会因为这种事情而伤心,因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探了口气,继续埋进书堆了。

    倒是奥尔德来劲了,他看见埃夫林施展了静音魔法,半开玩笑地说“难道你有什么好东西要给我们吗,这么神秘?”塔菲虽然也看到了,但她却不觉得埃夫林能够帮到什么。

    “你们想不想考过入学考试?”埃夫林抛出了一个鱼饵。

    “这还用问?”

    “嘿嘿,当然了”埃夫林在魔法袍里掏了一下,伸出手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黑色木盒子。

    “这是什么?”奥尔德奇怪道,但是他可不敢去接埃夫林的东西。

    “准确来说,嗯,这是一种魔法虫!”埃夫林露出有点奸奸的笑容,打开盒子,是一只绿色的拇指大的小虫,它的身体光秃秃的和蚕很像,但是它的脑袋却大得出奇,机会有身体一半大小,奥尔德不禁有些反胃。

    “魔法虫,怎么用的?”在这个魔法盛行的大陆,虽然能够有临时强化记忆的魔法,也有能够透视几米远的透视术,但是在学院考试的时候,却是整个考场已经被设成魔法屏蔽空间,任何人在这里考试,只能考自己的实力!这只小虫能有什么能耐穿过魔法屏蔽空间的检查?

    “你知道吗,古代语因为艰涩难懂,而且非常冗长难记,而并不是每个魔法师都有很好的记忆力,而到了魔法师老年,更是记忆力衰退得厉害,在平时还能通过看魔法书咏唱咒语,但是到了生死攸关的战斗中,就很难保证有这样的时间了。所以在古代,有部分魔法师发现了一种魔法虫,能够让他们短时间内记忆大量的古代语魔法,他们把它叫做“门墨利”,也就是‘记忆虫’的意思。”

    “你说这就是‘记忆虫’?”奥尔德马上想到这只虫子的妙用,而在旁的塔菲也抬起了头注视着老师。

    “没错,这可是我花了不少时间才取得的哦,因为现代的精神魔法中已经出现了记忆魔法,所以这种虫已经几乎没有什么人使用而几乎绝迹了!”

    “那这种虫怎么使用?它能够躲避魔法屏蔽空间吗?”因为这种虫已经不被使用,塔菲也是第一次听说。

    “嘿嘿!很简单,你们吃下去就行。”埃夫林终于露出狐狸的尾巴。

    顿时,奥尔德和塔菲的脸色变成了绿色。

    其实道理很简单,虽然魔法屏蔽空间能够检测魔法,却不能屏蔽人体自身的能力,显然这种虫含有某种未知的物质能够极大促进人体的记忆力,但是这种物质却不会被魔法屏蔽空间所察觉,甚至可以说这种物质不能称作魔法物质的,只是因为与魔法师有关而被叫做魔法虫罢了。

    吃还是不吃?吃?就这样吃下这个头有半个身大的绿虫?不吃?估计考试是没戏了。奥尔德和塔菲尔喘过气来,根本不敢看这只小虫,越看越觉得反胃。虽然他们在多玛上看过更恶心的虫子,但是毕竟不用吃下肚子。一想到那条滑溜溜的身躯慢慢地从喉咙滑进,然后顺着食道滑进胃部,然后在胃部滚来滚去,奥尔德和塔菲整整一天吃不下饭,想着要不要吃这条小虫,害得妈妈还心痛不已,以为是两个孩子为了紧张的考试而吃不下饭了。

    最后还是埃夫林看不下去,也是距离考试的时间实在没有多少时间了,他才很不情愿地说出其实这种虫子倒不用直接吃下去,倒入西魁花汁的水中,它就会神奇地被融化了。

    反正平时修炼的时候,就已经喝了不少莫名奇妙的能够增强体力或者增强魔力的药水(事实上,最好的魔力补充药水之一就是火蜥蜴的血,在魔法界可是一瓶难求!),当埃夫林捧出一瓶绿色的用试管装着的液体的时候,奥尔德和塔菲的不舒服感大大减少了。

    只能短暂失忆当作不记得那只小虫吧。奥尔德一昂头咕噜咕噜地把药水喝了下去,再看看书本,居然神奇地发现每一个字都清晰地从脑海里浮现出来,那感觉就像自己在脑中翻看一页书那么方便!

    能把课本和众多的考试题库装进脑海里,还有比这样更好的作弊方式吗?奥尔德和塔菲简直做梦都在笑了。只不过考试完的那一个晚上,他们都做了恶梦,一整晚都梦到那只绿色的大头小虫,简直就是罪恶啊!

    2周之后,当拿到因考试成绩“特优”而被罗斯学院录取的通知书时,希丝马上露出坚决不相信的神情甚至认为是因为名字相同而发错了地点。

    当确认却是自己的孩子,希丝向着天空祷告“神啊?难道你用你的神力帮助了这两个孩子吗?”

    希丝很清楚自己孩子的学习成绩,能够及格就已经不错了,其实她只是想圆自己一个参加考试的梦,就算不能考上她也会让孩子们去参加巡礼的。

    当然,希丝没有留意的是奥尔德和塔菲脸上那狡黠的得意洋洋的笑容。

    不管怎样,英雄王巡礼!我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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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出发这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希丝已经在做早餐,但是她的动作很慢,也安静,仿佛是怕吵醒了其他人的睡觉。一颗晶莹的水滴落在切着火腿肠的刀上。

    “你这么早!”从厨房门口传来有些空洞无力的声音,是哈布。

    “是啊!”希丝低声说着,却有些哽咽。

    “我也睡不着了,我来帮你好了”哈布。

    说着,哈布挽起了袖口,拿过香肠刀,他看到刀上的光,不是水,是泪。

    “也不是第一次出门了”哈布说道。

    “但这次不一样,多则半年少则”希丝说不下去了。

    “孩子长大了,总得出去见见世面的。正如雄鹰也是经过狂风暴雨的洗礼才能成长!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使命”哈布叹了一口气,搂着希丝那柔软的身躯。

    “我知道,这些我都明白只不过”希丝在哈布怀中低吟着,哈布感觉到胸口的衣服渐渐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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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罗斯国的首都参加巡礼,如果坐马车的话,其实只需要4天就可以到达了。但是菲尔提前了半个月就出发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塔菲并不打算坐马车,因为步行过去正好可以进行必要的身体和意志的修行。

    “同时在首都,也需要预留一些时间进行一下巡礼之前的准备,或者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埃夫林点头说着。

    知道他们要参加巡礼,村里的居民也都跑到艾默家送行,村民们早就送上一些自认为能在旅途上能够帮助到这两个孩子的东西交给了艾默夫人,比如一些家里刚刚摘的水果啊之类的。

    “孩子啊!能够参加巡礼不容易啊!我那年就是没有赶上!”

    “你就算能赶上,也不一定有这个能力去啊”旁边的人笑话了。

    里根大叔送给塔菲的是一本书,封面是《大陆旅行指南》,除了原来印刷的文字,上面还用纤细的笔迹写满了文字。“这是我很多年前在偶然的机会捡到的,里面写的是一些外面冒险的经验,反正我没什么用,就送给你们做参考吧。”

    最感动奥尔德的是隔壁家的艾丽奶奶,她的儿子和儿媳在镇里工作,至今还没有孙子,所以她平时十分疼爱这2个调皮捣蛋鬼。

    “奶奶眼色不行了,本来想织2条衣服给你们路上穿,但是只来得及做好这2双手套了”这是用村里特产的西沃草编制的,上面透着的抗魔法能量,可以看出艾丽奶奶还托人到镇里找了魔法作坊进行了加工!

