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烽火戏诸侯
风流而不下流是本书的宗旨!本人并不反对“醒来锦袖飘歌院,醉后红牙唱酒楼”游冶生活,“妙伶清舞于身侧,素手添香于榻前”这种偎红依翠的逍遥生活哪个正常的男人不想?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YY小说了。
第二卷主角会参加被誉为“杀手和特种兵基地”的一所猎人学校参加魔鬼训练;第三卷描写主角稍稍平静的大学生活;第四卷则是以黑道厮杀为和商业风云主,会有成为太子党的太子和同黑手党摩擦日本黑帮的交火等等,培养新星及控制中超……
风流无罪!征服无数美女是风流,成为骗尽天下的奸商又何尝不是一种风流?身为手握无数人生死的黑道太子又何尝不是风流?所以本书的取名并非一意专指“花心”之风流!
无病呻吟一番。
(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诗经》,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江畔人南望,秋思流到家。
他独自拖着行李箱踏入这所钱塘江畔的大学,让他感兴趣的不是这所大学的悠久历史或宏大规模,他只是想知道“枕上听潮音”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韵味,是否比得上苏东坡的“依仗听江声”。
室友都是浙江人,属于很好相处的那一类,加上志同道合(臭味相投),不到一天就打成一片了。一时兴起,就写了一首《饮酒歌》:我非蓬蒿人,仗剑弹秋风。鼾卧云深处,古寺燃孤灯。独登泰山巅,斜晖忆黄昏。身在天地外,水流东更东。
当他们知道他还是单身贵族后,便开始一个劲地向他灌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谈恋爱”的小资产阶级思想。
他怀着一份憧憬在等待,等待有着五瓣的丁香花为他盛开。
诗人白朗宁说过: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有一天和室友在走回寝室的路上,他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虽然没有像李延年唱的那样“一顾倾人呈,再顾倾人国”,但她如水晶的般晶莹剔透的眼眸,顾盼神飞,让她有一种灵动的气息,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原本对一见钟情嗤之以鼻的他当时就觉得用自己的右手砍掉了自己的左手。
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上天捉弄,室友竟然认识她,他当然是欣喜地接受了这份“馈赠’’,也许是受了那个室友“有错过没放过的”座右铭的熏陶吧,正所谓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嘛。他如愿以偿的知道了一些重要情报,当然包括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一口一口地吃着“水晶之恋”果冻,希望能一口一口地吃掉你的忧愁。很多话没有说出口,因为以前你总喜欢把我当成你的弟弟……现在是否有人为你写诗词,是否还有人为你背诵“诗经”?
她回了一条:对不起,你发错了。她很幸福
真是个善良的女孩,那时的他就把她当成了季婕,说出自己曾经不敢也不能说出口的话,字里行间流淌的都是真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把夏雨说给她听。
他告诉她他最喜欢水晶,有着干净的纯洁和明亮的晶莹,不惹一丝的世俗尘埃;他告诉她关于十三个失散的水晶头骨的来历;他还告诉她他以前关于季婕的一些故事……
她就慢慢的听他说,耐心的安慰他,就像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在交谈。
日子随着
他说要在星空中为他找一颗离他很近的星,给他将每个星座或悲壮或凄凉但都唯美的故事;她说她不喜欢只做个倾听者,那样容易失去自我;他说就只当她因为没有伴星而孤单,当她痛了苦了累了自想做个倾听者的时候他再说给她听……
(五)
也许上帝是眷顾着他的吧,第二个学期军训的时候,他和她的班级竟然在一个地方,在室友的怪叫声中他有一种幸福来得这么快这么直接的错觉。每天军训中途休息的时候,几个便围在一起,教官会让同学上去表演节目,唱歌跳舞都行只要是自己擅长的。方妙羽几乎每天都会被他们班的叫上去唱歌,那时她的微笑由她那水晶般眼睛带到眉毛鼻子嘴巴……他一直不敢告诉她其实他就在身边,因为她说过只要想到在茫茫人海中也许那个为你回眸的陌生人就是他,她就会感到一阵感动。
军训结束后,他们班去迪厅给教官送行,没想到方妙羽也在那里,只是她的手却被另一个人牵着,那一刻他竟然非常的平静,没有一丝的嫉妒或愤怒,他突然这份感情不是他要的爱情,他释然的笑了。他突然想到了夏雨!夏雨,如果是夏雨的手被另一个人牵着呢?他的脸上霎时没了笑容,心像被抓紧了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不可以!夏雨的手只能由他来牵!
