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革命咖啡
第一章御风回秦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那一天我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卷走,醒来后发现回到了两千多年前,并附在一个兵卒的身上。这事说起来挺搞笑的,可是这是事实,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李信语。
时值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始皇帝为征服百越,举全国之力修凿灵渠,无睱北顾。匈奴人趁此时机越过黄河占领河南地,与大秦的上郡、北地郡、陇西郡接触,直接威胁到京都咸阳的安全。始皇帝令大将军蒙恬在上郡屯兵三十万,防范匈奴人进入中原。一时间上郡各县军营林立,从各地征发的戍边之卒齐聚于此,展开了艰苦的训练。
按秦兵制:五人为伍,设伍长一名;二伍为什,设什长一名;五什为屯,设屯长一名;二屯为百,设百将一名;五百人,设五百主一名;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名。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掌管着一支独立的作战单位。
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这一日夜,驻扎在秃尾河畔安崖底的一支千人队里发生了件怪事。当时,天已热,二三十个士兵正在秃尾河里嬉戏,西方有颗星无故大亮。众人纷纷上岸观看,突然来了一阵阴风把一名伍长卷上天空。片刻后,风止星暗,那名伍长从天上掉入河中,等到几个军卒把人从河里救起,伍长已停止了呼吸。
军营里死了人是件很重要的事情,更何况死的如此离奇。什长马上将此事禀告给屯长,屯长又禀告给百将,百将正要往上禀告给五百主,屯长又急奔而来说:死了的那人抬回屋子后缓了过来,没有死。
人没死,自然便没有往上报的必要,百将黑着脸将屯长训斥了一顿后,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谁知,这件看似不大,所有知情人都不以为然的小事,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块石头,击起了千层浪来……。
李信睁开眼,首先眏入眼帘的是一张年青的大约十六七岁的脸,此人穿着一件圆领、双襟交于胸的右侧,腰束革带,衣长及膝的黑色衣服。服装很是怪异,大概几百年或者上千年以前的古人才会这样穿着,现代人根本不会穿这样的衣服。接着,他又发现自己穿的衣服与此人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人梳着发辨,而他则带着一顶小皮帽。
“李伍长活过来了?”那人惊呼一声,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不等李信答话,便扶着李信半坐起来,接着道:“李伍长,你先休息一下,我这就去禀告什长,顺便给你打碗水喝。”
“这是什么地方?”李信问了一句。少年已飞奔出门,没有人回答他。借着这个时机,他把四周的环境打量了一番。
这是一间面积不大的土房,下边半人高的地方是用大块的青砖垒起,上边则用土圶出墙壁,有一道由腕粗树木做成的篱笆门与一扇用几根粗树枝做成的简陋窗户。
窗外的月亮很明,乳白的月光照在他正躺着的榻上。榻旁地上用稻草铺着四个地铺,离他最远的那个铺上睡着一个年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当李信看他的时候,他也正用坚毅有神的目光看着他。对视一眼后,那人翻了个身将头转向里边睡去。
中间睡的两个人,一个满脸的络腮胡子,长的很壮很黑,看不出真实的年龄。此时已经入睡,从喉间发出震耳的鼾声。另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睡觉的姿势周周正正,似乎很有仙骨。
墙面十分的平整,上边钉着二排楔子。第一排楔子上挂着五张复合大弓,第二排楔子上挂着五把青铜短剑。剑的下边用砖头垒着五个墩子,每个墩子上各放着一套铜缕铁甲。
那个少年端着一个黑陶大碗走了进来,递给李信,笑道:“李伍长,你先喝点水休息一下。我就睡在你的旁边,晚上有什么事你咳嗽一声,我便醒了。”
“别!”李信道了一声,伸手去拉少年,胸口发痛引来一阵的咳嗽。少年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嘴角挂着微笑,道:“李伍长,你从天上掉了下来,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很可能受了内伤,一定要多注意休息。要不要我扶你躺下休息。”
“不用!”李信摆了摆手。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太怪异了,刚开始还以为自己被那阵风吹到了电影或者电视的片场,可是打量完周围的环境后,他发现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任何一个片场能打造出如此真实的古代环境来,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这儿是安崖底啊!”
“安崖底是什么地方?”
“安崖底是我们屯军的地方,在上郡。李伍长,您在跟我开玩笑吗?为什和会问这样的问题?”青年笑道,再次的露出那两颗可爱的小虎牙,打心眼里认为李信在跟他开玩笑。
“上郡又在什么地方?”
“上郡在……李伍长,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那个青年欠起身,满是茧子的手在李信额头上摸了摸。李信拉住他的手腕,摇了摇头,道:“我没事,只是脑袋有点痛,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操士王惊!”青年站在那里,昂首挺胸道。说完,略显惊愕的道:“李伍长,你……你真的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连我是谁也不记得了?”
李信重重的点了点头。
王惊告诉他,现在是始皇三十一年六月十四。今天的月亮很圆很亮,下了操,一身臭汗的他伺候李信去河边洗澡。天空有颗星星突然大亮起来,他们便爬上岸猜测着这将预示着什么。无故的起了一阵阴风,刮的人睁不开眼。等到风停了,空中传来一声大叫,众人抬头一看,李信从天上直落下来,将河水砸起老高的浪花。
他怕极了,慌忙把李信从河边背了回来,可是李信已经死过去。他忐忑不安的求着神仙能把李信救活,若是李信就这么死了的话,他这个伺候伍长的操士会受到很重的惩罚,说不定会被施以车裂之刑。还好,神仙终于把李信救了过来,他忐忑不安的心才放了下来。
王惊说:“李伍长,你还记的把你吹走的风吗?”
李信摇了摇头。他当然记得一阵风,不过不是王惊说的那阵风,而是把他吹到这里来的风。当时他正走在宽广的马路上,两边是钢筋水泥堆成的高楼大厦,马路中央飞驰着一辆辆漂亮的小车。前边走着一个身材娇好的女子,扭来扭去的屁股晃的他眼花,浑身血液加速运行,就连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起了一阵风,风不大,他也没在意。这阵风把他从地上卷了起来,就像风里有只无形的手,拎着他的双脚把他拎到了空中,接着便是一阵的天晕地转,等到睁开眼便看到了王惊。
“难道我因一阵风而穿越了时空?”李信心中有几分的期待,更多的是惶恐不安。关于穿越,他听别人说过一些,无非是懂历史的因知道历史进展,在穿越的朝代混的如鱼得水。知道火药配方的,打下来一片江山,做着唯我独尊的君王。知道造玻璃的,赚了个盆满钵满,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结果都是他所期待的,可是造成这些结果的条件他都不知道,无论是历史知识、火药配方、造玻璃,或者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所以又十分的惶恐。
“衰!早知道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李信喃喃了一句
“李伍长,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我说你长的很帅!天晚了,睡吧!”李信开着玩笑。王惊闻此言,红着脸把头垂下。
李信躺在榻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还是不十分的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穿越了。时至半夜,悄悄的从榻上爬起,走到墙边取下一张大弓,细细的研究。弓是由六种材料组合而成,弓干是一种不知名的木头削制而成,里边贴着动物的角,外边粘着筋,关节地方用丝缠绕的异常结实,用黑漆刷了很多遍,弓弦是用动物的筋绞制而成。
“这应该是秦代的工艺,现代仿制的没有如此精细!”秦代的工艺是什么,他根本不知道,但第一感觉告诉他这把弓肯定是古代的杰作。暗叹了一声,打开房门,走出屋子。
外边是一座小型的城堡,城堡的中央有个烽火台,城墙四角各有一座高高的角楼,每个角楼上走动着四五个兵卒。一条宽阔的道路把城堡内的房子分成左右,他所住的房子在左边,成排状,一排有十间屋子,都是一样的结构。右边的是青砖到顶的小屋,大多数都很小,有一幢很大,独占城堡的一角,从窗户透出的火光可以看到有几个身披铠甲的将领正在研究着什么。
屋子的墙角堆着许多长矛,竟有七米多长。李信拿着一根试了试分量,很重,不用全身之力,根本就拿不起来。
“看来确是回到了秦朝,我该怎么办?什么都不会,该如何才能在这个年代活下来,并干出一翻事业来?不管怎么说,先认定了李信的这个身份,把这个朝代的一切事情都搞明白了,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李信躺在榻上毫无头绪的想着,不知这了多长时间方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正睡至酣处,屋外响起沉闷的鼓声。
从王惊口中得知,那个眼睛很有神的青年姓陈,是个二级爵位的上造。一个月前,当李信在家里还没来此地戍边时,陈上造代领伍长。李信一来凭着三级爵位簪袅取代了陈上造的伍长,自那后二人便起了隔阂。全身乌黑,身上布满大块肌肉,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是个奴隶,名叫黑夫。同王惊一样,其身份也是个没有任何爵位的操士。似有仙骨的,留着两撇胡子的是领一级爵位的公士,姓张。王惊说此人是个读书人,很有学问。看他的言行举止也确像个读书人,无处不透着读书人的那股子酸劲。
鼓声一响,三个人已穿好了甲,背上弓,挂上剑跑出门口,手持长矛焦急的等待着。王惊也整装待毕,唯有李信看着眼前的一堆东西不知该如何才能穿到身上。鼓声越来越急,外边站着的三人脸色也越来越焦虑。王惊斜睨了一眼外边的三人,不紧不慢的帮着李信穿护胸腹的前甲、护背腰的后甲、护肩膀的披膊、护颈项的盆领、护胳膊的臂甲、护双手的手甲。
“他们几个为什么如此的惶恐?”李信伸开双手,如衣服架子一般任凭王惊帮自己整理着装备。
“因为集合晚了,会受到惩罚的。”王惊嘴角挂着微笑,帮李信挂着弓。
“那他们为什么不赶快去集合?”
“因为您这个主官不到,他们擅自行动将会受到更重的刑罚。”
“会受到什么惩罚?”
“会被杖责十棍?”
“你不怕?”李信笑了笑。
“不怕!每天吃你那么多肉,打上二十棍也不怕!他们也是的,明知道你昨日受了伤,失了忆,就是不肯来帮你,受罚也只能怨他们!”王惊将剑给李信挂在腰上,整了整背后的箭壶,道:“好了!李伍长,我们可以出发了!”
李信举着长矛摇摇晃晃的带着四名手下赶到城堡外的校场时,鼓声早已停下良久。校场上整整齐齐的站着千号黑衣黑甲兵卒,千人长站在队伍的最前边冷目看着迟到的这伍士兵。
“你叫什么名字,长官是谁?”自从他当上千人长,屯兵安崖底,今天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迟到的情况。
李信不知该如何回答,愣愣的站在那里。
“谁是他们的什长,屯长,百将,给我站出来!”千人长回身望着黑压压的队伍,怒喝一声。
队伍中走出三人,千人长冷哼一声,道:“士兵迟到,主官一并受罚。百将仗责三下,屯长仗责五下,什长仗责七下,迟到的五人仗责十下。若是下次再犯,杖责加倍!”
腕粗的大棍打在屁股上的滋味实在的不好受,更何况现在已近夏日,穿的十分单薄,那滋味更加的不好受。领了罚,李信带着人汇入黑压压一片的队伍中。
训练开始了,这种场面绝对的壮观,上千号人迈着同样的步子喊着同样的号子,有如一座正在移动的山,以无坚不催的气势向前走着。大地为之颤抖,风云为之变色,混在里边的李信兴奋的忘了屁股上的疼痛,努力举着沉重的长矛随队伍不停的转变方向。他位于右侧第一排,当向前走、向后走、向左走时,他手中的长矛是竖起来的。当向右走时,他这一排便成了前排,得把长矛向前平持,以坚定的步子带领着队伍往前进。长矛长七米,他相信所有的敌人碰到这样的队形都会束手无策,七米的距离是他们无法逾越的距离。
从东方泛白到太阳挂起老高,这场训练才算完。累坏了的李信瘫倒在地,一动也不想动。王惊为他端来饭食,一共三样:一大黑陶碗精米,一大碗酱肉,一大碗蔬菜。他爬起身,吃了两口,味道还不错。看到王惊一边拨拉陶碗里黄色粗米,一边用两个机灵的眼睛盯着他那碗酱肉,他觉的有些奇怪。又朝旁边的陈上造、张公士、黑夫碗里看去,才知道大家吃的并不一样。陈上造吃的是一碗精米配一碗蔬菜,张公士的只有一碗精米,而黑夫与王惊的却是黄色的粗米。
“来来来,大家吃肉!”李信把肉放到中间友好的道。暗怪王惊巴结他这个小官巴结的太离谱,把唯一的一碗肉放在他的面前。除了王惊不客气的夹着碗里的肉吃了起来,其余的三人都没朝那碗肉伸出筷子。黑夫与张公士吃完碗里的米,自回屋休息去了,陈上造吃完饭后,抬头望着头顶盘旋的一只鹰发起了呆。
“这叫什么人吃什么饭!”王惊看出李信的疑惑,咽下一块酱肉道。
“何解?”李信问道。
“军中吃饭不比家里,吃什么饭,配什么菜自古以来都有规定。像你是个三级的爵位,所以吃饭就有菜有肉。像陈上造,是个二级的爵位,就有菜无肉。像张公士是一级爵位,就无肉无菜。而我和黑夫没有爵位,只能吃糙米,并且时常量不够,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
“原来是这样!没想到大秦军队中的等级竟如此森严。”李信暗道一声,为了能从王惊的口中得到更多的东西,把肉全部倒进王惊的碗里,自己吃着米配菜。连吃饭带休息大约过了一个时辰,训练又开始了,这次训练的是剑的刺杀之术。至下午,又开始练弩射与弓射。
一天接着一天,每一天都是同样的训练,转眼就过了十来天。李信由开始的什么也不懂,慢慢的对大秦有了些了解,最大的收获是可以用弩在七十步开外的地方利用望山正中靶心,也懂得了击剑的技巧,唯独对挽弓射箭还不十分的了解。
每天晚上,他会捧着一捆借来的‘大秦律’凑在冒着黑烟的油灯前细细的研究着,遇到不懂的地方就问张公士。张公士确是一个有学问的人,碰到这种时候不光给他解释这是什么意思,还列举出许多的实例来。也因为此,他迅速的与张公士交上了朋友。
张公士姓张名忠字察,本是齐国的一个官宦子弟,秦灭齐国后,他家被贬为庶民,过着清苦的生活。张忠素有大志,从小精读各种书籍尤其是对老子的‘道德经’颇有研究,不光从里边找到治国的良方,还从里边读出兵法,自创了老子兵书十三篇。
由于出身低,他未被举荐为官,希望能通过在军中立功封爵实现自己的抱负。两年前,在百越的战场上,他斩了一个敌人的首级被封为公士,本以为自此可以连连升级,谁知没过多长时间便脱甲返乡。过了两年,再次被征入伍,派到上郡来戍边。
每月里,总有一天将领会赏兵卒们一大碗酒喝。张忠的酒量不高,每一次都喝醉,每一次都会又哭又闹发一回酒疯。他非常的沮丧,喝完酒便跪坐在地上抱着旁边的人痛哭,认为自己在军中要捞到一个可以施展抱负的爵位,一定需要八十年或者更久的时间,一辈子只能这样碍碍无为的过一生了。
酒醒后,他会把自己发酒疯时的一切丑态忘了个干干净净,每当别人告诉他发酒疯时的种种所为时,张忠总会诧异的道:“那是我吗?我会那样吗?”然后,长叹一声道:“身为良驹宝马,奈何世间已无伯乐!”