    看着两个孩子把魔法手套穿上,艾丽奶奶的脸上透出了孩童般欢乐的笑容,这更让奥尔德和塔菲揪心一痛!多好的奶奶啊!我们不在的日子,你一定很孤单吧!

    除了村民的礼物,最庞大的还是妈妈准备的行李。

    “妈妈!这也太夸张了吧!”奥尔德看着母亲给准备的出行装备,瞠目结舌了:这里有一整箱的书,2个行军帐篷,2套被子,给他新买的几十件换春夏秋冬的洗衣服,还有锅碗瓢盆等等各色器具,这哪里是旅行,简直就是在搬家!

    “噢,我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你可不许用你的剑去吃水果或者切菜啊!那多脏啊!”艾默夫人递上一套刀具,里面有水果刀、刨皮刀、蔬菜刀还有切肉刀。

    见状,所有人当场倒地。

    还好,现在是魔法时代,同行的还有一位会空间魔法的妹妹。塔菲早释放出空间魔法,把妈妈给她准备的物品收纳到异空间了。奥尔德把左手的戒指对着眼前的如小山般的物品,念起咒语“斯帕斯!”纹着魔法阵的戒指一阵闪光,眼前的物品立即消失了。

    这个戒指自然也是魔法学会的研究成果之一,通过把“空间之门”“瞬间转移”“隔空取物”三个微型魔法阵刻入戒指,再加上高阶空间魔法师的加持,普通人也能通过魔法戒指实现收纳物品的能力,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物品啊!

    只不过能够接受这么强大魔法阵的晶石十分罕有,而且魔法能源的容量也有限度,一般一个戒指只能使用10次左右,使用完毕必须返回购买的行会进行能量补充,所以无论是戒指本身的价值还是后期进行能量补充的费用都非常昂贵,并不是一般普通平民能够享受得到的。

    当然,这对于奥尔德来都不是问题了,戒指是菲尔送的-作为一个受到皇室热切欢迎的吟游诗人这算什么啊?而补充魔法能量?自然由小妹这个魔法能源库免费提供啦!

    ※※※※※※※※※※※※※※※※※※※※※※※※※※※※※※※※

    “父亲、母亲,请保重!”一改早上兴高采烈的的神情,到了村口,是分别的时候,奥尔德突然感觉自己的鼻子也有点酸了。是啊!此时的父亲不知不知已经两鬓斑白,而一直都那么美丽优雅的母亲,此时也看到了和原本如阳光般闪耀的金发极不相衬的银丝!父母亲老了,我却去了远方了!

    此时,塔菲更是忍不住,飞扑进去母亲的怀抱大哭起来。此时此景,连最认为豁达的埃夫林,也忍不住拿下眼镜,低头擦拭着这“该死的水蒸气”。

    “好啦!好啦!再哭的话我也要忍不住了哦。”时间停滞了好一会儿,哈布摆摆手,把手压在奥尔德肩上,“妹妹就交给你了,少一根头发你就等着瞧吧!”

    “是!”奥尔德挺起胸膛,这是男子汉对男子汉的承诺!也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承诺!自从10年前,他向菲尔要求学习武技的时候,“保护妹妹”已经不是一个承诺,这就已经是他努力的动力!

    风吹起奥尔德额头前的几缕乱发,哈布看着奥尔德的那充满刚毅的脸,微微一笑,他放心了,只要看到这付充满信心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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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菲尔、奥尔德、塔菲告别了多玛村,向着罗斯国的首都-布莱恩城堡进发了。为什么没有埃夫林?这家伙囔囔着自己还有一大堆魔法实验要做,而且又一大把老骨头了,不能跟着年轻人去闯荡天下了。

    这一天995年4月15日,距离英雄王巡礼只有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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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九章 多玛山上
    “多玛山,是西大陆南部的第一高山,方圆200平方公里,山体奇伟,危崖突兀,幽壑纵横,堪称集奇异深邃、雄伟险峻于一身。多玛山有名可数的52峰,或崔嵬雄浑,或俊俏秀丽,布局错落有致,天然巧成。”-

    摘自《大陆地理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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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开多玛村到繁华的镇上必须攀越多玛山,通到多玛山另外一面的有一条山间大道,大概需要1天的时间就能走出去,由于多次组织村民肃清,已经没有什么野兽存在,所以是算是比较安全的,村里的西沃草就是通过这里运送出去的。其实奥尔德并不是第一次了,他小时候时不时也能跟着父母到外面的镇采购些杂物什么的。

    经过上次的魔晶失效,村里明白靠自己的实力才是最有效的保障,所以村卫队员们都向菲尔讨教武技,十年时间有部分天资优良的甚至已经开始达到了斗气里的“放”的阶段。

    不过这次菲尔并不打算走山中大道,其实他几乎从来没有走那条捷径。

    “菲尔叔叔,这条路,难道是?”奥尔德发现菲尔走向了多玛山的东侧。

    “对,没错!我们就要离开多玛山了,也该帮村里除掉一个隐患了。”菲尔微笑道。

    奥尔德立即醒悟到菲尔所指。1年前上山挑战,他们碰到了双头巨蟒,好在菲尔在场,蟒蛇快,菲尔更快,很快封住了巨蟒的攻击,让塔菲有足够的时间咏唱起闪电之墙把巨蟒电晕在电墙之内。但是菲尔并没有杀死巨蟒,因为他要留下来巨蟒让奥尔德和塔菲日后单独来挑战。

    虽然十年已经魔晶都没有失效,但是随能保证明天不会呢?

    落日峰是在多玛山的东部,鼎足而立,是多玛山最高的山峰,因为每天的落日的最后一丝阳光将落在这个山峰上而得名。“这里也是双头巨蟒的栖身之所。”奥尔德对妹妹说道,因为看到一只白羚羊大摇大摆地在水潭边喝水,这个悠闲的情景让他们稍微放下了一点紧张的心情。

    突然白羚羊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朝奥尔德方向望了一下,向着相反方向飞奔开来。“野兽要比人类的感官敏锐得多!”奥尔德和而塔菲却好像什么也没有察觉似的,并没有回头,还在潭边洗着手。

    “由于野兽的感官,他会自动选择气息较弱的猎物进行攻击,所以,你就是它们最好的攻击目标,这在历次战斗都可以看得到了。所以,时刻保持你的物理护盾是在森林生存的最好方式。上次我和菲尔攻击了那只巨蟒那么多次,虽然也给它造成了累累的伤痕,但是最致命的攻击确是你的闪电之墙,所以如果它出现的话,最先攻击的肯定是你。蛇这种动物最是狡猾,上次从正面突击被证明是失败的,这次,估计肯定会从后面偷袭的吧。”这是上山前,奥尔德所做的战前研判。