终于发现,他自己是多么的在乎夏雨!感动不是爱情,但有时人们往往会把有些爱情当成是感动。而他就是这么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正因为他知道夏雨的手不会让别人来牵,所以他可以放心的把夏雨放在他的背后,肆意的挥霍她对他付出的一切,可以粗心残忍的把她的爱情当成感动,可以
鱼缸里还养着她买的两条小金鱼,书桌上还放着她遗落的发夹,《菊花香》里还夹着她送的书签,阳台上还放着她种的宝石花……一不小心习惯了拥有她,习惯了她的关心她的叮嘱她的撒娇,习惯了她的存在,却没有习惯她的失去,没有习惯一个人面对黑暗!
(六)
疯了一个晚上的室友们都带着疲惫的满足入睡。晕染的灯光下,他用虔诚和辛酸打开夏雨的日记本,第一页写着:是不是一定要痛彻心扉,才能记住爱情的味道;是不是非要深入骨髓的眷念,才可以称为爱情;如果是,那就让我用一生的青春去凭吊这份相思。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在爱情上,他就像是那个生活在永不岛上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因为他不想也不愿长大固执的用自己的眼光看待爱情,即使与自己心爱的人背道而驰也赌气的不回头。
日记一页页翻过,原本有些模糊的夏雨逐渐清晰,她的笑她的好她的哭她的闹她的撒娇她的沉默……爱情随着她的身高体重一起成长,即使有一天不再长高不再变重,这份带着童年誓言的爱情依然会成长。
思绪像潮水般蔓延开来,将他淹没:每次情人节她都会求他写一首诗或词,而她每次都会用亲自挑选的巧克力作为交换,虽然她知道他并不喜欢巧克力的味道,但她就是喜欢看到他为她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每次愚人节她都会用左手在一张信纸上写“我爱你”然后偷偷夹进他的书里;每次植树节她都会拉着他来到后山找一棵小树,将自己的愿望写在纸上装入玻璃瓶中埋在小树旁,因为她说这样愿望就会随着小树一起成长;每次有流星雨的夜晚他一定会拖着他在天台上等待那份他曾识之为不真实的璀璨,然后虔诚的许愿……
她的楚楚动人和温柔纤细,就像一谷深山含烟的溪水,潺潺流过心头,将相思捎到全身每个角落。
窗外下起了大雨,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街道,似乎都在嘲笑着他的可笑和悲哀。他固执地要寻找童话般的爱情而在爱情的旅途上跋涉,她也傻傻得跟着他只希望能看着他的影子踩着他的脚步,直到有一天,她哭了累了停下来休息了,他在地球上绕了一圈才看到她曾经的脚步,才发现她的爱和自己的爱,但此时的她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
也许《诗经》的书页已经泛黄褪去,水晶也摔碎了一地的晶莹,而哭泣的百合花,终于在他的泪水中绽放。
有一天他受到一条陌生短信:在遇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
抬头看了一下深邃的星空,他突然发现为夏雨找的那颗星辰依然在他那颗身边,不曾改变。
夏雨,其实你从不曾离开过是吗?
于是他开始写小说,只为了去祭奠那些逝去的青春和错过的人
一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成长为一代枭雄、黑道太子、金融教皇的历程,其实就是再现一场自洪荒以来就存在的性爱战场上的旷世战争!
经历过母系氏族公社的那场“男性集体溃败”和漫长的煎熬,男人终于迎来光明的曙光,而且经过儒家和理学的“巩固”,男性的主导地位牢不可破,女性成为男人的附属品,至今虽然有多松动,但大的格局还是没有改变。
但是正如三国开篇所语“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佛道都信奉一个轮回,否极泰来物极必反,万事尽然,身为男人的我们不得不认识到一场大战已经悄然而至,一个巨大阴谋正在酝酿中,男性公民的地位正在接受挑战,如果视而不见,那么后果是令人不堪回首的。
“要去赴女人的约会吗?别忘记带上你的鞭子。”尼采留下这句话,其实也是中国男人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霸道”一直是中国男人最大的特色。然而在今天的中国,现实已经变成(或者即将变成)“男人一霸道,女人更霸道”,甚至是——“女人霸道的地方,男人变得狡猾。”
这一变,是女人从被动转为主动,男人从主动变为被动。君不闻时至今日“女王游戏”泛滥成灾,“家庭主男”数不胜数,做鸭的更是如同过江之鲫……
狡猾历来是弱者的象征,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赞美狮子老虎狡猾的语句诗歌?因为它们强大到了不需要任何狡猾!