李信常为自己高他两级而感到愧疚,这样有才气的人都无法发达,自己比他差上百倍,谈何能够在大秦发达起来。
根据秦律中的军爵律,他知道像他这样爵位的人,应该有一座占地二十亩的房子与四公顷大的田地,并且有十个仆人为他耕田种地。这些财产在哪里,他不清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哪个郡哪个县的人。不过,他还是很想念自己的这份财产,并在当初的二十天内十分向往这些财产,盼望着一年的戍边任务结束后,回家过着富足的地主生活。
二十五亩地的大宅子,四百亩的田地,的确可以过上小康的生活。到了第二十一天,当他读懂了田律后,方明白秦朝的亩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大,一亩地不过是宽一步,长百步罢了。宽一步?一步才有多少的长度,是五十厘米,还是六十厘米,仰或是七十厘米?想想那一步的距离就让人泄气。
虽然后来张忠给他讲;自商秧变法后,亩的长度早就改为二百五十步了。可是在他眼里,长度不算什么,关键是宽度,那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打消了回去作地主的念头,想着该如何才能加官进爵。或者等若干年后,始皇病死,跟着造一回反,弄个王来当当。
五个人中,陈上造来的最早,李信仅仅跟他处了一个月,陈上造便已戍边一年到了返乡的日子。
返乡前一日,月明星稀,喝过将领赏的酒,陈上造就坐在屋外抚摸着长达三丈的长矛默默无语。(此时李信已知道,秦时的尺大约为二十二厘米多,十尺等于一丈。他不再以现代的度量衡去衡量秦代的东西,也同秦人一样,拿秦的尺度去衡量任何东西。由此,也明白了一句至理名言:‘人跟奈何行’。)
一直以来陈上造都不大爱说话,李信也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话,只知道他姓陈,大家都叫他陈上造。就像大家都叫他李伍长,并不直接称呼他的名字。
那一夜,李信有一种怪怪的感觉,认为自己可能从这个陈上造身上得到点什么东西。要是在陈上造走前的最后一夜不与其攀谈一番,将会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王惊醉了,抱着破被子,嘴角挂着微笑满脸通红的醉进梦里。黑夫睡了,那一点酒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只不过此人是一沾枕头便睡,每天都是最早一个进入梦乡的。张忠又开始发起了酒疯,一会趴在黑夫的大肚皮上傻兮兮的发着怪笑,一会又搂着王惊的腿大哭不已。
李信从榻上下来,打开柴门顺着墙根挨着陈上造的身边坐了下来。陈上造瞥了他一眼,抬头望着头顶的明月。
“从你的眼睛里,我可以看出你很有抱负,将来一定会封王拜相!”李信道。
陈上造没有说话,依然盯着头上的明月。一阵凉风吹来,他叹了一口气,准备站起身离去。
“我知道,我一来便抢了你伍长的位置,所以你生我的气,不愿跟我说话!”
陈上造翻着白眼,上下打量一翻李信,道:“我有你想的那么小心眼?”
“那你说,为什么每次见我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李信把手搭在陈上造肩上。陈上造没有抗拒,笑了笑道:“我在观察你!他们都没有发现,可我知道,你与一个月前不一样,已经换了一个人。”
李信吃了一惊,没想到此人的眼睛如此的毒,挪揄了一句:“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当然会有所不同。能和你谈谈吗?”
“谈什么?从十六岁开始,我便没有朋友。人们都拿我当怪物看,你不害怕?”陈上造说完,将头抬起看着天空的明月,似乎只有明月才能解除他心中的哀愁。
“你不是怪物,你是一个有大抱负的人,他们拿你当怪物,只能怪他们是庸人,不懂的欣赏你。我不同,我觉的你是个大英雄,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陈上造眼圈一红,还没有人说他是英雄。点了点头,硬是忍住没有将眼中的泪水流出。
“你说,像我这样的人,如何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李信问道。
“第一:要有十人敌之技。第二:要网罗一批忠诚义士。有了这两样东西,你便可以在大秦开创出一番天地来。”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如果陈大哥没有说笑,看来我这辈子是开创不出一番天地了!论武功,我无十人敌之能。论义士,哪有人肯帮我啊!”李信干笑了两声道。
“不!你十指修长,眼光敏锐,弓弩之利便是你的十人敌之技。现在你的弩法已至百步穿杨,假以时日必能在三百步内百发百中。不过,李老弟听我一句劝,不要把精力全部放在弩上,一定的往弓上转移。强弩临敌不过三发,扣弦还得需脚力。弓虽不能致极远,却可连发。至于义士吗,天底下到处都是藏龙卧虎之辈!远的不说,像黑夫与张忠都是有本事的人,一个能文,一个能武,网罗在手下便是得利的助手。”陈造士笑道。
如何在始皇死后开创出一番天地来,一直都是让李信头痛的问题,不经意间随口一问,陈上造就把其中的关键给指了出来。“十人敌,便是要有过人的本事。义士相助,便是要网罗一批忠心的属下。看来古代确实比较容易混,根本不必懂的太多。”他在心中暗想,一笑道:“陈大哥开玩笑了!现在大秦一统天下,四海夷平,就算有十人敌之能,却哪有用武之地。”
陈上造机警的向四周一看,盯着李信的双眼,轻声笑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你想的跟我一个样。秦用严苛酷法,始皇一死,秦必亡。到时天下英雄辈出,提戈持剑刮分秦朝这头大鹿时,便是你我兄弟的用武之地。”
陈上造这句话,无疑是一场大地震。始皇死,天下分。这样的大事李信知道,可是他怎么也没料到,一个小小的陈造士也能看出其中的玄机,并且也在等待天下分的这个时机。他更加的肯定此人绝非凡人,起了拉拢之心,道:“大哥,我见你每日闷闷不乐,不知是否有什么难办之事?我与大哥也算有两个月的交往,不如大哥说出来,能办的一定想办法帮大哥办了。”
“难办之事?没,我没什么难办之事,只是心中有些话想对别人说,却又找不到说话的人。今日见兄弟也是性情中人,我就对兄弟一吐而快!”陈上造抬头再次看了一眼明月,长舒一口气,道:“我姓陈,名不足为人道也。字涉,你就叫我陈涉吧!阳城人……”
陈涉?李信急速的回想着历史上是否有这号人物,很遗憾,凭着有限的历史知识没在大秦的历史中找到这号人。
陈涉道:“我从小家贫,十二岁便为人佣耕,一直干到十六岁,到了能当兵打仗的年龄。那一天,我上县衙登记为‘正’,返回乡间耕种一午后,趁着休息的时间忍不住对周围的朋友道:‘现在大家都是‘正’了,有一天战事再起,我们就可以入军杀敌获得军功,将来大家富贵了,可千万别忘了今天一起耕地的伙伴啊!’谁知,他们竟笑我,说什么一个佣耕的也想富贵,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你说,像他们这样没有一点志向报复的人,配与我做朋友吗?自那天起,我便和他们绝了情义。如若有一天我富贵,一定要当面羞辱他们,让他们知道我的厉害。”
这个故事很熟悉,李信仔细的想着,觉得自己应该听过这个故事。“对对对!‘苟富贵,勿相忘!’”他大喊了一声,终于知道这个故事的典故,不过终究没想到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
“苟富贵,勿相忘!”陈涉喃喃了一句,哈哈一笑道:“兄弟,我一直以为张忠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没想到你也是个大有学问的人。我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堆,你用一句话就把概括了。”
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究竟是谁说的来着,李信一边想着,一边又想起另一句跟着这个故事相关的话来。道:“大哥,他们怎么配做你的朋友呢?他们就像一群小麻雀,而大哥你是鸿鹄一样的大鸟。试问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对啊!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他们的,不过没有李老弟说的这样言简意赅”陈涉大笑了两声,显的异常的开心。
“原来是他!”李信终于想到了此人是谁,看着自己的手不相信自己刚才搂的竟是造反的老祖宗——陈胜。
“不如明天跟他一起走吧!不行,陈胜好像造反没多久就死了,跟着他不是死路一条?”李信想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打响反秦第一枪的大英雄。
“唉!兄弟,你说我们能富贵吗?”陈涉的酒意上来了,脸色发红,双目中射出咄咄逼人的目光。
“能,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相信大哥将来一定会称王称霸的!”李信道。
“对!王候将相,宁有种呼?我们一定会富贵的。”陈涉也搂着李信的肩,两个人把头紧紧靠在一起……
李信的酒意也上来了,脑子一热,道:“陈大哥,不瞒你说,我对面相彼有研究,今日我给你批一命,你是遇广而发命。咱们来看看,将来我这个批语到底准不准。”
“遇广而发?什么意思?”
李信本想借着酒劲告诉陈涉:‘广便是吴广。’迟疑了一下,笑道:“此乃天机,不可泄也!”
第二章御风回秦二
*嘿嘿,这个,这个冲榜中,望大大们投票支持下。*
鸡叫三遍,鼓声准时响起。陈涉一身便装,背着用绳扎好的破铺盖卷子,站在墙壁前恋恋不舍的摸着自己使用过的兵器。
“走吧,走吧!”他暗道一句,回头再次打量一番屋子,走出城堡立于校场前的土堆上,又对着正在训练的千人队看了良久。
趁着休息的时间,李信把长矛竖在地上,对他打了个‘V’形手势。陈涉没闹明白那个手势有什么含意,意味深长的冲李信点点头,向远方而去。
陈涉走后第二天,李信这伍人里补进来一个与王惊年龄相仿的少年。少年很俊美,常常让人怀疑这是个女扮男妆的家伙,不过脖间的喉结证明他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儿朗。他的嘴唇时常往上翘,从不拿正眼看人,根本不把李信放在眼里,也不把李信的长官以及长官的长官放在眼里,甚至不把这里的最高长官——千人长放在眼里。奇怪的是,千人长总是对此人法外开恩,无论他是迟到还是不到,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责罚他。
过了几天,李信再也受不了少年高高在上的神情以及尖酸刻薄的话语,不顾王惊的劝阻与黑夫计划如何教训这小子。两个人叫来十来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趁着夜色用被子蒙住少年的头,拳打脚踢的将这少年狠揍一番。
少年揭开蒙在头上的被子时,人早就一哄而散,黑夫与李信也躺在自己的铺上强憋着没笑出声。少年一身黑青,鼻子和嘴不断流着血,咆哮着对李信道:“我知道是你干的,你会对此付出代价的!”
“什么是我干的?咦,你怎么搞的,刚才不是还好好的,怎么瞬间就被人打成这样?”李信半坐在榻上,一脸的无辜。
“你会付出代价的!”少年气的手直打颤,又指着黑夫道:“还有你!你这个该死的奴隶也会付出代价的。
黑夫翻身坐起,两只眼睛瞪的跟铜铃一样,一手拽着少年正对着他点指的手指向上一拗,一手捏成碗大的拳头锤在少年的肚上。“代价?什么代价?老子杀人如麻,也不再乎多杀你一个!今天老子不杀你,留你一条命给老子夹着尾巴做人,再敢对伍长不尊,看老子下次不要了你的命。”
黑夫力大如牛,能夹着两个兵卒在校场上飞奔,能把三丈长的大矛舞的如龙出海,拉断过复合大弓。如果真想要了那少年的命话,那一拳完全可以结果了那少年。
少年的五官痛苦的扭结在一起,脸色蜡黄半天没缓过劲来。他的嚣张被一拳打的灰飞烟灭,再也不敢目空一切,李信说什么也不敢不从。为此,千人长还好好的夸奖了李信一番,赏了黑夫十来斤牛肉。
据王惊探来的消息,这个少年之所以如此的傲慢,是因为此人曾经是三公之一李斯的娈童。只因年龄大了,不再受李斯的宠爱,才被安排到军队里混些爵位,以供将来任命个什么官。
对于娈童这个词,李信不是很了解,从王惊鄙夷的眼神里知道肯定不是什么好鸟。经张忠解释后,方明白娈童是被成年男子玩弄的美少年。
“靠,这不是断背山吗?”李信暗骂一声。也明白了千人长为什么会对这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此对一脸威严的千人长起了鄙夷之心。
这件事还给李信留下了个可怕的后遗症,每当不经意看到少年的屁股时,总是感觉自己的肛门一阵发紧发痛。也就厌恶的不想看这人一眼,更不想知道这人的任何事情。
陈涉临走前说的话,李信一字一句牢牢记在心上,一有机会就练十人敌之能。陈涉说的没错,他十指修长目光敏锐是个挽弓射箭的好手。到了第八个月,强弩已能命中三百步远的目标,并在二百步内百发百中。长弓可以射中一百步内的目标,还练就一手三箭连发的绝活。
当然,他也没有忘了陈涉特别提起的黑夫与张忠,包括王惊。四个人迅速好的跟亲兄弟一样,就差没学几百年后的刘邦也来个桃园四结拜。
黑夫是个奴隶,他父亲,他妈妈,他的兄弟姐妹都是奴隶。不过,黑夫并不是生来便是奴隶,祖上也曾经阔过,是因为战争才使他变成奴隶的。
黑夫的父亲原是楚国人,而且不是个普通的楚国人,是一个掌管着五百人的楚军将领。那年秦国与楚国开战,楚军被腰上别着人头的秦军杀的落花流水。黑夫的父亲眼看兵败如山倒,也就跟着逃了起来。
一个秦兵用长矛捅死了他父亲的马,另一个秦兵手持青铜剑正要去割他父亲的脑袋,见他父亲还算强壮便收了剑把他父亲夹在腋下,去追击其他的楚兵。就这样,他父亲成了那个秦兵的奴隶。过了几年,他父亲娶了另一个奴隶,生了他,以及他的兄弟姐妹。
黑夫从四岁开始便在主人家开始干些力所能及的活计,到了八岁,强壮如牛的他就随父母下地耕做,干着跟成年人一样的活计。从十五岁开始,他在军队里当兵,一直到现在二十七岁,一共在兵营里度过了十二年。他当两种兵,一种是顶替主人家的孩子当兵,一种是受朝庭的征召以奴隶的身份出征。
刚开始他与六国打,包括攻打他的母国——楚。杀过很多人,立过许多功,那时他的身份是主人家孩子的身份,所有的战功都被主人家的孩子顶替了。然后,他跟百越的蛮夷打,又杀了许多人,这一次他的身份是奴隶,按秦律奴隶斩首不计战功不封爵。就这样,十二年来他杀来杀去,累计的人头都不知可以封个什么样的爵位了,可是依然只是个操士。
这一年,黑夫又被征来戍边,身份还是个奴隶。不过这一次入伍他很高兴,入营的第一天千人长就讲过,始皇特别开恩,今后奴隶杀敌也论军功。
黑夫时常站在校场上,眼望北方,孤独的看着。当有人奇怪他在看什么?他的双眼会露出奇异的光彩,那是一个身经百战的勇士等待血战时才会有的光彩,道:“我在等待与匈奴人开战!只要斩下两个匈奴的脑袋,便可以取消奴隶的身份。然后我奋勇杀敌,每斩两个脑袋就恢复家里一人平民的身份!”
黑夫家里连他一共五口人,如此算来需要十个敌人的脑袋,全家人才会全部由奴隶转变成平民。
听到人都会摇摇头,认为他绝对是个傻子,连账都算不明白。他只需斩七个脑袋,便会消了奴隶籍,成为一个拥有大夫爵位的屯长,那时他会有上千亩的土地,以及几十个奴隶为他耕种。想让家里人过得好,把家里人买回来,好好养着便成,何苦拼死拼活后,杀了十个敌人,落了个一无所有平民的下场?
黑夫是算不清楚这笔账,因为他明白身为奴隶的苦处。知道,若是年老的父母,聪明的弟弟以及漂亮的妹妹,得知从此后不再是奴隶时的喜悦。这就够了!只要能看到满脸皱纹的父母与俊俏可爱的妹妹开心的笑容,这就够了!
“十个,只需十个敌首便行了?为什么屯军上郡这么长时间了,还是不开战?”黑夫经常会问李信这个问题。李信不知如何回答,也不知道始皇死前是否与匈奴人打过仗,唯一知道的是汉朝不断的跟匈奴人打仗。每当这时候,他就拍拍黑夫的肩膀的道:“快了,快了!或许只是在等百越的战事完,等百越战事一完就会打匈奴了。”
“黑夫绝对是一员猛将,以后冲锋陷阵全靠他了!张忠博学多识,将来给我当个谋士也不错。”李信如此给两个人规划以后的前途,不过他不怎么相信黑夫的妹妹真如黑夫嘴中说的那么漂亮,在心中诟笑:“凭他长的五大三粗样,怎么可能有一个天仙一样的妹妹。简直是笑话!”