    树林里堆积的落叶突然发出轻微而几不可闻的“索索”的声音,“来了”奥尔德低语,塔菲已经在默念着魔法咒语。

    一阵白光闪过,把奥尔德扑在了地上,“该死的!判断失误!”一个意识闪过奥尔德的脑海。

    攻击的不是塔菲,而是奥尔德,这大大出乎他俩的意料,此时怪物一扑得手,巨大的血嘴要向奥尔德的后颈,但是它很快发觉不对劲,感觉咬的是一块石头。

    由于备受妹妹的魔法干扰,奥尔德很是下苦功练习了防身的武技,一般的“强硬皮肤”已经抵挡不住魔法的疼痛,奥尔德干脆学习了“石化皮肤”,但是这个武技也有最大的毛病,就是石化后会造成身体无法动弹而任人宰割,所以实战过程中使用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普通武者都不会用心修炼。

    这次,这个武技救了奥尔德一命,因为为了防止妹妹偷袭,他已经练得炉火纯青,在感觉不对劲的那一霎那,他就已经释放了这个武技。

    而更出乎意料的,塔菲看到了攻击方不是蟒蛇,而是一只白色的狼,但是不同一般的野狼,它的皮毛洁白得有如皎洁的月光,身形也较一般的野狼巨大,脖子的狼毛因为战意而高高地耸起,最为特别的,白狼的头顶上有一只金黄的角,上面似乎环绕着流水般的光泽。

    “魔狼!”塔菲惊呼道!但是没有思考的时间,刚才已经准备好了的闪电之墙马上向魔狼招呼过去。

    而这只魔狼很显然具备吸收魔法能量的能力,闪电之墙落在魔狼身上,但是他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知道手头上猎物已经有如石头,一时半刻无法解决,魔狼很快做了判断向塔菲扑了过来。

    好在塔菲也不是一次面对魔兽的迅速袭击,几乎是下意识反应的魔法护盾有效地在身前半米阻挡了魔狼的攻势,但是很显然这次碰到的不是一般的魔兽,很显然他头上的黄金角具备“破魔”的能力,黄金角迅速地吸收着魔法能量,眼看不到十秒钟,魔法护盾已经出现了一个小洞,并且迅速地扩大起来。

    好在10秒钟已经足够做很多事情,塔菲已经吟唱完“空间转移”魔法,这是一种短距离的传送魔法,魔法协会并没有禁止未成年魔法师使用。所以当魔法护盾被穿透的时候,塔菲已经出现在10米远的魔狼的背后了。

    而此时,“咻-”奥尔德的凌厉的剑气从后面袭过来,魔狼不得不闪开,剑气马上把魔狼面前的大树劈出了半米深的剑痕!魔狼呜呜直叫,又一次功败垂成!这两个可恶的人类!

    但是奥尔德显然不会给魔狼休息的机会,“咻-咻-”两声,奥尔德又连续发了两道剑气,但是都被魔狼所躲了过去

    接着,奥尔德几次发出剑气,魔狼都是以逸待劳地躲了过去,奥尔德只好冲到魔狼面前,举起直接展开了近身肉搏战,而魔狼头上的黄金角就是它的武器,也不知道魔狼的黄金角不知道物质什么构成的,在与奥尔德的利剑的碰撞下居然发出“铿铿”的好像金属的响声,几个回合下来,奥尔德甚至发现自己的精制长剑居然出现了细微的裂痕,而魔狼的黄金角依然光滑如初!

    既然武器败在下风,那就拼速度吧,只要能够击中魔狼的身躯,总不会还比自己的剑坚固吧!而此时塔菲在旁向着魔狼火球、风刃、闪电、冰弹一个个轮流地不断发射着,但是魔狼的黄金甲居然形成了一个魔法防护空间,这些低级魔法一碰到防护空间就马上化为乌有。

    而很不幸的是,奥尔德的速度也落了下风。

    “可恶的家伙!”奥尔德有点喘不过气,论速度魔狼还是优势占尽,如果不是塔菲在旁边释放的高密度的火球术阻碍了魔狼的进攻,自己早就受伤了。

    但毕竟是只生物,奥尔德至少看出了魔狼进攻路线的几个破绽,但是每次进攻,都是慢了一步。

    就差一步吗,难道这就是不可跨越的实力的距离?

    “想轻松下山也不行了”奥尔德叹了一口气,剑上的黄色光芒顿去,突然剑身绿光大现,奥尔德全身绽放出绿色的光芒,这是“风之武者”-通过身体释放气流的包裹而获得如风般的轻盈和速度。

    对面留下一道残影,魔狼顿时找不到奥尔德的身影,是左还是右?突然,一道剑光闪过,绕是魔狼反映迅速,但是身上已经被划了一道深深的血痕,深红的鲜血顿时如泉水涌出,染红了那纯白如月的绒毛。

    场下高下立判,即使魔狼左闪右避,但是很显然它的黄金角只是对魔法有效,一会儿功夫身上就被剑割了不下十道血痕,半个身体已经被染成了红色。更糟糕的是,塔菲的魔力好像用之不尽似的,巨大的火球形成了强大有力的火球不断地往着魔狼招架。

    “没有绝对的防御空间,特别当你集中你所有力量于一点迟早总有突破的时候”埃夫林很早就说过这句话,所有塔菲集中魔力往魔狼的腹部进攻,为了弥补那个被火球不断侵蚀的一点,整个的魔法防御空间已经大大削弱了。

    当这一次,奥尔德的剑刺穿了魔狼的左肩的时候,战斗已经分出了胜负。由于失血和巨大的体力消耗,魔狼倒在了地上-虽然它依然不屈不饶地挣扎着想站立起来,但火球术造成的风压让它根本抬不起头。

    “就让我最后一剑帮你解决吧!”站在魔狼面前,奥尔德叹息着,举起了剑。

    “呼总算逃不过”魔狼大力地喘着气,突然使用人的语言说话,凶狠地瞪着奥尔德,那个眼神有说不出怨恨,但是也包含着丝丝的沮丧。

    “啊!你会说话!”奥尔德一顿,举起的剑放了下来。

    “其实也不奇怪,高级的魔狼其实已经具备了类似人类的高等智慧。”塔菲说道,她刚刚见到魔狼的“黄金角”就已经猜到了,一般的魔狼是黑色的,而尖角是白色的。“我估计这个还是魔狼的皇族之类的。”具备“黄金角”正式魔狼皇族的标志。

    “你说对了!”这个年龄这么小的女孩居然有这般认识,倒是出乎魔狼的意料,看来它是招惹了不该招惹的人啊。

    “魔狼的皇族,倒有些意思,居然还有人类的智慧,我突然不想杀你了,但是又不能放了你,因为,我怕我们走后,你会危害其他村民。”奥尔德突然挠了挠头,以前杀的都是低级的魔兽,基本都不具备于人类对等的意识,但这次面对了一个有着高等智慧的物种,突然他手软了。

    “其实可以签订契约哦!奥尔德。”塔菲突然想到,养只这样的宠物也不错啊,之前她想要只宠物很久了,但是妈妈以会给家里弄得很脏的理由严格禁止家里养宠物。

    “你是说血之契约吗?”奥尔德一愣,这倒是不错的主意,还能给他们增加战力,他向塔菲咂了咂眼,塔菲顿时会意。

    “血之契约?好啊!那他就对我们言听计从了!”看到奥尔德的示意,塔菲原是一愣,马上欢呼道。

    魔狼一愣,和高等魔物签订的契约有很多种,如果签订的是血之契约,那就意味着自己不得不寸步不离地保护这个人类,这和死亡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魔狼吐了一口血,好像舒服些了,突然不知哪里生出了一股力量,支撑魔狼站了起来,并且燃起了浓浓的战意,这一霎那,魔狼的身影好像高了起来,仿佛是一副不可侵犯的神像伫立在天地之间。

    “对不起了,我只能到此为止了!”魔狼的心中暗暗对着记忆深处那双充满期待的眼睛说着。

    皇族的尊严不可侵犯!即使战死!