难道我们不应该悲哀吗?不要用这是男性的温柔和大度这种冠冕堂却实质苍白无力的话语来搪塞别人欺骗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叶无道应运而生!
叶无道,一个以卫道者自居的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最大乐趣!为什么要把女人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为什么我不可以把她们当作我的玩物,当作我利用的棋子,当作我的奴隶?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
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
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性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
当然玩女人,玩腻的时候,他可以成为一手组建的太子党的绝对精神领袖,像黑手党教父那样信手毁去几百人的性命,为的也许仅仅是增添他威严的筹码,甚至派人去炸狗日的JG神社;玩温柔玩厌的时候,可以像小孩子搭建积木一样构建他庞大的商业帝国,顺便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给MG制造一场金融风暴……
女人,本来就是男人的一根肋骨!
要当一个花花公子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和要当一个绝顶坏透的坏人并不容易是一个道理,首先比必须有足够当纸烧的钞票,有钱不仅能使鬼推磨还能使磨推鬼,所有的缺点在钱的粉饰下都会由原先的不能忍受变得可爱无比;其次你的家庭背景一定要雄厚,这样一来就为你将来买了一份长期保险,干点违法乱纪的事也不用担心没人给你擦屁股。
上天对我是慷慨的,因为这两样在我眼里并不值钱的东西我都已经拥有。也许这是幸运女神也像数不清的女人一样看上我的缘故,真的,只要是雌性的生物,对我都是没有太大抵抗力的。
一般来说有这两点就可以安心的去做一头色狼了,声明一点,千万不要把色狼和花花公子混为一谈,花花公子绝对是色狼,但色狼未必就是花花公子,因为这涉及一个档次和品位的严肃问题!要成为花花公子一张英俊的脸庞、一样深邃的眼神、一个醉人的微笑这些东西是不能少的。当然,叫我极品色狼还是可以接受的。
正所谓“色亦有道”,一头色狼可以饥不择食见到所有异性生物都产生原始反应,但是花花公子则不同,对于女人这种上帝送给男人最好的最大的恩赐,他必须极其有选择性的严格的精密的筛选,这就是一个花花公子的职业——猎取美女,不光是身体上,还有心灵上!
这样一来难度系数就很大了,要从心理上征服美女对男人来说丝毫不亚于一场硝烟四起的战争,要知道连拿破仑这样的战争天才也说过要想在爱情的战场上不失败唯一的途径就是逃跑,由此可见这场自上帝创造人类亘古以来就有的战争,并非是一道简单的题目!花花公子就得在这个战场上用所向披靡来维护男人的尊严,当然,一个有品位的花花公子,是决不会干辣手摧花这种大伤情调的事,他只会像对待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一样对待她们!
我的目标是作一个堂璜式的大师级花花公子,因为这类人对社会的贡献就是极致的开发了爱情的娱乐性功能,使沉重的人生插上了轻灵的翅膀。至于像贵诺、波菲里奥_卢比罗沙或者希腊船王亚里斯多德_欧纳西斯那样拥有数以千计的女友只是我人生的一道附加题罢了。
我希望将来我的墓志铭是这样的——他生平不学无术、风流倜傥,做过恶作剧、好过色、说过谎,偏偏很愉悦地告别了这个世界。这个人自己掂量了一下,自觉地前去地狱报到,然而判官告诉他应该去天堂,那里有亲人等待他团聚
——《花花公子风流自传》卷首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孝无二。这绝对是叶无道的完美写照。
叶无道,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天之骄子,一个承载着两个庞大家族全部希望的男婴,据说他出生时带着反常笑声,也许是因为在庆幸自己令人羡慕得发狂的身世,不管上辈子做了什么受了什么苦,这辈子他注定是要享受幸运女神的青睐。
叶无道出生的时候,全省最大的私人医院外停着不下三十部豪华轿车,奔驰,宾利,宝马,凯迪拉克,甚至至今全球产量只有不到12万辆被称为“轮上的布伦海姆宫”的劳斯莱斯,而且是档次最高的银灵系列!这里的车完全可以举办一次小型车展,总价值绝对超过一亿!