王惊是商人的儿子,自从吕不韦死后,商人的地位一落千丈,比之罪犯、赘婿高不了多少。秦帝国征兵一般分为五个阶段,最先被征的便是这几号人。
虽然王惊打心眼里看不起商人这个职业,最大的愿望便是能够斩下一个匈奴的头颅当个拥有百亩田地的平民。但他天生就是个商人,拥有商人的几大优秀品质。第一:此人的脸皮绝对厚。比如有时他想从别人那里知道或者得到些什么,不管别人婉拒还是疾言厉色,他都不放在心上。犹如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尊心,以一种不得目的势不罢休的劲头,一遍遍不管其烦的讨要,直到那人受不了而满足他的要求。这也是为什么他总能得到别人不知道的消息的原因。
第二:此人绝对能说,上晓天文,下知地理,天底下没有他所不知道。两片嘴一张,死的能说成活的,活的能说成死的,几句话一说,听的人马上便迷糊起来,分不清天南地北。
第三:此人绝对的有眼色。对于跟他有厉害关系的人,根本无需那人吩咐什么,他都能通过细微观察得知那人需要什么,就像是人家肚子里的蛔虫一样。比如李信想喝水什么的,不需要李信张开吩咐,他便会把需要的东西送到李信面前。
刚开始,李信只是觉得王惊伺候的他舒舒服,起了收留之心。后来,见王惊能说会道的,是个做生意的奇才,留他在身边的心就更重了。真正让李信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王惊收下来,是因为后来的发生的一件事。
那天正是八月十五,月亮在全年最圆的时刻。李信带着众人坐在房顶喝酒赏月,正探讨哪里是广寒宫,哪个是嫦娥,哪个是玉兔,王惊突然爆出一句:“我觉得大地跟太阳、月亮一样是圆的。”
这句话立马遭到张忠‘天圆地方’的驳斥,事后还时常拿这句话来形容不可思议的事情。
黑夫指着王惊大笑不已,道:“你说……大地是圆的?哈哈哈,大地……若是圆的,我们……我们怎么能站在上边,那不得跟车轮一样滚来滚去?”
黑夫笑的差点断了气,一不留神从房顶掉了下去。三人急忙跟了下去,询问黑夫有没有摔坏。黑夫一跃从地上站起,两只大手在身上拍了两拍,道:“这么高摔下来摔不死我,可是我会被王惊的话笑死的。王惊兄弟,大秦与匈奴开战之后,你去阵前把你刚才的话说上一遍,保管匈奴人纷纷落马,闭气而绝!”
王惊尴尬的笑了笑,红着脸道:“我只是突发奇想,黑夫大哥就别在笑我了!”
能把人伺候的舒服,李信只是身体上觉得愉悦。能做生意,赚了钱,将来始皇死后,对于扩军打仗有绝对性的帮助。能在两千年的古代看出大地是个球状的,无异于五雷轰顶让他惊诧不已。
或许王惊的话只是一时的疯语,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李信总是能从王惊的额头上看出一片代表智慧的光亮来。
李信没急着去找王惊告诉他,大地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是个大圆球。也没急着去跟他讲,二千多年后的世界是个什么样,试探一下王惊的接受程度。现在不是时候,没权没势把话说出来别人也不会信,还会成为笑柄。不过他有十足的把握认为能看出地球如太阳、月亮一样是圆的王惊,将来有很大有用处,比黑夫与张忠的用处大的多,不光是赚钱这方面。很可能因为王惊,而使这个世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日子就在每日一成不变的训练中慢慢溜走。黑夫回去自己的主人家耕种去了,张忠怀才不遇的也回家乡等待下一次的征招,就连小跟班王惊也回自己的家乡去了。没有了三人的屋子里少了许多的欢乐,新增的几人李信也懒得搭理,每天只是在研究如何把箭射的再远一点,再准一点。
眼瞅着来到这个朝代已十个多月,加上未附到这个伍长身上前,伍长已干的一个月,马上便到了返乡的时节。(经过多方打听,他终于得知自己是淮阴人,家中父母双亡,这个三级簪袅的爵位便是死了的父亲留给他的。)
李信开始准备东西返乡,用自己一百五十石的俸禄换了一个一斤重的金饼(秦制一斤相当于225克)与八百多个半两重的圆形方孔十二株钱。他花了一百七十枚钱做了两套新衣,一件冬衣一件夏衣,又把其中的五百多钱先行寄给黑夫,让他能够给弟妹做件夏衣。
他并不急着回家,准备离开军队后,一路走过去。去看看黑夫,看看张忠,看看王惊,然后再回家乡去过地主的生活。
第三章暗箭行动一
从秦惠王击‘义渠’连破二十五城,至宣太后用计杀‘义渠戎王’于甘泉,得陇西、北地、上郡三地起,这三地便是抵挡匈奴的前沿阵地。一百年来,秦国在这三地修筑长城、要塞,至始皇,更是让蒙恬在最靠近匈奴的上郡屯兵三十万。
蒙恬家三代为秦将,个个军功彪柄、封候拜相。秦襄王元年,其祖父蒙骜领军讨伐韩国,取成臬、荥阳两地,秦始有三川郡。随后攻赵国,取三十七城。始皇三年,蒙骜再次讨伐韩国,连下十三座城池。始皇五年,年迈的蒙骜最后一次出征,攻打魏国,再下二十城。
其父蒙武,始皇二十三年与王剪攻打楚国,大破楚军精锐部队,杀楚国战神项燕。始皇二十四年,率军打到楚国都城,俘获楚王。
始皇二十六年,凭祖父与父亲的荫功,蒙恬为秦将,攻打齐国。此时,六国已灭五国,齐王无心再战,蒙恬轻松拿下齐国,官拜内史。(内史:掌管全国赋税的最高长官。)
蒙恬活在祖父与父亲的阴影之下,始终觉得自己拿下齐国胜之不武,不能与其祖父、父亲的功劳相比。一心想再战一场,证明自己不是凭祖上功绩拜候封将的无能之辈。可惜六国已灭,天下一统,没有敌人来让他再战一场。
好不容易盼到始皇攻打百越(百越:今南方广东、广西等地。),他一连几道奏请,希望始皇帝派自己出征。谁知始皇却派了个威望与见识都不如己的‘屠睢’统领五十万大军南下攻击百越。蒙恬知道骄傲自大的‘屠睢’必败无疑,又上了几道书,希望始皇帝改变诏令,让他代替无能的‘屠睢’出征,始皇帝只是不准。
战事进行的似乎很顺利,百越的土著在强大的秦军面前土崩瓦解。不过土著很顽强,与秦军展开了游击战,趁夜色袭击秦军。没两年,统帅‘屠睢’便在土著的一次袭击中战死,秦军也深陷百越的群山之中,粮食无法正常的供应。蒙恬以为自己的时机到了,再次给始皇帝上书,始皇依然不准,任命‘赵佗’接任‘屠睢’,并且为了保证粮道的畅通,开挖灵渠。
蒙恬以为这辈子只能在‘内史’这个位置干到死,也不再希冀会让他统军再创新功。到了始皇三十一年,边关突然急报,匈奴人占领河南地,不断袭挠北地三郡。他的机会又来了。
终于,始皇帝下命令让他屯军上郡,等待出长城攻击匈奴。为了不辱使命,蒙恬把‘忠信候’府搬到上郡,用了一年的时间翻新上郡到陇西的长城,把匈奴人赶至长城百里之外。
匈奴人聚则成军,散则成民,就像悬在大秦头上的一把剑,眼下看似没有什么危险,但只要假以时日,有一个契合的时机必会卷土重来,突破长城关口直攻京都咸阳。要想解决这个危机,就得收复河南地,打过黄河去,以河为塞,连接原燕、赵的长城,建一条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新长城。然后依长城为屏障,拒匈奴人于长城以北。
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蒙恬打算亲率一支十万军队,走出长城,主动攻击匈奴人,打到匈奴的单于王庭去。把匈奴人打败,打垮,打得臣服于大秦的天威之下。有了这道长城为屏障,就不怕匈奴人窜进大秦的国士。有了这道长城为屏障,就可以退可守、进可攻,立于不败之地。
蒙恬是如此想的,也是如此给始皇帝上奏的,不知什么原因始皇始终没下收复河南地的那道命令。
五更时分,蒙恬已在大铜镜前梳洗完毕,喝了一碗肉羹轻咳一声,一个亲兵侍卫捧着大将军的全副铠甲走了进来。铠甲是用金叶子、金缕穿缀而成,手工极细,穿在身上既舒适柔顺又十分的坚挺,一走动,金叶子互相撞击会发出一种悦耳的响声。这套盔甲是始皇帝亲赐的,由帝国最精巧的工匠打制而成,天底下唯此一套号称黄金战甲,由此也可以看出始皇帝对他信任与期望。
蒙恬穿上铠甲走出房门,来到院子内的一棵大槐树下,仰望远处的榆林关口。此时天还未大亮,东方露出鱼肚白,西方靠北长城的上空还挂着一弯月牙。迴廊里走来一人,他扫了一眼,是自己最亲近的谋士。
“将军还在愁收复河南地?”谋士略一点头,笑道。
“是啊!我都不记得上了多少道奏报了,始皇帝始终不肯下收复河南地的那道命令,这究竟是为什么?”蒙恬把眼收回,怔怔的看着谋士。
“依我之见,始皇帝并非无心收复河南地,也并非不赞同将军的主张。之所以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是因为始皇帝也有自己的难处!”谋士含笑道。
“难处?愿闻其详!”
“将军,不如我们屋里谈!”
蒙恬房间的正厅中挂着一幅用绢画的大秦三十六郡图,谋士手指汉中、巴、蜀三郡道:“这三郡素有天下粮仓之称,将军欲取河南地,从这三郡运粮最为快捷也最为稳妥。但汉中之粮全部供应咸阳,巴蜀之粮又在供应百越之军,将军若开战试问粮草如何解决?”
“这……大秦三十六郡、千余县、万里疆土,岂止这三郡有粮?”
“当然有粮!”谋士手指函谷关外的中原诸郡道:“三川、南阳、颖川等郡都有粮,不过可惜这些郡的粮食一半供应咸阳,一半供应百越。如今唯一能供应将军的只有位于东海的胶东、琅邪、东海等郡。从这几郡往上郡运粮食,连绵不知几万里,途中又得钻过无数高山峻岭,通过三次黄河,运送百石的粮食,到达上郡可能只剩五石。太难了,太难了!我想,这正是始皇帝难以下决心的原因!”
“运粮虽难,可匈奴人却关系着国家的安危,岂能因运粮难而不顾国家的安危?”蒙恬作为将军只想打仗,对于这些难处虽心知肚明,但不是很在意。他是个将军,将军想的是如何排兵布阵,如何击溃敌人,至于粮草的事情自有皇上为他操心。
“始皇帝并非不知匈奴人对大秦的威胁,而是在等百越的战争完结后,然后才展开对匈奴人的进攻!”谋士道。
“等百越的战争完结?就凭赵佗那小子的本事,不知得打到何年何月!”
“将军若真想尽快开战,我倒有一妙计!”
“有何计,快说来听听!”蒙恬拉着谋士同坐于榻上。
“匈奴人知道将军的厉害,现在无心与将军开战,若是我们派几个死士前去刺杀头曼单于,无论成功与否必会激怒匈奴人与我们开战!”谋士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蒙恬的反应。
蒙恬皱眉细思,过了一会道:“头曼是个无能好色的家伙,为了一个女人,竟把王子冒顿质于月氏国。又怕冒顿不死,率军攻打月氏,逼月氏杀其子。这样的一个人为匈奴王是我大秦之幸是匈奴之祸,不能让他死,要让他好好的活着。死士还是要派的,并且要派真正的死士,要一击而中!”
“将军想要杀谁?”谋士起身长跪,双目灼灼的问道。
“杀他们的贤王!匈奴的左贤王在上谷以北对抗东胡,右贤王在上郡以西对抗我大秦,那就杀右贤王吧!这件事就交给你办吧!拿我信印,许以重利在军中招募死士,一定要一击而杀了右贤王。”
“好!我这就去办!”
谋士说完,正要起身而去。蒙恬拉着他,道:“慢!此事仍有不妥之处,若是到时始皇帝令我坚守不出,又该如何?”
“这……”谋士垂头细想,过了一会,心一狠道:“将军,我还有一计不知将军敢不敢为?”
“何计?”
“请将军恕我不死之罪!”
“但说无妨!”
“将军,我有一同乡是个方士,名叫卢生。前两年奉始皇命出海寻仙,一无所获。怕始皇怪罪,现藏于我处!我可以令他假造一本仙书,上书:‘亡秦者胡!’让他回复始皇!始皇见此仙书必大怒,一定会令将军出击匈奴的。”
蒙恬瞪目结舌的看着谋士,万万没想到谋士说的竟然是这样的一个计谋。欺君可是杀头的大罪,一时间他有些拿不定主意。过了片晌,为了能让自己一展胸中的报负,他哈哈一笑,道:“有先生这一计足亦,何需两计。先生自去与卢生说去,等大功告成之日,我一定会为先生禀报军功的!”
“谢将军,我这就去办,这就去办!”谋士笑道,爬起身兴冲冲的告辞而去。
蒙恬看着谋士离去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狠意,双手轻轻一击,一个亲兵侍卫已来到他的面前:“你拿我信印去招几个死士,互相之间不许他们见面,约以时日刺杀匈奴右贤王。另外派人给我盯着谋士,等卢生往咸阳而去,趁夜杀他全家,不许留一个活口!”
“是!”侍卫躬身一拜,面无表情的离开忠信候府。
“今天是四月二十四,还有十来天便可以回乡了!黑夫家在咸阳城外的芷阳县,先去看看他的妹妹究竟有没有他说的那么漂亮。要是真有天仙一样的姿色,我才不管什么奴隶身份,先弄到手跟黑夫成了亲家再说,有了这层关系黑夫将来必会死心塌地的跟着我干。”李信躺在榻上翘着二朗腿想着美事,孙弘(便是那个长得异常俊美,曾为李斯娈童的少年)来到榻前道:“李伍长,千人长有请!”
孙弘现在已是有五级爵位的大夫,并且成为千人长亲兵卫队中的一员。孙弘的爵位来的不明不白,好像是李斯通过什么手段给他搞到了这个爵位,不过这对李信来说没什么关系,管他呢,谁叫人家有关系呢。
但,千人长把他调到亲兵卫队中,这一点李信有些不理解,深深的怀疑千人长跟这个孙弘可能也有一腿。
“千人长叫我去干什么?难不成想在我临走之前把我也变成他的娈童?不行,死也不要做他的娈童,大不了一拍两散!”李信乱七八糟的想着,出了门跟在孙弘的后边向千人长的居室而去。
一只喜鹊冲着他直叫,可惜他的心情糟透了,误以为那是一只乌鸦,捡起一块石头用尽全身之力对着喜鹊甩了过去。
千人长拉着李信的手走到榻上跪膝而坐,然后对孙弘点了一下头,孙弘自带着门出去了。
“你叫李信,如今是个伍长,对不对?”千人长含笑而道,左手托着李信的右手,右手轻轻的抚摸着李信的手背。
“不知二五百主叫属下前来何事?”李信心中的恐惧越来越重,把手抽出。来到秦朝已近一年之久,还是不习惯古人的跪膝而坐,把屁股往边上挪了挪。一来与千人长保持一定的距离,二来把屁股放在榻上也舒服许多。
千人长并未发现李信对他的提防,一扫平时的严肃,笑道:“现在有一场大富贵放在李兄弟面前,不知兄弟想要不想要?”
“什么富贵?”李信道,心中一个劲的摇头:“你个老变态,胆敢把让我陪你睡觉的话说出来,我立马回房拿箭射杀你。大不了从此逃亡,等到始皇死、天下分的那天到来!”
“哦,是这样的!”从里屋里走出一个中年将领,对千人长道:“你出去吧,其他的我跟李兄弟谈!”
千人长脸上的笑意立马全收了起来,表情异常的恭顺,起身施了一个礼,退到屋外。李信看了看这个中年将领铠甲上系的绳结,是个十一级右庶长军爵的将领,看千人长恭敬的程度,应该是他们这支千人队的顶头上司——曲长董军候。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李信长跪起身道:“敢问将军如何称呼?”
“我叫董翳!李伍长的神射之名早在全军传遍,大将军想让你办一件事。这件事极其简单,只需杀一个人,便会得到金百斤,赐八级公乘爵位!”
“八级公乘,可是年俸四百石,食邑三百户,领兵千人的那个爵位?”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李信听罢,脸红脖子粗的问道。
“不错,你说的一点没错!这个任务你接还是不接?”