    “看来你要死战到底了!”领悟到魔狼的觉悟,奥尔德和塔菲不得生出一番敬佩之情,奥尔德点了点头,一字一顿地说“对不起,我说笑的,我们签订英雄契约吧!”

    “英雄契约?!”魔狼马上明白了,这是英雄王与黄金龙所拟定的契约,后来也成为人类英雄与龙族等高等魔物经常效仿的契约。契约双方是完全平等的身份,而且只要双方从事的不是违反天理人伦的事情,双方都有义务互相帮助,即使有一方死亡,都不会影响对方的生命。说白了,这个更像人类世界的兄弟结盟仪式。

    “血之契约我是最讨厌了,这种霸道的契约是对生命的践踏和侮辱;相反英雄王的契约却体现了不同族群之间的平等互利。”这句话是菲尔对奥尔德所说的,甚至奥尔德自己也深受其害。可是说这个话的人却把这个契约加于自己徒弟的身上,这是什么逻辑啊?

    奥尔德的想法也很简单,在路途中很难说不会碰到什么危险,能够增加一点战力也会死不错的。一般的魔兽他又看不上眼,所以看到这只送上门来的高等魔狼,不把他签成自己的帮手,那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了!

    不过除了实力之外,这只魔狼的性格合不合自己的胃口也是考虑因素之一,虽说签订了英雄契约,但是如果碰到一个贪生怕死的魔兽,那不是很郁闷?

    所以借用奥尔德想试试魔狼会是什么反映,如果刚刚魔狼接受了的话,那就是十分让人失望了!好在这只魔狼还是挺视死如归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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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以父神达贡的名义起誓,吾,奥尔德!”

    “吾以狼神扎尔图的名义起誓言,吾,雷切尔!”

    天空的云彩变了颜色,翻覆着红色和蓝色的光芒。

    “愿以生命和荣誉!”

    “愿以生命和荣誉!”

    云彩的颜色越来越深。

    “捍卫吾友雷切尔的荣光!”

    “捍卫吾友奥尔德的荣光!”

    这句话说完,红色和蓝色的光芒直接透过了云彩,缠绕着照射在奥尔德和扎尔图的身上。他们顿时感觉到一种神圣的力量,前面的一片耀眼的光芒使得他们几乎无法睁开眼睛,在那一刹那,奥尔德仿佛看到了一个庄严肃穆的老人在看着他,轻抚完他的额头之后,转身飞上了天空,慢慢地消失。

    “也许刚刚就是父神大人?”奥尔德在猜想,他擦擦眼睛,周围一片寂静,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现过。

    “狼王大人”雷切尔低声呜着,盯着远方。

    不过这个时候,奥尔德却突然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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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一匹狼和塔菲慢慢地下山的时候,菲尔吃了一惊,同时他也看到了魔狼那血迹刚刚干的身上的奥尔德。

    还来不及问这匹狼是怎么回事,菲尔抢先一匹,扶着奥尔德“怎么回事了?”

    “我使用了‘风之武者。”菲尔很吃力地说。

    “还是我来说吧”看到菲尔有气无力的样子,塔菲有点好笑,一五一十地将他们的经历说了出来。

    “哦,原来是这样,难怪我刚刚看到天空异变,原来你们制定了英雄契约。”菲尔略有所思道。

    “不知阁下在魔狼族是什么身份?”虽然已经签订契约,但是菲尔对魔狼的身份仍然很怀疑,一个皇族居然会孤身出现这里

    “我其实是,魔狼族的王子”雷切尔痛苦地说着,低下了头,既然已经签订了契约,而对方既然身为契约者的老师,也自然是自己的老师,也没有必要隐瞒了。

    “哦?!”虽说知道雷切尔必定是皇族份子,但是王子的身份仍然让大家有些惊讶。不过能看出雷切尔的痛苦情绪,看来这是一个,塔菲居然也忍住了那追问到底的心理,按照菲尔以前所说的故事来看,估计这应该不是一个“众王子相争,失败者出逃”就是一个“谋权擅位,王子被驱逐”的狼族版本吧!

    “魔狼果然厉害啊!”菲尔赶紧转移话题,赞赏道。

    “但是我还是被打败了。”雷切尔很平静地说。

    “但是奥尔德使用了‘风之武者’啊!这个武技的副作用你也看到了,由于短时间把大量的气用来提升自身的速度,对身体的消耗过大,会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力气。如果在武技发挥时间无法打败你,或者之后遇到其他怪兽就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了!奥尔德出的是一招险招啊!说起来,奥尔德,你就不怕接下来还有那只巨蟒吗?”

    “我当时也想到了这个可能性,不过正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以雷切尔的能力

    ,巨蟒估计早就不存在了。它要比巨蟒强太多!再其次,我知道也只有这招,才能置于死地而后生打败雷切尔啊!”

    听完奥尔德的分析,菲尔点了点头,其实能够打败雷切尔的方法也不仅一种,但是奥尔德选择了一种直接击破雷切尔的最优势能力的方法,不仅仅在身体上打败了雷切尔,更是在心理上摧毁了雷切尔的信心,他的最后一句话很明显说了谎,是想在大家面前给雷切尔一个面子吧。菲尔最欣赏的倒不是奥尔德的武技天份,倒是能够在各种环境之下的冷静判断能力,和在做出判断之后义无反顾的那种无坚不摧的信心!

    看着奥尔德突然向菲尔顽皮地眨了眨右眼,菲尔突然想到,也许一开始奥尔德就打算和魔狼签订契约了!在旅途中能够有一只高等魔兽作为伙伴绝对是强大的助力!

    “是的,那条小蛇外强中干,早就被我吃掉了。”雷切尔倒是一点也不谦虚,有点津津自喜地说着。

    曾经那么强的双头巨蟒在雷切尔面前居然是只小蛇!

    “小蛇吗?那打败你的孩子们呢?”菲尔心理不禁感叹。“孩子们都成长了啊!比起上次对付巨蟒的狼狈情形,他们不仅仅拥有了足够的能力,更关键的,他们有对环境和对手足够的判断能力,必要采取的冒险才能在日后保护他们的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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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吧!反正你也没地方可去,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吧!”晚上,奥尔德搂着雷切尔的肩膀说着。

    既然签订了契约,奥尔德可不会让魔狼逃掉,因为这个平等原则的契约并不要求双方必须呆在一块,完全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才请求帮助,雷切尔本来想等奥尔德恢复体力就离开这个团队的。

    但是

    “和我们走的话,你能够碰到各种各样的危险,这对你的能力提升是大大的好处,不像这里,你打败一些小魔兽并不能提升你太多的能力。”奥尔德看出雷切尔的难处,一针见血,雷切尔不得不暗暗点头,这里的魔兽简直是弱得可以,现在他打败了巨蟒之后,成为取代巨蟒了这里的王者,其他魔兽见到他就逃之夭夭,一点劲都没有。