这家S省中外闻名的大规模私人医院也只不过是商业巨人叶氏家族产下的九牛一毛,所以说叶无道在还未诞生的时候就享受到了钻石级别的待遇。
叶正凌,叶家的家主,也就是叶无道的爷爷,十六岁背井离乡独自闯天下,凭借自己的独到眼光和惊人的商业天赋一手创造了一个商业史上的神话,现居住美国华盛顿遥控着整个商业大厦的运作。
叶正凌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老大叶少天进军电子业,成绩斐然,荣登美国福布斯百富榜,现居住在美国洛杉矶;二子叶风子承父业,成为叶氏企业现任CEO,与父亲一样是一个商业奇才;三子叶河图,也就是叶无道的父亲,并没有什么惊人的天赋,是叶家最平凡的一个,但是“花名远扬”;叶震坤是叶正凌五个儿女中最“不务正业”的一个,混迹黑道,娶了美国黑手党一个核心教父级人物的女儿,在纽约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小女儿叶晴歌,据说是智商达到200的天才,在文化艺术方面的造诣令人震撼,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仍是单身,喜欢旅游。
杨望真,叶无道的外公,中国某军区总参谋部重量级人物,授中将衔,门生遍及全国,一生荣誉无数。正所谓将门虎子,三个儿子全部在政界和军队,其中一个甚至是南方经济大省J省的省委书记,两个女儿杨凝冰和杨素宁,大女儿杨凝冰是KJ市的副市长,也就是叶无道的母亲,与叶河图的婚姻被人们一致认为是一场失败的政治与商业利益结合,小女儿杨宁素是省电视台的金牌主持人,两女都选为S省的“四大美女”之一。
而叶无道在还未出世是便有了一位中国黑道的龙头人物做干爷爷。
叶无道,你还真是个集天地宠爱于一身的幸运儿啊!
想象一下,这么多的风云人物聚集在一起是多么壮观的一个场面,近百人在产房外等待着一位孩子的诞生,所有人脸上都挂着浓浓的期待和焦急,尤其是满头银发的杨望真和叶正凌,历尽沧桑阅尽风云得他们此时却更是紧张,毕竟这是第三代中唯一的男孩啊!
不知道为什么,叶杨两家第三代全部是女性,偌大的家族竟然没有一个男孩子,虽然不是重男轻女,但一个家族没有男子来继承家业是两位风云老人所不能想象的。
当他们终于听到婴儿发出的声音时,全部是松了一口气,走廊上爆发一阵热烈的掌声和欢呼,杨望真和叶正凌擦擦头上的汗水相视一笑,这个小家伙,还真是个会磨人的主儿啊,硬是让自己这两个老头和这么一大帮人苦等了几个钟头。
躺在床上的杨凝冰无疑是两家的最大功臣,脸色苍白的她虽然疲惫不堪,但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还是露出一个绽放伟大母性光辉的笑容,这让本来就是个美人的她更显楚楚动人。叶河图痴痴看着自己的儿子,早已经傻笑得合不拢嘴,“鼻子和嘴巴像爸爸,眼睛和眉毛像妈妈,长大后一定会迷死很多女孩子的!我终于当爸爸了!”
正当大家沉浸在喜获龙子的时候,没有人发现一个道士打扮的老人怎么能穿过严密的防线来到了床边,那长得粉雕玉琢的婴儿见到这个道士的时候,竟然笑了。这个时候众人才发现这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大惊之下就要抓人,倒是杨望真和叶正凌阻止了众人,军人出身的杨望真两眼直射那老者并不说话,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他十分相信自己的感觉,这个人绝对不简单!
崇尚黄老学说的叶正凌恭敬问道:“不知道长有何事造访此地?”
那老者凝视着对他笑的婴儿,修长如玉的手捋须道:“天降星君,不坠天地、人、修罗、夜叉、畜生六道,故取名无道最佳!此子筋骨玉润,内蕴精华,他日定非池中物,只是世道凌夷人心不古,纵有天资也有可能堕入旁门左道,天意难测,只能一切顺其自然了!”
看见茫然的众人,老道微笑道:“在下终南山一山野居士,乃吕岩纯阳之后,只是愧对先祖啊!今日能与此子相逢也是一种缘分,就将这暖阳佩赠给这个小家伙吧。他一生绝无大难,只是有几个小劫需要注意。”
知道这个老者肯定不是凡人,而那块晶莹剔透的玉佩更不是凡品,叶正凌一听说自己的宝贝孙子会有小劫,马上担心问道:“道长,可以告诉我是什么劫吗?又该怎么解?”