马上,李信又想到,杀一个人能够连升五级的好事,那这件事绝对的不简单,肯定是个九死一生的任务。而且是大将军亲自派人来找他,莫非是大将军想借他之手铲除异己?“我接还是不接?”他暗道一声,抬头一看,董翳已把手按在剑上,眼睛冷冷的打量着自己,知道若是吐出半个不字,肯定会挨上一剑小命归天。
“管他呢,富贵险中求!有了一千人的军队,也算是在大秦挖到第一桶金!有了自己的势力,将来一定好办事!”想到此,李信从榻上站起,走到董翳的面前道:“接,我接!什么任务,请将军详告于我。”
董翳紧绷的脸松弛下来,笑道:“好!真英雄也!任务是这样的……”
第四章暗箭行动二
*有读者提出,前三章的段落层次有问题,大段的文字让人无法静下心去阅读。不知其他书友大大是否也有这样的感觉,如有,请在BUG置顶精华贴里留言,另有什么好的建议或者觉得有不足之处也可留言。别的什么废话就不多说了,还是那一句,正在冲榜中,这个,这个给点推荐票吧!*
任务的名字叫‘暗箭’,任务的地点在高阙,任务的目标是匈奴右贤王须仆尤提。
黄河九曲十八弯,在中上游形成一个马蹄形的大弯曲,弯曲的里边为河南地,连带着弯曲的外边统称为河套地区。
高阙在弯曲的上方往北,阴山脚下。本是赵武灵王北破林胡、楼烦时筑下的一处军事要塞,由赵将李牧镇守。后经秦赵开战,赵军后撤而荒废。始皇展开统一全国之战后,匈奴借机占领高阙,右贤王将王府设于此处,并依此为跳板渡过黄河尽占河南之地。历经数十年的发展,高阙已成为一个商业集散地,与周边的大秦、月氏、乌孙、楼兰、羌等国互通有无。
李信接受任务后的第三天,化装成一个走私商人,带着一百斤铁与四捆粗布,由一匹老马驼负。于四月二十六日晨从安崖底出发,通过榆林关进入河南地,前往高阙城。当时天大晴,星悬在天际久久不落。
一年来他第一次走出安崖底,一路上看什么都觉得稀奇,无论是雄伟壮观的榆林关,还是河南地的大漠风光。匈奴人三三两两在草原上以帐棚居住,大人骑着快马飞奔在草原上照看自己的畜群,小儿骑着大羊学着战士的样子手拿自制小弓在草丛深处嬉戏,射杀鼠兔。
饿了,他随便找个人家要些饭食。困了,便席地而睡,望着头顶绚丽的星空展开无限的睱想。他不懂得匈奴语,匈奴人看起来也不像字面上的那么凶恶,都十分的好客,不用开口便把他让进帐内吃肉喝奶,一点也不拿他当敌人看待。
出了榆林关的第二天,李信发现自己马背上的几捆布并不是普通的商品,而是能当钱使的硬通货。
关于用布当钱使,张忠告诉过他一百年前的秦曾用布当货币来使,原六国也有拿布当货币使的历史,自秦统一全国后,布作为货币单位才从钱币中退出,成为辅帀。当时的布币在货币中属于中币,价值在金之下,钱之上。基本上一布币(宽二尺五寸,长八尺的一块布)相当于十一个原形方孔钱,一捆布为一百尺,也就合大约一百四十一个钱。
李信觉得张忠讲的有误,最少在匈奴人这里,‘布币’似乎并未退出流通领域,仍然是硬通货,其价值也远比张忠讲的高。当日仅仅用了一捆粗布就换了一匹上好的马,没有学过经济学的他也看得出这里边大有赚头。价值一百四十一个钱的粗布竟能换来一匹上好的马来,要知道前几日他才刚刚花了一百七十个钱,不过做了一套冬装一套夏装罢了。
“要是能开个织布厂,招来几千个工人日夜不停的织布,那不是要赚发了?我先用织来的布从匈奴人这里换来马、牛、羊以及各种兽皮,然后拿到大秦去卖。再用卖来的钱扩大生产,接着从匈奴人这里换来更多的家畜再拿到大秦去卖,没几年不就会成为大秦最富有的人了?”李信骑在新换来的马上,开心的想着。满脑子都是布、钱、军队,三件东西由少及多,直到最后的称王称霸。
五月初九进了高阙城,他发现自己马上驼的东西竟是抢手的货物。各色商人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争吵着要用高价买走他马背上的东西。百斤铁与剩下的三捆布一共卖了二十八两(秦制一斤为二十两)黄金,李信顿觉自己换马的那捆布有些亏,当时高阙城的一匹良马只不过售价一两黄金,按这样算来那捆布最少可换两匹良马。
高阙的商铺很多,操着各种语言的商人不管别人是否能听得懂,努力的向过往行人推销着自己的商品。不过他们大多数卖的东西都十分相似,无非是一些牛马家畜以及挖采来的(如玉、药材等)没经过任何加工的物品,只有秦人开的商铺里才有琳琅满目的商品。
在此做生意的秦商有两种:一种是秦国或者原其它六国的商人。秦统一六国之后严历打击私营商业,商人地位急剧下降,被始皇四处迁移到蛮荒之地。他们中的一些人从秦国逃走,流落到西域各国,靠把从这些国家低价贩来的东西做些加工,以高价售出。
另一种是从上郡派来的官商,卖的尽是匈奴人所没有的陶器、青铜器、竹木漆器、金银器、珠玉装饰品、丝绢织品等。这些东西量很少,是专供匈奴贵族或者其它国家的商人采买后供给他们国家贵族使用的。东西卖的很贵,基本上都属于天价,利润极高。这些官商把卖来的钱都转买成马牛,运回国内。唯独有几样东西这些官商们不卖,比如粮食、铁、布等军用物资方面的。
根据安排,李信到‘高阙’后得去‘奇味斋’找接头人,接受下一步的指示。‘奇味斋’是搞什么营生的,他不知道。‘奇味斋’里哪个是接头人,他不知道。就连‘奇味斋’位于何处,他都不知道,只得就近找个秦国人开的商铺打听一下。
别国的商铺都是用羊皮画一些动物的形象挑在门口,告诉行人这里边卖的是什么。秦商的商铺是用白底黑字镶黑边的布做成旗挂在门口,也不管过往的行人是否看得明白里边究竟卖些什么物品,十分的好找。
他走进一家上写‘百珍坊’的店铺,偌大的铺里只摆了四件商品。一件用黄金锤揲而成的金碗,上边阴刻有云纹与老子骑青牛出函谷关的画像。上边挂着一个小木牌,上边写着:‘重三两八分,售价金一斤零八两。’一件红铜做的大耳酒杯,做工也算精细,上边刻着几行小篆,木牌上写着:‘售价:金六两。’一件青铜做的奔马,马身上的缰绳是用金缕编成,马鞍是用金箔镶嵌。奔马大约一尺见方,做工极其精细,马身上的鬃毛都显的栩栩如生。木牌上写着:‘售价:金两斤零七两。’还有一对包金铜兽头,木牌上写着:‘售价:金九两。’
放东西的格子大约有上百个,却只有这四个格子里放着东西,想必此处的老板是想等东西全部售完之后方从秦国运来物品把格子填满。
“真是暴利啊!”李信暗叹一声。
席坐地上正在打盹的伙计,此时方发觉屋里有人,机灵的睁开眼,道:“这位爷,你想要些什么?”马上,又发现李信一副秦人的打扮知道他必不会买这里的天价商品,正要改口问李信有什么事吗?一个胖子从外边嚷嚷着走了进来,嘴中不干不净的骂道:“也不知把守榆林关的那些兵卒是干什么吃的,今天又有一个人把禁止向匈奴出售的铁与布私带出大秦卖给匈奴人。这已经是两天内的第三次了!我一定要禀告给‘大啬夫’,拿问驻守榆林关将领的罪。”
来人很激动,忘了‘大啬夫’只是‘上郡’管理经济的普通官员,根本不能插手军政。再说,现在驻守榆林关的是蒙恬的屯军,就算是郡守也没权干涉蒙恬的屯军。况且郡守比之统军三十万的蒙恬,不管是爵位还是职位都差了好几级。
他意识到店内还有一个陌生人,定睛一看,正是嘴里说的那人。给伙计使了个眼色,嘿嘿一声冷笑,道:“你是秦人?”
“我是秦人?”
“你是刚才卖了百斤铁与三捆布的秦人?”
李信从胖子说话语气以及脸上的神色,已知此人不怀好意,一边提防,一边点了点头。
“可知私卖铁过百斤者是个什么罪名?”胖子说着,冲那个伙计点了一下头。伙计作恶虎扑羊状,大叫一声向李信扑来。
一年的练兵不是白练的,李信一招‘过肩摔’把瘦小的伙计从头顶摔了过来,接着一个跪膝正压在伙计的肚子上。
伙计像烧熟的红蝦,四肢曲了起来,脸色苍白半天缓不过劲来。胖子见情势不对,夺门就要逃去。李信上前一步抓着胖子的肥手往后一剪,胖子受痛,呲牙咧嘴的求起饶来。想摆脱李信的控制,怎奈手被高高剪到脖处,根本动弹不了。
“你跑什么啊?我还有话问你!你说,私卖铁块有什么罪!”
“私卖布一捆至十一捆者,罚隶臣四年。卖铁过百斤者,杀无赦。”胖子叫道。门外已围了许多人,看着热闹谁也不敢踏入铺门一步。
‘隶臣’的意思李信懂,就是被判作苦役。他没想到卖一点铁与布竟会被判如此大的罪,一边怀疑派他前来的董翳是否有什么阴谋,一边又想:“莫非这个任务并非我一个人来完成,难道还有其他的帮手不成?我得赶快去奇味斋问个明白!”于是道:“奇味斋在什么地方?”
“‘奇味斋’在右贤王府大门对过的那道街上,从此处往前直走,路口向右拐顺着王府的墙门直走,大约三里路便看到了!”
胖子说完李信松了手,按照胖子的话向‘奇味斋’而去。好不容易才缓过劲的伙计从地上爬起,揉着肚子恨恨道:“大人,用不用我去通知其他的大人把他抓起来,送回上郡问罪?”
胖子揉着肩膀正在细想刚才那人的来历,听罢伙计的问话,怒喝一声:“要你有什么用,一个人也抓不住,整天只知道睡觉!忙你的去吧,再让我看见你睡觉,小心揭了你的皮!”说完,走出铺门遥看拉着两匹马的李信背影,暗问一声:“莫非他也是大秦的官员,来此有秘密任务,私卖铁器只是掩饰自己的身份?肯定是,不然去此处最高长官那里干什么。唉,管他呢,知道的越少越安全,等捞够了赶快告老还乡,再不做这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的细作了。”
李信卖铁,殴打‘百珍坊’老板的事情,很快便禀告到右贤王的耳朵中。右贤王须卜尤提居于自己王府内的大帐中(注:本是李牧的下榻之处,右贤王非得在屋内搭起一个大帐不可。)袒胸露乳、叉开双腿呈簸箕状坐于一张虎皮铺就的土坑上,右手搂着一名半裸的美姬正自亲昵,听完百长所谓的要事,怒目一瞪:“就这事?”
“大王,一连两天已有三位走私商人,以同样的手法入住‘奇味斋’,我怀疑秦国有什么阴谋要对大王不利?据属下观察,这三位私商,并非什么商人,像是秦军中的精兵。他们一个孔武有力,是使重兵器的好手。一个干净利落,是使剑的高手。今天来的这一位双手修长,右手拇指与食指有厚茧像是一个神射手。属下怀疑……属下怀疑这三人来此想刺杀大王!”
“刺杀我!”右贤王把身边的美姬推倒,站起身扯住那名百长的耳朵走出门外,指着王府城墙上巡走的弓箭手,道:“你说,保卫王府的有多少人?”
“有千人!”百长被扯的耳朵火辣辣的痛,歪着头道。
“你说,整个高阙城有多少控弦之士?”
“有三万余人!”
“你说,我手下有多少精兵?”
“回大王,有十万精兵!”
“区区三个人就想刺杀我?三条小鱼在贝加尔湖里是翻不起什么风浪的!秦国已深陷百越泥潭,唯恐我们对其用兵,怎敢刺杀于我,挑起战端?始皇老儿不怕我挥军南下,捣破他的咸阳宫吗?逐壶缇百长,我知道你是个人才,但你的心太急了,三个私商都能被你看作刺客?功不是这样立的!这次五月十五大会茏城,我一定会说服单于攻打秦国的,到时自有你立功表现的机会。记住,勇士一定是在战场上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是靠胡乱猜测,巴结主人来得到奖赏的,你懂了吗?”
“是,我懂了!”逐壶缇道。
右谷蠡王穿过天庭向右贤王的大帐而来,右贤王松开手让逐壶缇离去,大笑三声道:“我的好老弟,你总算回来了,事情办得怎么样?”
“大王就像天上的雄鹰一样,用敏锐的双眼去发现大地上将要发生的事情。贺喜大王,头曼大单于果真如你想的那样愿意迎娶须卜缇曼为后,从此以后大王将更加得到大单于的信任。大单于吩咐:一定要在五月十五把须卜缇曼护送到茏城。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是你我死了,也要把美貌的须卜缇曼按时送到茏城,他要当着所有人的面与须卜缇曼成婚。”
“那头眼中只有美色的老公狼,怎能洞察天下的大事。搞了这么多事,只为了让须卜缇曼在睡觉的时候吹吹风让他同意我与秦国开战,你说我们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毫无远见的单于呢?有时候我真想打到茏城,手刃了这头无能的老公狼。幸亏冒顿王子已从月氏逃了回来,真希望冒顿王子能尽快取得单于位,那样我们匈奴人就能得到整个天下。走,好老弟,进屋给我好好说说这事的经过。”
右贤王的王府,就是原来李牧的将军府,可容千名精兵。逐壶缇百长顺着笔直的砖路过了三进院落方到王府的大门口。驻守大门的都是他的亲兵,逐壶缇对把守大门的十个亲兵略一点首,扫视起周围的环境。
“我若是那个神射手,该藏于何处才能射死大王呢?”他一边想着,一边寻找最佳的射击方位。
“原来是这样!”二百步外,‘奇味斋’高高的角楼耸立在那里,超出周围的房屋老大一截,是个极佳的射击方位。他含笑点头,向‘奇味斋’而去。
第五章暗箭行动三
‘奇味斋’原来是个酒肆!站在‘奇味斋’门口招牌大旗下的李信会心一笑,一个小厮跑了出来,拱手道:“这位大爷是住店还是吃饭?”
“住店吃饭两不误!”李信笑道。
“有爷一位,前堂接待!”小厮冲里边唱了一嗓子,从李信手里接过缰绳向后门走去。一个酒保出来卑躬的把李信让了进去,带到一个条案前坐下。
“大爷想吃些什么?”
“这里有什么好吃的?”
“小店最出名的是‘烩野猪’,都是从阴山上捕来的真正野猪。另有一道名菜叫‘炖驼峰’,是由活骆驼身上直接割下双峰清炖而成。不知大爷想吃哪一道?”
“两样各来一份,再给我来一碗好酒一碗米!”李信豪爽的挥了一挥手。
酒保唱了个‘诺’,叫了声:“野猪、驼峰各一份,酒米各一碗!”并不急着离去,细细的上下打量一番李信,转进后院。
对于一个刺客来说,李信坐的这个位置极佳!背正好靠着墙壁,几案又在楼梯的下边、后院出口的旁边。无论敌人是从外边进来、楼上下来还是里院出来,都可以尽收眼底,随时做出相应的反应。
外边走进一位匈奴小将,头上两耳处垂下两条小辨,身穿狼皮右祍服,要了一碗酒正对着李信坐了下来。
李信没在意,不知道此人是前来试探他的逐壶缇百长,一边把屁股挪到席上,一边暗想:“得赶快找个好木匠打造出桌椅来,不然一天到晚的跪坐非跪成奴才不行。”
名菜果真不同凡响,确实比军营里吃的一年不变的酱肉美味许多。他正埋头吃到酣处,眼前一黑出现一个人来。
“你坐到那张席上!”那人指了指门口处紧挨匈奴人的坐席道。
李信抬头一看,此人身体修长、衣着简洁、脸上尽是傲气。尤其是那双眼睛,刚毅有神,隐隐显出一股杀气。“这家伙绝对杀过人,不然不会有这样的眼神!”他暗道一声,放下筷子道:“为什么?”