    “更关键的是,得到菲尔这个深受各界群众欢迎的“白衣吟游诗人”的人际关系,你说不定有可能完成你之前无法完成的事情。”这句话才是打动雷切尔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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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十章 行会试炼
    “英雄王之后,跟随着英雄王的众多勇者们创建了各种各样的行会或者协会,仅仅在896年,注册成立的行会就有121个,这个数字是往年申请成立的行会的5倍的数量,而且这也能看到各国政府的影子,为了抗争日后有可能卷土从来的恶魔大军,人类不得做好人才的培育机制,而除了国家力量支持的军队,行会这种商业性的自发性的民间机制估计就是最好的人才培育方式了吧。”-

    摘至《大陆行会管理制度研究》

    ※※※※※※※※※※※※※※※※※※※※※※※※※※※※※※※※穿过多玛山,再经过一个小村庄,走在前往镇上的大道上,顿时让人心胸为之开朗,这是一望无垠的平原,春天正是油菜花开的正旺的时候,满目是金黄色的海洋,清风吹过,泛起一阵阵波浪,并且带来迷人的芳香。

    看到田野上正在辛勤耕作的农民,还有正在弯身采摘着草莓的大妈们,塔菲不禁想起多玛村的大叔阿姨们,此时他们也该在农田里辛苦着吧。

    但是,并没有记忆中的那声声热情的招呼:“哟!小塔菲!去哪玩呀?”“来来来,过来大妈这里尝尝刚摘的草莓果!”

    仿佛无视塔菲一行人的存在,有些村民们抬头看了看来人,就低下头来继续劳作,而更多的人,连头都没有抬起来。在他们心目中,能早日干完活,能够回家喝一碗热乎乎的菜汤会更加有意义吧。

    “呵呵,你这身打扮看来一点也不会引人注意。”塔菲的女儿情怀奥尔德怎么会看不出,他连忙转移话题向着旁边的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问到。

    这个少年包裹着黑色的斗篷,是大陆最普通的旅者装扮,少年的脸挺清秀,白色的皮肤显得有些血色不足,黑色的眼瞳睁开的时候会透出锐利的光泽,他的银白色头发很引人注目,在阳光之下泛着点点的光泽。

    “嗯,否则我也很难逃到这里。”说话的俨然就是雷切尔。

    “逃?”塔菲一愣?她看着雷切尔。

    “没什么了。我们抓紧赶路吧。”混熟之后,他和大家也是有说有笑了,虽然他仍然不愿意说出自己的来处,只有在晚上的时候他借口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接着在旅店的屋顶默默地坐着,望着天空皎洁的月亮发呆,这个时候菲尔会轻轻拨动竖琴,琴声似低声诉语,是游子向往故乡的心声。

    至于为什么雷切尔是人类的形状,这在高等魔兽也不算什么特别的新闻。

    他们有足够的智慧和悠长历史能够掌握变成人形的变身术,又或者说,变身术本身也促进着高等魔兽的进化,因为他们能够很容易地融入人类的社会,学习人类的语言、文化、魔法或者武技,甚至高等魔兽和人类结合的例子也是常见的事情,漫长的人类历史之中涌现的各种英雄,并不缺乏魔兽或者是拥有魔兽血统的人类的影子。

    不过魔狼族的生命倒是要比人类长得多,虽然雷切尔已经活了五十多年,但只是相当于人类的十二岁左右,所以现在是少年模样。也因为雷切尔还未成年,本身的能力还没成熟,才会输给奥尔德。如果雷切尔成年了,“哼哼!”这就是雷切尔的回答了。

    雷切尔变成了一个银发少年,这为他们省却了不少烦恼,他们可不想大摇大摆地带着一匹狼在大街上走着,那会引起多大的居民恐慌啊!从小就希望自己能够压过奥尔德的塔菲这下高兴了,自己突然多了一个小‘弟弟’。她甚至有点想跑过去抱抱这个小弟弟,然后捏捏他的小脸,但是看到雷切尔那冰冷的目光,还是作罢吧。

    而此时同样包裹着黑色斗篷的还有菲尔,他那身白色的吟游诗人衣装和绿色的头发实在太引人注目,很容易就会被人认出来,这次的主要目的是陪同两个孩子参加巡礼,菲尔也不想在路途发生太多的插曲而耽搁了时间。

    想起有一次经过某个小镇,正好碰上了“菲尔诗迷会”在聚会,那些热情的女生啊!几乎要在菲尔身上的每一处都要留下吻痕或者是手印,想起来菲尔鸡皮疙瘩大起,所以,他去每个镇之前,都会打听好是否当地有“菲尔诗迷会”才决定是否以吟游诗人的身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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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来到奥尔德和塔菲多次随同妈妈到过的瓦伦市,这是一个有着10万人口的城市,也算是大陆南端最繁华的城市了,熙熙攘攘的各地的商人在镇上的大街上叫卖着他们引以为傲的商品,在这里居然可以看到大陆西部的冰冻海鱼,可以看到大陆东部的橄榄油,而摆在酒馆的有大陆北面的雪峰郎酒-这可是在奥尔达斯山脚下出品的好酒。

    “奥尔达斯山!你知道吗!是抵抗恶魔足足2个月的山峰!当时的守军喝了这里的酒之后,一个人就能杀死10个甚至上百个恶魔呢!”酒馆的老板这样向来宾介绍着。

    “郎酒呀!我也想尝尝!”奥尔德咂着嘴唇,但是菲尔的异样眼神望过来,他赶紧吐了一下舌头,低头喝着酒馆提供给未成年人喝的草莓汁。

    “这2天我们就在这里休整一下吧”菲尔说道。

    “同时,我也希望你们能够参加这里的行会试炼,这里虽然不是国都,但是也有剑士行会和魔法师行会,根据王国的规定,一定等级的剑士和魔法师就可以获得购买武器装备的一定折扣,甚至高等级的剑士和魔法师还可以从行会之中领取一定的月薪,你们还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学会这些生存之道还是必要的。”

    “至于你呀,其实也有魔兽协会或者半兽人协会哦!可惜在这个城市是没有了”菲尔打趣道。

    “就算有,我也不会参加的!”雷切尔不会忘记自己的王子血统,但是不好说出来,只是在心理默默想着,毕竟自己现在的吃住也是靠着菲尔的帮助的。

    “菲尔叔叔,你有加入什么协会吗?”塔菲问到。

    “我很年轻的时候有参加过剑士行会的认证。”菲尔笑道。“剑士的等级划分,最低级的剑士学徒也就是剑术的初学者,而再往上分别是初级剑士、中级剑士、高级剑士、剑师一直到圣剑士的级别了,而再往上的剑圣甚至剑神在大陆就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了,可能一百年都不会出一个剑神这样的人物。现在大陆所公认的剑圣也就三位罢了。”

    “那您现在算几级剑士啊?”虽然奥尔德做了菲尔的徒弟十年,但是却从来没有听说他提起过自己的职业,因为他现在闻名各国的吟游诗人的名声完全掩盖了他的剑士身份。

    “嗯,我记得应该有中级剑士吧,而且我那时候也是17岁哦!”菲尔很骄傲甚至有些挑战地看着奥尔德。

    这样的眼神奥尔德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如果自己达不到中级剑士的话,估计会有什么加强训练吧!奥尔德下意识把印着契约的右手往后一收。

    “中级剑士!好吧!我明天一定要挑战你的级别!”奥尔德有些像被赶上刑场一样的感觉。

    不过也好,买武器装备的钱能够少一些,看在钱的份上,我奥尔德,就豁出去了吧!奥尔德举起装着草莓汁的杯子和菲尔的朗姆酒碰了一下。

    “好啊,不到三级的话,你明天就给我绕着这个瓦尔市不间断跑二十圈吧!”这个镇啊,虽然不大,但是不间断跑二十圈的话大概也要一天时间吧!