“此子上辈子乃是天煞孤星,受尽孤独,因为一生行善,所以这辈子可以享受上辈子积的厚福,至于什么劫,放心,是桃花劫!至于如何解,天机不可泄漏!呵呵,此子这辈子是注定要与女人纠缠不情的了,你们也不需要太过死板,天意如此,怪不得他!”老者意味深长道。
当所有人的视线再一次聚集在这个孩子身上时,老道已经悄然消失在房间。等众人回过神来,哪还有这个奇怪老者的身影,这也为叶无道的身世平添一抹浓浓的神秘色彩,更加被外公和爷爷看重。
“就照那道长所说取名叶无道吧,亲家?”叶正凌向杨望真询问道。
“无道,叶无道!就叫叶无道吧!”军人决断的天性让杨望真很快一锤定音,一方面是感受到那个老道的神秘气息和他所说自己外孙的奇怪来历,另一方面这个名字也让自己很满意。
似乎是对自己名字很喜欢,小家伙裂开嘴开心的笑了起来,惹的大伙也是开怀大笑,尤其是两个年过花甲的老人,眼里更是闪着喜悦的泪水。
叶无道就在所有人近乎狂热的溺爱中渐渐城长,要不是现在中国的奔月计划还没有完成,否则杨家和叶家还真会给他把月亮摘下来给这个小皇帝当玩具。他是温室里最昂贵的花朵,大人们用自己的一切去呵护这个上天赐给两家人的礼物,每次生日都搞得惊天动地,且不说两个家族一百多人悉数到场,还有邀请的各行精英和政要,更何况还有黑道的大佬也都得给这个黑道未来的太子卖个面子。
这导致后来参加叶无道的生日庆宴成了身份的象征,使得许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要参加,而叶家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人脉来操作这个庞大的社交活动,每年都办的有声有色。
叶无道断奶比平常的孩子要晚很多,甚至可以走路的时候还嚷着要奶,这让她的妈妈杨凝冰这个公认的“冰山女神”十分不好意思,但是出于天生的母性,每次都耐不住小家伙的磨而满足他奇怪的要求,这种情况直到叶无道三岁半的时候才停止。
叶无道睡觉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搂着别人的脖子睡,一旦被他搂上了,整个晚上就休想松开,从此我们不难看出叶无道确实是很有成为极品色狼的天赋的。他的漂亮小姨杨宁素在他四岁的时候有一次出于疼爱一定要陪这个小家伙睡一晚,结果叶无道搂着整个D省男人都梦寐以求的身体以后,就以绝食威胁大人一定要和小姨睡,结果原本已经搬出去一个人住的杨宁素又重新回到叶家的紫枫别墅,陪这个叶家的小太子睡觉,如果外面的男人知道了这个残酷的事实,还不一个个吐血身亡啊!虽然这个享受到对男人来说是终极幸福的家伙还只是个小毛孩,但终究是个男的吧。
叶无道和自己的被誉为D省“最佳情人”的美女小姨睡到九岁的时候,在妈妈的萝卜加大棒政策下终于含泪和自己的“美妙睡眠”说再见,但因此得到的补偿是可以搂着杨凝冰睡觉外加每天睡前一个故事。(主角露出一个狡诈的笑容——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啊)
在叶无道的强烈要求下,紫枫别墅的佣人全是清一色的小美女,也许叶无道并不十分严重的制服癖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也许更早,不再需要和叶无道睡的杨素宁搬出去后,叶无道看电视的时间就多了起来,因为自己的小姨穿制服的样子确实是视觉上的享受,怪不得她支持的节目收视率总是高居不下。当然这不是说杨宁素是只花瓶,她可是上海复旦的高材生!