“因为我要坐在这里!”那人弯腰握拳狠狠的砸在案上。装着野猪肉的黑陶大碗向上跳了一跳,几块肥猪肉从碗里蹦出掉在案上。装着驼峰的黑陶大碗也向上跳了一跳,滚滚油汤洒了那人一手。那人是条好汉,手背被烫的发红硬是没哼出一声来,就连眉头也没皱上一皱。
“大爷,你看是不是去那边将就一下?”一个酒保跑了过来,点头哈腰的向李信赔着不是。
“好,我让!不就是一顿饭么,在哪吃不是吃。”李信一笑,将捏紧的拳头松开,来到那个匈奴人的旁边跪坐了下来。酒保慌忙把李信的饭菜端了过去,又将那张几案擦抹干净,请那人坐下。
旁边传来一股刺鼻膻味,李信皱了皱眉头,寻起源头,是从逐壶缇的身上传过来的。他把身体往边侧了侧,继续吃自己的饭菜。
后院转出一个黑壮如熊,比‘黑夫’块头更大的大汉来,发出沉闷的脚步声走到中间的一张席前,冲酒保喊道:“给我来条烤猪腿!”声音很是响亮,震得满座皆惊,全抬起头惊愕的看着此人。黑汉也不以为意,说完,一屁股坐到席上,盘起腿把几案放到腿上。他朝四周打量了一番,又把几案从腿上推开,来到楼梯口冲着把李信赶走的那人道:“你到那张席上去!”
那人冷哼一声,把玩着手中的筷子并不搭理。酒保端着饭菜想往那人的几案上放,黑汉正好挡在面前,只好尴尬的站在后边。
“你倒是去还是不去!”黑汉大喝一声,一拳把几案砸成两段。没容黑汉直起身,那人手持筷子已向黑汉的右眼刺去。看来他并无伤黑汉之心,筷子去的虽急到了黑汉的眼前却顿了一顿。
黑汉大吃一惊,曲着身连忙往后退去,正碰到酒保端的饭菜上,热腾腾的饭菜浇了他一头一身。黑汉受痛,怒吼一声一拳打在惊呆了的酒保身上,酒保口吐鲜血倒飞出去,倒地而亡。
“两位客官息怒,两位客官息怒!”后院又转出一个身穿丝织衣物的老头,颔下长着一缕山羊胡子,挡在黑汉与那人中间,道:“请给老朽一个面子,大家吃饭,大家吃饭!”
衣着简洁的那人被老头拉入后院,死了的酒保也被人抬进后院。经过刚才那一闹,许多食客都已趁机逃离,整个‘奇味斋’只剩下李信、逐壶缇与黑汉三个人。
黑汉如愿以偿到坐到楼梯口那个位置,咧着大嘴嘿嘿一笑:“这个位置好,这个位置好!”
给黑汉送猪腿的酒保,显然被黑汉刚才杀人的气势吓坏了,端着烤好的猪腿,见黑汉面前的几案已断,惶恐的不知该如何办才好。黑汉两手一抓,猪腿已到他的手中。也不用刀叉、筷子,把猪腿送到嘴边就啃了起来。
“难道我看错了?这三人互不认识对方,虽说各有绝技,但世上哪有为了同一个目标而互不认识对方的刺客?”逐壶缇暗道一声,算了酒钱出门而去。
“让我离去那人是个使剑的高手,这个黑汉力大如牛,莫非这两人便是先我而来的死士?看情形确实像,可是接头人在哪里,为何不找我接头。”李信心中想着,起身算了账。牵马的小厮早已过来将他领到后院房间。
等到安排妥当,李信躺在榻上展了个懒腰,那名小厮神秘的一笑,轻声道:“你是大秦来的神射手?”
李信诧异不已,没想到接头人竟是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厮,点了点头道:“你是接头人?”
小厮摇了摇头,道:“今夜三更,甲字第一号房有人要见你!”说完,打了一躬,退出房门。
甲字第一号房,就在李信住的房间的顶头第一间,中间隔着两间房子。与李信相邻的那间房屋传来震山的鼾声,不用猜里边住的是那个强壮的黑汉。甲字第二号房内寂静无声,似乎是一间空置的房间,但他知道这间屋内肯定住着那个使剑高手。
三更天,李信轻轻的打开门,向甲字第一号房而去。黑汉的房间仍是震天的鼾声,使剑高手的房间有几乎听不见的均匀呼吸声。李信猫腰轻笑,来到甲字第一号房前轻轻敲了三下门。
房门打开,是那个长着一缕山羊胡子的老头。老头把门轻轻搭上,拉着他的手走到榻前,拉动榻上幔帐垂下来的一根绳索。榻向旁边移了移,出现一条直通地下的通道。
老头手掌一盏油灯带着李信往下走,转了个弯,来到一间乌漆抹黑的房间。他点燃插在墙壁上的两支火把,屋子里顿时大亮,放眼看去尽是一些制作精良的兵器。
“你就是接头人?”李信问道。
没错,这个老头便是接头人,而且是大秦派到‘高阙’所有细作的最高负责人。早在几天前便有人把三个死士的画像与刺杀的密令交给他,由他全权负责这次行动。先前的两个死士他很满意,一个力大如牛,一个使得一手快剑。今天新来的神射手他十分不满意。据酒保禀报,这个神射手竟被另一个死士逼的让位,这样没有血性的人如何能干得了刺杀的重任,他打心眼里看不起李信,爱搭不理的指着面前的强弓道:“挑一把吧!”
“长弓不行!”李信摇了摇头:“箭杀是个耐性活,长时间的控弦不发,难免人疲力乏影响准确性,我需要一把劲弩!”
老头冷笑一声:“劲弩?劲弩不行,上弦太慢,万一一发不中,如何射第二发?”
“听说我是个神射手,要是一发不能击中,何来神射之名?我要一把劲弩!”李信笑道。
老头重新打量一下李信,一声不发的从屋角拽出一个大箱子,里边躺着三把大小各异的劲弩。道:“你要哪一把?”
“我的位置在哪里?”李信道。
“你要哪一把?”老头眉宇间显出厌烦之色,只盼李信赶快挑好武器走人。
“我得去我的位置看一下!”
“你要哪一把?”
“我说了,我得去我的位置看一下。看完后,才能决定用哪把弩!”
老头凝视着李信的眼睛,吃惊李信的执着,道:“跟我来!”
两人出了暗道,穿过庭院进入‘奇味斋’上了楼。老头打开天窗,拉下一把木制悬梯带着李信登上角楼,推开正对王府大门的那扇窗户。
王府大门紧闭,城楼般宽大的院墙上有几队士兵掌着火把正在巡逻,王府外还有两队骑兵,绕着王府的院墙来回巡逻。此处离王府大门大约两百步,李信心中有数,点了点头关上窗户,再次来到甲字第一号房的那间地下室里。
“我用这把!”李信把中号的那把劲弩从箱子里取了出来。
李信的举动很专业,看起来蛮像那么回事,引起了老头的好奇,问道:“为什么不用那把大的?”
“大的射程虽可达八百步,可惜臂展太阔,不适宜在窗口架设。”
“为什么不用那把小的?”
“小的射程太近,一百五十步内有杀伤力,过了一百五十步就无能为力了。窗口离王府门口大约二百步,那把小的如何刺杀?这把不同,大小正好合适,有效杀伤又在三百步之内,绝对可以成事。我还需一把短剑!”
老头逐渐收起轻视之心,笑了笑,道:“要短剑何用?”
“防身!”李信把劲弩放在地上,拣了一把尺长小剑,藏于袖中。觉得大小合适,便把剑收于怀中,接着道:“什么时候行事?”
“五月十二日,右贤王会嫁女到‘茏城’,那天行事!切记,以鼓声为号!鼓声不响,千万别擅自行动!”老头一脸严肃的交待李信。
“为何要以鼓声为号?可知射箭之术全靠时机,时机稍显即逝,等鼓为令不是要错失时机?”李信道。
“别管那么多,此次任务由我全权安排,我怎么说,你怎么干?”老头寒着脸,把牙一咬,接着道:“你真有一箭射杀右贤王的把握?”
“按照你的安排,还真没什么把握!”李信道了一声,见老头脸色越来越难看,拍了拍老头的肩膀笑道:“我说的是大实话,谁又能敢保证在二百步内绝对有把握一箭射杀目标?我尽力而为,就算真的失败,不是还有你们吗?”
这次的任务是件绝密,除了老头没有任何人知道刺杀的人数。老头紧拽李信的衣物,压低嗓门厉声道:“我们?什么我们?你知道些什么?”
“安排这次任务的人有两误。第一误:不该让死士以相同的方法潜入高阙,这是明摆着告诉人我们是一路的。第二误:偏要以鼓为号,让人一想便知,这次任务是众人刺杀而非一人刺杀。设问一人刺杀何需以鼓为号?”
老头额头上渗出的细汗!这三个死士是不同地方的驻军,谁也没想到三位死士的主官竟用同样的方式安排三位死士进入高阙,就像他们早已商量好的一样。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再派死士前来时间上来不及,也只能这样了。
李信知道自己全猜中了,接着道:“我还知道其他的死士用的是什么兵器。他们一个人使剑!”他拿起一把五尺长剑,看了看把剑放下。又拿起一把可藏于袖中的三尺剑,道:“应该使的是这样的剑。一个用重兵器!”他将屋中的兵器扫视一番,走到一个大铁锥前,掂量了一下,铁锥大约有一百多斤重,道:“应该是使用这件兵器。接头人,你看我说的可有错误?”
老头看李信的神情就如看到一只鬼,大惑不解这个自己看不起的人怎会如此聪明,说的一点不假就如同在侧亲眼看见一般。老头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汗珠,脸色腊黄,道:“这两日你呆在屋里不要出来,到了十二日自有人领你上角楼。”
*感谢书友haimen指出,贝加尔湖古称北海,贝加尔应为俄罗斯的叫法。我考虑了一下,怕写北海让人误以为是广西南部的北海,而贝加尔湖让人一看便是西部的一个湖,所以没有修改。连续要了两天票,可是效果看起来不是很好,想了想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字数太少。第二:写得太差。第三:要票文字在天头,看完后直接关网页忘了投。第一个原因只能靠时间的推移来增加。第二个原因只能怪文笔有限。第三个却能解决,移到下边,望看到的大大赏两票吧。新人难混,你的支持是我的动力。笑……淫荡的笑。*
第六章暗箭行动高潮篇
匈奴人有个习惯,每年的五月十五,月盛壮之日,所有人都会回到他们的发源地‘茏城’,祭其祖先、拜其天地、敬其鬼神。所以,五月大会‘茏城’对于匈奴人来说绝对是最重要的事情,也是最盛大的节日。
从五月十一日晚到五月十二日凌晨,右贤王治下,分散在各自领地的二十四部长官带领下属纷纷来‘高阙’城外,分批进王府对右贤王请安问好。完毕,一脸喜气的出了王府大门驻扎在高阙城外,等天明后右贤王出高阙城,率领大家浩浩荡荡的向‘茏城’出发。
至天明,高阙城内的匈奴人除了护卫王府安全的千余名控弦之士外,其他的都已出了城。以往的这一天,在高阙做生意的各国人也会早早的护送东西返回自己家园,只是这一次听说右贤王的女儿将会出嫁匈奴大单于,于是商人们就延迟了回国的时间,一早便守在右贤王出城的道路旁,想一睹号称匈奴第一美女须卜缇曼的风姿。
一千名控弦之士骑着战马在‘奇味斋’前的道路上分两排排开,把围观的人群挤在战马之后,腾出一条可通过一辆马车的通路。王府门前一字排开十来辆马车,其中有一辆十分的奢华,车厢用白纱素裹,四处镶有金玉珠宝,阳光下金碧辉煌一看便知是须卜缇曼的香车。
天大亮,王府大门洞开,先是出来一群穿着暴露的美姬,三三两两进入其他的马车。过了一会,须卜尤提与右谷蠡王陪着须卜缇曼走了出来。一身白裘的须卜缇曼宛若落入凡间的仙女,引来围观商人的一阵惊呼,大叹不须此行。
四匹骏马拉的香车已驶到王府门前阶梯下,一名健硕的亲兵拉着一匹高头大马也站在大门前侧。只等右贤王上马,须卜缇曼上车,大军就出‘高阙城’向‘茏城’进发。
黑汉站在一辆马车之侧,离右贤王大约二十来步的距离,摸了摸怀里被腰带紧缚的百斤铁锥,暗问身旁的一名‘奇味斋’酒保道:“为什么还没有信号?”
“莫急?主上自有安排?”酒保一边答着,一边也焦急的向‘奇味斋’的方向看去。
使剑的死士袖手而立,计算着从他这里杀到须卜尤提面前得斩杀多少骑兵。他站的地方距须卜尤提之间有十名匈奴骑兵,加上对面的骑兵一共二十名,难度很大。使剑的死士没有把握突破这二十名骑兵的防线,对着身边的随从耳语一番,迎着人群向王府的大门靠去。人太多,根本挤不过来,使剑的死士转而退出人群,从后边绕到王府门前。那里的人更多,简直水泄不通,丝毫无法挤进去,只好折而返回,找了个人少的地方挤了进去。这一次他离王府的大门更远了,中间竟隔了十五名骑兵。
‘奇味斋’角楼上,一个酒保透过窗户指着右贤王道:“那个便是右贤王须卜尤提!”
目标很显眼,李信点了点头道:“你下去给我守着楼梯,不许任何人上来。”
‘奇味斋’掌柜身上挂着一个腰鼓,哈哈而笑,打‘奇味斋’门口挤到通道上。一个骑兵手持弯刀立于他的面前,挡住去路。他用匈奴语装疯卖傻道:“按我大秦规矩,大王出行得鼓声壮色,你快让开,我要去给大王壮行!”
显然,那个骑兵对他的说法并不赞同,拿着弯刀一步不让。老头如六岁小童一般躺在地上又哭又闹,撒起无赖,引来无数人的喧笑,也吸引了右贤王的注意。右贤王派一名千长前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千长赶来,从老头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明白了大概,回到右贤王处如实禀告。右贤王哈哈一乐,道:“既如此,就让他上前奏鼓,以壮声色。
逐壶提离‘奇味斋’大约有百步之遥,不经意的一抬头,看到‘奇味斋’角楼的窗户上似乎闪过一道秦国三梭箭簇所特有的光芒。此时,太阳正好位于角楼的上空,阳光刺眼看得不是十分确切。他下了战马,手握弯刀向‘奇味斋’而来。
守在楼梯口的酒保见逐壶提进来,紧张的袖手握住所藏匕首。逐壶提双手比划了一个碗的形状,用半生不熟的秦语,结结巴巴道:“酒……酒……我要喝酒!”
酒保放松了下来,拿着一个黑陶大碗去柜上打酒。趁此机会,逐壶提慢慢抽出弯刀,不待酒保转身,一手捂着酒保的嘴,一手持弯刀划破酒保的喉咙。
‘奇味斋’掌柜走在大道上,咧着嘴傻傻的笑着,打量着两边站着的人。使剑的死士、黑汉以及‘奇味斋’里其他的人员位置都不是很好。他回头朝‘奇味斋’的角楼看了一眼,阳光下看不到李信,在心中暗道:“看来只能寄托在他的身上了!”
李信把弩端平,用望山瞄准须仆尤提,直等老头走到右贤王面前,敲响身上的腰鼓。他把右手食指伸进嘴中啜了一口,探出窗外感觉一下当时的风速。根据经验,将‘弩把’往下压了压,让望山抬起正对准右贤王的右耳下方。这样箭射出去后会顺着抛物线正中须卜尤提的心脏。
“托大王的福,小老儿在‘高阙’这三年的买卖做的还不错。对于大天的恩情,小老儿无以为报,想在大王临行之前,击鼓一番。不知可否?”
老头就像一个顽童,在右贤王面前手舞足蹈,不时扮出一张可笑的鬼脸。右贤王被老头的古灵精怪逗的哈哈大笑,道:“哦,我认得你,你是‘奇味斋’的掌柜,不知击的是何鼓?”
“按我们秦国的规矩,出嫁女儿当击喜庆之鼓,鼓声中百鸟吟唱,百兽齐贺全是喜庆之音。带军出行当击威武之鼓,鼓声中金戈铁马、勇士怒吼全是杀伐之声。不知大王想听哪种鼓?”
“我们匈奴勇士,自是威武之士,当然要听杀伐之声!请奏一曲,让我们的勇士一听秦国的鼓声!”