    “好好好!我知道了。”奥尔德感觉自己的背心有点湿。

    “不知道,埃夫林老师是什么级别呢?”塔菲在一旁想着。

    关于魔法师的等级,塔菲倒是早就在魔法学徒手册看到了,最低的就是魔法学徒仅能使用一些初级魔法,而和剑士类似,由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直到大魔法师还是大有人在的,但是之后的魔导士就有如一个很难跨越的横沟、魔导师甚至大魔导师,大陆就更加稀少地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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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英雄王的故乡,并且英雄王本身是个剑士,所以剑士自然成为罗斯王国最受尊敬的职业,甚至不懂得剑术的贵族,在正式场合也要配上一把标准的刺剑以示自己是国家传统的拥护者,是英雄王精神的传承者。

    而事实上剑士这种职业,相比起其他的常规职业,也是优势不少。首先就是适合普罗大众的培养,即使是贫苦的小孩,只要给他一根木头,他就能够学习剑术,而一名标准的骑士,一匹马是必备的,显然不是人人都能培训成骑士的;其次是对天赋的要求较低,斗气的培养源自于辛勤的训练来进行人自身能量的开发,但是魔力则不一样,天生魔力低还可以通过冥想来弥补,但是对于魔法能量的感应能力却是与生俱来的;最后一个理由就是在人们普遍认为,剑士算是勇敢与公义的代表,因为剑士往往于平民,而且剑士往往是与敌人展开直接面对面的肉搏战显示出无比的勇气,而弓箭手这种远程职业,给人的感觉怎么都脱离不了那种躲在剑士背后偷偷放冷箭的灰暗形象。

    所以剑士行会作为罗斯王国实力最强大最庞大的行会无可厚非,而相比其他行会,剑士行会能够得到的国家的经费补贴也是最高的。因此奥尔德没有花太多时间就找到了这个剑术行会的所在,因为在这个瓦尔市上,除了市长官邸,最华丽的建筑就是剑士行会的了,而且剑士行会就坐落在城市广场中央。奥尔德曾经多次经过这里,但是没有得到菲尔老师的同意,他也不好进去参加考试。

    剑士行会所在是一座白色的庞大建筑,甚至可以说就是一座白色的小型竞技场。剑士行会的门是标准的拱门设计,而拱门上方竖立着青铜的英雄王的雕像,英雄王手中巨大的屠魔剑倒插在地上,身穿着传说中的众神之甲,他抬起头望着远方,仿佛是在等待着恶魔的来临。

    一进剑士行会的门,就是一把插在大理石地板上的青铜巨剑,上面刀刃都没有开,但是却被人擦得精光亮,显得特别有威严。

    而巨剑的墙壁上留有几个用斗气所书写的刚劲有力的大字,是剑士千百年不变的十字准则:“谦卑诚实荣誉勇气公正”,这十个字是剑士一生道德理想的概述,是剑士行为的至高准则。

    穿过描绘英雄王英雄事迹的浮雕的走廊,奥尔德来到了行会的报名处,作为尚武的剑士学会,连报名处也不会使用平常所见的文弱书生,报名处坐着一个身上的肌肉几乎要把制服所逼爆的中年人。但是奥尔德可以感觉到,他并不是一个有实力的家伙,空有一身肌肉,但是散发出的斗气十分微弱。

    “欢迎你!年轻人!来到我们英雄王的剑士行会!有没有我能帮到您的地方呢?”中年人倒是显得十分热情,不过这也是他已经年复一年说过无数次的千遍一律的欢迎辞了,虽然中年人的实力不怎样,但是欢迎辞却说得冠冕堂皇,显出了专业的素质。

    “你好!先生,我是来报名做剑士认证的。”奥尔德右手握拳向左胸平举,行了一个剑士之礼。

    “哦,是这样啊,麻烦你来填写一下这个表格。”中年人很是利索地地拿出一张报名表。

    不一会,奥尔德就填好了表格,中年人看了一下。

    “哦你是叫奥尔德.艾默你多玛村你的老师是菲尔.穆迪”中年人浏览着表格,菲尔的名字并没有引起他太大的注意,因为菲尔在剑士领域只能算是默默无闻,而中年人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个名字就是那个出名的“吟游诗人”,大陆叫“菲尔”的人太多了。

    “好了,资料没有问题了。你参加的是三级中级剑士考试?”中年人最后才意识到奥尔德报考的级别。

    “有问题吗?”

    “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原则上是欢迎任何人报考任何级别的。但是您确认要报这个级别吗?”中年人有些疑惑,这个家伙的年龄似乎太年轻了吧,一般能考上中级剑士的都需要二十多岁的年龄,毕竟剑士不同魔法师,可以依靠的天资并不多,必须靠大量的实战经验和每天坚持不懈才能够一步一步地踏上更高的境界。

    “或许您可以先考一下先报考一下初级剑士。”中年人好心地建议到。

    “不用了,没问题的。”奥尔德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一点信心的。

    “那好吧,请等一下,我去准备一下。我去叫一下我们的分会长。”中年人离开了,“也许那小子是一时冲动,等下就知道味道了!唉,这关我什么事呢?”

    分会长是一名剑师,按照规定,剑士的等级认证必须由高两个等级的剑士来进行认证,所以这也是奥尔德在这个镇能够进行的最高等级的认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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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十一章 通过试炼
    “剑士学徒的认定标准是能够产生覆盖剑身的剑气,也就是剑士的第一阶段“蓄”的达成,初级剑士的标准则是达到“放”的阶段,这个时候已经能够通过远距离发送剑气,现有剑士学会的认定标准是十米的距离能够在石头上划出十字痕迹。至于中级剑士由于各个剑士分会的主持人对剑士的看法不一而考核方法不一,不过每个主持人会把自己的考核方法提交剑士分会进行审核备案。”

    “魔法学徒的标准是能够释放出自己所属魔法师类别的最初级魔法,初级魔法师是能够使用一定的魔法突破考核者的防御。”-

    摘自《大陆职业等级考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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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分会长给我的考试内容是什么呢?”奥尔德心理想着,打量着自己所处的竞技场。相比外表的富丽堂皇,协会内部的半圆形竞技场显得十分破落,无论是大理石的地板还是高高的墙壁上都满是坑坑洼洼的洞或者一道道深深的划痕,很显然这里是经过常年累月的剑士考试所留下来的痕迹,不过看不到碎石,地板扫得很干净,看来剑士学会的秩序也十分严谨。

    “噢!还有修炼火焰斗气的人在这里考试。”奥尔德注意到墙上留下来的一道焦黑的剑气痕迹。

    “你好!奥尔德!我是瓦尔分会的分会长,扎克!”一个浓厚的男中音响起。

    “什么时候进来的,该死,我居然没注意到?!”奥尔德猛的一回头,距离奥尔德还有100米远,一个只穿着白色长裤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赤裸的上身露着他的一身强壮的肌肉,但声音却好像这个人就站在你身边说话一样。

    “黑色皮肤,属于“无尽的沙漠”的黑砂族人种,天生爆发力强,擅长游击战、速度战,但耐力和防御欠佳。但是他右手握着金属巨剑,属于重型剑种类,看来臂力非凡,显示着他是重型剑士。”奥尔德,仔细打量会长的实力。