杨家的女人没有一个是靠相貌吃饭的,杨凝冰和杨宁素她们都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兼职打工,并依靠每年的奖学金完全自己读完大学,这对于叶无道来说真的不亚于神话。
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是家里的美女佣人没有哪一个不遭到叶无道这个小色狼的“骚扰”和“侵犯”,虽然还只是满足一下小手对柔软物体的要求,但还是让杨凝冰这个做母亲的很头痛,想象一下,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花园里踮起脚尖偷偷吻一个满脸通红的少女会是怎样的一个画面,九岁的叶无道对女人的胸部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别说那些佣人,就是小姨杨宁素也没有逃过他的狼爪,所以杨凝冰早已经习惯作为佣人女孩子害羞的“控诉”。
十岁生日的时候,叶无道拉着自己十四岁的堂姐,也就是大伯叶少军的女儿叶可馨在阳台上,用泰戈尔《园丁集》里的一篇情诗骗取了叶可馨的初吻。十一岁的时候或威胁或花言巧语或枪或骗的夺走了一位堂妹三位表姐和四位表妹的初吻,真可谓战果辉煌了。
十二岁的时候,小色狼已经差不多完成了对家族同代异性的“扫荡”工作,女性的身体构造也被他摸得一清二楚,经过反复“理论摸索”和“实践验证”,到后来几乎已经称得上是庖丁解牛轻车熟路了。
十四岁的一个早晨,叶无道就大声宣称自己已经完全算得上是男人了,结果惹得大人一阵哄堂大笑,杨凝冰疼惜的搂他在怀里娇笑个不停,如果她知道自己宝贝儿子的彪炳战绩后恐怕就不会觉得叶无道在说笑了,杨宁素则是妙眸流转,用眼神对叶无道说你个小色狼,只有老爸叶河图是一脸暧昧的表情。
那天的前一个晚上,叶无道完成了从一个男孩蜕变为男人的过程,对他来说,禁果不再是禁果,而只是一样每天随时都可以享用的普通水果而已。
能做到这些可以说是“三分之一的汗水加上三分之二的天赋”换来的,首先叶河图这个绝对不是好榜样的父亲很大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助纣为虐的作用,正是他教唆小叶无道对每个美女表示“适当的亲热”,也是他给叶无道灌输了男人生来就是为了征服美女的信念,还是他教叶无道各种追女孩子的技巧,比如背情诗准备鲜花等等各种制造浪漫的手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要造就一个花花公子也绝非一日之功。
很快,叶无道十五岁的生日迫在眉睫。
毫无疑问,又将有一段风流史将会上演。
清晨秋日温暖的阳光泻入布置豪华的房间,宽大舒适的床上还有人继续做他的春秋大梦,对于还在和周公的女儿神交的他来说,现在敢吵他的人下场只有一个——杀无赦!
“无道,该起床了,早餐已经准备好了!要不然妈妈又会说你了,大家都在等你呢!”一个灵动悦耳的声音在床边响起,这样的天籁之音要是能叫声老公就是人生一大享受了。
被窝里的家伙显然还留恋那夜晚带来残留的温暖,翻了一个身,继续不动声色的睡觉,缩成一团的他看上去就像一只大虾米,当然是一只爱睡懒觉的虾米。
“无道,真的要起床了!”见还是没有动静,女孩只好带着浓浓的羞意道:“只要你起床,不管你要雪痕做什么,雪痕都答应。无道~你起床嘛,好不好吗?”
一听到这个令人兴奋的暗示,叶无道这头色狼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将女孩子搂在怀里,用鼻子在她的长发间狠狠闻了几口,一脸陶醉状道:“真香啊!红楼梦里贾宝玉有花气“袭人”,我叶无道有“雪痕”流香,不比他差,嘿嘿嘿……”
被抱住的小女孩痴迷的依偎在叶无道的怀里,静静的享受着那份宁静,对于离外面世界很遥远的她来说,叶无道给他的一切,就是她的一切了。
从跨入叶家大门看到叶无道第一眼的时候,叶无道就已经霸道的将自己占为己有,没有选择叶也不想有其他的选择,那一年,叶无道七岁,慕容雪痕七岁,因为他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
只要对爱情还抱有一丝幻想和憧憬的人,谁敢否认前世是三生石畔的玩伴这一说法呢?
慕容雪痕的爷爷慕容清风与叶正凌是八拜之交,两人出生入死几十年比亲兄弟还亲,慕容清风虽没有叶正凌般风光,但是其产业也决非一般企业可以比拟,只是慕容清风唯一的儿子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自己也在不得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下病倒,从此便再没有好起来,弥留之际将生还的孙女慕容雪痕交付给叶正凌,而慕容雪痕也将理所当然的在十八岁成年时继承慕容家近十亿美元的巨额遗产。
现在还只有十五岁的慕容雪痕已经可以看出长大后一定是个绝色美人了,精致无瑕的小脸,粉嫩如玉的肌肤,加上清脆动听的嗓音和发育完好的身材,绝对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而且她对音乐的造诣只能用天才来形容,十一岁就在世界四大歌剧院之一的美国大都会歌剧院演奏自己创造的曲子,被一致认为是二十一世纪的“女性莫扎特”。
更重要的是经过文化艺术和音乐的熏陶加上严格的家教使得小小年纪的慕容雪痕温婉如水,被叶杨两家公认为是未来叶无道这个小皇帝的妻子,叶正凌对她可真是疼到心里去了,谁要是敢欺负这个自己钦定的未来孙媳妇,他一定饶不了那个家伙,就是叶无道也不行!