“是,小老儿这就给大王奏杀伐之声!”老头举起两只细长的鼓槌,回头朝大秦的方向望了一眼,双手一挥砸向鼓面。“
李信将食指置于弩机之上,看着老头即将砸下的鼓槌。突然,身后飘来一股刺鼻的膻味,这种味道他曾闻过,在哪里闻过一时间想不起来。他晓得背后站着一个悄无声息随时准备要他性命的人,一滴冷汗顺着鼻梁滚了下来,悬在鼻尖久久不落。
鼓声响了起来,李信置在弩机上的手却没扣下去,屏住呼吸静静的感受着身后的杀气。四周寂静极了,楼下突起的杀伐之声与铿锵有力的鼓点都像是在极远的地方传来的天外之音,虚幻的没有一点真实感。在身后杀气的威胁之下,他托着劲弩的左手不由的增加几分力道,
逐壶提挥动弯刀向李信脖颈斩下时,衣服摩擦所产生的细微响动,对于李信来说无疑于耳畔惊雷。他托起劲弩,一个‘后拱桥’,身腰向后倒去,看到逐壶提面貌的同时扣下了弩机。
箭发出划破空气的啸叫,顺着逐壶缇虚张的嘴钻了进去。弯刀离李信仰起的脸不足一尺的距离,逐壶提努力的把手往下压着,想把刀斩在惊色未退正对他微微一笑的脸上。可惜一切都迟了,箭上传来的巨大推力扯着他向后而去,他被钉在角楼的壁墙上,张着的嘴中留着一尾羽翼。
‘钪锒’一声,弯弓掉在了地上,脖子间有种湿湿的感觉。逐壶提抬头往脑后摸去,一指粗的箭杆从他后脑穿出,箭杆的大部分都钻进了角楼的木板墙上!
‘咚……’第一声鼓点响起,街道上大乱。闲看的商人们惊呼着四散逃去,骑兵调转马头四处寻找骚乱的源头。
黑汉拨开挡在身前的两匹战马,肩膀向前一抗,撞倒那辆马车。他踏过马车,来到道路中央,扯裂衣服拔出腰际的铁锥。
一匹战马冲到跟前,黑汉举锥砸向马头,马头骨顿裂,一个猛栽倒毙于地上。马上的匈奴骑兵就势一滚,从地上爬起,举起手中弯刀向黑汉后背砍去。黑汉朝右贤王急奔而去,根本没有察觉后边的危险,背上中了一刀,黝黑的皮肤划出一条尺长的口子。伤口皮肉向外翻,可以看到皮肉下的一道雪白。很快血便把雪白染红,顺着伤口向外涌去。
黑汉伸手朝后背摸了一把,手上沾满了自己的鲜血。他勃然大怒,怒吼一声,回身对着那个匈奴兵就是一锥。匈奴兵持刀迎上一挡,弯刀立断,铁锥余速不减,像砸西瓜一样把他的脑袋砸碎,花白的脑浆淌了一地。
黑汉向目标走去,一步接着一步,步步沉稳。又一个骑兵挡在面前,挽弓就是一箭,正中他的胸膛。匈奴的箭是那种双翼箭,箭簇后有两个倒勾,只要射中敌人很难取出。不过这种箭穿透力不强,加上黑汉身壮肉多,只是对黑汉造成轻伤。
黑汉手握箭杆,兽叫一声,把箭从身上拔出。不顾伤处被倒拉出来的翻肉,把箭摔在地上,脸色狰狞举起铁锥就像这个匈奴兵跑去。此时,匈奴兵又将一箭引于弦上,挽弓正要射出,马儿被黑汉的杀气惊得连连后退,后腿一软,坐于地上。匈弩兵松弦射箭,正值跨下之马腿软坐地,那支箭冲天飞去,也不知射于何处。
后边已有五六骑驶了过来,距黑汉十步之远,惊叹于黑汉的神勇纷纷驻马不前,挽起弓朝黑汉后背射去。黑汉一锥把坐卧于地上的骏马打翻,举锥就向被死马压住一条腿的骑兵砸去。骑兵脸现惊慌之色,一手持弓,一手摸箭,由于慌乱竟摸不到箭在何处。
黑汉砸死骑兵,后背一紧,伸手摸去,摸到一个箭柄。想往外拔,胳膊别在颈旁使不上劲。他转过身来,大叫一声,那五六位骑兵坐下的马儿吓的连连后退。五六个匈奴骑兵把双腿紧紧夹住马背保持身体平衡,又是几支箭羽击中黑汉前胸。
黑汉拔下胸前一支羽箭,见那五六个骑兵又引箭欲射,顾不上再拔,长啸一声就冲了过去。战马如遇见下山猛虎,不顾主人的控制往后节节退却。
黑汉向前奔了两步,更多的骑兵已围了过来,一时间箭矢如蝗虫从四面八方飞来。黑汉眼见不敌,对准一个骑兵抛去铁锥,铁锥在圶土路上砸出一个坑,蹦跳起碰到一匹马的前右腿膝处,马腿立折倒在地上,把一名骑兵压在身下。
黑汉浑身上下插满箭矢,瞪着浑圆双眼俯首倒地而毙,将地上的灰士击起老高。刺在前胸的箭簇被地一挡,穿透他的身体从后背钻出带起一阵血雾。血与灰尘融为一体,迷漫在黑汉尸体的四周。
在鼓声响起的同一时刻,‘奇味斋’的杂役纷纷抽出袖中兵器,喊着‘杀’向面前的骑兵冲去。他们的人数大约有二十多人,比起上千名的匈奴骑兵来说人数太少了,无异于以卵击石。只是杀死几个匈奴骑兵,便被匈奴兵士引弓射杀。
使剑的高手还在寻找更有利的位置,鼓声突然之间就响了起来。他抽出袖中三尺剑,顺势把一匹马的腹部刺破,钻入另一匹马腹下。马肠从膛下肚内流出,马受痛上窜下跳不止,引得周围匈奴骑兵一阵骚动。借着这股乱势,使剑高手从一匹马的腹下钻进另一匹马的腹下,瞬间已潜到离右贤王十步远的地方。
右蠡王指着马腹大喊:“马下有人,马下有人!”几个骑兵听到喊叫,纵马上前把使剑的高手围了起来。马大人高,使剑高手的剑却短,根本无法杀害马上的骑兵。斗了两个回合,斩杀了两匹马,一个骑兵手拿弯刀,纵马急过,正中他使剑的右手。
手伤无力,剑掉于地上,使剑的高手却坦然起来,抄手而立面含微笑。一把弯刀斩在他的脖间,喷出的血染红了阳光。使剑高手从断脖出发出两声‘咕咕’的怪笑,倒扑于地。一把弯刀斩在他的背上,他无意识的动了两下。更多的弯刀斩在他的背上,他的腿又颤了两颤。最终,他被无数的弯刀斩成一团肉酱,再也无法动弹。
“杀光所有人!关上城门,杀光这里的所有人!”右贤王狂怒,手指颤动指着那些正四处逃散的商人。“原来秦国真的派人来刺杀我,逐壶提呢?”他扫目四射,寻找提醒自己有人要刺杀他的百长。
黑汉中箭而亡,使剑高手被斩成肉酱,‘奇味斋’全部人马被诛,这些都被敲鼓的老头看在眼里。他的鼓声依然铿锵,鼓点依然有力,身体的动作、脸上的鬼怪依然搞笑,只是布满皱纹的眼角却滚下两行清泪。
“为什么神射手还不发箭,难道没听到我的鼓声?”老头在心中暗道一声,张口发出苍凉的歌声:“六合之内、莫非皇士、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大海、北有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服、功盖天下、泽及牛马、莫不受得、各安其字、世世永昌……”
一个骑兵手持弯刀,从背后把老头斩倒。老头爬在地上,眼睛看着角楼窗口,喃喃道:“世……世……世世……世世永昌,杀……”
李信一箭射杀逐壶提,把箭从逐壶提嘴中拔出用脚蹬上弩弦返回窗口时,老头已经死去,‘高阙’城中正在进行血腥的屠杀。右贤王被十来个骑兵挡在马后,再想用弩射杀已是不能。他扔下弩机,把自己的发髻解散,依照匈奴人的样子给自己编了两条小辨。
接着,他把自己的衣服除下,穿上逐壶提的衣服。忍住心中的恶心,用手在逐壶提后颈抹了两把血在自己脸上涂抹一番。
逃跑死路一条,莫说匈奴人已关了城门,就算逃回大秦估计以失败的任务也难逃一死。他准备拼一把,把自己的衣物给逐壶提穿上,闭眼将逐壶提的头颅斩下,扛着无头尸下了角楼。
千余骑兵都在追杀商人,‘高阙城’无疑是人间地狱。李信努力的不去看周围环境,忍受扑鼻而来的血腥,直奔王府门前而去。匈奴骑兵从他的身旁呼啸而过,并没人怀疑他这个匈奴人是假的。
“秦人真是胆大妄为,竟敢刺杀于我。好老弟,我派一千骑兵护送你与我儿前去‘茏城’。单于若是问起,你把此间实情明告,就说我去讨伐秦人去了。”右贤王皱眉冷对眼前的屠杀,轻轻道。
“正该如此,不然秦人还以为我们匈奴人好欺负呢!大王放心,我一定会让单于派来援兵,估计你我再见面时便是在秦人的咸阳宫了。”右谷蠡王呵呵而笑,一脸的奉承。
两个人愉快的说着,谁也没注意到李信已近他们的身前。或许两人注意到了,只是以为这个满脸血的匈奴兵是前来领赏的。
李信抛下无头尸,右手往下一垂短剑已握在手中,向前一刺正中右贤王的胸口。
突起的变故让右谷蠡王一时没反应过来呆在当场,当李信手持短剑割下目瞪口呆已经闭气的右贤王头颅别在腰际时,他才反应过来,惊喝两声:“刺客,抓刺客!”
李信不知他叽哩呱啦的叫着什么,眼见几个骑兵手持短弓驶了过来,伸手就要抓右谷蠡王为箭牌。右谷蠡王连连后退,一不留神绊住门槛咕碌碌滚进王府院内。李信顺手一抓,揽住旁边须卜缇曼的脖子,用剑抵住后腰,张口叫道:“别过来,不然我就杀了她。”
须卜缇曼是右贤王的女儿,围上来的骑兵都不敢松开拉弦的手,两边僵持起来。右谷蠡王从地上爬起,面露狠色,道:“放箭,给我杀了这个刺客!”
骑兵听令,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是好。眼见此处最高长官右贤王已死,右谷蠡王已是最高的长官,不能不听他的令,于是把弓瞄准。
马上,右谷蠡王想起头曼单于将在‘茏城’大会迎娶须卜缇曼,若是在此射杀了须卜缇曼到时无法交待,又摆手喊道:“收箭,收箭!谁也不许发箭!”
骑兵越围越多,谁也不敢放箭。
“看来这个女子是个重要人物,只要她在我手中暂时就没什么危险,可是如何才能在大军重围之中逃走呢?”李信心中想着,扫眼一看,看到全身透黑的高头大马正低头舐着右贤王的衣角。虽然他不懂得马,骑马也是在来‘高阙’的路上学会的,但这匹马给他的第一感觉就是——这绝对是一匹好马!
这匹马,头细颈高、皮溥毛细、四肢修长身高大约在八尺往上,马臀比李信的个头还高,在众多的低矮的匈奴马面前无疑像是马中王者,任谁看上一眼都会深深的喜欢上它。
“走,往前走!”李信喝道,挟持着须卜缇曼向前走。走到马前,把短剑架在须卜缇曼脖间,腾出一只手轻拍马臀道:“卧下来,卧下来!”
马听不懂李信的话语,不过也不往远处逃去,转了个身用脸亲昵的摩擦须卜缇曼的肩膀。“快卧下来啊,信不信我一剑杀你?”李信拍着马背恐吓道。
须卜缇曼伸手握住马的缰绳,这匹马很有灵性的跪卧下来。李信以为自己的恐吓生了效,暗自得意,拉着须卜缇曼上了马,在马臀狠狠一拍。马扬蹄而去,所到之处匈奴骑兵纷纷退让。
右谷蠡王看着远去的背影,心中忐忑不安,过了一会大喊道:“秦人杀我右贤王,挟持须卜缇曼。众将领听令:派出一支百人队尾随其后,伺机夺回须卜缇曼。其余人等同我一起返回‘茏城’向大单于禀报,等大单于示下再做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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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抱得美人归
李信跨下的马是右贤王花重金从大宛国的一位商人处购得,平时拿宝贝一样供着,喂养也是由自己亲养或者由自己最疼爱的女儿须卜缇曼喂养,绝对称得上一匹宝马。
这匹马有三样好处是匈奴马没有的,速度快、耐力强、力量大。这一次右贤王回‘茏城’特意拿它当坐骑,就是想让所有的匈奴人知道他有一匹好马。
马的好处李信很快就感受到了,其惊人的速度简直令人咋舌,跟先前骑的那匹用一捆布换来的马不在一个等级上,用他当时的心情来形容就是乘云而奔。
出了‘高阙’城,驻扎在城外的匈奴兵还没闹明白怎么一回事,两人一马已绝尘而去。追出城门的匈奴兵望着茫茫四野不知该往何处追,装模作样的往南行了百里,勒马回去向右谷蠡王复命。
李信坐在马后,一直担心自己会被甩下马,伸手试探的揽住前边女子的细腰。见其并无抗拒的意思,以为这女子已被吓傻,将手紧紧的揽住,更把脸贴在女子的后背贪婪的闻着从她身上发出的异香。
第一次做杀人的买卖,从昨天晚上他就没有睡好,今晨一战更是耗尽精力,不知不觉中竟睡了过去。等到再次睁开眼睛,天上已布满星辰,四处一打量到了河南地库布奇沙漠尽头,离榆林关也就一日的路程。
前边女子执缰缓行,李信跳下马拉住缰绳让那女子下来,道:“我不杀你,你走吧!”
须卜缇曼下了马,闪着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这时,李信才借着皎洁的月光看清楚须卜缇曼的长相,暗呼一声:“难怪高阙城的商人宁愿把命送上也要见她一面,果真是世间少有的绝色。”
须卜缇曼身材苗条,露在外边的肌肤比身上的白狐皮裘还要白上几分。现在是晚上,可她站在那里,让看到她的人产生一种幻觉,误以为她的身上有圣洁的毫光,让人有一种沐浴在春天阳光中的错觉。她那两双黑漆的大眼睛,跟两潭清澈见底的潭水一样,是那么的干净那么的纯洁,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样的一双眼睛都不会对她产生哪怕一丝的邪念。
须卜缇曼笑了一笑,朱唇皓齿,李信顿生亲近之感。像个小丑一样用手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须卜缇曼,接着拿手作刀状在脖间做了个抹杀状,伸出舌头翻着白眼,道:“我不杀你,你回你们匈奴人的地方去吧!”
须卜缇曼面含微笑的看着,一句话也没说。
一只野兔在草丛中窜了出来,见到面前有两个人,吓得蹬腿后退。李信条件反射的甩出手中的短剑,正中野兔的腹部。他上前把野兔拣起,用手做了个吃饭的动作,问道:“跑了一天路,你饿吗?我们烤兔肉,你吃吗?”