    剑士按大的分类一般有两大类,一种是有如奥尔德或者菲尔这类的轻型剑士,一般使用刺剑或者长剑;而重型剑士一般使用的是巨剑,牺牲了高移动能力,但是具备大开大阖的高杀伤力的攻击和斗气或者魔法来进行高强度的防御。以种族来说,黑砂族的天生爆发力其实更适合高移动性的轻型剑士,想不到这个扎克居然抛弃了自己的种族优势而使用重剑,实在有些奇怪。

    既然能够担当剑士分会的会长,奥尔德更相信这位一定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剑士奥尔德向您报道!会长先生!”奥尔德右手举起剑,剑锋向上,贴近左胸,行了一个标准的剑士礼节。

    “为了剑士的荣光!”扎克会长同样右手举剑,那把巨剑在他手中居然好像毫不费力一般就举了起来。

    施礼完毕,扎克会长露出宽厚的笑容:“很久没有看到我们瓦伦市有这么年轻报考中级剑士的人了。我是对你很期待的。”

    “谢谢会长的赏识。”奥尔德恭敬地回答到。

    “好了,既然大家都是剑士,废话就不多说了,我的考试题目其实很简单,你能够击中我手上的石头就好了,而且我不会攻击你。”扎克会长从地上捡起一块椰子大小的石头。

    要击中会长手中的石头,看起来是很容易的,因为会长不会进行攻击动作,自然就不用分心和分斗气进行防御,可以全力攻击那移动的一点。一点,就是那移动的一点,无论会长的动作如何动作,就只要攻击那一点!而自己作为一个本身速度制胜的轻剑士,要对付一个力量为主的重剑士,相信速度上一定大占优势。

    难道就这么容易?奥尔德不禁问道:“没有其他规则吗?”

    “呵呵,当然有啊,为了公平起见,就是你必须使用普通的长剑而且不能佩戴有其他力量加持的装备。”这是自然,一个普通的初级剑士,在佩戴高级的饰品和使用高级的武器,往往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战士。

    奥尔德除下自己加持了风系加速术的轻甲,但是武器却没有换,因为他使用的就是一柄普通的精制长剑,随便在武器店花上10个金币就能买得到。但因为已经使用了2年,即使奥尔德很注重保养,擦剑、盘剑、上油、保养配件和养剑鞘五个养剑步骤一点都不敢马虎,但是现在已经可以看到剑身坑坑洼洼的损伤。

    一切准备完毕,试炼开始了。

    奥尔德剑上燃起淡黄的斗气,如离弦之箭奔向会长,但是会长好像无动于衷,仍是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左手捧着石头,右手握的剑还倒垂往地上。

    眼看离石头还有半米的差距,石头即将一击即中,“砰”的一声,眨眼之间,会长的剑却已经迎上了奥尔德的剑,发出金属碰击的巨响。奥尔德接着又迅速刺出了几剑,左劈右砍,都被会长接住了,奥尔德发现,甚至会长在原地根本没有移动一步。

    好快的剑速!没想到会长舞动巨剑会是如此的速度!这简直和轻剑士的速度差不多!

    和会长的巨剑硬碰硬并不是办法,奥尔德的轻型剑肯定会受损,所以借着反击之力,奥尔德退到几米之外。一般的重剑士都是通过斗气形成的防御盾来阻挡攻击,同时使用大范围的剑气来杀伤敌人,但此时会长根本连斗气都没运上,果然是二级的剑术大师啊!

    再试一次!剑身的光芒猛增了一倍,奥尔德展开了有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这时候会长已经无法保持身形,几次巧妙的移动闪开了击向石头的利剑,而同时右手也没有闲着,挡住了奥尔德的大部分攻击。

    “怎么办?使用‘风之武者’?”想起使用“风之武者”之后的脱力,在联想到对方也是剑士,说不定也会这个招数,在实力相差太远的情况下,这实在太冒险了。

    好在会长不会主动攻击,他微笑着,静静地等待奥尔德的攻击。

    “怎么办?怎么办?不行,我要冷静思考,如何击中石头?石头石头等等!”突然仿若一道闪光在奥尔德脑海里闪过,他想起一直潜意识思考的都是如何击中会长的石头,但是如果说攻击的不是石头呢?

    对了,自己的攻击之所以总是被拦截下来,不是因为会长比自己速度快很多,而是因为自己的攻击意图太明显了,总是集中在石头上,借用巧妙的身体移动,会长实际上是引导着自己往他的剑上攻击,他的剑根本就是等着自己撞上去啊!

    奥尔德突然豁然开朗,相通了考试的关键所在,接下来就好部署了。

    速度本来就是轻剑士的优势,奥尔德并没有施展“风之武者”,却施展了一个加速术-(这是向妹妹学习的初级风系魔法。加速术能够利用自然的风力加快速度,而且能够增加了各种不同的攻击角度,甚至能跳跃到半空施展攻击。

    因为事先声明了会长不能够还击,自然让奥尔德根本肆无忌弹地根本不用留有防御或者闪避的余地,全力攻击之下,会长已经不能阻挡部分的攻击,所以不得不运起了防身的斗气防止奥尔德不可思议的角度的攻击,突然,奥尔德一闪,消失在会长眼前。

    “不好!”后心的斗气本来就是最弱,会长的防御瞬间被凝聚了全部功力的奥尔德突破了。

    会长以几乎不可能的身形转过了身体,用自己的左手的石头劈开了奥尔德的利剑,石头在奥尔德的剑气之下一分两半,而会长的右手挥舞巨剑向奥尔德劈去,上面泛着蓝光显然已经注入了斗气。

    绕是奥尔德变招极快,全身斗气一鼓,剑上光芒大盛,直接就迎上了会长的巨剑,两把剑交接在一起,黄色的气墙与蓝色的气墙撞在了一处。这个时候比的就不是什么技巧或者绝招了,比的就是两人的斗气修为,谁的斗气能够压倒对方谁就能斩杀对方。

    不愧是剑师级,奥尔德不禁暗叹,自己运上了全部斗气在剑上,但是现在黄光几乎已经消失殆尽,蓝色的寒冰斗气已经开始渗透自己的身体,全身好像无数蚂蚁在撕咬着自己的皮肤,而全身早已经湿透了。

    而会长,此时却只是负着左右,就那么轻巧地举着手中的巨剑,好像一点力气都没有花,赤裸的上身一点汗水都看不见。可见,会长还没有使出全力,所以如此轻松。

    幸好,此时只是试炼,会长蓝色的斗气慢慢地暗淡下来直至消失,奥尔德也慢慢收回了自己的斗气。

    “很好,你通过了!”会长微微一笑。

    “可是,刚刚我的斗气即将被你击穿了。”

    “呵呵,我不是说了吗,击穿石头就算通过了,刚刚只是我给你的一个小小附加考验,结果很令我满意,你已经达到了‘残心’的领悟。”

    说到这里,奥尔德自然明白会长的意思了。“残心”的概念菲尔叔叔当然有教授过,那就是在进攻完毕,必须随时保持这姿势和良好的斗志,随时因应对方反击进行必要的心灵准备和架势,就好像杯子茶杯的水倒出后,杯底总会残留一些水,這就是“残心”。胜负往往一瞬间,不能有一点点疏忽。

    “你应该知道,达到初级剑士的标准是能够放出足够距离的剑气,这个只要通过刻苦修炼,不断通过“生”来提升自己的斗气,每个人迟早都是能够达到的。但是中级剑士能够通过的人那么少?因为中级剑士考察的是实战的能力和对环境的判断和应变能力。你在短时间内就识破了我的陷阱,这份研判能力果然不错。同时也能够迅速击中剑气击破我的防御,说明你的斗气的运用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会长继续解释到:“而刚刚你短时间就切换了自己的方位,使用的是‘影步’吧!年纪轻轻就能使这个的可不多啊!”