慕容雪痕,就是她在十三岁的时候献出自己处女身让叶无道这个对自己垂涎已久的色狼成为真正的男人,事后看着床上那鲜艳如夜间魅惑玫瑰绽放的血迹,她并没有丝毫的后悔,只是含着泪水低声呢喃着叶无道的名字。
叶无道将慕容雪痕按在床上,低头凝视着自己的第一个女人,看着那让人忍不住要咬一口的白嫩脸蛋,色心大起,贴上慕容雪痕的柔软的嘴唇,细细品尝着那只有他才知道的美味,双手也不甘寂寞的在她的身上滑动。
早就将自己一整颗心全部交付给叶无道的慕容雪痕主动将娇小的身躯贴向不知道该说是男孩还是男人的叶无道,她虽然明知道这样不好,但是总抗拒不了叶无道的挑逗。小手紧紧搂着叶无道,樱桃小嘴发出若有若无的呻吟。
在慕容雪痕并不大但柔嫩似雪的胸部流连许久后,终于暂时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叶无道松开手,重新坐在床上,朝衣衫不整脸带春意的慕容雪痕促狭道:“妈妈可是在等我们哦,到时候又只是说我一个人的不是,又怎么知道是某人勾引我的缘故啊!”
慕容雪痕整理好衣物,妩媚的白了叶无道一眼,娇嗔道:“谁让你不肯起床,还说人家勾引你!以后都不要理你这个没良心的大坏蛋了,大坏蛋叶无道!”
慕容雪痕这种妩媚到骨子里让人心颤的一面是不会在别人面前展现出来的,在别人眼里她只会是个江南仕女图中那种抚琴的温柔淑女,只有在叶无道面前,她才会展露那不为人知的异样魅力。
这就像很多小说里所说的天生媚骨吧。
叶无道捏着慕容雪痕的小鼻子,笑道:“不理老公我你理谁去!不听话就把你当早餐吃了!”
两个人走下楼去吃早餐,其间免不了杨凝冰的一顿例行“教训”:“无道,早就和你说了一日之际在于晨,早点起来晨跑或者读英语对你是很有好处的,看看人家雪痕,每天都要早你一个钟头练琴也没说苦,你还嚷着太早起床!”
叶无道低头咕哝道:“晨睡倍于黄昏嘛,浪费了多可惜!”
他身边的慕容雪痕强忍住笑意,在桌子底下使劲按住叶无道那抚摸自己大腿的安禄山之爪,低头慢慢很淑女的用着丰盛的早点,他总喜欢将古人的东西刻意篡改变成自己的歪理,这次是把金圣叹的“午睡倍于黄昏”随意篡改,上次是在背着大人对自己做那种羞人的事情前将圣人的“生,我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改成“爱,我欲也,性,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爱而取性者也!”想到这里慕容雪痕小脸一红,小手紧紧的握住叶无道温暖的手。
导致社会主义好青年堕落直接原因的正在看报纸喝茶的叶河图一口将茶喷出来,这个儿子,还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敢在她面前耍贫嘴,一个字,强!
“无道,你刚才说什么?”杨凝冰不愧是D省四大美女之一的“冰山女神”,就是眉头紧皱的样子还是那么迷人,完美脱俗的脸蛋,天生带着一股冷冷的默然,仿佛月之女神般寂清得近似冰点。
作为掌管一个中国重市经济大权的副市长,杨凝冰继承了她父亲的威严气质,是不露而威的那种,在家里虽然不会板起脸,但无意间流露的气势还是让叶无道在内的所有人感到一股压力。
“啊,刚才啊?让我想想!”叶无道眼珠子乱转,要是没有一个令妈妈满意的答案,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吃了,天才就是天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无比坦然道:“我是说妈妈你以后不要熬夜了,书上说熬夜是女人美丽的天敌呢!当然了,我想妈妈如钻石隽永的美丽和气质是不会流失的!”