须卜缇曼静静的站在那里,依然面带微笑一言不发。
“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却原来是个哑巴。也对,上天哪能造出这么完美的人,肯定会留下一丝的缺憾!”李信嘟囔着,拿剑剥了兔皮,又捡拾一些牛马之粪堆到一起。一摸身,发现逐壶提的衣服里并无取火之物,本打算问问须卜缇曼身上可有取火之物,抬头看了一眼,见须卜缇曼还是用同样的神情看着自己,不由的摇了摇头,取下马上的包裹。
包裹捆在右贤王的马上,原先自然是右贤王的,打开一看,里边有几件物品如下:
三个斤重的金饼。一捆精美的朱纹红黑双色织锦。一面直径半尺的青铜镜子。一把象牙为骨真丝为面的折扇,下边还吊着一颗深绿翡翠。一个缕空木漆方盒。
这五样东西,每一样都做工精良,肯定是价值不菲之物。比如那面青铜圆镜,其镜面用青铜精工打磨然后用黄金包边,镜背全部是黄金打造,上边雕刻有惟妙惟肖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兽。正中的地方镶着一颗白玉打制的圆球,四个神兽用各种传神的姿势把这个圆球围了起来。
可惜这些东西对李信来说暂时没什么用处,找来找去就是没找到他最需要的取火之物。他盯着那个木漆盒子,暗叹一声:“莫非藏在这个木盒子里?”打开一看,里边藏着十二颗鸡蛋大小的夜明珠。
“都是宝贝,可惜就是没有引火之物!你会吃生肉吧?”李信看着须卜缇曼问道,马上又自嘲一笑:“你怎么会吃生肉呢?我都不会吃生肉,像你这等公主一样的人物,怎么可能吃生肉呢?待我再找找,看马上还有没有其他的包裹。”说完,他站起身去正要去马前寻找,须卜缇曼从怀中掏出两块火石,递了过来。
“你虽是个哑巴,但蛮聪明的,怎么就知道我需要火石呢?”李信拿过火石点燃马粪,把兔子架在火上烤。待兔肉烤熟,他将两只兔腿斩下,递给须卜缇曼,用手做了个吃的动作,道:“吃!外焦里嫩,可好吃了!”为了证明他并非虚言,还特意的举起没有后腿的兔肉咬了一口,一边嚼一边啧啧有声大赞道:“真好吃,你快吃!”
须卜缇曼歪着脸一笑。
“真受不了你,我是你杀父仇人,你不仅不怨恨我还冲我笑,你是个傻子吗?”李信朝须卜缇曼做了个鬼脸,把两个兔腿硬塞到须卜缇曼手中,捧着自己的兔肉啃了起来。
“你不是我杀父仇人!”两滴珍珠泪在须卜缇曼的眼睛里打着转。
一直以为是个哑巴的女子,突然之间开口说话了,而且嗓音是那么的甜美,就像是一只百灵鸟正在空阔的大漠中尽情歌唱!
“你……你不是哑巴?”一块兔肉从李信圆张的嘴中掉出,目瞪口呆的问道。
须卜缇曼点了点头。
“你会说秦语?”
须卜缇曼又点了点头。
“刚才你说我不是你的杀父仇人是什么意思?”
那两颗珍珠泪夺眶而出,顺着须卜缇曼白晰的脸庞流了下来。
须卜氏是匈奴人的贵姓,世代接任右贤王的王位。十二年前,须卜缇曼四岁时,右贤王府发生了件惨案。那天夜里,一伙蒙面人趁夜潜进王府,见人就杀,一个年老的女奴抱着须卜缇曼躲在阴暗的角落方逃过这次屠杀。
等到蒙面人离去,须卜缇曼发现父母躺在血泊之中,连同父母死的还有十来个家奴以及她的七个兄弟姐妹。第二日,父亲的弟弟也就是须卜尤提从自己的部落赶来,对着亡兄的尸体痛哭不已,发誓一定要为哥哥报仇。
按照匈奴人的规矩:父亲死了,儿子要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娶走自己所有的后母。兄长死了,做弟弟的要继承兄长的一切,包括娶走兄长的所有妻子。须卜缇曼的兄弟姐妹都死了,顺理成章,须卜尤提就继承了兄长的王位,娶走了兄长的所有妻子,而她也就成为须卜尤提的女儿。
四岁的幼童忘性很大,加上须卜尤提拿她比亲生女儿还亲,很快就忘了那夜的惨况,认定须卜尤提便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每当有人对她说:你不是须卜尤提亲生的。她就会哭着质问须卜尤提。须卜尤提会非常慈祥的安慰她,赌咒发誓告诉她:你肯定是我的亲生女儿,不要信那些人的胡说八道。到了第二天,那个告诉她不是须卜尤提亲生的人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父亲很疼爱她,她也很爱这个父亲,直到三个月前父亲对她说要把她嫁给头曼单于,让她做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头曼单于是个糟老头,而且是个无能好色的家伙,嫁给这样的人哪有幸福可言?须卜缇曼怎么也想不明白父亲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哭过、闹过,可是平时最疼爱她的父亲却一反常态,不被百试不爽的伎俩打动,铁了心的要把她嫁给单于。
那一夜电闪雷鸣,须卜缇曼想到了死,在闺房梁上悬了一条三尺白绫。一道闪电照亮了窗户,蒙着细纱的窗户上映出一道鬼影。须卜缇曼吓得惊慌失色,退到坑边。
房门打开,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驼背女人走了进来,颤声道:“小姐,你想死吗?”
老女人的声音如破锣一般,但终归是个人声,并非是鬼语。
见来得是人并非是鬼,须卜缇曼大着胆子,连珠的问道:“你是谁?我认识你吗?我死不死和你有什么关系?”
“小姐的忘性真大,竟记不起老奴了!老奴此番前来,就是要劝小姐嫁给大单于,利于大单于的权势替小姐的亲生父亲报仇!”
“替我父亲报仇?我父亲好好的活着,报什么仇?”须卜缇曼讥讽道。以为这个老女人一定是个疯女人,不然不会说出这样的胡话。
“他不是你的父亲,小姐的父亲早在十二年前就被人害死了……”
从老女人的描述中,须卜缇曼想起了很多东西,包括想起这个老女人便是那个保护自己的忠心女仆。原来她想不起来,并不是真的忘记,而是把平生最恐怖的记忆藏在内心最深的地方,逼迫自己不去想。
这个忠心的女仆在须卜尤提成为右贤王的第二日,便被右贤王卖给他人,这一次听说右贤王要把须卜缇曼嫁给单于,才冒死前来找须卜缇曼。
“父亲!”伴随着外边隆隆的雷声,须卜缇曼放声大哭。
“我的仇人是谁?”她问道。
“右贤王须卜尢提!”老女人道。这句话一说,比窗外的电闪雷鸣更震撼人的心魄。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就算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也是我的亲叔叔,这些年对我疼爱有加,怎么会是我的杀父仇人呢?你一定是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须卜缇曼连连摇头后退,退到坑边不能再退时,她指着门口道:“你快走,快走!不然我告诉右贤王,让他把你这个胡言乱语的人抓起来。”
“小姐,我所以活到这么老还不肯死,就是为了要告诉小姐你真相。如今真相已告知小姐,信不信是小姐的事,替亲生父情报不报仇也是小姐的事,至于死活我早就不放在心上了。不过,我还是要请小姐记住,凶手就是小姐的亲叔叔,现今的右贤王。那晚的杀手虽然都蒙着脸,可是有一个人的笑声我听得十分真确,正是大王的亲弟弟——须仆尤提!”老女人咆哮的叫着,激动的双手颤抖不能自制。
“他为什么要杀我父亲?不,不会的!你说的太荒唐了,怎么能让人相信?”
“因为须卜尤提要当右贤王,大王不死,他一辈子就不能当大王!……”
老女人顶着风雨走了,须卜缇曼坐在炕头默默沉思,按受了最让她无法接受的事实。第二日,她便找到右贤王,同意嫁给大单于。只要能够给父亲报仇,牺牲自己又有什么?
须卜缇曼一边默默落泪,一边回想着往事。女人的眼泪对男人来说是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不管她哭的缘由是不是为了身边的男人。
李信游走在须卜缇曼四周,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劝解。他挨着须卜缇曼坐了下来,须卜缇曼抱着他的肩头痛哭起来,泪水顺着李信的衣领往里流。过了好一会,须卜缇曼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对李信强颜一笑,道:“你杀的那人不是我的父亲,是我的杀父仇人!”
“哦!”李信点了点头,知道这里边肯定有一个凄惨的故事,须卜缇曼不说,他也就不问。道:“我叫李信,不知小姐如何称呼?”
“我叫须卜缇曼!”
“须……须卜……什么来着?”
须卜缇曼掩嘴呵呵一笑,道:“你们秦人的嘴真笨,连个名字都叫不好!我给自己起了个秦人的名字,你可以叫我王莹。”
“王莹!为什么给自己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很好听,李信想知道出自何处,随口问道。
“选择王姓,是因为我父亲是匈奴的大王。名莹是见过我的人都夸我长得美貌,皮肤更是像雪一样晶莹透彻。怎么?不好听吗?还是我不配用莹字为名!”
“不,好听!名字好听,人如其名。前面再行二百里就到了秦人的地方,不知姑娘今后有何打算?”
“你有什么打算?”
“我要回秦国复命!”
“我跟你去秦国?”
两句话一说,李信大概了解到这个女孩是个热情奔放的女子,有如此美人陪伴左右,真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事情。他喜不受收,张口就想答应,马上又想到自己来到大秦虽说也将近一年,但对于大秦的了解还停留在大秦律例上,还有就是从张忠等人的只言片语的介绍。这究竟是个什么世道,其实他根本一无所知,让如此一位天仙般的女孩跟自己过不可预知的生活,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罪过。想到此,他道:“跟我去秦国?你一个匈奴人怎么能跟我去秦国?我看你还是回你们匈奴人的地方吧。”
“为什么不能?我发过誓的,只要谁能帮我报了父仇,我就嫁给他。你杀了右贤王,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妻子了,你去哪里我当然去哪里!”王莹说着,十分自然的挽住李信的手臂,仰起脸纯情的看着李信。
“人家发过誓的,违了誓言会遭到天打五雷劈的,我怎么能让她接受天打雷劈的刑罚?”本来就没下定决心的李信,如今又找了个如此好的借口,当然也就不再推辞。他没想到挟持了一个人质竟得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说实话,心里那分得意简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隐隐觉得哪里似乎还有一丝的不妥,但终归得意占了上风,也就不再细想。
“这可是你说的!”他一脸的坏笑,顺势在王莹的脸颊上吻了一口,身体自然而然就起了反应,趁势就想抱住王莹滚倒在地,又觉得自己这样干实在有够混蛋的。宁了宁心神道:“好!你既然是我的妻子,那就跟我一起回秦国!现在不早了,又赶了一天的路,我们先休息一会明早起程。”
吃了烤兔肉,王莹挽着李信的手臂躺倒在草地上熟睡。李信仰头望着星空怎么也睡不着,刺杀右贤王,得了个漂亮妻子,这一切都像是在梦中感觉不是很真实。可身边的美人,腰际的人头又都无比真实的存在着。
“刺杀了右贤王,匈奴与大秦的仇怨算是结下了,看来两国马上就要开战。我将会得到一个八级的军爵,会带领千人的军队与匈奴打仗,万一要是战死了,王莹可怎么办?”
“按照秦律,王莹算是我的战俘,也就是我的奴隶。黑夫说了那么多奴隶的悲惨,难道让王莹也承受这样的悲惨?当然,她身为我的妻子大概不会受什么苦,我也能用军功给她抵消奴隶的身份,可是她今天还是匈奴大王的公主,明天就成为地位卑下的奴隶,如此巨大的身份差异她能接受吗?”
“最主要的是她这个匈奴人的身份!万一将来被哪个不分青红皂白的将军安插一个里通外国的罪名,‘喀嚓’一刀把我斩了,那死的岂不冤枉?就算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她一个匈奴人独自藏身于秦国,难保不遭人白眼,受人闲话,她能受得了这些歧视吗?”
李信躺在那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觉得还是与王莹各走各的路比较好。悄悄的起身,来到马前,解开马缰正要上马离去,突然又下马喃喃道:“马啊马,我真的好想骑你回大秦去,可是王莹是个娇养的女子,哪走得惯路,还是由你驼她走吧!”
马快乐的嘶鸣一声,似是听懂了他说的话。
“你啊你,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他拍了拍马头,将马拴好,从马背上解下包裹,负在背上向秦国的方向走去。
大约走出一二十步,他驻了足,转了个身,一边往王莹身边走,一边喃喃道:“她所以要嫁匈奴单于,是因为单于能助她杀了右贤王。如今右贤王已死,估计她绝对不会再嫁给单于了,今后势必一个人四处流浪没有钱防身怎么行?还是把金子给他留下吧!”
他将包裹里三块金饼放在王莹身旁,转身正欲离去,想起那捆精美的朱纹红黑双色织锦对于自己着实没有,给王莹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最少能让她做几件好看的衣服。便把织锦拿出,压在金饼之上。
转身走了两步,又想到了那面铜镜。心道:“女孩子都是爱美的,何况是个美女,没有镜子怎么行?”当即把铜镜放在织锦上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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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抱得美人归二
如此三番四次的折而返去,连那盒夜明珠也留给王莹后,李信方如释重担的向秦国的方向而去。他确实如释重负了,身上除了防身的短剑,只有那把象骨折扇。
大约走了二里路,遇到一个小水潭。他爬下去喝了点水,正待离去,在水中看到一个血人,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满脸是血的怪人正是自己倒影。李信把脸洗净,发觉身体被逐壶缇的衣服一熏已经发了臭,跳进了水潭彻底的洗了个澡,穿好衣服躺在草原上仰望头顶的明月,略作休息。
“我这样也算对得起她了,能留得东西都留给了她。什么叫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这就叫赔了夫人又折兵。我怎么那么傻,她受不受苦关我什么事,最要紧是先占点便宜再说?现在可好,一点便宜没占还亏了大批的宝物,可惜,可惜啊!谁叫我是个好人呢,是个老实的好人呢?老实人不尽做这样的傻事吗!”
远处传来一声狼嗥,是从大秦国的方向传过来的,声音极远,大概有二十多里路。李信一个机灵从地上爬起,固执的认为刚才的那声狼嗥是从王莹睡觉的地方传来的,满脑子想得都是王莹被狼撕裂嚼食的惨状。
“别怕,我来救你!”他朝王莹睡觉的地方喊道,撒开腿就跑了起来。跑到地方一看,他留下的东西被摔的到处都是,十二颗夜明珠也散落在各处发着白色的毫光。
见到王莹没事,李信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连珠的问道:“你没事吧?怎么哭了呢?狼呢,是不是被狼吓住了,狼跑哪里去了?”
王莹跪在地上,手扶马腿正在哭泣。听到李信的话语先是一喜,接着幽怨的抬起头,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充满恨意的怒视李信。
这一切不说自明,李信挠了挠头,尴尬的道:“你为什么哭呢?谁惹你了?”
“你为什么不辞而别?”
“谁……谁不辞而别了?”李信看着地上的一株小草,右脚踢着一小块土。
“你离开我,是因为我长得不够漂亮吗?”
“……”
“是因为我不配做你的妻子吗?”
“……”
“那你为什么要不辞而别?”
不能再这样被动下去,现在明确的拒绝王莹虽然会暂时的痛苦不堪,但总比以后生死离别时来的痛苦少点。李信抬起头,道:“我是什么人?我是秦国人,按大秦的规矩,你一个匈奴人到了大秦只能当奴隶,你想这样吗?”
“我能做你的奴隶吗?”王莹问道。
“这个……能吧!”李信道。
“那我就做你的奴隶。”王莹幽怨的脸色转为一片喜色。
“还有,我可是一个将军,按我大秦的规矩一生会娶很多的妻子,这个你受得了吗?”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匈奴的勇士也会娶很多的妻子,这怎么会受不了呢?”
李信第一次见到王莹,只是惊诧于她的美貌,除了有些意淫并没什么想法。王莹说要嫁给他,他也仅仅觉得古人是如此的奇怪,动不动就以身相许,就连匈奴人也不例外。当他决定独自回秦国时,认为像王莹这样美貌的女子应该过得好一点,再好一点,所以把能留下来的都留了下来。当他看到王莹充满恨意眼神的那一刻起,他知道自己已经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女子。那种感觉很奇怪,是一种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一丁点委屈的冲动。他怔怔的看着王莹,不知该再说些什么好。
“这就是你不辞而别的原因吗?那你为什么又回来,是怕我被狼吃了吗?”王莹笑了一笑,就像春天柔和的阳光。
“这个……这个……”李信认为不能让王莹知道他对她的紧张,不然将来会很麻烦,转身去拾四散在各处的东西。
“是不是走了以后想念我,觉得没有我活不下去,所以又回来了?”王莹像跟屁虫一样尾随在李信左右,追问道。
“这个……”李信捡起最后一颗夜明珠,拿在手上道:“我走了以后,突然很后悔,暗问自己,我和那娘们又没什么关系,干么把东西都留给她?尤其是那盒夜明珠,可是任何女人见了都会发狂的宝物啊,有了那盒东西将来还怕娶不到老婆吗?所以我赶了回来,其目的就是为了拿回这盒夜明珠!”