    “谢谢会长先生的夸奖了。”奥尔德当然要表示一下谦虚了。“影步”作为能够瞬间转移空间的技能,一是要有足够强大的斗气能在瞬间支撑身体的高速度,二则是要精神对身体高精度的控制技巧,因为在瞬移这种超高速的运动下,一丝的差距往往会有着巨大的偏差而错过对手的破绽,“影步”可是足足花了奥尔德年的时间才熟练掌握其中的微妙。

    扎克看到奥尔德不经意显露出来的得意之情,突然严肃起来:“在我看来,中级剑士才是刚刚入门的剑士,从学徒到中级剑士是一个初级阶段只要通过刻苦训练和实战的培养,一定能够达到的。但是要达到高级剑士甚至以上的阶段,却不是通过简单的修行就能够实现的,许多人终其一生都只能停留在中级的阶段,之间的差距可以说是十万八千里啊!”

    扎克以40岁的年龄步入剑师的境界,已经算是剑士行会的佼佼者了,他很清楚到了中级剑士之后很多人就停滞不前了,包括自己的一些同门师兄弟,中级剑士要求的是身体和技巧,而高级却是需要整个心灵境界的提升了,但是这些话目前告诉奥尔德未免太早,如果寻求更高的武道需要他在日后里程的领悟了!

    而奥尔德听到此话,马上也收起了得意之心,是啊,刚才会长的轻松一击,就足以马上处自己于死地了,这就是实力的差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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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尔德很快在办事员手上领过了代表中级剑士的徽章,这是一个银质的盾型徽章,上面雕刻着一把长剑,上面是两颗星,代表着中级剑士的等级。

    看着办事员那既是惊讶又带着佩服的表情,奥尔德一路小跑回到了旅馆。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祝贺你啊!”菲尔很悠闲地弹着自己的琴,却是有些失望的表情,在旁边的雷切尔虽然没有说什么,也竖起了大拇指。

    “嘿!老师,你想让我跑20圈的惩罚要落空了哦!”奥尔德笑道。

    “啊哈,可惜了”菲尔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了不起,我可是比你早回来呢?”塔菲在一旁说道。

    “想不到啊!你现在几级啊?”看到塔菲的雕刻着魔杖的魔法师章,奥尔德有点气恼自己花了太多时间。

    “这里最高就只有初级魔法师的认证,毕竟适合做魔法师的人数太少了!”塔菲有点郁闷,如果能挑战中级魔法师就好了,能够知道自己到了什么水平。

    “没关系,我们到了帝都找到更大的行会,再去挑战更高的级别吧!”菲尔给大家打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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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在魔法协会的魔法巨塔上,两个魔法师对话着。

    “奥斯,今天我碰到了一个有趣的魔法师来参加考试啊!”

    “哦?”

    “她是个灰袍魔法师哦!”

    “灰袍?这可是稀罕事哦!他的老师是谁啊”

    “埃夫林!”

    “埃夫林.梅灵?”

    “是啊!埃夫林那个家伙教出来的徒弟!”

    “他是怎么通过会长您的考试的?”

    “你是知道的,初级魔法师的考试是能够运用魔法突破我的防御就可以了。”

    “是啊!难道她用了什么高阶魔法?”

    “没有!火球术而已!”

    “火球术?!怎么可能?”

    “其实是可以的,那个小魔法师对火球术的控制居然到了如此的精准,一般的火球是一个拳头大小,而她居然能够将火球浓缩成只有尾指大小,等于将一般的火球的威力放大了上百倍,这个可是相当于高阶火系魔法的威力了,但是最低阶的火球术对于一个魔法师的能够自动恢复的魔法力来说,损耗几乎等于零!世上没有绝对的防御,防御壁面对上百倍能量的火球术很自然就被击破了。而且我还注意到,那个小魔法师能够不用咒语就能使用出火球术!魔法师之间的对决比的就是谁能咏唱出更高级别的魔法和谁的魔法能量能够支撑够久的时间,所以一般魔法师都把毕生精力花在魔法力的增长和如何纯熟掌握更高阶魔法咒语,而小魔法师的这种做法显然就是短时间使出高阶魔法的另外一种思路啊!我想,很快这个新的魔法思维会改变整个魔法界的对决,甚至改变战场上魔法的运用方式吧,到时候又是一番新的变革了!”

    “灰袍埃夫林,可不简单啊!”

    魔法塔上,一番沉默,说话者和听者都陷入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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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部分 第十二章 异国美女
    “远古时候,人类是自己制作武器,例如石矛、石斧这样的。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专业的分工,出现了专门制作武器的铁匠、专门制作魔法道具的魔具师这样的职业,一开始这些有着一技之强的人们是在自己的家中或者开一个小店铺进行售卖,但是随着大陆武技、魔法的流行造成了对各种武器装备的需求日益上升,这样小作坊式的生产肯定不可能满足需求的。随着生产工艺的改良,大规模化流水线生产成为了可能。专门的武器店、道具店、装备店有如雨后春笋般在大陆上涌现出来,在这里您能够买到矮人生产的秘银剑,能够买到精灵生产的弓箭,甚至黑暗大陆的亡灵权杖你都能够买得到。”-

    《近代商业发展史》

    ※※※※※※※※※※※※※※※※※※※※※※※※※※※※※※※※既然考过了行会试炼能够获得购买武器装备的折扣,奥尔德自然急着要求更换自己的长剑。经过2年的使用,有经过和会长的巨剑直接对撼,现在已经不是坑坑洼洼的痕迹,上面已经出现了一条巨大的裂痕,可以相见只要再战斗一两次就会断了。这样子的剑虽然送去铁匠铺也能够修复,但是已经和购买一把新剑的价格相差无几。

    奥尔德的提议马上获得了塔菲的支持,因为她之前使用的都是埃夫林送的魔法学徒法杖,使用了大陆最常见的胡桃木,这种木头韧度高硬度强,加工也方便,但是对魔法元素的凝聚力却十分差,除了样子像根法杖,上面没有刻有任何的古代符号或者镶嵌宝石,自然也就对塔菲的魔法没有多少的增幅,因为法杖的硬度强,塔菲更多时候是把这只法杖当作了爬山的拐杖。

    武器店和道具店就坐落在剑士学会的对面,正显示商家的精明,一般通过试炼的冒险者总会急不可待地去升级自己的武器和购买其他冒险道具。事实上如果不是囊中羞涩,奥尔德考完试就冲进去了。而法杖而属于道具店的经营范畴,所以塔菲则去隔壁的道具店挑选法杖。

    “先生你好!欢迎来到瓦伦武器店!”店主人热情地打着招呼。

    “您好,我想看看这里有什么武器适合我的。”奥尔德大致打量了一下武器店的陈列:因为考虑各种职业的需求,店却不大,所以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