叶河图再次茶水狂喷,好小子,这么肉麻的话也说得这么大义凛然,果然是自己的儿子。一旁的两个女佣也是笑的不行,慕容雪痕放开叶无道的手,任他在自己的腿上游走,带给自己一阵别样的刺激。
“少来这一套,你当妈妈真的什么也没有听到啊!今天的零花钱没有了!”看着儿子那可爱的虚伪的一塌糊涂的笑容,杨凝冰从心底里感到一种莫大的安慰,这个就是自己的儿子呢,都长这么大了,还会拍妈妈马屁了,虽然身居高位的自己对别人的马屁都听得腻了烦了,但对于自己的儿子,自己却是那么的欣喜。
叶无道一阵郁闷,狂吃早点,似乎是想将气撒在这些食物上。都说花钱如流水,这钱还没花呢,就如流水走自己手底下溜走了,不甘心啊!这可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啊,不花钱,怎么钓美眉啊,现在这个世道什么都得谈钱,就连分手还他妈的有青春损失费,什么世道啊!!!
“慢慢吃,你和食物有仇啊!吃没有吃像,看有谁会喜欢你,长大后没人要可别指望妈妈会给你找老婆。”看着叶无道原本英俊此时却是皱成一团的脸,杨凝冰心里暗笑不已,脸上却是严肃的很。
这头小色狼会没有老婆?只怕天下所有男人都得去当光棍了!叶河图好笑的嘀咕着,以后不要女人太多哦!
慕容雪痕看见脸上明显写着不高兴的叶无道,心软的在他耳边小声道:“等下我把我的零花钱给你。”还没等叶无道高兴,低头用餐的杨凝冰淡淡道:“雪痕,不准把你的零花钱给无道!”这无异于最高法院判处叶无道死刑,叶无道无力躺在椅子上一声呻吟,为什么我的命就这么苦啊!
上天啊,用美女砸死我做补偿吧!!!
郁闷的啃完早餐,郁闷的拎起阿迪达斯挎包,郁闷的走向专门接送两人上学放学的奔驰S600,郁闷的叶无道郁闷地坐在车后座。
叶无道家的车库有四两车子,一辆是杨凝冰上下班用的奥迪A6,这当然是政府用车,而且和她稳重的气质很配,只是奥迪衬托不出杨凝冰的高贵冰冷气质。只在叶氏企业挂个虚名的叶河图则是开敞篷宝马Z4;还剩下一辆是为了周末和节假日大家出去旅游用的“天籁”。这在叶氏家族已经算是很少的了,像叶震坤一个人就拥有不下二十部的高级跑车,其中不乏迈巴赫、布加迪EB16-4Veyron超级跑车这样的档次。
叶无道和慕容雪痕就读的学校是被人称为“东方的贵族学校”的明珠学院,其中的教师素质和设备仪器等软硬件设施都是世界一流的,当然能来这里上学都不会是一般人,因为每年几十万的学费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出得起的,而且光有钱你还未必可以在这里就读,所以当你看到叶无道坐着一百多万的奔驰去上学时不用奇怪,因为在明珠学院停着无数的名牌接送车辆,在这里有车子接送是正常的,要是没有车子接送才是不正常的。
学院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共有近两千人,校长副校长都是资深的中科院院士,许多老师都是享誉中外的知名教育者和学者。学校当初由四位全是商业大亨的校董捐助建造,其中三位校董的子孙都在高中部读书,不可一世,连教师也不放在眼里,要不是少了一位,简直就是令人憎恶的F4的翻版,而这位最大的校董就是叶无道的爷爷叶正凌,这件事除了几位校长,其他人都不知道。因为叶家想让叶无道平平凡凡地度过他的学生生涯。
学校是社会的缩影,叶正凌不想让自己唯一的一个宝贝孙子沾惹上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出于这种考虑他希望叶无道在学校是平淡低调的学习。
班里的同学只知道叶无道是本市副市长的儿子,并不知道他身后雄厚的背景,除了几个知情的家长警告过自己的子女不要惹叶无道外,刚入初中部的叶无道并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
不过当人得知他还有个一入学校就被评为初中部校花的妹妹后,倒是引起一长不小的波澜,和他套近乎称兄道弟的家伙呈几何数递增,结果一个个鼻青脸肿的回家告状,结果又换来一顿呵斥或者痛扁后对笑嘻嘻一脸无所谓的叶无道是又恨又怕,见了面都主动避让,在年级里俨然成了一个无赖的小霸王。
传闻有一个家伙不知死活的在放学路上叫了一帮黑社会拦截叶无道和睦溶雪痕,结果两分钟后一个个被黑衣人打个半死,然后被像拖死狗像