王莹笑了笑,红红的嘴唇白白的皮肤,月光下有种诱惑的吸引力。“我知道,你嘴上这样说,心里一定不是这样想的。你喜欢我,怕我被狼吃了,所以满头大汗的跑了回来。不过你出去一趟满值的,最少你变得比以前漂亮了。当初我还担心会嫁给了一个满脸是血的丑八怪,现在不担心了,要是你再跑走几趟变成一个美男子那就更好了。”她走上前来,拿过李信手中的那颗夜明珠,道:“按你的说法,这里有十二颗夜明珠,就是要娶十二个妻子了,那我先得一颗。”
李信哑口无言,本想气气王莹,谁知反遭王莹所气。他走到马前把包裹束在马背,一回头王莹已把身上的白裘铺于草地上,浑身一丝不挂的躺在白裘之上。月光下,那一团晃眼白让李信感到一阵的头晕,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结结巴巴道:“你……你……干什么?”
“我知道,按你们秦人的规矩,有了肌肤之亲才算真正的夫妻。我要和你成为真正的夫妻。”王莹说着,脸色羞红的垂下了头。
李信艰难的咽下一口口水,脸红脖子粗的跪在王莹身畔,伸手欲往王莹身上摸,始终不敢把手按下去。他猛掴了自己两个大嘴巴,把头扭向一侧,嘴中暗骂:“我真是个混蛋,不能这样做!”
“为什么不能,你不愿和我成夫妻吗?”
“不……我想,可是我们要成了亲才能……才能有夫妻之实。”虽然李信是从开放的现代回到了古代,但对于这方面的事还是十分的保守。
“你们秦人总是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一点也没有我们匈奴人粗犷。”
王莹如水蛇一样攀在李信的后背,肌肤如缎,李信一阵的发颤,呼吸更加的急速。王莹对准李信的耳朵轻轻哈了一口气,道:“天与地为我们作证,我们在今晚成亲。……”
王莹的身体很暖,就如初春的阳光,李信感觉自己像雪一样融化在王莹的身体上。
“我会一辈子疼你的!”李信把王莹紧紧的抱在怀里。
王莹一笑,道:“我好高兴,你我已有夫妻之实,再也不准不辞而别了!”
“不会的,我要再离开你就是天下最大的大傻瓜。”
马儿嘶鸣一声,似乎也在祝福着这对新人。李信为王莹披上白裘,两人依偎的坐在草地上。
“这是什么马?”
“它叫白蹄乌,是从大宛的商人处买的。听说那里的山上有一种神马,速度极快,人们抓不到就在山下放了一群母马。母马怀孕后,生下来的就是这样的好马,是一种极其珍贵的宝马。”
“大宛国的马,莫非就是后世传说的汗血宝马?”李信暗道一声,走到马前用手在马背摸了一把,借着月光一看并没有所谓的血汗。他道:“你不说倒罢了,你一说我才发现这匹马浑身通黑,只有四个蹄子是白色的,是你起的名字吗?”
“嗯!”王莹点了点头,站起身把衣服整理好,道:“我也不困,不如我们趁夜回秦国吧!”
第九章加官进爵
过了榆林关,来到上郡城,一路上‘白蹄乌’的神姿与王莹的美貌惹来路人的指指点点,当然更多的人是吃惊王莹的姿色。这一切骑在马上的李信都能感觉出,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把头仰得高高的,感受着别人的嫉妒。
按照约定,他赶到上郡城东北角的董府,门口守着四个持戈兵卒……
“安崖底驻军伍长李信,有事急见董军候!”李信跃下马,将马缰递给一名兵卒,带着王莹就闯了进去。
四个兵卒早被王莹的美艳给惊住了,谁也没有阻拦两人,等到美人离去方回过神来,想要阻拦,李信已去得远了。
董翳正在中堂吃饭,陪同的是他的四位夫人,还有十来个妻妾。当李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已经认不出此人是谁,只是惊讶于旁边的那位女子长得真俊,自己众多妻妾与之一比全都也了丑陋无比的家伙。
必竟是见多识广的军候,不像没见过世面的兵卒那样发呆。很快董翳就回过神来,从席上站起,伸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剑,手握剑柄喝问道:“你是何人,胆敢闯入我府,不要命了吗?”
“军候好坏的记性,不记得几日前去‘安崖底’找我的事了吗?”李信嘿嘿一声冷笑,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董翳,盘算着此人会不会不认账或者干卸磨杀驴的事情。
董翳确实把李信忘了,当初蒙恬的亲信来让他找个死士去刺杀右贤王时,他就觉得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别的不说,派一个死士去匈奴人重兵把守的‘高阙’行刺,怎么可能得手?但上边有令他不能不从,找又不能随便拿个人来充数,就找了本曲盛名远传的神射手交差。
打李信答应当死士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定李信已是个死人,不管能不能刺杀成功,必将葬身于高阙城内。一个死人他怎会用心去记住容貌?经李信这么一提醒,才想起这号人来,拍拍脑门把剑挂回墙上,道:“哦,原来是神射手李信,你看我这记性,一时间竟想不起李兄弟来!走,我们后堂说话。”
董翳带着李信与王莹进入后堂,把门关上道:“事情办得怎么样?”
李信把腰上用布包好的头颅置于案上,解开结,一股血腥味充满整个内堂。王莹忍不住的掩了掩鼻子,董翳凑上前去一看,从辨子上分出这是个匈奴人的脑袋,有些不信的问道:“这是匈奴右贤王的首级?”
“你不信?”李信握住董翳的手腕,反问道。
“信!但……”董翳的脸色上更多的还是不信。
“看来你是不信?”李信松开董翳的手腕,笑道:“你可以派个细作去打听一下,看右贤王是不是已经死了。”
“信,我怎么会不信出生入死的李兄弟呢?来,来,我们坐下来细谈,你把所有的经过给我讲一下。”董翳哈哈一笑,拉着李信共坐于席上。王莹也不客气,挨着李信的身边坐了下来。
“这位是?”董翳指着王莹道。
“我是他的妻子,也是他的奴隶!”不等李信开口,王莹接口笑道。
“这怎么说?我记得李兄弟并未成亲啊!”董翳道。
李信苦笑一下。在来上郡城的路上,不管是停下买衣服,还是吃饭、歇脚,她总是这样向陌生人介绍着自己,好像怕他到了秦国改变主意。
“这个……其中缘由我们稍后再讲,我先给董将军详讲一下刺杀的经过……”
李信讲得惊心动魄,董翳听得冷汗浸湿衣背。听毕,他细细回味一番,觉得李信讲得丝丝如扣、合情合理,应该不是虚言,也就信了八分。一边羡慕李信运气好,不仅能死里逃生还得了个美人,一边暗自盘算这一次自己的军爵能升几级。
他把李信与王莹安排在后花园的一处小院子里住下,吩咐家奴小心伺候。并没着急去禀报蒙恬,分批派了几名细作前去高阙打探消息,要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后再去禀报。
七天后,派出去的细作回来,带回的是同一个情报——右贤王于五月十二晨,离‘高阙’之时遭人暗杀!董翳自得的一笑,用石灰裹好右贤王的首级装入木盒子里,前去‘忠信候’府禀报。
‘候府’大门正中是一扇高五丈阔三丈的双开大门,两边还有四座略小一点的偏门,由二百多名身高八尺往上,一手持戈一手握剑全副铠甲的兵卒把守。
除了右侧最靠边的一个偏门开着,其它的门全部紧闭。董翳来到开着的那个门前,说明来意后,由一个兵卒领引着进了‘候府’,经右边的那条道路来到亲兵住地,找到了那个给他传令的亲兵。亲兵听罢,察看一下人头,带着他转到左边的道路,通过一条迴廊进了后花园。
‘候府’的后花园占地两顷多,中间是个一顷左右的大水潭子,水中有座石头搭起的假山,有一道小桥与地面相邻。蒙恬穿着一件簑衣在假山上垂钓,心思却不在钓鱼之上。
计划很成功。两天前,在朝庭为上卿的弟弟蒙毅传来消息说:出海归来的方士卢生带回一本仙书,上书:‘亡秦者胡!’始皇闻言大怒,下令出关剿灭匈奴,不日诏书就会送来。并嘱咐他一定好好备战,不要辜负了始皇对他们蒙家的厚望。
终于要开战了,蒙恬的心反而没有当初的急切,满脑子都在想该如何作战。眼下,匈奴人齐聚‘茏城’,倒是个十分有利的出关时机。可是出了关又能怎样,把部队一下子拉过黄河?不行,‘上郡’离黄河有八百里,急切之下军粮无法送达,部队到了那里吃饭都成问题,如何能与之一战?
若是匈奴兵在‘茏城’带兵进攻我初过黄河之兵,又该如何是好?匈奴人全是骑兵,进的快退的也快,一下子抓不住他们,反而要受其牵制。上郡的储粮只够二月之用,时间拖得久了,弄不好就是个全军覆灭的下场,到时就是死也不能弥补这样的大错。
“还是等皇上的诏书到来,我再上个条陈细诉无粮之苦吧!等到别处调来军粮,到时再出关不迟。”蒙恬暗叹一声,听到背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回头一看,见亲兵领着董军候而来,站起身道:“何事?是不是皇上的诏书到了?”
亲兵摇了摇头,附耳上前低语几声。蒙恬摆了摆手,道:“你下去吧,让我与董军候细谈。”
听完董翳的叙述,蒙恬连道了三声好,把盛装右贤王头颅的木盒子拿到手中,打开一看,道:“董军候,即日起,你升为前军校尉,军爵加一级。安崖底二五百长军爵加一级,调任榆林关守将。那个死士叫什么来着?”
前军校尉!秦时军队分成前后左右中五支军队,前军校尉就是前军各部中一部的长官,下辖二到三个曲,相当于一下子给董翳升了三级的官,这让他如何不喜,况且军爵还加一级。董翳强忍住心中的喜悦,面色平静的道:“叫李信,淮阴人,其父在攻打齐国时战死!”
“李信?和我的好友,曾统率二十万军队的大将军竟是同名同姓,照他此次刺杀右贤王来看,也是有勇有谋的一员猛将!传我令:赏金百斤,升十级左庶长军爵,领千人长职,统领安崖底千人队。另调一队骑兵、一队车兵供其调配。通知上郡郡守,迁其家业至上郡,按其军爵拨给宅地与食邑。令其回淮阴料理搬迁之事,等朝庭的正式任命下来,归你统率!”
“是!”董翳道,心里暗羡大将军对李信的偏爱。明明是八级的军爵,千人长的职责,一转眼就多出了两级的军爵,另多了一百零八骑的骑兵与六十四乘的车兵,完全是一个加强了的千人队。
“你下去办理吧!”蒙恬摆了摆手,等董翳退下后又坐在假山上沉思起来。
“太好了,杀了他们的右贤王,等于断了匈奴单于的右膀,这一下逼着匈奴来与我决战!我只需牢守长城各关卡,以逸待劳必能击败匈奴!”
鱼线动了一动,潭子里溅起老高的水花,蒙恬收杆一看,钓了条三斤多重的大鱼!他哈哈一声大笑,站起身回到大殿,击鼓将府中将领招入殿内。提笔在绢上写了几道命令,盖上虎符印信,交给将领道:“传我命令:上郡、北地、陇西三地各将领,严把长城各个关卡,有松懈放匈奴一骑进入者,杀无赦。”
PS:关于曲、部的解释:秦代军队的战时编组,是在平时编制的基础上,组建为大规模的作战部队,一般称为部曲制。其具体编组的方法是:首先根据作战对象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总兵力,任命三军统帅(即大将、上将军,也泛称为将);在统帅之下,根据作战的需要和总兵力的多少,分设若干个将军(四副将、裨将军,也泛称为将军);每个将军统率苦干个部,部的长官称校尉,即一部一校;每个部下设若干个曲,曲的长官称军候,即一曲一候;曲以下即平对军队的编制,如步兵的千人(设二五百主),五百人(设五百主)、百人〔设百将)、五十人(设屯长)、十人(设什长)、五人(设伍长),以及数量不多的车兵和骑兵。自五百主以上,各级指挥官都设有自己的亲兵卫队,大约占其所率总兵力的十分之一,如五百主的卫队为五十人,二五百主的卫队为一百人,校尉的卫队为一千人,大将的卫队为四千人,等等。凡将军以上皆设有作战指挥机构,称为幕府。幕府中设有各种指挥机关和参谋人员,达数十人之多。作战行动结束后,曲以上指挥机构即行撤销,将军交出兵权,部队恢复平时建制,士兵分别归建或复员。
第十章加官进爵二
董翳出了‘忠信候’府,赶马来到上郡城郡府找到郡守,将蒙恬的命令一一传达,事毕又打着蒙恬的幌子给王莹弄了一份证明其是平民的文书。
是夜,董翳请来‘候府’首厨大宴李信。席间,董翳不断吹嘘自己经过多么艰难的努力为李信争得一个十级军爵,并让其领一个加强的千人队。暗示李信应该给一点好处,不能让他白忙活一场。李信佯装不懂,只在嘴上连连感谢。
酒至面红耳赤之际,董翳将百斤黄金推到李信面前,呷了口酒,更加明确的道:“李兄弟,这百斤黄金可真是不少,兄弟若是花不玩,不如让我替兄弟花点如何?”
这百斤黄金是李信拿性命换回来的,早就安排好用处,哪能轻易给人。李信在心中暗骂一声:“古往今来的为官者,都他妈是贪货!”诈醉道:“花得了,我这人一向大手大脚惯了,怎么会花不了呢?这就不劳董校尉费心了!”说完,将黄金包好背于肩,醉倒于席上,黄金正好压在身下。
按照董翳的爵位,他一年的奉禄为六百石,也就合黄金三斤左右,如此大的一笔财福摆在眼前如何肯轻易放过。借着酒劲,董翳将李信摇醒,拿着一捆竹片在李信面前晃来晃去,道:“李兄弟莫睡,看看这东西再睡不迟!”
李信起身醉眼朦胧的展开竹片一看,是王莹的身份证明文书,直接收入怀中,站起身打躬赔不是道:“董军候,今日小弟在此谢过,他日有用得上小弟,小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时辰已晚,小弟就不在此叨唠,就此告辞。”
董翳拉住李信,笑道:“别介,光说一句谢怎么行?我为了这张文书可是花了三斤……”他打了个三的手势,马上又换成八的手势,道:“……可是花……花了八斤的黄金才换来的!”
董翳已经无耻到这个份上,李信再没什么表示实在说不过去,再说董翳还是他的上司,这次若是一毛不拔难保将来不给小鞋穿。李信无法,只得将包解开,取出八个金饼,又想反正都是贿赂,不如一次多贿赂一些,免得时常惦记他这百斤黄金。他拿出二十个金饼,交于董翳,又说了一大堆感激的话语,方被董翳放走。
五月二十二日,董翳请吃酒的第二日晨,李信便从上郡领到了自己的所有赏赐。
一座占地七十亩的院子,其中前边的三十亩为院落,后边四十亩为花园。共有大堂一间,中堂一间,后寝四间,偏房三十六间、奴仆所住小屋八十间。奴仆两百人,其中耕作奴仆一百二十人,杂役奴仆三十人,俊俏女仆五十人。田地六十顷。
按照秦律,像李信这样的爵位应该食邑六百户,可惜屯在上郡的将领太多,早没百姓可以瓜分,也就用土地来代之。
院子大门是用大块青砖一垒到顶,大约三丈高,上边挂了个篇额用篆书写着两个大字:“李府”。进了大门走过一条大约八十步长的砖铺道路就到了大堂,这是会客的地方。可以走旁边的道路进入后边的中堂,也可以从大堂的后门进入中堂。
过了中堂顺着小道进入寝室。寝室是按四合院的布局所造,每间寝室的面积相当。一进门是个长十丈宽三丈的中屋,中屋靠右有门可以进入内屋,门外用幔帐隔出一定的空间,摆了八张可睡一人的小榻。内屋的正中摆着一张长一丈五、宽一丈的大榻,榻旁摆着一面铜镜,镜旁立着一个大柜,柜边还放着一张小榻。
寝室的后边是几排小屋,用一道高达三丈的墙隔开,有一道铁门可以进去。每个屋子能住上两到四人,一共八十间。再后边就是占地四十亩的花园,看来太久无人居住,花园里的草木大多枯死,水池子里也没有水。
李信才把院子的环境粗略的打量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